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沪市读小学,她一直觉得自己眼光比他们好,观念也更前卫。
没想到郑兴安却走在了自己前面,自己反而落后了。
因为这些原因,她进了学校后,并没有像班主任担心的那样,跟郑兴安针锋相对,反而暗暗在关注他。
今天他们找班主任确定表演的节目,于是她带着班上关系比较好的几个同学,过来这边偷听。
原以为有了那首《青春修炼手册》,这次的歌,不可能同样优秀了。
等到他的歌声响起,她才知道自己错,这首歌比以前所有歌都要好听。
心里激动之下,就动了心思,希望能跟他合唱这首歌。
现在看来,这个计划快要成功了。
郑兴安接过梁老师借来的吉它,熟练地背在肩上,准备弹奏。
因为已经记住曲谱和歌词了,所以他把歌单交给顾慧珊,让她先熟悉一下。
同时跟她商量好各自演唱的内容。
顾慧珊自然没意见。
当吉它声响起,郑兴安开始第一段的演唱。
大家一下子安静下来,看他熟练的弹着吉它,唱出那首动听的歌曲。
刚才第一次是清唱,没有乐器伴奏,丰富性自然差了许多。
现在加上吉它的声音,无疑悦耳多了。
大家跟着节奏摇头晃脑,非常享受。
就连梁老师也靠在窗前,若有所思地望着天花板,安静听郑兴安唱歌。
“……
长大以后我只能奔跑
我多害怕黑暗中跌倒
明天你好含着泪微笑
越美好越害怕得到
每一次哭又笑着奔跑
一边失去一边在寻找
明天你好声音多渺小
却提醒我勇敢是什么
……”
对于九十年代初的中学生来说,这样的歌词,就像席慕容的诗,琼瑶的小说,带着股难以言述的梦幻和浪漫,又带着些伤感和励志,让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很快沉迷其中。
特别是这些高一学生,刚刚初中毕业,经历了一次难忘的离别,所以特别能理解歌词中的伤感。
就连已经三十多岁的梁老师,也回忆起自己青春期的遗憾和疼痛,感触很深。
随着第一节唱完,郑兴安转头望向顾慧珊,点头示意了一下。
虽然第一节和第二节只是换了下歌词,曲调完全一样,不过她刚才只听了一遍,现在又听自己唱了一段,不可能记住曲调。
所以他做好了唱几次让她熟练的打算。
反正离正式夜自修还有半小时,时间上来得及。
没想到顾慧珊拿起歌词,对着节拍就唱了起来。
女孩子的声线跟男孩子不同,这种曲调柔美的歌,从她嘴里出来,多了些迷茫和心伤,更加感人。
郑兴安吃了一惊,差点弹错曲子,好在他惊人的记忆力,让他避免了错误。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怎么她能这么快就把歌唱对?
难道顾慧珊跟自己一样,也有过目不忘的能力?
想到她能考到高分,还真的有这样的可能,普通人的记忆力就算再好,也很难做到这一步。
等到她那一段唱完,后面一段是两人合唱,郑兴安突然有些担心两人的声音合在一起,会不会有冲突?
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跟女孩子单独合唱一首歌,这让他有些忐忑。
当声音出来后,出乎意料的和谐,他暗暗松了一口气。
“唱得不错。”当两人一起唱出最后一个音,梁老师走过来,拍了拍手。
其它同学一见,也纷纷兴奋地鼓掌。
爱唱爱跳是这个年纪的天性,听到一首这么好听的歌,他们同样激动。
“梁老师,那你是同意我们合唱了?”顾慧珊挺了挺身子,带着些骄傲的语气问。
她毕竟受过专业的唱歌训练,不是那些无师自通的同学可以比的,如果梁老师有足够的鉴赏力,应该能听得出来。
“只要安安没意见,我这边当然同意。”梁老师笑着回答。“毕竟这歌是安安的姐姐写的,他拥有决定权。”
心里想着这样也不错,用一首歌的机会,让两人矛盾彻底解开,免得自己老是担惊受怕。
相比顾慧珊,郑兴安的性格无疑好了很多,平时跟谁都合得来,很少看到他跟谁生气。
偏偏长得又这么帅,成绩还这么好,真的是完美的少年啊!
“我没问题。”郑兴安望了顾慧珊一眼,爽快地回答道。
被她用带笑的目光一直盯着,他觉得有些害羞,慌忙别过脸。
顾慧珊发现了,忍不住笑意更深了。
————
这天上午,叶纤红接到家里爸爸打来的电话,说堂哥堂姐的婚期都定下来了。
“啊?这么巧?”叶纤红一听,愣了一下。
今年一直没听叔叔家提起这件事,还以为他们想等一等,没想到现在一下子都成了。
“一起办喜酒还是分开办?”
她会这样问,也是下意识地行为,倒没有其它的意思。
在乡下,还真没有兄妹同时办喜事的做法。
“当然是分开办,中间差了一个月。”郑建国把日期说了后,还认真地解释了一句。“你叔叔婶婶让我找你,是想你在虞城找家好的酒店,帮他们把喜事风风光光地办了。”
今天由他打这个电话,当然是因为弟弟找上自己,他不好推脱。
否则这种事情,一般是老婆跟女儿说。
“哦。”叶纤红应了声,倒没放在心上。“我回头问一下,哪个地方合适?”
虽然叔叔婶婶小气,奶奶霸道,堂哥堂姐拎不清,不过他们那些小心思,现在她已没放在眼里了。
第一百零八章叔叔家的喜事
到了不同的层次,在意的事情就会发生变化,就像以前提起杨云哲兄妹,她就会恨得直咬牙。
现在早不在意了。
如果想出气,见一次打一次就好了。
这可不是开玩笑,她现在有了这个能力,而他们哪里还有还手之力?
叔叔家的事也一样,只要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算大事,何必在意呢?
何况她心里有秆称,该在堂哥堂姐身上花多少钱,早已有明确的数量。
如果在结婚费用上多花钱了,那其它地方她就准备少花一点了。
说得不好听一点,她们在自己心里值多少钱,早已经有了明确的标准。
如果有钱,她现在宁愿花在王茂琳、董采玉和杨涛兄妹这些人身上。
至少这些人在帮自己工作,也懂得感恩,花再多也值得。
“小红,这件事你看着办好了,别受你爸影响——”叶知书突然抢过话筒,在对面嚷道。
像女儿一样,对小叔一家,她现在也想明白了。
该她这个大嫂出钱的,她绝不小气,但是想要自家傻傻地在他们身上花钱,她绝不答应。
凭什么啊?
自家的钱又不是风里刮来的?
有本事也自己去赚啊!现在村里大多数人家在搞大棚了,他们手脚好好的,可以去挣啊!
想白要别人的东西,算什么本事。
“妈,你放心吧!我心里有数的。”叶纤红懂妈妈的心思,只好笑着安慰。“堂哥堂姐毕竟是自己人,该花的我们不能小气,免得被人说闲话。不该花的,我也不会为了面子当冤大头——”
其实不管当初花钱在小姑身上,还是替姑夫介绍工作,她都看在父亲郑建国的面子上,才这么做。
自己跟他们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父亲待自己像对亲生女儿一样,把自己养这么大,这个恩她得记着。
现在有能力了,肯定不能扯断这些纽带,免得父亲难过。
所以就算现在再不喜欢叔叔一家,她能帮的,她都得担起来。
叶知书听女儿这样一说,心里才好受了一些。
正要挂电话,忽然想起一件事,又叫了起来。
“小红,听说你准备考大学,那你有空了多复习复习,赚钱慢慢来就好了。”叶知书也是从儿子那里听到消息,所以非常激动。“再说我和你爸,现在也能赚不少钱,就算你回家不干活,也不用担心学费了——”
女儿以前成绩就不错,如果当初补习一下,说不定去年就考上大学了。
因为家里穷,没钱供她读书,所以不得不让她去虞城找工作。
今年夫妻俩在乡下搞大棚蔬菜水果,已经赚了十几万块钱,如果不是村里大多数人家生活都好起来了,换成以前,绝对是远近闻名的致富能手了。
“知道了,妈。”叶纤红哭笑不得。
自己就算天天在家躺着,赚的钱也比他们多吧?怎么爸妈口袋里一有了钱,马上一付想让自己回家混吃等死的样子呢?
“还有,有什么不会的,去问你堂哥。”叶知书再次嘱付道。“你帮了他这么多忙,学习上多关心你一点,不是应该的吗?”
在她想来,侄子毕竟是大学生,学习上肯定比女儿强,有他支支招,考上的把握肯定会更大。
“行,我心里有数的。”被妈妈这样安排,叶纤红真的无语了,只好连声应着,免得跟她起争执。
在学习方面,每个当父母的,都有一套自以为是的理论。
为人子女的如果敢跟他们争论,肯定会啰嗦老半天。
最后叶妈妈说的口干舌燥,才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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