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必是太师的手笔,果然厉害!”
蓝玉二话不说,立刻派人,护送着王保保一家南下。
他们先是经过河套,走大同方向,经过山西,到达河南。
由于王保保身体不好,沿途甚至给他准备了舒适的马车,又有人专门诊脉熬药,确保王保保的身体健康。
张希孟没说错,王保保染了一身富贵病,关节遍布痛风石,这毛病虽然可怕,但只要小心调养,并不会立刻要命。
事实上,随着越来越往南走,天气转暖,饮食清淡,王保保竟然精神了不少。
甚至可以勉强下地走动。
“这里是淮河吧!要送我进京,走这里干什么?”王保保尚在糊涂之中。
护送他的士兵笑呵呵道:“都到了这里,还没有察觉吗?自然是安排你回家瞧瞧!”
“回家!我的家?”
王保保骤然一愣,觉得可笑,他一个蒙古人,早就背井离乡了,哪里还有家?
但他很快清醒过来,知道了这是哪里……王保保第一次脸色骤变,整个人都不好了。
“你们不能这么干!快,快送我去应天,我不要去!不要!”王保保声嘶力竭大吼,情绪完全失控。
负责护送的士兵,只是淡淡一笑,瞧他这样子,证明这招有用了!
“王保保,叶落归根,能重新回乡,看看昔日老家,多是一种福气,走吧,跟我们渡河!”
王保保气得脸色铁青,完全抓狂。
坐上了船,他几次试图跳河,幸好明军看管严密,才算保住了王保保。
他们顺利渡过淮河,向着固始县城而来。
王保保紧闭双目,不声不响,打死不愿意多看一眼。
倒是他的妹妹,尚有那么一点点印象。
她那时候才几岁的光景,最喜欢的就是城东头卖麦芽糖的老头,花一点钱,就能买一大块。
那个甜味,能让她回味好几天。
小孩子的快乐就是那么简单!
“还有卖麦芽糖的吗?”
进入县城之后,女孩不断向两边看着,渐渐的,她的眼睛瞪得老大……我的天啊,这还是当初的县城吗?
怎么多了好几条街道?
还有两旁的店铺!
鳞次栉比,多了很多!
真是繁华,比起当初,可是热闹太多了。
她的目光不断搜寻,还真找到了一份卖麦芽糖的。只不过老板看起来年轻了许多,不是当初的老头。
“想吃?给你买一块!”护送的士兵买了一块回来。
女孩才尝了一口,立刻露出惊喜的神色。
“还是当初的味道,一模一样!”
她迫不及待跑到了王保保的面前,“大哥,你尝尝啊!”
王保保干脆装作没听到。
小丫头也无可奈何,只是低头吃糖,尽管成了俘虏不是什么好事情,但是能回到故乡,又能吃到童年的味道,还真是想不到的福气。
“今天中午没有什么,就是随便吃点烩面,等有空了,再去寻找老宅。”
士兵端着大碗,给每个人送到眼前……一直闭目不言的王保保,闻到了熟悉的香味,浑身震动,记忆的闸门瞬间打开。
“给,给我也来一碗!”他的声音细如蚊讷,但护送的士兵却是一振,一路走来,这还是王保保第一次主动提出要求,真不容易!
第八百三十五章 固始鹅肉
一大碗烩面下肚,王保保的身体之中,再次充满了力量,甚至连病痛都好了许多。
还是故乡的饭菜养人啊!
“我,我想走走。”
负责护送的士兵很快答应,以王保保目前的状态,想跑也跑不了多远,他们甚至还贴心地准备了一驾马车,走累了就可以上车坐坐。
时隔二十多年,王保保终于能再次观察这个自小生长的地方,那种感觉是很难以言说的。
固始县城有了变化,街道增多了,屋舍好了很多,甚至多了不少作坊,诸如车马行,木器行等等。
但也有地方没变,比如那个城隍庙,依旧还在,缥缈的香火,让王保保想起了小时候,母亲带着他们,过来烧香祈福。
对了,城隍庙门口的青石还在,王保保摸索着,坐了下来,他用粗糙的手,抚摸着同样粗糙的石头。
他发现了石头上有一个小坑,有拇指那么大……王保保咧嘴笑了,就是这个小坑,当初他坐着的时候,就喜欢把核桃放在坑里,砸碎了吃核桃仁。
这么多年过去了,石头还在,小坑还在,什么都没变……可又什么都变了。
当初母亲最多就是祈求神明保佑,能让孩子飞黄腾达,做人上人。
事实证明,神仙还挺灵验的。
王保保成年之后,就遇上了红巾起义,彼时各地豪强,风起云涌。有人投身红巾,要推翻大元朝。
也有人站在大元朝这边,剿灭反贼。
他一个蒙古人,自然追随舅舅兼干爹的察罕帖木儿,一起对付反贼。
他们征战,驰骋,南琐红巾,北锁红巾,还有刘福通,都被他们打得屁滚尿流。
察罕帖木儿官位不断提升,俨然成为元朝最强的实力派。
要不是中原决战,他们失败了,甚至可能成为魏武帝一般的人物。
不过即便察罕死了,继承遗产的王保保,还是爬上了河南王,中书左丞相的位置,成为大元朝最后的支柱,维持着国家的江山和体面。
一直到了如今,兵败被俘,又返回了家乡。
这几十年的经历,简直就跟一场梦似的……王保保想起了有一出戏,叫邯郸梦,似乎说的就是这个。
吕洞宾为了度化一个书生,送给他一个枕头。
书生躺在上面,一梦之中,自己考科举,娶佳人,做大官,风光无限,活到了八十多岁,儿孙绕膝,受封太师……
最后从梦中醒来,旁边煮着的黄粱饭还没有熟。
或许自己就是那个卢生,下一刻梦中醒来,就有神仙飘然而至,度化自己,飞升仙界吧!
想到这里,王保保居然咧嘴笑了起来。
他没有等到神仙,但是却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香气,这股香味格外醇厚,走五官,通七窍,直接往脑袋里钻。
简直好闻到了没边。
王保保急忙抬头看去,香气的来源正是一家饭馆,店面不大,只是经营鹅肉而已。
固始鹅肉!
王保保的兴趣顿时就来了。
固始的鹅,那可是天下扬名,传说骆宾王的那一首咏鹅,吟咏的就是固始的鹅。
还有人说,当初隋炀帝南下途中,美味佳肴何止千道,结果最受贵人们欢迎的就是固始的鹅肉。
似乎历史名人,都有给美食代言的任务。
真假且不论,固始鹅肉,确实名气很大。
这里的鹅种很好,养殖也讲究,小时候在外放养,采食杂草,到了育肥的时候,甚至要以米粮喂养。
吃粮食长大,肉质肥嫩,味道醇厚,做出来的菜肴,自不必说。
王保保想了起来,他小时候,最喜欢吃的也就是鹅肉,奈何那时候家里头不甚宽裕,一年到头,也就能吃一两顿罢了。
但是每一次吃,都让他回味无穷。
要是没有鹅肉,这个年就白过了。
终于又碰上了鹅肉,还是不能错过。只是鹅肉不同于烩面,价钱可不便宜。王保保想了想,伸手将一枚嵌了宝石的戒指抽了下来。
“麻烦定几桌鹅,让我们全家都尝尝。”
护送的士兵点头,“我还要去问问,人家收不收戒指……要让我们出钱,还真有点为难。”
一个士兵拿着戒指去了饭馆,不一会儿就笑呵呵出来,“运气不错,有个小哥看戒指不错,出了二十贯,足够置办四桌全鹅宴。”
王保保一怔,他的那个戒指,据说是从花剌子模抢来的,传承了好几百年,就值二十贯?
算了吧!
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
能请家人吃一顿地道的鹅肉,再多一些花销也值得,反正他现在都是阶下之囚,还能想什么啊?
王保保随着士兵,进入了饭馆,他坐下来等着上菜……就在靠近窗户的位置上,有一个小胖子,正坐在那里,大快朵颐。
鹅肉的香气飘到了王保保的面前,小胖子大口大口吃着鹅肉,竟然把王保保看饿了。
他又注意到,小胖子的指头上,正套着他的那一枚戒指。
王保保微微一动,就主动走过来。
“小哥,你可知道这枚戒指的来历吗?”
小胖子头也不抬,只是大口吃着鹅腿,漫不经心道:“还能有什么来历?不就是一个倒霉蛋,传给了另一个倒霉蛋吗?我要不是心疼你们,多少钱都不会要的,我嫌晦气!”
一句话,差点把王保保气个倒仰!
不过他说的也对,当年花剌子模被蒙古灭国,戒指落到了蒙古手里,传承这么多年,大元朝也完蛋了,自己只能拿戒指换鹅肉吃……
“小哥,听你说话的意思,似乎很有些见识啊?”王保保道:“不知道贵姓啊!”
对面的小胖子笑道:“伱问我贵姓,我却不用说免贵……你猜猜我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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