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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二好生活 (向晚葵)


因为在沪市读小学,她一直觉得自己眼光比他们好,观念也更前卫。
没想到郑兴安却走在了自己前面,自己反而落后了。
因为这些原因,她进了学校后,并没有像班主任担心的那样,跟郑兴安针锋相对,反而暗暗在关注他。
今天他们找班主任确定表演的节目,于是她带着班上关系比较好的几个同学,过来这边偷听。
原以为有了那首《青春修炼手册》,这次的歌,不可能同样优秀了。
等到他的歌声响起,她才知道自己错,这首歌比以前所有歌都要好听。
心里激动之下,就动了心思,希望能跟他合唱这首歌。
现在看来,这个计划快要成功了。
郑兴安接过梁老师借来的吉它,熟练地背在肩上,准备弹奏。
因为已经记住曲谱和歌词了,所以他把歌单交给顾慧珊,让她先熟悉一下。
同时跟她商量好各自演唱的内容。
顾慧珊自然没意见。
当吉它声响起,郑兴安开始第一段的演唱。
大家一下子安静下来,看他熟练的弹着吉它,唱出那首动听的歌曲。
刚才第一次是清唱,没有乐器伴奏,丰富性自然差了许多。
现在加上吉它的声音,无疑悦耳多了。
大家跟着节奏摇头晃脑,非常享受。
就连梁老师也靠在窗前,若有所思地望着天花板,安静听郑兴安唱歌。
“……
长大以后我只能奔跑
我多害怕黑暗中跌倒
明天你好含着泪微笑
越美好越害怕得到
每一次哭又笑着奔跑
一边失去一边在寻找
明天你好声音多渺小
却提醒我勇敢是什么
……”
对于九十年代初的中学生来说,这样的歌词,就像席慕容的诗,琼瑶的小说,带着股难以言述的梦幻和浪漫,又带着些伤感和励志,让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很快沉迷其中。
特别是这些高一学生,刚刚初中毕业,经历了一次难忘的离别,所以特别能理解歌词中的伤感。
就连已经三十多岁的梁老师,也回忆起自己青春期的遗憾和疼痛,感触很深。
随着第一节唱完,郑兴安转头望向顾慧珊,点头示意了一下。
虽然第一节和第二节只是换了下歌词,曲调完全一样,不过她刚才只听了一遍,现在又听自己唱了一段,不可能记住曲调。
所以他做好了唱几次让她熟练的打算。
反正离正式夜自修还有半小时,时间上来得及。
没想到顾慧珊拿起歌词,对着节拍就唱了起来。
女孩子的声线跟男孩子不同,这种曲调柔美的歌,从她嘴里出来,多了些迷茫和心伤,更加感人。
郑兴安吃了一惊,差点弹错曲子,好在他惊人的记忆力,让他避免了错误。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怎么她能这么快就把歌唱对?
难道顾慧珊跟自己一样,也有过目不忘的能力?
想到她能考到高分,还真的有这样的可能,普通人的记忆力就算再好,也很难做到这一步。
等到她那一段唱完,后面一段是两人合唱,郑兴安突然有些担心两人的声音合在一起,会不会有冲突?
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跟女孩子单独合唱一首歌,这让他有些忐忑。
当声音出来后,出乎意料的和谐,他暗暗松了一口气。
“唱得不错。”当两人一起唱出最后一个音,梁老师走过来,拍了拍手。
其它同学一见,也纷纷兴奋地鼓掌。
爱唱爱跳是这个年纪的天性,听到一首这么好听的歌,他们同样激动。
“梁老师,那你是同意我们合唱了?”顾慧珊挺了挺身子,带着些骄傲的语气问。
她毕竟受过专业的唱歌训练,不是那些无师自通的同学可以比的,如果梁老师有足够的鉴赏力,应该能听得出来。
“只要安安没意见,我这边当然同意。”梁老师笑着回答。“毕竟这歌是安安的姐姐写的,他拥有决定权。”
心里想着这样也不错,用一首歌的机会,让两人矛盾彻底解开,免得自己老是担惊受怕。
相比顾慧珊,郑兴安的性格无疑好了很多,平时跟谁都合得来,很少看到他跟谁生气。
偏偏长得又这么帅,成绩还这么好,真的是完美的少年啊!
“我没问题。”郑兴安望了顾慧珊一眼,爽快地回答道。
被她用带笑的目光一直盯着,他觉得有些害羞,慌忙别过脸。
顾慧珊发现了,忍不住笑意更深了。
————
这天上午,叶纤红接到家里爸爸打来的电话,说堂哥堂姐的婚期都定下来了。
“啊?这么巧?”叶纤红一听,愣了一下。
今年一直没听叔叔家提起这件事,还以为他们想等一等,没想到现在一下子都成了。
“一起办喜酒还是分开办?”
她会这样问,也是下意识地行为,倒没有其它的意思。
在乡下,还真没有兄妹同时办喜事的做法。
“当然是分开办,中间差了一个月。”郑建国把日期说了后,还认真地解释了一句。“你叔叔婶婶让我找你,是想你在虞城找家好的酒店,帮他们把喜事风风光光地办了。”
今天由他打这个电话,当然是因为弟弟找上自己,他不好推脱。
否则这种事情,一般是老婆跟女儿说。
“哦。”叶纤红应了声,倒没放在心上。“我回头问一下,哪个地方合适?”
虽然叔叔婶婶小气,奶奶霸道,堂哥堂姐拎不清,不过他们那些小心思,现在她已没放在眼里了。


第一百零八章叔叔家的喜事

到了不同的层次,在意的事情就会发生变化,就像以前提起杨云哲兄妹,她就会恨得直咬牙。
现在早不在意了。
如果想出气,见一次打一次就好了。
这可不是开玩笑,她现在有了这个能力,而他们哪里还有还手之力?
叔叔家的事也一样,只要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算大事,何必在意呢?
何况她心里有秆称,该在堂哥堂姐身上花多少钱,早已有明确的数量。
如果在结婚费用上多花钱了,那其它地方她就准备少花一点了。
说得不好听一点,她们在自己心里值多少钱,早已经有了明确的标准。
如果有钱,她现在宁愿花在王茂琳、董采玉和杨涛兄妹这些人身上。
至少这些人在帮自己工作,也懂得感恩,花再多也值得。
“小红,这件事你看着办好了,别受你爸影响——”叶知书突然抢过话筒,在对面嚷道。
像女儿一样,对小叔一家,她现在也想明白了。
该她这个大嫂出钱的,她绝不小气,但是想要自家傻傻地在他们身上花钱,她绝不答应。
凭什么啊?
自家的钱又不是风里刮来的?
有本事也自己去赚啊!现在村里大多数人家在搞大棚了,他们手脚好好的,可以去挣啊!
想白要别人的东西,算什么本事。
“妈,你放心吧!我心里有数的。”叶纤红懂妈妈的心思,只好笑着安慰。“堂哥堂姐毕竟是自己人,该花的我们不能小气,免得被人说闲话。不该花的,我也不会为了面子当冤大头——”
其实不管当初花钱在小姑身上,还是替姑夫介绍工作,她都看在父亲郑建国的面子上,才这么做。
自己跟他们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父亲待自己像对亲生女儿一样,把自己养这么大,这个恩她得记着。
现在有能力了,肯定不能扯断这些纽带,免得父亲难过。
所以就算现在再不喜欢叔叔一家,她能帮的,她都得担起来。
叶知书听女儿这样一说,心里才好受了一些。
正要挂电话,忽然想起一件事,又叫了起来。
“小红,听说你准备考大学,那你有空了多复习复习,赚钱慢慢来就好了。”叶知书也是从儿子那里听到消息,所以非常激动。“再说我和你爸,现在也能赚不少钱,就算你回家不干活,也不用担心学费了——”
女儿以前成绩就不错,如果当初补习一下,说不定去年就考上大学了。
因为家里穷,没钱供她读书,所以不得不让她去虞城找工作。
今年夫妻俩在乡下搞大棚蔬菜水果,已经赚了十几万块钱,如果不是村里大多数人家生活都好起来了,换成以前,绝对是远近闻名的致富能手了。
“知道了,妈。”叶纤红哭笑不得。
自己就算天天在家躺着,赚的钱也比他们多吧?怎么爸妈口袋里一有了钱,马上一付想让自己回家混吃等死的样子呢?
“还有,有什么不会的,去问你堂哥。”叶知书再次嘱付道。“你帮了他这么多忙,学习上多关心你一点,不是应该的吗?”
在她想来,侄子毕竟是大学生,学习上肯定比女儿强,有他支支招,考上的把握肯定会更大。
“行,我心里有数的。”被妈妈这样安排,叶纤红真的无语了,只好连声应着,免得跟她起争执。
在学习方面,每个当父母的,都有一套自以为是的理论。
为人子女的如果敢跟他们争论,肯定会啰嗦老半天。
最后叶妈妈说的口干舌燥,才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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