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青这番话也暗含着其他意思,我自己花钱租房,谢绝一切不该有的想法和牵扯。
牡丹显然是个心灵通透之人,笑着道:“那行,房子落实之后,我会让人过来通知你们,苏医生到了城里之后,我们要是上门求医,还望不要拒之门外。”
跟聪明人说话,就是不费力,苏青点头诚恳承诺:“大少放心,只要是大少上门,在我能力范围之内,我绝不推辞。”
“谢谢,最迟五天,我会派人前来。”说完,牡丹领着三人告辞了。
晚上孔铭扬回来,苏青将三人过来求医,以及房子的事情大致说了一遍。
二爷并没有反对,媳妇的眼光,他还是相信的,既然答应下来,那说明这几人的人品还有一定的可取之处,即便心怀什么鬼胎,他也能护住媳妇孩子。
余家的人得知他们不几天就要离开,心里都不好受,尽管早就知道像他们这样的人是不会待太久的,也早就有了心里准备,可是这一天真的到来时,还是忍不住难过。
尤其是那三个小家伙,一家五口都疼的不行,突然要分开,难免不舍。
看到余大婶擦泪,小白安慰道:“我们还会回来的,到了原城,我们也会到山上打猎的。”
葡萄捧着一块骨头,猛点头,“老爸正在训练我们,说是只有战斗,才能尽快提升自己,我们会回来的。”
“若是房子够大,你们也可以搬过去跟我们一起住。”橙子提议道。
“橙子说的没错,这里的冬天的确没有城里安全,你们倒是可以考虑一下。”孔铭扬开口说。
“不用了,我们住在这里习惯了,不想来回折腾了。”余大叔想也不想就回绝了,连一点犹豫都没有,想来根本就没有去原城的打算。
苏青和孔铭扬有些想不明白,若说是因为钱的问题,也不太可能,他们的钱足够在城里住一个冬天,若说是怕给他们添麻烦也不尽然,两家人的交情,根本无需顾虑这个,他们还不是在余家住了这么久,那就只剩下一个可能,余家自己的问题,原城里有他们不想面对的事情或者人。
既然如此,苏青和孔铭扬也没再勉强。
接下来的时间,还是按部就班,苏青在家看病,小家伙们跟着孔铭扬上山打猎。
他们家现在不缺灵石,所以孔铭扬的注意力也不必全放在打猎换钱上,这几天二爷一直在琢磨着,再打一只紫貂给闺女做件御寒的衣服,只是,这玩意不是那么好碰到的,寻了几天连点踪迹都没发现。
今天一大早,吃完早饭,跟苏青告别后,父子四人又出发进山了,橙子体质虽然不如哥哥们,不过,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训练,小丫头的战斗力也是不容忽视的,拎着她的小刀,逮只野鸡,杀只兔子还是可以的,而小白和葡萄已经开始对付,更大的野兽了,比如,孢子,羚羊,鹿之类。
你不要以为羚羊,鹿是温顺好对付的动物,在这里的山上,温顺两字不适合任何的动物,连只野兔都能咬死人,至于各类动物为什么为如此,这也是孔铭扬他们疑问的地方。
橙子在不远处猎杀一只跟她差不多高的野鸡,小白和葡萄正合力对付一头鹿。
二爷看看孩子们没什么危险,这才走远了些,突然察觉到不远处的前面灌木丛发出不大的动静,紧接着,屏声静气的二爷突感眼前大片的白光晃过,立马顺着看去,就看到了一只白色狐狸正穿过半人高的灌木丛。
在二爷的眼里,那就是一团白色松软的毛啊,穿在闺女的身上,那绝对好看又保暖,没有紫貂,狐狸也不差啊。
二爷当下行动了,开始围追阻截,有对付紫貂的经验,再对付狐狸,就轻松多了,斗智斗勇外加武力压制,那只狐狸最终还是落到了二爷的手里。
夹着藏獒大小的狐狸,二爷心满意足地朝孩子们走去,远远就见孩子们,已经收拾完了自己的猎物。
作为银狼一族,来到这个鬼地方,即便是不能变身,他们也是深林的王者,只要给他们足够的成长时间。
“好大一只狐狸。”葡萄将弓箭挂在肩膀上,看见走来的老爸惊呼道。
“这几天总算有收获了,这头狐狸的皮毛还算不错,刚好可以拿来给你们妹妹做衣服,橙子呢?”二爷四处看了看,一时间没发现闺女的踪迹。
小白朝一棵树后指了指,树周围的灌木丛一阵晃动,然后二爷就看到他家貌美如花的闺女,脸上沾染了大片的绿色汁液,从灌木丛里钻出来,吃力抱着一团东西吭哧吭哧地朝这边走来。
二爷一看是只野兔,就纳闷问了,“闺女,你刚才不正对付一只野鸡么?”
橙子满头的汗和沾染的汁液,二爷赶紧弯腰给她擦干净。
橙子小脸很是兴奋,“守株待兔,没想到在这里也能看到,我亲眼看到,这只蠢兔子,一猛子撞到那棵树上,然后就死掉了。”
啊?
父子三人均是一愣,还可以这样?
立马得出结论这果然是只蠢兔子。
收拾完后,二爷扛着猎物领着孩子们下山了,去城里之前是不准备再上山了。
一家四口刚走到山脚下,就碰到从另外一端下山的一行人,有男有女。
“喂,先别走,等一下。”其中一名女子看到前面的那人扛着的白色狐狸时,立马喊道。
盛气凌人的语气,好像在喊阿猫阿狗。
一家四口,脚步都不带停的,充耳不闻地往前走。
“你小子耳聋了,没听到莫小姐在叫你?皮痒痒了?”跟女子一路的其中一名年轻男子嚷嚷着就要追上去教训人。
孔铭扬忽然停下,转身冷冷地注视着追上来嚷嚷的那男的。
突然对上二爷凌冽威慑的视线,那男的下意识地住了口。
而一开始说话的莫小姐,看到这人转过来的面貌时,整个人都呆住了,心脏砰砰跳个不停,这人长的真好,比宫家大少都还要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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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搬到城里。
孔铭扬扫视完几人,转身就要走人,至始至终没说一句话,连多余的表情都没给。
这些人微楞之后,迅速回过神来,孔铭扬的无视,瞬间激怒了他们,他们可都是俯瞰别人的主儿,怎么能容忍一被个乡巴佬轻视,纷纷卷吧袖子要痛殴这位不知所谓之人,不过,却被中间的那位女子给制止了。
“你先等等,我有话要说。”那女人紧赶了几步,站在了孔铭扬的前面,“我叫莫凌,你别误会,我们没有别的恶意,我只是想问,你身上的白狐,是你打的么?”语气与先前相比,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隐隐带着娇柔。
“难不成是捡来的?”二爷反问了句,对于别的女人,他向来没有多少耐心给予。
莫凌忙摆手,“我,我不是那个意思,这白狐很难猎到,我很喜欢,你能卖给我么?”
“不卖。”孔铭扬顺口回道。
“你小子,别不识抬举,莫小姐看上你的猎物那是你的荣幸,摆什么臭架子,不就是想多要点钱么,一身的穷酸气。”身上背着一把弓箭的男子不屑地开口。
穷酸气?这三个字,二爷从小到大,跟它都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去,即便是闯入到了原始境,除了刚来的那天之外,让一家人衣食无忧,他做的还是绰绰有余,以现在他们家的财力,在这里怎么也算是小康水平吧。
孔铭扬嗤了一声,懒得理这帮骄狂的富家子弟,有这个功夫,他还不如回家抱媳妇呢,冲那位挡着路的莫凌小姐淡淡地说:“让开。”一副懒得理闲杂人等的架势。
莫凌一再的示好,可人家愣是视而不见,自然有些高兴,同时心里颇感挫败,她对自己的相貌和魅力向来有着无比的自信,没有几个男人能抵抗得了的,可这人呢,连一点多余的情绪都没有,仿佛,她跟路边的树木没有什么区别。
人有时候非常的奇怪,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能产生较劲的执着,况且,这人的长相出众,在原城里也没几人能比得上。
按耐住烦躁,莫凌语气柔和地说:“你放心,卖给我,价钱绝对不让你吃亏,两块中级灵石怎么样?”
两块中级灵石?打猎下山路过的人,听了忍不住倒抽冷气,眼里满是羡慕,乖乖,这人还真走运,两块中级灵石啊,那是什么概念?不过,除了运气,不得不说,这人还真是有本事的人,白色狐狸,能是一般人都打得到的么?
两块中级灵石,连跟莫凌一起的几人,也觉得给的高了,这乡巴佬肯定会高兴疯了。
可让他们想不到的是,那人听了一点惊讶之色都没有,还是那两个字,“不卖。”
莫凌气息有些不稳地说:“再加一倍,四块中级灵石。”
这会儿轮到莫凌同行的人倒吸冷气了,而路过看热闹的人已经傻眼了。
尼玛,四块你都不卖,贪心不足蛇吞象,你小子懂否,你以为,你逮只白色狐狸,就相当于抓到了一个聚宝盆,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么?醒醒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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