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在北京的某一处高档小区门口,一个长相精致的男人坐在车里翻着资料。
旁边坐着他的助理。
助理似有话说,犹豫了半天才开口:“宋总,要不你先回去吧,这事情我们来就行了。”
宋成义闻言从资料里移开目光。看了一眼助理,他说:“你准备怎么弄?”
小助理一时语塞。
他们总公司怎么也算是个百强公司,就算公司旗下的义和科技是宋总这几年创立,但在这个圈子的谁不知道这公司隶属于谁?
他们宋总,虽然不像其他富二代那样有着各种金碧辉煌的国际学历傍身,但从大学毕业接手公司开始,让公司的营业额已经翻了好几番。
也因此,商业新闻上,对于他们宋总的报道也从不务正业的富二代变成了如今的商业魁首。还有些旁门偏道的媒体给他们宋总编造各种名词,什么最具价值金龟婿,最具魅力商业奇才等等……
听起来像言情小说里翻手浮云为所欲为的总裁,自然也没人知道,这雕栏玉彻之下,其实是个每天累得像狗一样的男人。
特别是最近义和科技推出了一款新的产品,因为产品以筑梦为主要功能,在年轻人之间反响不错。媒体多次报道,说义和是现今少有的还有理想主义的公司,连带着母公司的股票又涨了好几番。
为了让产品的影响更大,策划部出了个以APP为媒介,以音乐为主导的比赛,选出来的人可以跟公司请来的各路音乐名人同台表演,让那些在地下的音乐人被更多人看到。
如今音乐比赛多了去,大家看个热闹,这道理谁都懂,偏偏宋总跟魔怔了似的,对这件事情格外上心。
每件事都亲力亲为,最近一个月没有一天是睡超过五个小时的。
今天还亲自跑来北京,说是要请他一个叔叔为这演唱会坐镇。
宋总这个叔叔如今没多少人知道,但在二十年前,可谓人尽皆知。
那是摇滚的辉煌年代,宋总这个叔叔所属的乐队是极具代表的一支乐队。
可谁都知道摇滚圈子那些人,脾气怪,架子大,一言不合就能跟你打起来的,不然这些年也不会让这么个性的一个音乐形式逐渐走样,甚至很多叫声大点的音乐都能被人称之摇滚。
宋总的叔叔不知道从哪里提前知道了宋总来的原因,这不,闭门不见,让一行人在这等了好几个小时。
沉默了一会,小助理说:“宋总,你昨天开了一天的会,晚上又加班,今天又飞了一天,要不你回酒店休息,我在这守着,等人一出来我就给拦住。”
宋成以按了按眉心,说:“我下去看看,你们就先回去吧。”
“宋总!”助理叫了一声。
宋成义:“没事,我都来了,我叔不会让我一直吹冷风。”
说完,他打开车门,提着各种礼物出去。
助理见状,忙将一边的风衣递给他。确认劝不走他,助理这才吩咐司机开车离开。
宋成义在冷风中站了快半个小时,终于收到了他叔叔的短信:“臭小子,给我玩苦肉计呢?”
宋成义眸子一闪,回过去一条短信:叔,北京真冷。
几分钟后,宋成义坐进了他叔的客厅。
沙发上精瘦高挑的男人拿手指着他:“你这臭小子,难怪公司比你爸经营的好,手段一套一套的。”
宋成义一眼瞥到墙边一套乐器,轻轻一笑,说:“叔,你谬赞!”
他叔翻了个大白眼:“喝了茶赶紧滚蛋,我才不参加你那个破演唱会!”
他婶婶切了水果放在茶几上,横了他叔一眼,说:“有什么事情不能跟孩子好好说,一把年纪,跟小孩子一样!”
他叔嘴巴一鼓:“你懂个什么!不懂别乱讲!”
“宋鸣,你长本事了!”婶婶双手一插腰,道。
他叔立刻认怂:“哎呀,我们谈事情,谈事情,你在这臭小子面前给我点面子嘛!”
一点也不像那个传说中拿啤酒瓶子劈开人家脑袋的摇滚传奇。
“都是一家人,装什么!”婶婶也是个烈性子,但嘴上说着,还是转过头笑着让宋成义吃水果,自己则去厨房做饭去了。
宋成义看了一眼他婶,说:“叔,你跟我爸一样啊。”
他叔发出一串架架架的声音:“别拿我跟你那个满身铜臭味的爸比。”
宋成义一脸认真:“是的,我爸还敢跟我妈还一句嘴!”
他叔听出他的打趣,拿桌上的一颗小金桔砸他一下,笑着道:“你这臭小子!你叔我那是怕你婶吗?那是尊重。在家厉害那是什么男人,在外面厉害才是男人!”
宋成义一手接住小金桔,一边剥开一边赞同道:“是的。”
他叔:“说到这里,你这臭小子什么时候结婚?我跟你婶不要小孩,老宋家就你一个独苗苗,你可得打点紧!等小孩出生,让跟着我学吉他!”
宋成义:“那也得尊重小孩自己的喜好。不过有叔你这么厉害的吉他手,小孩肯定会喜欢。”
他叔一挑眉:“那是。”又道,“听这话,是有眉目了?哪里的女孩,多大,家里父母做什么的?”
宋成义:“叔,你怎么比奶奶还奶奶。你这样,哪里有半点摇滚乐手的样子。”
他叔:“别给我扯蛋蛋,那女孩哪里的?”
宋成义看着他叔,语气有前所未有的认真:“她也是摇滚乐手。”
他叔一愣:“所以这次你搞这个演唱会是为了她?可以啊,宋成义,我刚还说你比你爸强,现在就打了我脸了。咱们家的家训你忘记了?你可别给我学外面那些喜欢泡网红的富二代,玩得花里胡哨,把家里的钱不当钱!”
宋成义没有辩论,而是反问道:“叔,你还记得我小时候写的那篇作文吗,《我最佩服的人》?”
宋成义五岁那年,他叔跟家里人闹翻,背着吉他独自北上。离开那天,叔叔来幼儿园看他,买了他最爱的小白兔奶糖。
那天,在幼儿园的门口,叔叔对他说:“宋成义,叔我要去北京了,以后没人陪你玩了。”
年幼的宋成义尚不懂分别的伤感,问他叔:“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他叔:“不知道。”
宋成义:“去干什么?”
他叔:“弹吉他。”
宋成义:“叔,你是不是特别喜欢弹吉他。”
他叔:“吉他就是你叔的命!”
宋成义:“那我以后想你了怎么办?”
他叔把他头一按,说:“我给你录了一盘我的磁带,你想我了就听。说不定哪天你就能在电视上看到你叔了。”
宋成义:“叔叔,奶奶说你吹牛!”
“你这臭小子!”他叔在他额头上弹了一下,然后又说,“宋成义,等着,叔会出人头地的。”
宋成义看着他叔。
那时候他好矮,他叔好高。阳光下,他甚至看不清他叔的脸,但莫名觉得面前的男人透着股让人难以移开目光的东西。
他忍不住点点头,说:“好。”
一年后,他放课后回家,在电视上看到了他叔。站在灯光下弹着吉他的男人,帅到让他不敢认那是他叔。
后来,学校里让写作文,题目是《我最佩服的人》。
他就写了他叔。作文的结尾,他现在还记得:那个男人,他站在那里发着光,好酷。
这时他婶刚好出来,听了这话,笑道:“那能不知道吗,都给你用相框框着呢,你叔这些年获得那么多奖,也没看他拿起哪个奖杯好好说过。每次有人来探访,都会拿起你那篇作文,说这是我侄子写的!”
他叔脸上闪现出一丝不自然的神色,又架架架地道:“这时候提这茬做什么!”
宋成义声音沉哑:“叔,你去看看,看看她,你就知道我为什么要办这场比赛了。”
第5章 绅士
《青橙》的第一句词是:老绅士,生在一九六八;穿褴褛草鞋,将梦放在破旧帽子……
歌词的灵感来自冯青六岁时的一段经历。
那时候,冯乐还未出生,冯爸跟冯妈总能因为各种缘由就陷入无休止的争吵。
每次吵完架,冯爸就会摔门逃到不知道哪里去,留下冯妈在家气急败坏砸东西,砸完东西就开始打冯青。
冯青的肩膀上至今还有个不大的疤痕,那是她妈用开水瓶砸出来的。
冯青不记得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不会哭的。年幼的记忆,最多的就是她在挨打后在被她妈妈抱在怀里哭。
她就傻傻站在那里。
那个女人,总是一边哭,一边说着冯青为什么是个女孩。
在那个封闭的小镇,重男轻女十分严重。冯妈总是将她跟冯爸争吵的缘由归结于此。
在一个阴郁的下午,父母又因为一件事吵了起来。
不争气,女孩,有什么用,传宗接代……类似这样的词夹杂在两个人互相指责的句子里跑进冯青的耳朵。
小小的冯青躲在自己小小的房间里,站在椅子上透着小小的窗户看着外面灰蒙蒙的天空。
直到她化成一声闷响从椅子上摔下来。
房间外面的争吵终于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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