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说的不错,在山村的时候,你们这些小孩,一到傍晚,就在山路入口处等着,大人从山上下来,摘的那些草莓啊,野葡萄啊,野山楂啊,你们都是拿到就往嘴里塞,吃得别提多开心了……”说到这儿,母亲停下了手中的活,望着虚空,似乎陷入到了某种回忆当中。
苏红吐了吐舌头,跟她打着母亲想家的手势。
苏青叹了口气,自从上次回去之后,有将近五年的时间没有回去。
那是她出生的地方,虽然后来发生了很多不好的事情,但不能否认的是,前面十四年,她过得很幸福。
这么多年,绝口不提回去,一方面是自己在逃避失去了父亲这个事实,另一方面,也是担心母亲,虽然她那时年纪不大,有些东西还不是很明白,但父母的感情却是很深,这一点无需置疑。
她想,母亲不提回去,又何尝不是在逃避,心中失去的那一块,时间能够抚平吗?
苏红低着头小口地喝着茶水,苏青抬头看着母亲,嘴巴张了几下,最终开口说道,“妈,你要是想回去看看,我干脆就不上班了,孔铭扬天天在我耳边吵吵,吵得我耳朵都起茧子了,我正想着不去上班了呢。”
母亲回过神来,看了眼她的肚子,叹了口气,“是该回去看看了,小白都这么大了,你爸爸都还不知道呢,小白那么聪明可爱,你爸爸要是见了,肯定喜欢的很。
不过,就是回去,也要等到你生完孩子,带着他们一起回去,你爸肯定高心的不行,他最喜欢小孩了,你们小的时候,他都恨不得,天天将你们带在身边,生怕你们磕着碰着,受了什么委屈……”
苏红的眼睛都红了。
苏青更是好不到那去,心脏像是被掐住了般,本以为这么些年,自己能够面对,可想起来还是疼的窒息,更不用说与父亲相濡以沫的母亲,想起来该是什么样的心情。
“你看我说这些干嘛,你现在可受不了这个。”母亲扭头悄悄用袖子拭干眼角溢出的泪水,转移话题道。
“对了,小红,上次你妈说,有个男的,经常在你们家门口转悠,是不是找你的,你是不是交男朋友了?不过,你这么大了,是该交男朋友了,有了就告诉我们,好帮你参谋参谋,别瞒着,我们又不是不通情达理的长辈,只要人品过得去,对你好,你又喜欢,我们这些长辈都会支持的。”
“啊?”苏红张大了嘴巴,嘴里的水,都差点流了出来,愣怔了半响,急忙解释道,“我没有男朋友啊,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我妈怎么能跟你这么说,怎么没跟我说?回去我一定好好问问她,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能乱说呢?”
章书玉以为孩子害羞了,不好意思,拿手指捅了捅她的脑袋,“多大的人了,有了男朋友,值得这么大惊小怪吗?你看青儿,比你还小呢,孩子都快有俩了。”
必须大惊小怪啊,子午须有的事情,被她妈说成这样,她怎么能不着急,正想辩解呢,章书玉看到,孔铭扬和甘旭过来,急忙问道:“甘旭,你说我们家小红是不是长的很漂亮,有男朋友有什么奇怪的,没人喜欢,没人追那才叫奇怪呢。”
长辈看自家孩子,那都是越看越喜欢,觉得自家孩子哪点都好。
不过,苏红现在比着乡下却是大变样,白皙透明的皮肤透着红晕,直挺圆隆的鼻子,增加了几分娇俏,墨黑的眉毛,比时下女子多了几分英气,圆圆的眼睛,透着灵气与娇憨。
虽然,一眼看去,不会惊艳,但越看越觉得顺眼,再加上心里想什么都表现在脸上,鲜少地直率单纯。
怎么会不招男孩子喜欢?
苏红看甘旭的眼神有些紧张忐忑。
就听甘旭不带任何情绪地说,“章阿姨说的非常对,有男朋友很正常的事情,像你们这些大学生,没谈过恋爱的确实很少见,你们先去准备一下,我先去停车场拿车。”说完,转身走了。
“他这话什么意思啊?什么叫很正常的事情,什么叫很少见?”苏红愣了一瞬,指着他的背影,火大地嚷嚷。“这人真是莫名其妙,我又没有惹到他,天天看我就是不顺眼。”
苏青望着甘旭的背影,沉思了会儿,看着苏红像被踩着了尾巴的小猫,正在抓狂,浑然不知,忍不住摇头,问了句;“二婶说的在你们家门口转悠的男的是怎么回事?”
苏红一屁股坐在石凳上,“还能怎么回事?还不是上次那个孙瑜泽,你说这人烦不烦,上次的事情,我都不计较了,他却还要当面道歉,我不愿意看到他那张恶心的嘴脸,没答应,他就找到了家里来了,后来被我一顿吼走了,不知怎么被我妈看见硬说是我交了男朋友,两人在闹扭呢,你说我这闹哪门子的别扭,那种烂男人,给我我都不要。”
“你要什么样的?咱家甘旭怎么样?”孔铭扬放着旁边的凳子不做,偏偏坐在媳妇的扶手上,就着媳妇的杯子喝口茶,貌似随意地问了句。
“那怎么可能……我又不是二傻,你没看他,见了我,脸不是脸鼻子不是鼻子的……”
苏红极力否认,可苏青却看得出来,她最后的声音弱了下去,明显底气不足,低头笑笑,“也是,这甘旭,天天绷着一张脸,不爱说话,不会哄女孩子开心,确实很无趣。”
见苏红的脸上有些松动,又接着说道:“不过,你别看他这样的,可受女孩子喜欢了,那些女孩子,就喜欢,他这样酷酷的男人,人又长得英俊,身价不凡,整个一公司女员工的白马王子,粉丝多的都能排到二里外。”
苏红啊了一声,然后又嗤了一声,似乎完全地不屑,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种莫名地不爽。
章书玉听了半天,似乎抓着些什么,看了苏红一眼,笑了笑低头忙活自己的去了。
孔铭扬宠溺地看了媳妇一眼,“走吧,时间差不多了。”说着扶着她起身,拿过一旁的外套,给她穿上。
“晚上,早些回来,别太晚了。”章书玉嘱咐了声。
两人点头应了声,相携着出了门。
杜翰东所定的地方,还是上次他们打网球的那个会所,这里的设施和服务都是一等一的好,尤其是*防护措施做得比较到位,圈中的世家子弟,都喜欢来这儿,不用担心那些狗仔拍到不该拍的东西。
“恭喜杜少,找到人生的另一半。”一位姓贺的公子哥,牵着一头威风凛凛的金毛藏獒,走了进来,笑着恭喜道。
聚会的地方,是一个两三百平的大厅,吧台,舞厅,ktv娱乐设施一应俱全。
杜翰东与这人客套地寒暄了一阵,然后,那贺少看了看杜翰东的身边,然后视线有又在大厅搜寻了一遍,这才问道:“杜少不是说,要带一只名贵稀有的藏獒过来吗?哪呢?你看我还专一将金毛给带了来,想让它见识见识呢。”
这贺少身旁立着的起码有大半个人高的大家伙,看着眼前的杜少东,嗷呜一声,似乎是在示威。
这个世上难道还有比我还威武的?让他出来比比?
是不是弱鸡的不敢出来了?
杜翰东表面笑着,暗里早把这小子骂翻了。
卧槽,不就是从北边弄来几只藏獒,至于天天拿着说事,牵出来炫耀溜达吗?
尤其这死狗跟他主人一样的德性,不知道自己眼睛长在什么地方的家伙。
面上嘿嘿应付了两声,眼睛却不时地,朝门口张望。
孔二少啊,这个时候,可老可千万别给兄弟掉链子啊,兄弟今天可是把话放出去了,要是不把狗狗带来,兄弟的脸可兜不住啊,尤其是今天这样的日子。
今天到场的人,都接到杜翰东的通知,到时会有大型名贵稀有藏獒到场,所以,家里有爱犬的,都带了过来。
他们这些人碰面,表面上说话和和气气,其实暗地里勾心斗角,争强好胜,比衣服,比名牌,比车子,比爱犬,不管是什么,不管地位如何,都想在某一方面高过别人一头,脸上感觉有光,尤其是男人,更是如此。
而来的这人,贺少,生意世家出身,跟杜家的地位权势有的一比,所以,平时,暗地里没少明争暗斗,而他们这些小辈,也是斗得不亦乐乎,这不,前不久,这人从北边弄来几只,比较纯种的稀有藏獒,让这家伙嘚瑟坏了,逢人就要拎出来炫耀一番。
男人嘛,像他们这样身份身价的,已经不再比车子,比衣服什么的,那都是小儿科了,比的就是稀有,尤其是每个男人都希望拥有的猛犬。
这金毛威武不凡,体型庞大优美,杜翰东打心里喜欢,可再喜欢,也架不住他的主人,天天拿来炫耀,这让杜翰东憋屈地,正想着找个方法挫挫这家伙的锐气,不要以为天下,只有你有这么好的藏獒。
可正在这个时候,去四合院见到了孔二少家的汤圆和年糕,好家伙,当时他的口水都流出来了,兴奋的一夜没睡觉。
看看人家那狮子般的体格和霸气,无形之中散发着兽中之王的气息,还有那吊着眼睛看人的眼神,这才是真正的藏獒,不,应该说狮子才过,尤其那人性化的眼神,聪明的一塌糊涂,这不就是挫那姓贺的锐气的武器吗?
当下,边把订婚的聚会改成了狗狗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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