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辰就是他通往辉煌人生的路途上一块最碍眼的石头。
金悦桐端着汤盅了进了书房,热腾腾的汤品,还没揭盖就已经漏了香气。
尉迟明辰从一堆公文里抬起了头,“什么汤,这么香?”
“你尝尝就知道了。”她将汤盅摆到他跟前。
他尝了一口,“海参,还有干贝。”
“嗯,不过这些只是用来吊出鲜味的,你再尝尝……”
他细细品了品,“好像是笋……”
她笑着点头,“这是联盟最有名的雪笋,也就这两个月是最好吃的时候,过了就要麻舌头了。”
“岳父那边派人来过?”
“嗯,早上来的,就看看我好不好,顺便带了些冬季特产。我想着你大概没吃过,就亲手煮给你尝尝。”
“辛苦你了。”他牵过她的手,放在手心里捂着,眸光骤然起了一丝精光,“不该只是来送礼的吧?”
世府和联盟和解后,表面上客气,但私底下为了争矿,争地,没少暗斗,不过是怕引起民众的反感都被压下去了。
金悦桐知道瞒不过他,黑眸亮了亮,笑道:“父亲的心思,我不懂的,他也没教过我这些,只说是七十一区北边新出了一个钻矿,他认为这钻矿应该是属于联盟的。”
“理由?”
“钻矿的地理位置,有一大半在联盟境内。”
联盟的区域就是七十一区以北,过了海就是。
“所以,他想让你找我当说客?”
“约莫是这个意思吧。”
矿的事,她也耳有所闻,但大多矿世府都征收了,用于国库运用,不像联盟,不管什么矿,只要没枯,就是金家的产业。在联盟金家就是皇族,金大元帅就是皇帝,大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意思。
但听在明辰耳里就是个笑话,和解书才签了多久,这就开始动世府国库资产的脑筋了?
给一座矿,对世府造成不了什么打击,但国库不仅要养民,还要养军队,开支极大,本的就是能多收就多收一些的意思,刚发现钻矿,手还没捂暖的就送去联盟,财政大臣非联名抗议不可。
他不动声色道:“我考虑考虑。”
“嗯,我就是想到了和你说说。快把汤喝了吧,凉了就不好了。”
她一句都没有追问,仿佛刚才说的就是茶余饭后的闲聊,听过就算了,这样的不放在心上,令他心里不免起了不寻常的心思。
联姻是建立在双方共同利益的基础上,若是没有利益可获,这联姻早晚得毁。
别看豪门的圈子光鲜亮丽,但实则很多豪门的千金都是用来联姻的工具,成人之前,好吃好喝的富养着,可到了年纪,婚姻就成了可利用的砝码了。
大多嫁出去的女儿,都应该明白一个道理,娘家昌盛,就代表在夫家的地位越受重视,所以能不管是撒娇,还是讹,多少都会求着丈夫掏点好处给自己的娘家,这样娘家高兴了,日后女儿有事,娘家也会拼了命撑腰。
顾卿晚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戴着第一夫人的王冠,可手肘还是往娘家拐的。
金悦桐却一丝一毫都没有。
这令他看不透……
第133章 Part 132 留个字等着我签
说到这门婚事,当初也是为了和解,世府做出的一个态度。世上还有什么能比结成亲家更能化解怨仇。但对于尉迟明辰妻子的人选,尉迟清河也真是没少动脑筋,那些个媳妇候选人名单,没有一麻袋,也有四五打。
谨慎来谨慎去,最后还是选了金家。
不为别的,就为了金家那点势力。
金家的野心,尉迟清河心知肚明,但姜还是老的辣,知晓金家这门婚事利大于弊。
至少在总统的位置上,金家绝对会帮着明辰。因为夜辰给足了他们苦头吃了,夜辰上位,联盟早晚会完蛋,光凭这一点,金家就会两肋插刀地帮明辰。
这里头的道道,尉迟明辰怎么会不明白。其实以他的身份,就是总统的儿子,只要母亲是个外室,他的身份总归是低夜辰一大截的,愿意将女儿嫁给他的,无非是些暴发户,或者没什么底蕴的家族,真正的显贵是不可能将女儿嫁给他的,人家嫁女是冲着去做当家主母的,如顾卿晚那般,嫁他?挤别院吗?
说起来能娶到金悦桐,也是他高攀了。
所以,他对这桩婚姻非常的满意,尤其是金悦桐的性子,更是满意。
他知道她身上有秘密,午夜梦回时,她偶有哭泣,那并不是所嫁非人的哀泣,是来自她埋藏在心底的不可知的过去。他曾想过去查一查,看她到底藏了些什么,但想起那天她双目清澈,勇敢无匹地说要与他携手共进时,他放弃了。
若然不能入她的心,那么查到了也起不了什么作用。
钻矿的事,他没有继续提,话锋转向了主屋那。
“今天见着叶娆了,如何?”
“不显山也不露水,让人难以捉摸。”她收拾着汤盅,将它们安放在托盘上。
尉迟明辰凛了凛眼神,“哦?连你也看不出?”
“看不出!”她是真的看不出,“她总能接着我的话往下说,但说的都是些废话。”
“小看她了。”
“不过,她倒是很顺口地叫了你一声大哥。”
听闻,尉迟明辰愣了一会儿,而后是大笑,“她真叫了?”
“嗯,字正腔圆。”
“哈哈哈哈,我真想看看夜辰的表情。”
夜辰也会叫他大哥,但少的可怜,每次叫的时候,那眼神里总是透着一股嘲讽。
而他最讨厌的就是他的嘲讽和戏谑。
仿佛在问他:你配吗?
他收了笑,继续道:“多处处吧,总有机会的。”
“我觉得难。”金悦桐心里早有了估量,有些事不用多看多说也是能品出味道来的,“大智若愚说的往往就是像她这样的人吧。”
“不用在意,她就是有滔天的本事,也没有足够匹配尉迟家的身份背景,这是她的瑕疵,是致命的。但你说的也没错,有脑子的女人比没脑子的女人可怕多了。”
这事他会记在心上,提醒自己别犯了看不起女人的错。
“对了,夜辰的身体问了吗?”
“问了,说是老样子,断不了药。”
他琢磨了一会儿,抚了抚下巴,“你觉得有几成能信?”
“他是你家的人,身体如何,你比我更清楚,何须我问。”
无论是世府,还是联盟,都知道尉迟夜辰是个药罐子,病秧子,可就是死不掉,不仅死不掉,还特别难缠,金家吃过他的大亏,记忆犹新,就是过去好几年了也不敢忘,凡是出现尉迟夜辰四个字的地方,金家都不敢贸然行动,就怕被他抓了小辫子拽着不放。
“那就是假的!”尉迟明辰眼光锐利了起来,咬着牙恨道:“命硬啊。”
自三岁起,十年一个坎,他生生就给熬了过去,他到现在都记得夜辰十三岁生日前夕烧得神志不清,昏迷了数日,来了十几位医生,进去出来都是一句话——节哀顺变。
可最后呢,还是挺了过来,堪堪就在他过了十三岁生日那天睁开了眼。
仿佛就是命数似的,他醒了,他自己却病了。
遥想一下,他三岁时也是如此,醒后不多时,他就倒下了。
真真是克星。
可即便夜辰体弱多病,显贵们想把女儿嫁给他的初衷依然不减。不为别的,就为了能有一个姓尉迟的外孙。
顾家不也如此吗?
真是好命,有个足够支撑他‘力争上游’的外祖家。
“他今年二十二了,离二十三也就一年不到的时间……”他已没了兴趣去赌这又一回的坎他能不能过,而是想着这次他自己别又病了,这可不是小时候,病了也无所谓,长大成人的现在,他与夜辰有各自的阵营,随时可能满盘皆输。
金悦桐道:“你要是忌惮叶娆,为何不杀了她,军校的时候没有机会,现在在尉迟府,难道也没机会?”
“真要杀,也不急于一时。主屋见血不吉利,别忘了,早晚我和你都是要搬去那住的。”
她微微一愕,“迷信?”
“洁癖!血可不容易清除!最重要的是,我对这个叶家很好奇。夜辰失踪的那段时间肯定是去了叶家,可这叶家什么来头却一点没有线索。我担心叶家并非等闲,如果我猜的没错,韦家那晚肯定发生了什么事,不然夜辰不可能避而不见。生病这个理由,他早用烂了,别人会信,我可不会。”
“只要是存在的人家,总能查到,肯定是利用什么方法隐去了踪迹。”
“这就更可怕了,好端端地隐去家族踪迹便是有秘密在,不过叶家的事急也急不来!”
想稳操胜券,就得连细节都注意着,在叶家的底细没清楚前,他暂时不会轻举妄动。
“庄流裳今天也去了?”他又问。
金悦桐点了点头,“可惜没有闹出什么动静,被叶娆四两拨千斤地给顶了回去。”提到庄流裳,她皱了皱眉,“留着她,你真觉得有用?”
他轻笑,一丝阴邪滑上面容,“背锅的时候你就知道她有多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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