这种隐秘的快乐让向初感到心情放松,像是给躁动不安的灵魂找到了一个出口。
傍晚的组会由谢时君主持,通知的是五点半开始,但谢时君习惯早到,五点刚过五分,他拿着一摞资料走进会议室,准备再确认一遍要强调的内容。
刚打印出来的资料又多又杂,全部摊开在桌子上,谢时君感觉有些不方便,打算去借一个订书机,简单分一下类。
向初的工位就在旁边,谢时君走出会议室,刚好看到他凑在电脑屏幕前,咬着左手食指的指节,眉头紧锁着,看样子是被什么问题卡住了,向初长得显小,露出这种“苦大仇深”表情,会给人一种故作老成的感觉。
谢时君向他走过去,礼貌地开口:“向初是吗,可以借我一下订书机吗?”
向初抬起头,有一瞬间的错愕。
他不知道谢时君为什么会知道他的名字,但还是硬着头皮应了下来,在乱糟糟的抽屉里翻出一个订书机递给他。
“谢谢。”
向初点点头,却无意间看到谢时君指甲上的颜色,左手和右手,十根手指上都有,花花绿绿的,但不是指甲油,像是用彩笔画上去的。
察觉到向初的目光,谢时君倒是没有在意,对他笑笑,解释道:“我女儿涂的,小丫头最近想当画家,难缠的很,每天把我当画布用。”
“哦。”
向初下意识把手背到身后,用力按了按左手小拇指上的创可贴,他突然有些慌乱,要是被人发现他像女人一样涂指甲油,一定会被当作变态吧。
谢时君来还订书机的时候,向初调试了好几天的程序刚好运行出图像,谢时君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辛苦了,一会儿开会,我尽量说得简短一些,争取让大家早点下班。”
向初不自在地缩了缩脖子,没有说话。
研究所的同事都很敬重谢时君,完全没有把他当成外人,连向初都能注意到,那位谢老师很是会做人,不过几天,就和整个研究组的人打成了一片。
当然,除了向初自己。
中午,那位谢老师会在职工食堂吃饭,他似乎很有亲和力,一边吃一边和同事聊天,向初独自坐在角落的桌子,对他们的聊天内容毫无兴趣,但还是不可避免地传到他的耳朵里。
他听到谢时君爽朗的笑声:“我的学生都叫我蟹老板,螃蟹的蟹,就是那部动画片里的角色,我女儿也是,在家从来不叫爸爸。”
听到的同事都被逗笑了,只有向初握紧了筷子,低头默默吃饭,指节发白,机械性地吞咽。
他只想快点下班,回家涂上指甲油,缩进他的壳里。
一周前,向初在电视柜里翻出了一套《海绵宝宝》的光盘,每晚都窝在沙发上看动画片看到睡着,听着海绵宝宝和派大星没心没肺的笑声,想象自己是靠在许怀星怀里。
当然,是那个爱他的许怀星。
没有暖气的冬天冷的要命,但至少梦里是暖的。
那套《海绵宝宝》的光盘,是几年前许怀星买的,在某个快要倒闭的音像店,只花了五块钱。
那时候他们是真的没钱,但也穷的坦荡,穷的骄傲。
许怀星出柜后和家里闹掰,公司融资又面临困难,那三年里,向初不记得吃过多少箱泡面,不记得做过多少兼职,他只记得那三年里疼他爱他的许怀星,记得地铁末班车上,他可以安心靠着熟睡的宽阔肩膀。
那时候的他们年轻无畏,相信爱情万岁。
许怀星是向初见过最优秀的人,直到现在他也这样认为。
高中时,许怀星为了和他恋爱,轻轻松松就能把成绩赶上来,两人一起读大学时,向初走在路上都能听到有女生在议论计算机系的许大神。
而话题的中心正在等他一起吃饭,兜里还揣着给他买的糖炒栗子,向初很喜欢这种感觉,忍不住抿嘴偷笑。
他加快脚步,跑向那个穿着卫衣冲他招手的大男孩,然后把星星攥在掌心。
大学毕业后,向初决定读研,许怀星和几个朋友一起创业,哪怕日子再难熬,向初也从未质疑过许怀星成功的必然性。
他喜欢的许怀星,是全世界最优秀的人,是最耀眼的星星。
可是现在,向初后悔了。
星星会拥抱整个宇宙的漂亮,而不是和他一起躲在寒酸的出租屋里,蒙尘、埋没。
可是如果许怀星可以永远爱他的话,向初宁愿他们永远是依偎着取暖的两个穷小子,祈求星星为他坠落。
向初常常会像记忆错乱了一样,忘记他和许怀星分手的原因,忘记许怀星做了怎样不可原谅的事,忘记他对红色的执念是从何而来。
他会笃定地想,是他做错了,是他对不起许怀星,是他不该觊觎星星的光芒,不该指望谁的爱来将他救赎。
但他清醒之后只会更加地崩溃,焦虑完全支配了他的身体,就连红色的指甲油都不能让他冷静下来,他在起了雾的玻璃窗上一遍又一遍写:许怀星,你怎么不去死。
雾水混杂着未干的红色指甲油,顺着玻璃淌下来,妖冶又诡异。
向初坐在冰凉的瓷砖地板上,感到一种病态的快活。
第3章
“许怀星,你怎么不去死。”
跨年当天,研究组和谢时君团队都在加班加点整合数据,终于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仿真实验,不知是谁提议要去庆祝一下,几乎所有人都在附和。
向初本能地想要拒绝,可他转念一想,跨年的这一晚,许怀星会在做什么。
和公司同事团建?和朋友畅快喝酒?和情人温存?
不管是哪一种,都不会和寂寞沾边。
那么,为什么他要一个人留在那间遍布回忆的屋子里,为什么他要一个人冷清孤单地迎接新的一年。
凭什么?
向初第一次参与了聚餐,甚至在聚餐结束后,加入了去KTV续场的一行人。
踏进昏暗包厢的第一秒,向初就产生了退缩的心理。
以前,许怀星从不会鼓励他去参加任何社交活动,推荐向初在研究所工作,也是因为竞争压力小,环境相对单纯,不需要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
许怀星抱着他说:“小初和我在一起,只负责幸福快乐就够了,至于小初不喜欢的事情,一件都不需要做。”
向初认真相信了这么多年,以为许怀星是他的舒适圈,是他永远不会倒塌的象牙塔,他只负责幸福快乐,只负责一心一意爱许怀星,永远不需要勉强自己迈出去一步。
可是当他发现自己错的一塌糊涂时,已经被永久驱逐出了曾经赖以生存的象牙塔塔尖,他的懦弱暴露在天光之下,根本无所遁形。
向初拿了一杯酒,默默坐在了角落里的位置,自觉扮演热闹人群的背景板。
起初,大家还有些拘谨,没有人点歌,谢时君便决定做带头的人,点了今晚的第一首歌。
“献丑了。”
谢时君握着话筒,站在中间,唱了一首《夜夜夜夜》。
向初窝在角落,旁观着唱歌的人、叫好的人,在他看来都是故作姿态的人,诚如,谢时君明明唱的很好,却偏要说献丑,圆滑世故的叫人反感。
在向初眼里,这个世界仅有的光芒都聚集他的小王子身上,可现在,他的小王子跌下了神坛,于是在他看来,这个世界只是一个巨大的黑匣子,他对里面的一切都不感兴趣,如果非要有情绪,那也只会是反感和厌恶。
谢时君唱完后,大家也都不再拘束,趁着这一年行至尾声,忘掉烦闷的工作,尽兴地玩,三个话筒始终没有闲置过。
没有人注意到角落里的向初,他本来就不合群,久而久之,周围的同事也都习惯了无视这位古怪阴郁的工作狂。
向初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杯酒,和许怀星在一起时,他几乎没有碰过酒,对自己的酒量毫无概念,包厢里的空调温度偏高,醉意悄然泛上来,向初靠在沙发上昏昏欲睡,意识模糊中,好像听到有人唱了五月天的《如烟》。
他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到家乡,那座沿海的三线小城。
八月明媚的日光中,21路公交车在沿海公路上行驶,沿途的红瓦屋檐下晾晒着各色海鲜,空气中混杂着小麦发酵的清甜味道。
他穿着实验中学的校服T恤,赤着脚在沙滩上奔跑,裤脚被漫上来的海浪打湿,他偏头看向和他十指交握的人,笑的那样开怀。
直到一个陌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将他从十七岁的艳阳天拉扯回闷热的暖气房。
?
“向初,醒醒。”
向初睁开眼,看到谢时君放大的脸,直起身环顾四周,发现整个大号包厢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见他醒了,谢时君温和地笑笑,“大家都走了,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去吧。”
谢时君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非常出色,是很典型的老好人,周到细心,习惯照顾每个人的感受,又具有领导型人格,有他在的场合,气氛会被引导的很好,他会尽量让每个人舒适。
但向初好像并不愿意走入他营造出的舒适中,即便他什么也没说,谢时君还是能明显感受到他的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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