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穿着球衣的男生出现在教室门口,汗涔涔的,额头上带着黑色发带,帅气又张扬,他确认了考场号,抱着篮球走进教室,在唯一一个空位上坐下,也就是向初后面。
从前往后传卷子的时候,向初的指尖碰到了那个男生的掌心,下意识缩回手,却被轻轻攥住了。
许怀星身体前倾,小声说:“同学,给我抄抄你的选择题答案呗,考完了请你喝可乐。”
向初没理他,答完卷子就趴在桌子上睡觉,无视身后男生戳他后背的小动作。
但是考试结束,那个男生却在走廊上拦住了他,给了他一瓶可乐,冰的。
向初不解地看向他,那个男生笑着说:“我视力很好的,你睡觉的时候没压好卷子,我都能看见。”
很快,分班结果出来了,他和许怀星成了前后桌。
许怀星动不动就踢他凳子,缠着他讲题,向初被闹得烦了,转过头,在草稿纸上给他写运算步骤,却从来不和他对视。
许怀星撑着下巴,他没有看向初写的计算步骤,而是在看向初,看他伸出袖口的细白手腕,看他右手中指上的茧,看他小巧的耳垂,看他压在眼镜下面的秀直鼻梁,看他念公式时小幅度张合的嘴唇。
他觉得向初是他见过最好看的人。
他喜欢向初。
他说:“向初,你的手真好看。”
又说:“别的地方也好看,哪里都好看。”
向初不知道许怀星为什么要对他这么殷勤,他不合群,体育课也是坐在树荫下看书,但许怀星每次打完篮球都会跑过来坐在他身边,递给他一瓶冰可乐。
那时候他尤其痴迷于晦涩的情诗,比如聂鲁达的诗集,《二十首情诗和一首绝望的歌》。
许怀星非要和他一起看,靠得很近,在他耳边蹩脚地念情诗,四周的空气都热烫起来。
“有时候我在清晨醒来
我的灵魂甚至还是湿的
远远的 海洋鸣响 发出回声
这是一个港口 我在这里爱你。”
向初厌恶一切肢体接触,本能抗拒和人交流,他只想缩在自己的壳里。
但他没有拒绝许怀星的靠近,也没有拒绝许怀星给他的可乐,他喜欢可乐,喜欢气泡爆开的瞬间,那是他单调乏味青春期里唯一的惊喜。
有一天晚自习结束,许怀星跟着向初上了21路公交,坐在向初后面一排,塞给他一只耳机,耳机里在播放五月天的新歌《如烟》。
一曲完毕,许怀星说:“如果下次月考,我能考进年级前十,你就答应和我谈恋爱,怎么样?”
许怀星是向初见过最聪明的人,只用了两个月,就能把成绩从中下游提到年级第五,总分刚好比他少两分,就像是故意的。
许怀星站在年级大榜前,笑容那样明亮,仿佛周身都是光芒,他说:“向初同学,你是不是要兑现承诺了?”
向初才意识到,他是掉进许怀星布下的陷阱了,但他好像输的心甘情愿,如果许怀星会在下面稳稳接住他的话。
十七岁的恋爱,是滚烫的温度,是没有尽头的热烈。
他们在漆黑的操场上偷偷牵手,在教学楼的天台上接吻,在狭小的厕所隔间里做爱。
许怀星把体温分给他,把勇气借给他,把少年干净的气息渡给他,这些都让向初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真真切切活着的。
高考结束那天,许怀星拉着他,从同学聚会上溜出来,骑单车带他去海边,那时候没有智能手机,没有高德地图导航,他们半夜找不到回来的路,索性在海边过了一夜。
向初永远记得咸腥海风扑在脸上的刺痛感,记得许怀星湿漉漉的掌心,记得许怀星在他耳边说:“小初,我爱你。”
报志愿的那张表,许怀星从头到尾抄了一遍向初的,向初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你是海绵宝宝,我是派大星,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
向初摇头,“海绵宝宝每天都很开心,可我不是,我一点也不像他。”
许怀星握着他的手,吻他侧脸,“所以我来了呀,我会让小初变成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那时向初以为,许怀星,是怀揣着星星的小王子,他来到他身边,带给他救赎与爱,带给他鲜活与真实。
小王子是他缺失的信仰,是雾里的白鸽,拼命为他的生命寻找意义,真诚地拉住他摇摇欲坠的心,从此他再也不用在黑暗中独自行走。
可是时间是贼,偷走了他的小王子,偷走了他的童话,他的信仰。
十七岁的那一年,许怀星在21路公交车上给他听了一首歌,歌里唱道:“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
二十八岁的这一年,冬天那么长,可是失恋更长。
向初病了,他吃了很多药,但他知道,他再也不会好了。
他又听了很多遍《如烟》,却只记住一句歌词:是我来自漆黑,而又回归漆黑。
第2章
他只想快点下班,回家涂上指甲油,缩进他的壳里。
这一场大病,让向初足足高烧了十天,每天都在乱吃药,竟也奇迹般地痊愈了,他觉得有些遗憾,本来以为这次就能顺利死掉的。
向初结束病假,回到研究所上班那天,刚好赶上平安夜。
他的工位上有一个包装精美的苹果,不止是他,每个人的桌上都有。
但只有向初的那一个是红色的包装纸,点缀着香槟金色的碎屑,这让他心情愉悦,决定把苹果带回家,摆在客厅的窗台上。
他已经戒不掉对红色的执念了。
下午,整个科研组都被叫到会议室开会,向初习惯性地坐在了最角落的位置。
过了一会儿,一个文质彬彬的男人走了进来,西装革履,身形挺拔,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看上去三十出头。
“你们好,我是谢时君,C大电子信息专业的老师,各位应该也都大致了解了,接下来这个项目需要贵研究所的资源和技术支持,我在这里先向各位致谢。”
谢时君鞠了一躬,紧接着开始介绍项目的情况。
他是C大最年轻的正职教授,虽然近几年将工作重心放在科研方面,但还是更喜欢在阶梯教室里讲课,用粉笔写板书,和学生近距离相处。
谢时君讲的投入,潜意识里以为还是在学校讲课,翻到最后一页PPT时,下意识问:“各位同学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吗?”
抬头对上讶异的目光,谢时君反应过来,笑着道歉:“实在不好意思,在学校讲课习惯了,一时糊涂了,希望各位不要介意。”
对于谢时君所介绍的项目,周围的同事都是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只有向初十天没来上班,是第一次听说这码事。
向初的第一反应是抗拒,平日里,哪怕身边出现一个新面孔,都会让他万分不自在,更何况研究所一向重视和高校的人才对接,合作项目,就意味着组里的所有人都要参与交流讨论,意味着他不得不从他的壳子里走出来,单是想想都觉得疲惫。
旁边的同事阮愉见他在走神,低声问:“欸,向初,你是C大毕业的吧,你认识谢老师吗?”
向初抬头看了一眼还在侃侃而谈的男人,突然一阵没由来的厌恶,很快又低下头,冷冷地说:“没有,我没听说过。”
C大,是他和许怀星的母校,本科加上硕士,向初在那里度过了整整七年,可是他拼命回想,却发现自己竟然想不起来任何一个同学、任何一位老师的样子。
但他分明记得十八岁的许怀星,十九岁的许怀星,二十岁的许怀星……
他记得许怀星穿着迷彩服走在队列最前面,记得许怀星穿着情侣卫衣和他一起上课,记得许怀星穿着正装参加国奖答辩,记得许怀星的每一个样子。
全部,全部,都是他喜欢的样子。
向初替自己感到悲哀,许怀星占据了他的生活,如果将有关这个名字的情节通通删去,他还剩下什么呢?
一无所有。
“接下来这段时间,我会带领我的团队,和各位一起,为共同的科研目标而努力。”
台上的男人拿捏着合适的腔调,说着冠冕堂皇的场面话,向初听了只觉烦躁。
“苹果算是我送给大家的见面礼,希望这段时间能和大家好好相处,共同学习。”
会议结束,向初面无表情地回到工位上,心情一落千丈,那个红色包装的苹果也没有之前顺眼了。
?
十二月的尾声,习惯了清闲的研究组一下子忙碌起来,几乎每天都在加班。
不能准时缩回壳子里,这就仿佛生物钟被打乱,向初很焦虑,这种焦虑严重影响到了他的工作效率,经常是对着电脑一整天也做不出什么成果。
只有回到那间屋子,换上旧衣服,涂好指甲油,向初紧绷的神经才会放松,他不得不将白天未完成的工作带回家里,但这实在不是长久之计。
为此,向初想了一个解决的方法。
他在左手小拇指上涂上红色的指甲油,再用创可贴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不露出来一点红色,就这样去研究所上班。
表面上,他穿着沉闷的工作服,面无表情地敲着键盘,然而在他微微蜷起的小拇指上,却藏着一小片放肆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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