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幸好,他当初主动选择放弃了自己,否则自己也不会小有成就,也不可能认识穆惟烽。
姗姗淡淡的摇了摇头。
“岁月这个东西真是可怕,原以为我会喜欢他一辈子,可是现在的我只想找个条件还不错的男人结婚,岑瑾,原来我也会变现实。”姗姗苦笑。
“家里没安排相亲吗?”岑瑾觉得这个问题问的有些愚蠢,也莫名的觉得今夜的自己有些莫名其妙,搁在平时,她是绝对不会和这样一个女人聊这么久的天的。
“没有合适的。”坐在对面的那个女人答道。
“岑瑾,你不知道,我发现我最近特别怕和人说话,我不知道我该说些什么,一开口,就感觉满满的尴尬,就算是能聊上几句,可一想到要和对面的这个男人一起生活一辈子,想想那些会遇到的问题,那些随之而来的麻烦,我也就没了和他聊天的兴趣,所以,岑瑾,你说我是不是生病了?是不是患上了电视里说的相亲恐惧症?还是我真的老了?”姗姗忍不住伸手握住岑瑾的手,还显俏丽的脸上显出急切。
她已经28了,女人最后的视觉盛宴也将进入尾声,她如果还不能找个男人嫁了,那么,她这辈子都会完了。
静默良久。
“还是说,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谈恋爱了?”姗姗最后下了个结论。
岑瑾不知道该怎么接这个话头,因为她的爱情史也只是浅浅的一汪水,对于姗姗这个感情阅历丰富的女人来说,她的劝解和任何劝说解释的话语都是虚无的,苍白的。
所以,倒不如不说。
岑瑾看着对面那种五官姣好,面容白希的脸,虽然还有几分年轻的影子,可到底心已经老了,而如果自己也年轻一些,换做以前,她绝对捧着她的脸一脸斗志昂扬的鼓励着她,告诉她,你不老,你还年轻,你还这么貌美,怎么可能不会恋爱了呢?你只是还没有遇到合适的人而已。
就像这样,给她灌满满一碗鸡汤,让她瞬间满血复活。
可是她发现自己完全不能去向她灌输那些心灵鸡汤,因为她发现无论自己怎么开口,都是满满的尴尬,对她而言,对面的女人一直絮絮叨叨的说着自己的爱情,事业,尤其是不婚主义,可又由原先彻头彻尾的不婚主义又变成了恨嫁的剩女一族。
岑瑾忽然就觉得可悲了,这样的女人,如果就想这样草草的找一个男人嫁了,那么未来对于她来说,不过就是相夫教子,被困一生。
所以结婚不是她想要的。
岑瑾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那个时候非常自由,初中的时候大家都还很青涩,连拉个小手都要站在厕所边想上一个星期,结果最后还是没牵上;跨班恋爱的,偶尔公共见个面还是面红耳热的,女生多喜欢羞涩的回眸一瞥,男生会回以羞涩一笑,有的更甚的会吹一声嘹亮的口哨,然后一阵风似的跑掉。
那时候,玩暧昧的居多,同桌最甚。上课传个小纸条啊,彼此不急着表白,属于心照不宣的那种,那时候的三八线,划出来的都是青涩的感情啊。
不过也有胆子大的,对上眼的就直接找个角落亲上了的,这属于例外。
印象最深刻的一对恋爱是高中班上的一对情侣,十分的胆大,公开课上,他们在老师背过去之后就开始接吻,一分一秒的计算着老师转身的速度和时间,每次都掐的刚刚好,引来不少班上同学唏嘘不已。
接着是大学,这事就变开放多了。
大一还比较保守,经常吃个饭,踩踩校园,逛逛小超市,那时候衡量一份爱情的保鲜期都是以男生为女生付出了多少为准则。
大二就成熟了,会偶尔出去看个电影,情人节送个小礼物,懂得浪漫了,也懂得消费了。
大三暑假就直接同居了,数见不鲜。
大四,这是爱情最关键的一年了,很多爱情就是在这紧要关头夭折了的。很多男生对未来没有规划以及情侣异地分别是导致分手的两大关键因素。
就算是爱情经受住了大一、大二、大三、大四的洗礼,那你还是小看了生活这两个字眼。
生活,生活,既然有生,那便不能活。
二者是相辅相成,也是相生相克的。
-本章完结-
☆、第221章 那个女人
转眼工作,爱情的轨迹真正开始触及生活,每天的出行费用,柴米油盐,生活用品支出等等,等等,你会发现,原来谈个恋爱这么累,原来生活这么累,而最重要的是,你发现赚钱竟然这么辛苦,而且人心也在浮动。
于是你开始怀念当初一个人的时候,那么无忧无虑。
爱情便在你萌生这个想法的时候,无声无息的终结了。
你的那份喜欢早在岁月的琐碎中被磨的连渣渣都不剩。
年少时,你喜欢的是“新”,喜欢新鲜的人,新鲜的事物,新鲜的性格,就连人都喜欢标新立异的。
她安静,你活泼;她喜欢读书,你喜欢运动,她喜欢的是你永远都不会触及的世界。
她就像一道光,你看着就觉得远,所以你就站在远处,就一直远远的看着,从来都不曾想过要去靠近,要去进入她的世界。
少年时的喜欢太过纯粹,很多都未能说出口;而那些说出来的,因为现实的残酷,便都成了骗人的童话。
青年的喜欢又太过直接,开头越是轰轰烈烈,爱情的寿命就越是短暂的如同黑夜天空徒然升起的烟花,璀璨而荼蘼,绚烂而短暂。
所以,岑瑾对于姗姗这种小女生的人生,更多的是在听一个故事而已。
对于姗姗的这段简单又复杂的人生,不过是下雨天无聊的时候纯粹的一时兴起,她没有想到,原来一般的人的爱情会活的这么累,至少,她没有为柴米油盐酱醋茶发愁过,
最后,她也并不认为姗姗是她的初中同学,因为她从姗姗的口中得知,她读的初中在临城,而她根本就没有去过临城。
正所谓物有相似,人有相同。
说的就是这样一个雨天相遇的故事吧,而姗姗之所以会将她认为是她的初中同学,恐怕更多的是一种对陌生人的试探,或者说是害怕,
“对不起,接我的人来了,我先走了。”岑瑾不想再听她絮絮叨叨的讲这些结婚的事情,因为她发现,自己在听她说的时候,心里已经产生了一丝丝的动摇,而且,结婚的对象已经自动幻想成了穆惟烽。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任何人都可以,唯独他不可以。。
对她而言,穆惟烽简直就是一个恶魔。
“你别走,岑瑾。”姗姗还想拉住岑瑾继续说她以后的想法和打算,还有她对婚姻的向往。
岑瑾一眼也没有再看姗姗,不过是一个可怜的陌生女人而已,再怎么多说,倒不如花时间去武装自己,空有一张漂亮脸蛋就如同是林妍然一样,做个空花瓶而已。
外面依旧下着小雨,只不过雨已经变小了,岑瑾匆匆离开咖啡厅,走到了等公交的地方,现在下雨,打车也不好打,正有些挫败的时候,一辆兰博基尼停在了她的面前。
那些等雨的人望着突然停在眼前的兰博基尼,纷纷都倒吸了一口气,要知道,兰博基尼他们可从来都没见过真车版!而且,全世界的兰博基尼加起来也不过就是数十辆,顶多就是平日里车站看看,过过眼福。
众人的一口凉气还没有倒吸完,就有一个英俊的男人从车上走了下来,表情冷冷淡淡的,眉毛微微拧着,从他脸上的表情,看不出他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他居然又换车了,岑瑾皱着眉眼,她最是不喜欢这种招摇的场面,眉头一蹙,见着那个冰冷的男人走了过来,咬了咬唇,正想转头就走。
“岑瑾。”男人从背后叫住了她。
一辆公交停了过来,车门开了又合。
站台的众人都被这个英俊的男人吸引,纷纷在猜测是哪家企业的公子,女人则是一脸艳羡的望着岑瑾,真是好命,竟然能攀上这样一个多金又英俊的男人,虽然冷了些,但是真的好帅啊!
岑瑾转过头来,气质淡淡如水,眉眼淡淡的看着向她走过来的男人,她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个男人今天在办公室对她所做的事情,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以后的以后,想想就感觉到是场噩梦。
穆惟烽不顾周围人围观的目光,伸手接过她手中提着的购物袋,动作优雅而沉稳,声音清冷:“上车。”
岑瑾诧异的看了他一眼,眉目低皱,这个男人又想玩什么花样?
穆惟烽将东西放在了后备箱,这才坐到了岑瑾旁边,向司机命令道:“开车。”
兰博基尼缓缓开动,岑瑾抱胸看着前方,由于衣服被雨水打湿,身上有些微冷,车内的暖气并无法暖和她的身子。
她上衣穿着白色的衬衫,被雨水微微淋湿,站着还不觉得,一坐下来,衣服都紧紧贴在她身上,显出几分透明,里面的风景自然也就一目了然了。
穆惟烽沉了沉眸子,顺手将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递到她的身前,声音冷冷,带着不容置喙的命令的口气:“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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