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还是一双漂亮的帆布鞋,行李很少,脚步轻快,总是那么任性地四处游走。
“你最爱秦玖的是什么?”慕云霄忽然问了一句,声音逐渐地变得低了下来,到了最后,竟然像是呢喃。
任默生微微地轻笑:“最爱她的脚步如风,却也最怨恨她四处奔走,很矛盾吧。”
他仿佛觉得自己这样的答案很是纠结,遂干脆停了下来,不再开口。
慕云霄轻轻地点头,那个女子应该是这样的,任性地不把一切装进行囊,游走在天地间。
她秦玖从来都不知道,他慕云霄最爱,便是希望和她走遍这天下九州,可是,她却不需要他同行。
“想不到这么多年了,兜兜转转,我们竟然爱上了同一个女人,这还真是一个笑话。”慕云霄自嘲地开口。
任默生望着高高的穹顶,身边的慕云霄急促的呼吸落在他的耳中,他知道,每每想起秦玖,心跳总是不能控制。
“你们分开了这么久,你还想着她?”任默生希望他的答案是否定的,但是,却突然觉得这个答案肯定是不能如意的。
爱情是一剂蚀骨的毒药,能在日渐深远的时间里,渐渐地把思念,刻骨铭心。
“任默生,小时候我什么都未曾争赢过你,这一次,你觉得我还会输吗?”慕云霄眼底傲然的自信,那样深沉的感情,让任默生微微的感到自愧不如。
“既然你一路都是输,我为什么不让你输得更彻底一些?”任默生阴邪的眉目尽是冷酷的笑意。
两个男人的声音轻扬,却已经开始了明争暗斗的火药味,不争到底誓不罢休。
“我一路输,那是因为我不喜欢那些东西,我喜欢的,谁都拿不走,必定是我的。”慕云霄狼一般的眉目,掠夺性极强地低低地哂笑不已。
任默生看着这样胜券在握的慕云霄,心底微微作痛,慕云霄这么多年的坚持,定然是处处筹谋好了的。
他应该怎么样去打这场仗,才不会输?
“这么多年,我已经很少没有遇上这样的好对手了,慕云霄,就算你是一匹狼,我也会是猎手。”任默生笑得像只狐狸,眯着眼睛看着水池在白色的灯光下,飞射出跳动的蔚蓝波光。
慕云霄站了起来,投进水池中,奋力地伸展着四肢,游动着,似乎想把胸口中某种积压的力量,都喷奋而出。
是那个女子在他心口划下的伤口,又开始发炎疼痛,那些疼痛夜夜在他的心底叫嚣。
秦玖曾经说过她的心底住着一只猛兽,吞噬了她的快乐,悲伤和自由,她只能不断地奔跑,才能感知幸福,
那么,他慕云霄明确地知道自己的身体里有一只困兽,夜夜在他的胸口挣扎,呼喊着着要他得到她,毁掉她。
任默生弯起身,身体前倾地看着水池里面奋力游动的男人,这是一个极其优秀的男人。
和这样的人争,让他有危机感,但是,对于他喜欢的东西,他步步都在谋划。
秦玖,你注定是我的。
任默生重新躺回摇椅,似乎是有些累了,他闭着眼睛就睡了过去。
梦里碾转过多年前的自己,少年青葱,曾对爱情痴迷执着,把自己心头的挚爱捧在手心,细心呵护,傻傻地以为,只要全心付出,爱情一定会眷顾他。
那时的何阑珊,美丽骄纵,在海城A大里,可谓是是公主级的人物,因为长得漂亮,男生呵护着,仰慕着。
因为大方开朗,女生羡慕着,总的来说,她是天生的宠儿,上帝给了她最为完美的东西。
有美丽的容颜,有显赫的家境,有良好的人缘,彼时的何阑珊,总是仰着优雅纤细的脖子,骄傲得像只美丽的孔雀。
对什么都不放在眼里,虽然任性蛮横,却很是善良无害,会因为看见路边的一个乞丐,把身上的所有钱都交出去。
任默生认识何阑珊的那天,是那年大二的春天,那时候整天没玩没了地下着雨,学校前面偶尔有乞丐逗留。
那天他撑着伞从车上下来的时候,雨下得有点大,溅起的水花落在他的衣摆上,任默生有轻微的洁癖,总是很不爽这样的天气。
可是,就是这样的天气,他遇上了那个几乎颠覆他一生的女子,何阑珊。
那天的细雨薄雾之间,少女一身素色长裙,撑着一把红伞,身姿卓越地站在哪里,但是,却任凭雨落在她的身上。
因为她把伞递给了校门口边的一个老年乞丐,任默生本来不想予以理会的,但是,看见她小脸上悲切的神色,不知道为什么的,就觉得这个女孩好美。
她不断地在包里翻找,把所有的钱,都放进那乞丐面前的盒子里,去仍然不走,美丽的脸孔忧伤地看着眼前的这人。
任默生真难想象,这个女孩竟然会这么单纯,这些乞丐成天都在校门口蹲守,他曾经亲眼看见过她眼前的这个乞丐在巷口里褪去了妆容,俨然年轻力壮。
那时候的任默生,性子虽然有些淡漠,但是,却也不冷冽,雨下得有些大了,少女站在雨丝里,却毫不知觉。
任默生就如同梦靥般走过去,把伞移动到了少女的身上,何阑珊倏然回头,看到任默生的时候,脸倏然变得有些红了。
彼时的任默生,在学校里,谁不知道?家境显赫不说,就单这皮囊,也是上品啊。
☆、山长水阔始相逢,语笑情未了。(四)
当时何阑珊是怎么说的?她看着地下那乞丐面前写着的悲惨事情,眼神忧伤,伸出小手横在任默生的面前。
“任同学,你有钱吗?先借我,我会还给你的。”何阑珊是认识任默生的,他在成绩榜上,每每是固守第一,虽然也不见得他多拼命。
按何阑珊后来的话来说,这是上帝对任默生的眷顾,给了他所有美好的。
但是,她何阑珊何曾不是?因为得到的多,所以,当初才会不那么珍惜。
任默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当时的心情,只觉得这世界上怎么有那么傻的姑娘,完全被她打败。
看见何阑珊盛满希冀色彩的黑眸,凝着一汪的秋水看着他,白脸红唇,美丽得如同那校道两边盛开的满树的木棉花。
任默生生平第一次犯了糊涂,真的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掏出来递给了何阑珊,女子眼底迅速盈满笑意,笑容如那春日新发的柳芽,明媚纯澈。
也许是太过于贪恋这个女子身上给人的一种自然不做作的纯净的气息,所以当时才会那么义无反顾。
那天,那个老乞丐兴冲冲地拿着满满的钱袋走了,一溜烟,倏然没有了踪影。
留下傻傻的两个人,一起犯傻,后来的很多次,任默生都是被何阑珊骗着去被别人骗。
他们的相识便是从那时开始的,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任默生发现他清心寡欲的生活,都一一被何阑珊毁掉。
任默生再次见到何阑珊的时候,是在学校的大礼堂,百年校庆晚会上,何阑珊仰着纤细的脖颈,下颌尖削,身体曲线在灯光下,勾人魂魄。
她跳一支芭蕾舞,身上白色的礼服不断地旋转,这个女子对舞蹈很是专注,每一个举手投足之间,都那么优雅美丽。
她跳起舞来的时候是最美的,她专注着做这件事情,所以,她的每一个手指都似乎能闪闪发光,总是那么一个轻微的动作,便能牵引人心。
那晚舞台灯光闪烁迷离,女子在台上轻扬起舞,一个舞步,一个回眸,都生动明媚,然后在任默生的心底,刻下不可磨灭的痕迹。
那年杏花轻雨,任默生和何阑珊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谁也说不清楚究竟是谁先追上谁。
但是,就是这样,他爱上了这个心思单纯,却美丽专注的女子,然后再岁月的迂回里,全心全意地付出。
何阑珊吃饭从来就不吃肉的,学校的饭堂伙食不是很好,中午他们都留在学校,任默生会跑遍几条街,到御膳坊去买上何阑珊最爱的土豆泥,然后看着她吃得美美的,跑再累也值得。
何阑珊有极大的公主气,性子比较任性,占有欲极其的强烈,任默生只要和别的女孩子稍微有一点的接触,她定然是要生气许久的。
但是,彼时热恋中的男女,都认为这是一种调情剂,何阑珊在乎他,所以,才会那么不可理喻。
所以,任默生理所当然地哄着她,呵护着她。
她的生活圈很大,时常一个社团一个社团地跑,和每一个人都能打成一片,时常挽着任默生的胳臂,幸福地向所有人宣誓,任默生是她的人。
何阑珊每天都要练舞,没有跳舞的话,全身都觉得难受,任默生心疼地看着她每每因为学校舞蹈室嘈杂而无精打采。
二十一岁的任默生,已经接手了家族企业,用自己的能力,买下了兰斯公馆,占地五百多平米的一个别墅区。
专门设了一个舞蹈室,布置成何阑珊最喜欢的样子,每每带着她在那里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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