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袁青还是起的较晚,她起床一般梳洗后,就可以吃早饭了。真是,起得早不如起的巧呀。
萧茉早早过来,做了早饭,她因为袁青手臂受伤,她来这里做事。工地做饭的活,就不去了。再说,在这里做饭,比在工地做饭,好很多。
毕竟在这里看到王爷的机会很多。
萧茉虽然前面已经跟袁青说过,她中意黎尘,但是她从来都没跟黎尘说过,她喜欢他,也许表白这事,女生去跟男生说。不好意思。
吃早饭时,箫远也过来了,四个人绕桌而坐。
“袁姐姐,这些天,你的手好些了吗?”箫远抬眼看着袁青道。
“好多了。”袁青淡笑道。
“哦,我听大夫说,身上有伤口的人不能吃鸡蛋,袁姐姐,你怕是要委屈一点了。”箫远说着笑脸透着苦涩。
“没事,鸡蛋你们吃就行了。”袁青依旧淡笑。反正她对吃的不是太执着。
“黎大哥,这个鸡蛋你吃吧,我和小远各吃了一个。”萧茉将盘中的一个煮鸡蛋拿起,递给黎尘。
她都用手把鸡蛋拿去递到他面前了。不接似乎太为难她,毕竟伸手容易,缩手难,可是黎尘从来也没有接别人朝他递来的东西的习惯,一般都是别人接,然后再拿给他。
黎尘本想拒绝。一旁的袁青似乎察觉到了这一点,赶在黎尘开口的前夕,将萧茉手中的鸡蛋拿过来,放到黎尘的面前的桌上,并淡笑道:“虽然我现在不能吃鸡蛋,但是鸡蛋一定是个有营养的东西,你们要多吃点。”
再这么说,萧茉无偿且自愿帮他们当仆人,怎么能驳了她的一番好意呢?纵使黎尘没有接别人东西的习惯,袁青怎么可能袖手旁观?
“袁姐姐,什么是有营养的东西?”箫远问道。
“哦,就是对身体好的可以吃的东西。”袁青解释道。
萧茉朝黎尘递鸡蛋,他没接,倒是袁青接了,按理说这事也就过去了,可是萧茉心里却有些怎么说难过吧,就是难过,毕竟她心里是希望,黎尘接的。
黎尘没想到,袁青那么“体贴”他,看来他对她好,还是没错的。
一顿饭,慢慢吃过。中午过后,黎尘去了趟煤矿,萧茉也一起去了,袁青的手没好,她与箫远在家。
“小远,你将来长大了,想干什么?”袁青问道。
“我……我想考取功名,光宗耀祖。”少年想了想,回道。
“嗯,是个不错的梦想。”袁青点点头,赞许道。
“袁姐姐,我姐姐说,我们家的希望全在小远一个人的身上,要是小远没有考取功名,到时候我和姐姐一定会受人欺凌。”箫远支着脑袋说道。
“她说的也不无道理,只是小远,这世上不知考取功名这一条路。”袁青道。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眼光不能太宰。
“可是小远不知道我除了考取功名还能去干什么。”箫远道。他出声就被全家人寄予考取功名,光宗耀祖的希望,除此之外,别的全不考虑。
好像这个时代,除了读书就是当兵,百姓们都努力朝朝廷靠拢,像经商什么的,就是被逼无奈,否则少有人做。 毕竟商人的地位不是太高。不过这世上,哪有什么绝对的职业高低,当皇帝都不见得好,当小贩也不见得苦,谁知道呢?毕竟谁也不会把自己的伤口露出来,公之于众。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袁青是个绝对的商人,即使在这个不太重视商人的时代,她也从未轻贱过自己,毕竟都是人,职业只是人的外包身份而已。再说当商人也没什么不好,只要懂得明哲保身,这辈子衣食无忧。
明哲保身,是人人必备技能,可能皇帝都需要拥有,更别说凡人。
箫远,身体孱弱,绝对当不了兵,不过他继承了军师父亲萧一山的绝顶智商,当个幕僚,决定没问题。
“既然,小远你的目标已经明确了,那就不要管别的,好好读书吧。”袁青缓缓说道,他意已决,岂是旁人三言两语就能说动的?说不动,就帮他打气,就这样。
若是有人来劝袁青趁年轻,找个大户嫁了,可能袁青也不会,这事谁也不会说得清楚,各有各的理。袁青是个比较现实的人,嫁入豪门,要有机缘,就算有,她也未必会嫁。钱她也可以自己赚呀,为什么放着钱不赚,跑去别人家(不管是受苦还是享福)这些袁青从来没想过。
也许这只是一种思维方式,袁青习惯靠自己,而不习惯靠别人,所以她所做的事,一般都在自己所能接受的范围内,嫁进豪门,风险太大,谅她不能。
再说,也没有人逼她,她为毛自己跳火坑?
其实,一个人最后成为什么样子,与他心里的愿望,有着密切难分的关系,看一个人是不是有钱人,很简单,当他有钱了,他是拿钱来下馆子,还是拿来开馆子?
听得袁青鼓励自己,箫远亦是点头。
想谈理想这种事情,一般都是年长的人问年幼的人,所以箫远也不问袁青,她长大了要做什么,反正袁青在箫远眼中,已经是个大人了。纵使她还没到十八岁,在这个时代,十六岁的姑娘,就已经是个大姑娘,可以嫁人了。
两人继续闲聊,夕阳西下,天边没有云彩,天空也是昏昏沉沉的,看的人有些压抑。
篱笆的门被推开,一个人走进,她正是萧茉。
“姐姐,你回来了,黎哥哥呢?他没和你一起回来吗?”箫远看到她,喜色染脸,只是就她一人,不见黎尘,便问道。
“袁姑娘。”萧茉先对袁青打招呼,才说:“黎大哥他还在煤矿那里,今天发生了一些事情,他在那里处理所以就没回来。”
“出了什么事情?”袁青一听甚急。
“不是什么大事,黎大哥说叫你不要担心,只是有一个汉子不小心受伤了,他伤到腿,也不太严重,袁姑娘你不用担心,黎大哥会处理好的。”萧茉道。
袁青了然的点点头,在煤矿挖煤,平时磕磕碰碰,受点小伤是在所难免的事情,也不必介怀。
“快到傍晚了,袁姑娘,小远,我进去做饭了。”萧茉道。
“我去帮你吧,这手也是需要活动一下的。”袁青说着,抬抬自己的前些日子受伤的右手,不痛但是动作迟缓。萧茉天天在这里当“仆人”,她如何能不闻不问?
萧茉见袁青坚持,也不拒绝,袁青能做的是些比较轻的活,就烧火,只要不劈材就行。
这个时代,做饭有个人帮忙烧火,这速度就要快的不少。
傍晚,黎尘还是没有回来,萧茉道:“黎大哥说,若是他还没回来,就叫我们不用等他了。”
于是三人也不在等他,吃起饭来。
外面,天际黑沉,细听滚滚雷声响彻天际,天上乌云掩住不多的光亮。
“袁姑娘,我和小远回家了。”没有多少言语,萧茉与箫远离去了。
袁青坐在堂屋,琢磨着,这天都快黑了,冰块脸怎么还没回来?这屋外的天,黑黑沉沉,而且闷雷滚滚,眼看就是要下雨的样子,他带伞了吗?
第九十四章 送伞
袁青有些坐不住了,她起身走出堂屋,刚走到院中,一颗豆大的雨点,打落在她的额头,不等她抬手将它拭去,空中唰唰唰的雨落声,越来越大,看来要下大雨了。
袁青赶紧跑回堂屋,在堂屋的一个角落看了看,两把伞静静的躺在那,她与黎尘住在这,一人有一把伞,竟然两把伞都在,那么黎尘肯定没有拿伞去。
不想太多,袁青将两把伞拿起,将一把打开遮在头上,一把未开拿在手中,她疾步朝煤矿走去。
雨越下越大,如同瓢泼,打在竹伞之上,朦胧了这天地间的声音,唯有这雨声,清晰如就在耳中响起。
天黑,云浓浓掩盖,风疾,雨密,这乡间小路,一下起雨来,就坑坑洼洼,满路泥泞,而且易滑,袁青的手还没有全好,她虽然心急,可是走路还是急中有稳。
煤矿,雨越下越大,汉子们都停止挖煤,纷纷跑到工棚避雨,这天黑云乌,一天的活路也该结束了,于是汉子们皆是,洗洗睡吧。
今天有个汉子,他挖煤时,不小心从壁岩上跌下来,虽然跌的不高,却是伤了腿,汉子们还要继续挖煤,没办法,黎尘只好忙一些了。
看着工棚外的瓢泼大雨,凌然在黎尘身旁恭声道:“爷,这雨那么大,这里也没有伞,您今晚就先在这里暂住一晚?”他是用问句,因为他知道,他家王爷绝对不喜欢,与别人共处一室的睡觉,就算是行军打仗,他也是一人住一个单间的。
这个工棚住的人多,全是大汉,味道是难免有点的……
黎尘看着外面的大雨,俊脸看起来有些皱眉,不过他似乎也没有大多抱怨,正想转身之际。却听得身后传来少女的声音:“黎大哥。”少女撑着伞,看到男子还在工棚中,顿时眉眼染笑,清丽的容貌在这黑夜中宛如美玉般。熠熠碧绿。
“萧茉。”黎尘看着少女,淡淡的喊着她的名字。
“黎大哥,你还没走呢,我看这天下雨了,所以就来这里看看。既然你还没走,我们一起走吧。”萧茉听到他喊自己的名字更是欣喜一分,要知道,黎尘是很少喊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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