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铃咚咚响,我以为是送饭的来了,赶紧把药给吞了,这送饭的也是纪小北的眼线,若是发现我现在才吃药,肯定会告诉他的。
纪小北就是个人精,会想出很多法子来叫我乖乖听话。太多次鲜血淋淋的教训,只是证明了一件事,我不是他的对手。
可不,恨得让我牙痒痒的,却又无可奈何。
我开不了门,就坐着等人送饭进来。
“小姐,这是纪少爷交待送来的饭,汤。”身着饭店的制服,后面还跟着二个人进来。
那女人,十分的优雅,年纪不大,可是气质沉稳干练。
她一进来就交待:“沈林,把小北爱吃的水果,都搁冰箱里,把厨房打扫得干净,把小北这收拾一下,乱七八糟的,把窗子都开了。”
“是,小姐。”
“小北喜欢的沐浴露,买了吗?”
“小姐,有带来。”
“浴室也洗干净点吧!”
“是。”
我好奇地看着她,她强势的气场像个女主人一样,对这个房子很熟悉,然后坐在独立的沙发看着大开的窗,打电话:“送一套锻质床单过来,还有春季的被罩,春季的地毯,窗帘,你们看着办吧,有一整套的都送过来,帐单寄到霓裳。”
她视我为无物,于是,我也视她为无物。
进浴室去洗手,发现放了很多tt,顿时觉得无比的恶心。
提了包索性就出去,我倒是想知道,等我回来的时候,是不是纪小北的内裤也全换了。
这样强势的女人,明目张胆地布置着纪小北很私密的物品,定是和他非一般关系的人。
出了花园才发现,自已穿的是拖鞋,反正就是不想再上去,不如去刷刷他再放回钱包里的卡,花钱心里会舒坦些。
有时候不知自已假清高什么,人家也知道我是他供养的情妇,我却有些难受,可怜的,纠结的,可笑的我啊!
黑色的房车,在阳光下却依然反射着光,在柳荫下那车顶上此许的落叶,如尘埃落定一样的安静。
林夏在车里,像一道净然的风景。
我笑笑:“嗨,林夏哥,真巧啊。”
“千寻,去植物园吧。”
“你不用忙吗?”
他却是笑,下了车绅士地将车门打车:“去吧。”
以前我们小的时候,也喜欢去植物园观赏绿叶什么的,一个周日刮风下雨他们都不肯去,只有林夏哥,骑着自行车在雨里载我去。
我偷摘了朵牡丹回来,放在林端的窗口。
可是那天淋了雨,我却病倒了,是林夏给我端药送姜汤的,我跟他说,我还要去摘牡丹,而且要去植物园里偷,这是我答应林端的,我说给他送花,送半个月以示我喜欢他的心。
林夏什么也不问,连着半个月的细雨迷蒙,他每天都踏着自行车去给我偷牡丹花。
后来我和林端,就开始约会了。
我喜欢他,我愿意为他做很多的事,而林夏宠我,也愿意为我作很多的事,我一直以为,他把我当成妹妹一样的宠爱,什么好吃的都会给我,去哪儿都会理所当然地照顾我,我们大院,大多都是独生子女,所以都当哥哥或是妹妹,我理所当然地,就把这一种当成哥哥对妹妹的情份。
我和林端好得一个人似的,林夏就开始变得孤僻,和我的意见,也变得尖锐了起来。
妈妈要我在家里学钢琴,我却和林端约好了要出去玩,他却告状,我妈妈骂了我,我就跑到林夏家里去,用大头针扎到他的自行车轮里,又骂了他一顿。
第二天我没有看到林夏,觉得奇怪,就去问东子。郑东子惊讶地说:“你怎么不去医院看林夏哥啊,林夏哥昨天晚上下雨出去,就在大院外面摔了一跤,摔得可痛了,连夜就送去医院了,而且还有发烧感冒的迹象。”
我心里有些愧疚,林端带我去看他的时候,他却哀伤,但是没有半分责怪我的意思。
阴雨下得够了,一开窗哗哗的东西就往下掉,我跑到楼下看,原来是十多朵的牡丹,有些放得日子久了已经腐烂,有些枯萎,有朵,却还新鲜着。
林夏这样子,是什么意思?这件事我也只当不知,依然和他们玩着,和林端恩爱着。
第694章:等的他终于回来了
但是却也有打破平静的一天,友情,决裂得令人四分五裂,我不知道原来我的友情要建在爱情上面,不喜欢他,我就成了敌人。
“在想什么?”林夏的话,把我的思绪拉了回来。
我笑笑:“没呢,林夏哥,今天不是周末,你也休息么?”
“一会要去机场接个人。”
“那你还转植物园来,那离机场,可挺远的。”
林夏将车停下:“到了,进去走走。”
穿着拖鞋,倒也是挺好的,走路就不累了。
纪小北看到我的高跟鞋,看一双,就扔一双,公寓里的鞋各式各样,顶多也就个中跟,穿这些鞋日子久了,倒也觉得这样挺舒服的。
双手插在薄外套里,拖鞋走起来答答作响。
一直往前行,植物园比起以前,变了许多,我也是好几年没来了,林夏领着我直走,然后转弯,那牡丹开得正艳,游人在照着相。
他上前去,很大方地就掐了一朵下来,然后递给我:“陪我去机场接个人。”
我却浑身的血,在刹那涌动了起来。
他拖着我的手走,我结结巴巴地问他:“是不…是…他回来了。”
林夏说:“是的。”
等了一千多个日子,我等了这么多年,我以为他不会再回来了,可是现在,他是否真的来了,就在北京,就在同一个城市,就呼吸同样的空气,晒着这么温暖的春阳。
我的手在发抖着,指尖不安地想抓住什么,却是滑腻了一手心的汗。
我曾经多次地幻想着,我在机场里遇到他,因为这是他的故乡,他会回到这里来的。
三年的时间,开着出租车,日日不停地从机场开始转悠,大街小巷里寻找着,梦想着能再见面。
然而,我只是一场忙碌与奢想。
手里还捏着林夏摘来的牡丹,高楼大厦一幢幢飞速而过,我不安着,期盼着。
其实我多不想坐林夏的车去机场接他,我多想坐在出租车里,然后在外面看着他。向他证明,其实我不是温室的花朵,我可以独立,我可以生活。
机场里,人来人往,扩音器里的声音,让我开始激动起来了。
林夏握住我的手,我只觉得他的手,好暖好暖。
他淡淡地说:“等行李,也得好些时间,去喝杯咖啡。”
手里的咖啡,让林夏加了很多的奶,糖,喝起来有点儿不是滋味,我习惯了黑咖啡不加糖,拔弄一下将小勺放在瓷盘里。
“千寻。”他喝了几口咖啡,直视于我:“林端回来,你会如何?”
我会如何?这一句问得我都不知如何去答,我现在心乱乱的,我三年,我都在等他。
但是我说他没有回来,我就放弃,就这样,一年又等了一年,连我都鄙视我自已反反复复着折腾着我自已。
然而林端,我依然是如此的想念,我最甜蜜的初恋,我曾经那么用心爱过的一个人。
我让自已冷静一点,很久很久的时候,他就放弃我了,他说我不成熟,他说我下贱,他说我不是他要找的人。
我这不是下贱么,为什么我还要来这里,马上就要见到他,还会激动不已。
是因为我觉得我和他,有挽回的机会吗?
每个人都说我任性,我妈妈也是这么说:千寻,你爸爸死了,你能不能不这么任性。
林端也说:千寻,你能不能别这么任性。
发小们说:千寻,林夏哥这么喜欢你,你能不能不这么任性。
其实我,只是想做我自已,不在你们期望的范围内,就成了任性。
“我去上个洗手间。”
我想我需要冷静一下,一个人静一静。
掬起冷水往脸上用力地洗着,这一张脸还年轻,可是这一颗心,却老得不想动了。
“咦,千寻。”镜中另一张惊喜,明艳的脸蛋看着我。
我转过头去:“飞烟姐。”
她兴奋地笑:“哇,宝贝,真的是你啊!”
“飞烟姐,也没想到会在机场碰到你。”
“我刚从美国回来。”她双手合十在胸前,夸张地叫着:“宝贝,可把我想死你们了,哦,抱抱。”
我大方地伸手,去抱抱她:“飞烟姐,欢迎回来。”
她热情如火,在我脸上亲吻:“告诉你个好消息,这次我回来,是好事儿。千寻宝贝,快恭喜表姐,表姐要结婚喽。”
“恭喜。”我微笑地说。
她却朝我眨着长长的假睫毛:“千寻,你没有以前可爱了,笑起来,要灿烂一点,走,我带你去看看我的未婚夫。”拉了我的手就出去,老远就叫:“bing。”
巨大行礼箱边站着修长清瘦的男子,看得让我心砰砰然跳着。
飞烟再撒娇地叫:“bing,人家叫你呢,这儿这儿。”她挥着手,又娇笑地跟我说:“其实千寻,你也认识的,我未婚夫,林端。”
林端,我怎么不认识呢,常在梦里,梦到你。
眉眼依然是那么的倔傲,依然是那么恰到好处的飞扬,但是如今比起过往,现在的他,更是惹人注目。
如果说林夏是水墨画,那么林端,就是清冷的寒水。
林夏总是温和,但是却有大将之风,事事能圆满地掌握着,林夏太完美了,我不喜欢完美的,我就喜欢林端那寒水一样的性格,清冷,却又是那么的聪明勇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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