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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中王 [全本校对] (甘甜)


  他写了一首艳诗,但是,是写给掌管男欢女爱的女神玉女的。
  玉女,其实只是一个小神。
  一个只善长音乐的小神。
  玉女有没有惩罚商纣王的本领,吴所谓并不清楚,但是,他确信:帝辛既不可能也不敢得罪娲皇。
  想想,娲皇乃何许人也?
  那可是创造了人类的始祖神。
  哪有敢于侮辱始祖神的?
  如果真的这样,只怕就不是乱他江山,而是直接死罪了。
  再说,娲皇的本领大家都清楚,那是补天之能。当年共工和颛顼把天都打烂了,全亏她老人家出马才补好了破烂的地球。这样的一个超级正神,要处罚区区一个人间男子,还需要出动狐狸精吗?
  这简直是太小看娲皇了。
  而且,一个正神,怎么可能去使唤狐狸精?
  狐狸精,就算做她老人家的仆役也不够资格啊。
  再说,那么伟大的人物,岂会迂回婉转来做这么无聊又复杂的事情?
  而且,要什么人才敢这么肆无忌惮地黑娲皇?
  既不是秦汉两宋,也不是盛唐时代。
  敢于这么黑女神的,那一定得是明清时代的男人。
  无他,明清时代的直男癌患者已经达到了历史的巅峰——终明清两个时代,男人对女人的压迫简直骇人听闻:提倡贞洁烈女达到了巅峰时代,不仅如此,为了不让女人们出门,还开始大规模让女人裹小脚,三寸金莲成了文人们歌功颂德的对象,老太婆的裹脚布又长又臭,也能让他们兴奋起来。
  试想想,一个民族,大规模地把女人的脚缠起来,让她们不能自由行走,更失去了自我谋生自立的能力。如此大规模地残害女性,不啻自断双手双足,生产力怎么可能发展?
  而男人这么做,理由也非常简单,非常可笑——那就是为了欣赏这样一种残缺而变态的美感。
  他们觉得女人们垫着三寸金莲走路,实则残疾一般,这样子很美。
  如果那时代有别的女人居然是大脚,那是要受到万般嗤笑的。
  吴所谓想起老祖母以前讲的一个故事,在老祖母的时代,已经是解放脚了,可老祖母天天告诉他们,说那会儿,有一对兄弟,大哥娶了一个大脚的女人,弟弟娶了一个三寸金莲。大脚的女人很漂亮也很能干,可因为是大脚,就被全家人嘲笑欺侮,觉得她丢脸,所以,什么粗活重活都大脚女人干,而好处都是小脚弟媳妇的。饶是如此,大家还是看不上大脚女人,直到她因为犯下了一点点小小的错误,就被夫家活活给打死了。
  大脚和小脚,在那个年代,成了身份和审美的天然区别。
  相比起现代人人鄙视的非洲女性的割礼,简直不遑多让。
  吴所谓一想通了这一点,立即就明白了:绝对要明清时代的那些巅峰直男癌患者才敢如此肆无忌惮地侮辱娲皇。
  他们已经自大得连始祖神都不放在眼里了,居然编造出商纣王侮辱娲皇的谣言,说穿了,这是他们自己在侮辱娲皇。
  也难怪,从那以后,终明清两代,华夏再也得不到正神的庇佑,无数次战乱,无数次屠杀,无数次惨败,直到被西方打得满地找牙,直到差点亡国灭种……这惩罚才结束。
  娲皇,惩罚的哪里是商纣王啊。
  娲皇分明惩罚的就是明清两代对神灵已经完全失去了敬畏之心的直男癌们,以及病入膏肓依附于直男癌的愚昧的女人们。
  彼时的他们,已经不值得任何的同情和拯救,所以,才在长达几百年的极度贫穷,极度愚昧,极度被欺压奴役以及绵延的战火中苟延残喘。
  可是,吴所谓惊奇的也不是直男癌们如何黑大神,而是那个玉女——
  他似有点明白了。
  这玉女,或者说,现实的朝歌,一定有一个长得像这个玉女的女子,这个女子,才是商纣王的宠妃——也就是传说中的苏妲己。
  可是,这个女子到底在哪里?
  她到底如何倾城倾国?
  按理说,姜子牙都还没成名,她不应该还活在朝歌吗?
  吴所谓忽然很好奇,他很想见一见这个女子。
  可是,受德一言不发。
  吴所谓狐疑地盯着他,他却看着外面的天空,还是一言不发。
  入夜的朝歌,就是一座空城。
  白天的熙熙攘攘全部消失了,空荡荡的店铺爬满了蜘蛛网,全城巡逻的皇家侍卫队更是踪影不见,就连古老的城门也满是绿漆尘埃。
  街道上,有一丛一丛的野花,野草更是一人多深,偶尔还有野兔或者野鸡窜过。
  白天所见的活人仿佛都是一群鬼魂,天一黑,就自动消失了。
  可是,吴所谓想了想,不对啊,如果说鬼魂,那该是晚上出来活动,太阳出来就消失吧?怎么反了?
  难道大商的鬼魂和别的时代也不同?都是白天出来,晚上归隐?
  他的一只手拉着城门上满是绿漆的古老铜环,叹道:“怎么这朝歌就像是一座鬼城?可真要是鬼城,为何鬼魂们都白天出来?难道不该是晚上出来吗?”


第911章 我是鬼魂(一)
  受德淡淡地:“谁规定鬼魂只能晚上出来的?”
  “各种传说不都这样吗?据说,鬼魂不能站到阳光下面,只要太阳一照射,鬼魂们便灰飞烟灭了。难道大商的鬼魂相反?”
  “这都是传说,又不是亲眼所见,你怎么就知道不是相反?”
  吴所谓哑口无言。
  他看看自己,又看看受德,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哥们就像一只鬼。
  他悻悻地:“我怎么觉得我俩现在真的变成鬼了?”
  “我俩若不是鬼,怎能在时空中游走这么长时间?”
  吴所谓哑口无言。
  好半晌,他才苦笑一声,是啊,若不是鬼魂,怎么能在时空中游走这么长的时间?
  或者说,正因为自己和受德是鬼,才和那些人类的活动时间是相反的?
  一念至此,他骇然:“天啦,莫非我们才是鬼?”
  受德抬头看了一眼黑漆漆的夜空,没有回答。
  姜子牙的一天很漫长。
  事实上,他觉得每一天都很漫长,从早上开始,怎么都熬不到天黑闭眼的时候。
  比如现在,他站在距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的一个拐角处,再也不想动弹了。
  今天是欢乐谷开放的日子,他本想去卖一点小玩意混一口饭,结果,他带了两斤猪头肉前去。
  在那里,没有人买猪头肉。
  猪头肉,是卤的,是他的老妻三令五申要他拿出去换一点钱的。老妻认为,这样比集市更加盛大的场合,一定会有不少人买卤菜。
  可是,偏偏就没有人买他这卤猪头。
  姑娘们,小伙们,买的全是糖葫芦、糖人、糕点等等方便快捷的东西。
  更主要的是,他年纪太大了,不被允许进入欢乐谷的附近处——每年欢乐谷开放,是有年龄限制的。
  能够进入的必须是三十岁以下的男女。
  至于三十岁以上的,早已走婚成功,没必要再去浪费名额了。
  也就是说,欢乐谷的宗旨很明确,绝非大家想象的无底线的狂乱,相反,人家有非常严格的规矩——只让适龄人口为了繁衍后代而努力。
  这是责任也是义务也是权利。
  老头子们,早已没有了这个权利。
  姜子牙当然也不是要去争取这个权利,他只是想去卖一点猪头,换几个小钱,有一口饮酒的钱,可是,他远远地被人赶了出来,太阳一照射,猪头也就臭了。
  他索性丢了猪头肉,悻悻地往家里走。
  可是,半路上,他停下来。
  他实在是不想回去。
  名义上是他的家,实际上是朋友接济他临时租赁的一间破旧小屋。朝歌的房子倒不贵,一栋像样点的茅草房,一千贝币就足够了。问题是,他这么多年,能挣到一百贝币的时候都很少。
  他只能租房子。
  这租屋,是一个地主不要的废弃屋,茅草房的屋顶已经破烂,每到下雨的时候便是天上多大,屋里就多大。
  环境的恶劣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那个老妻。
  老妻也是朋友好心介绍的,因为看着他已经年近古稀却没有成过家,所以很同情他,朋友觉得,他至少得有个后代。但是,一个又穷又老的男人,哪里有年轻的姑娘看得上?无奈之下,朋友只能给他介绍了一个邻居老姑娘。
  老姑娘和他一样,从未成亲,按理说,二人正是同病相怜,应该有共同话题。问题是,姜子牙实在是太穷太穷了,一日三餐都无法正常提供,老姑娘嫁给他后,一天只能吃一顿,而且还是稀粥,这日子过不下去,贫贱夫妻百事哀,争吵便早所难免。
  以前姜子牙再穷,也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偶尔骗几个小钱也是自己喝喝酒,打打牙祭,哪里如现在?成亲了,反而上了一道枷锁,真是娶妻才只自由身有多么可贵。
  而且,老妻又无韵味,纵男欢女爱都谈不上。
  姜子牙很后悔成亲,可他又不能辜负朋友好意,主动提出休妻,于是,便这么拖延了下来。
  老妻骂骂咧咧,姜子牙的态度也很简单:不见面,不回家,不负责……一句话,我就是不理你,有妻子也当没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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