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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盛宴 (天下归元)


  发了一会呆,她把怀里藏着的当初方袖客给她的化针心法拿出来看。她随身带的东西很多,为了节省地方,将这方子用微雕雕在了一个挂件上,反正她的眼睛细菌都能看见,蚂蚁大的字怕什么。
  之前因为那次被方仁和拔针记忆太过惨烈,这玩意她一直抗拒去碰,然而如今,到了她不得不冒险尝试的时候了。
  她不能接受今天失去味觉,明天失去嗅觉,后天失去听觉。更不能接受自己忽然就神经错乱植物人了。如果一定要死,她也希望死得明白正常一点。
  看了一会心法,一来她内力不行,学的东西比较不按常规,按照法门引气归流很是艰难,二来一动脑就头痛,只能慢慢地,先入个门。结果刚刚纳气入丹田,便觉得下腹刺痛,只得爬起来去上厕所,厕所也是安排过的,就在木屋子后面,用板隔了出来。
  她刚刚走出屋子,就看见那厕所旁边站了一个人,吓了一跳,随即才发现是唐羡之。
  他看见她,倒不意外,轻声道:“今夜是我守篝火。”说着将一个精巧的贝壳小灯挂在那简易厕所的板壁上,解释道:“刚捕了一条烛鱼,这鱼腹内很多油,能燃烧很久,给你做了个灯,省得起夜看不清。”
  文臻站在那里,看着那灯晕黄的光照亮那小小厕所,一时心潮也如这海潮,差点便漫上了堤岸。
  唐羡之的温柔细腻,对她这种缺爱的人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啊。
  这一路的呵护照拂,简直就是一本掳心攻略,她一路艰难抵抗,时时感觉要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她越来越佩服唐羡之,也越来越佩服她自己——这要换成任何一个别的女人,怕都干脆沦陷了吧?
  燕绥又不是那么讨喜,又没给一句承诺,还时常折腾一下,哪及得上这般出身不差哪去,性情无比完美,又有天子赐婚,还全方位多角度花式宠爱不重样呢。
  啊,原来她是个抖M。
  文臻一边暗暗唾弃自己,一边笑嘻嘻道:“我代所有女性谢谢你啊,多亏你惦记大家夜里怕黑。”
  唐羡之笑笑,和以前一样,表白被拒连失望都看不出,有礼地走开让她进去。
  文臻蹲了好一会儿厕所,有心要蹲到唐羡之回去,才慢吞吞出来。
  结果一出来,就看见唐羡之在篝火底下拿出了一块什么东西,道:“今日我在林中采果,发现了这个东西,感觉是可以吃的,你来瞧瞧。”
  文臻本来不想过去,但看那东西有些眼熟,心想不会吧?过去一看,不禁惊呼,“山芋!”
  这正是她上书皇帝希望能去洋外找到的重要农作物之一啊。山芋、土豆、玉米,这种高淀粉好养活用途广泛老少咸宜的作物,是能在饥荒年代救命,能让老百姓不饿死的无与伦比的宝贝!
  这是全新世界,她不能确定这里的世界发展大抵相当于她那个世界的什么年代,只能出海去碰运气。
  然而现在她竟然在这岛上忽然就撞见了山芋!
  唐羡之真是个妙人儿,居然能发现这东西是可以吃的,而且一做就做了红薯最为经典的吃法。
  文臻忽然脸色一变,扑过去,一把抓过那个山芋就翻,“啊,你烤了几个?你都烤了?你没有留种?”
  说到最后声音都变了,这要发现了红薯,结果最后都烤吃了,整个人类都会哭的。
  唐羡之难得见她这紧张模样,倒笑了,悠悠道:“这里是全部烤完了……”
  说着伸手来擦她的脸,将她翻动红薯沾上的炭灰轻轻拭去,指腹在她光滑颊侧略一停留,眼神珍惜。
  这是难得一次她没有避开他的接触啊。
  还是因为心思都在这什么山芋身上。
  但他并不想计较这么多,有些事难得糊涂,有些事当得珍惜。
  文臻一脸的如丧考妣,完全没有发现这一刻某人的小心思,垂头丧气地问:“真的都烤了?”
  “这里的都烤了。”唐羡之眨眨眼,“但是在那里,”他指指岛东面,“有一片沙土地,这东西多得很。”
  文臻转怒为喜,兴奋地提起拳头一捶他胸口,“嘿!耍我呢!”
  她向来情绪伪装得好,也很注意界限,少有这种放纵行为,唐羡之猝不及防,竟给她捶得晃了晃,随即握住她拳头一笑。
  文臻捶出去才发觉面前不是太史阑,想要收手已经来不及,手被唐羡之握住,他微微低头看着她,将她的拳头抵在自己心口。
  文臻的手指虎爪一样屈了屈,试探着挣了挣,正想用力挣回去是不是太粗暴尴尬,一向很有分寸的唐羡之已经松了手。
  随即他若无其事地拿起一个烤好的红薯,亲自剥了皮,递到她嘴边。
  文臻一眼就被那红薯给吸去了心神——外皮焦脆,焦皮下那一层是微深的橘黄色,里头则是松软灿烂的金黄色,微微透明,翘着糖分极高的金丝,烤红薯特有的香气简直可以称得上浓烈,让人一瞬间就想起每年冬天街头烤炉里那一口下肚满腹香暖的感受。
  文臻没有在街头吃过烤红薯,却也与死党们经常冬夜小火炉烤红薯当夜宵,小火炉红亮的光映着四张年轻的笑脸,红薯在唇齿间抿一口就化了,蜜一样的甜。
  她忍不住便是一口,舌头一卷,虽然失去了味觉,尝不出滋味,但口感依稀还是当年。
  忍不住感动得微微湿了眼眶。
  唐羡之这时却不再打扰她,让她伴这旧日滋味将往事回味,自己剥开一个吃了一口,微微一怔。
  他何许人也,几乎立刻,便明白了这东西的重要性。
  他忍不住看了一眼文臻。
  真是天选之子啊。有才能,还有运气。
  这样的东西,无论谁拿到手里……
  文臻吃了几口,毕竟天生敏锐,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红薯这种易种高产又饱腹的东西,有了它可以说利在千秋,有了这玩意,百姓就能不被饿死。东堂虽说国力不弱,但是每年还是有不少贫瘠州报上为数不少的饿死人数。
  所以对于朝廷来说,红薯控制在自己手里无比重要,对于和朝廷对立,很可能想要自立一国夺取天下的唐家来说,红薯更重要。
  给自己的属民,可获民心,可安疆域。
  如果自己有敌人没有,就可撬动敌人的基石。
  毕竟对于百姓来说,谁当皇帝日子都差不多过,自己吃饱肚子最重要。
  现在,红薯被发现了,是唐羡之发现的。
  理当归他处置。
  可是……
  归唐家,就意味着东堂没有。
  文臻不想面对东堂和唐家的争斗,她想的是更多的百姓因此会失去活下去的机会。
  有很多人会饿死。
  文臻觉得有点吃不下了。
  她巴巴地看着唐羡之,想开口,又觉得没法开口。
  这不是给一块糖,也不是分一块地,这直接关系天下,关系着唐家的生死存亡啊。
  唐羡之好像并无所觉,吃完了一块红薯,赞了声:“真是美味!”又对她拍拍身边地面,道:“这块地面我用火烤过了,没有湿气,可以坐。”
  文臻满腹心事,只好乖乖坐了,果然身下很是舒服,但她此刻没有心情再去感叹唐羡之的细腻了,只希望他的细腻能继续发挥,看出自己的纠结,但这么想的时候又忍不住唾弃自己的自私,这和道德绑架有什么区别?
  她也可以把红薯的事告诉燕绥,以燕绥的智慧,立刻就能发觉这东西的重要,但是发现之后呢?会引发什么样的变故?是否会带来激烈争斗?
  无论是唐羡之还是燕绥,她都不想看见伤损。
  唐羡之好像已经完全忘记红薯的事,一边给她把脉调理一边和她海聊,文臻心不在焉听着,看着他的黑暗中也熠熠闪光的眼睛,忽然问:“羡之,你骗过人没有?”
  唐羡之怔了怔,随即笑道:“当然有啊。”
  “是什么样的骗人呢?”文臻追问,“骗了人之后是什么样的心情?”
  她素来和唐羡之聊天,都很少发问,只是微笑地听,难得这样捧场,唐羡之就笑,道:“我自小便会骗人。”
  文臻丢开红薯,打起精神听。
  “上回和你说的那个笔记的事,应该也算一种骗吧。还有一件事儿。小时候,有阵子我在外祖母家住,然后,得了个神童的称誉。”
  文臻毫不意外。他不神童谁神童?
  也就燕绥吧。
  唐羡之摇摇头,“不是你想的那样。当时母亲归宁,我陪同去了,在外祖母家住了一阵。外祖母家是川北大族,但我小时候已经有点式微。因为她家整个家族,连带所居住的镇子,都一向很少得男。所以当地求子之风盛行,但凡传出哪路神仙有助生子,四乡八邻都会前去烧香。”
  “我自幼母亲管得紧,少给我零花钱,我又是个爱玩喜欢新鲜的,常常捉襟见肘。于是便挂了个牌子,寻了些小乞儿,给我四处张贴,说有生子秘方,十分灵验,只要平日品性无亏,行善积德,则一定生男。且可以先拿药后付钱。如果用了生的是女儿,不收钱。生了儿子,则一人两千文。于是满镇有孕无孕的,都奔了来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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