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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聘 完结+番外 (云卷风舒)


  周云萝早已饿的发晕了,顾不上说话,像恶狼一样扑向篮子,扒开布盖看见白花花的馒头,赶紧抓起来就咬。
  等周云萝咽下一口后,突然发现馒头里面竟然都是蛆虫,有好些蛆虫,只剩下了半条身体。
  “惡,”周云萝顿时吐了一地,把黄胆水都吐出来了。
  周云萝想质问周筝筝为什么这样害自己,但还没开口,又吐了一地。
  “皇后娘娘的衣服太脏了,你们过来帮皇后娘娘换一身干净的。”
  随后,几个宫女就给周云萝换了一身崭新的衣裳。
  但还没换好,周云萝便痛晕过去了。
  原来这新衣裳在盐水里泡了很久,一碰到周云萝的伤口,周云萝就痛晕过去了。
  “周筝筝,你折磨我不如杀了我吧?”疼得受不了的时候,周云萝就去大批毁坏周筝筝的宝物。
  “杀了你?哦不,我还没玩够呢,杀了你就不好玩了。”周筝筝笑道,“给我继续打。“
  “啊!“传来周云萝的悲惨叫声。每一声就比较低调。
  周筝筝忽然从衣袖里掏出一条布袋做的蛇,因为制作的过于逼真,那蛇一出来,周云萝就吓得手舞足蹈,我们没办法,一面哄一面发脾气。
  吴国公府。
  院子里,成群的蝴蝶乱飞,围绕着芬香的木蝴蝶,看上去,似乎是一大群蝴蝶,有动的,也有不动的。
  桌上,摆了一块拳头大小的鸡血石,通体红色,摸上去也不碍手,边上,另外摆了一块黄蜡石,很是滑润。
  周筝筝穿着一件桃红色的罗衫,袖口处用蓝色的线绣了一圈万字纹。腰间一条嫩黄色的腰带,随意的系成一个蝴蝶结。
  今日约见了兴平侯府的风夫人,周筝筝衣服也穿得很得体。
  周瑜恒在珠帘子里面藏着,看看兴平候府会跟周筝筝说什么。
  果然,风夫人一见到周筝筝,就是提到周瑜恒和风丹华的订婚事情。
  “既然他们两情相悦,何不撮合他们呢?我可做不来棒打鸳鸯的事情啊!”风夫人说着,拿帕子压了压眼角。
  “风夫人应该忘记了先前拦着风丹华不去见我弟弟,那时候风夫人可不是那么开明的。”周筝筝鄙夷地说,看都不看风夫人一眼。
  风夫人说,“都是我有眼无珠,周大姑娘千万不要介意啊!丹华是个好姑娘,希望周大姑娘看在丹华的份上,不要再生气啦!”
  周筝筝淡淡道,“风夫人可真会推卸责任,原本这样娘家的女子,我是不喜欢的。可是这终归是瑜恒自己选妻。还是要瑜恒自己决定。”
  周筝筝不想让周瑜恒恨她。
  风丹华若是真有那么好,风丹华迟早会过来揭穿一切的。
  没多久,周瑜恒穿着一件银白色的袍子,用的是丝质的薄纱,过来了。
  “瑜恒,你要不要风丹华做你的妻子,可以完全凭着你的心思去做。”周筝筝说,“你长大了,是时候要自立起来。”
  周瑜恒认真地说,“我希望迎娶丹华。“
  风夫人的那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来了。
  “风夫人,你可以去找我母亲去商量我弟弟和你女儿的婚事了。瑜恒,恭喜你。”周筝筝寸步不离开。
  周瑜恒也害羞起来,走到内室去了。
  林莜接见了风夫人。
  因为昨晚筝筝都已经接受了风丹华,林莜作为婆婆更加不能拒绝。
  “瑜恒和丹华年纪尚小,只怕不怎么合适被吵醒。“周筝筝说,“我建议母亲把该做的事情都做了,剩下的不就是自己喜欢的吗?”
  林莜抚了抚掉下来的长发,答应了。


第487章 胜负
  因为昨晚筝筝都已经问过林莜的意思,林莜还是喜欢风丹华的,至少风丹华爱周瑜恒。
  “瑜恒和丹华年纪尚小,这些订婚事宜,还需要我们做长辈的一一指点给他们才对。”林莜对风夫人说。
  风夫人抚了抚掉下来的长发,答应了,“改日我们登门拜访,把日期给确定了先。“
  林莜点点头。
  这么一来,外界就都知道兴平侯府作客吴国公府了。风夫人生怕吴国公府反悔,竟然还没订日期就四处传扬风丹华跟周瑜恒的婚事。
  林莜很是生气,“瑜恒,你喜欢丹华,我不反对你,可是,这样的娘家,以后可有你受的。你他年落得个里外不是人,可别怪娘没提醒你。”
  周瑜恒目光坚定,“母亲,娘家是娘家,丹华是丹华。我不会后悔。”
  北狄。点点野花把大地装扮成一整块彩色的地毯。五彩斑斓的样子,似乎是上天遗忘的一段彩衣。在阳光的照耀下,溪水也泛出粼粼波光,让人炫目。林枫终于对耶律骨宣战了。
  林枫自己虽然没有兵,可是,莫礼有。莫礼已经借兵给林枫。
  正在皇宫中逗弄林枫和林福雅的孩子的耶律骨听到这个消息,差点气晕过去。
  “林枫怎么可以这样对朕呢!”耶律骨气得话都说不清楚了。
  林栋急忙扶住耶律骨,“皇上息怒。林枫忘恩负义,这样的人不值得皇上动怒。”
  耶律骨坐下来,林栋急忙递上去一杯热茶,耶律骨喝了之后才把气喘匀,婴儿哭了起来,林栋也让人把婴儿先带到奶娘那里。
  耶律骨咳嗽着说,“阿栋,这个孩子是朕唯一的孙子,朕不放心交给奶娘看,朕要亲自照养这个孩子。”“皇上放心,臣一定会照顾好皇上的小皇孙,不让小皇孙出一点事。眼下,皇上最重要的是把身体养好,应付林枫的叛乱。”
  “朕的身体自己有数,怕是好不了了。”耶律骨握紧林栋的手,“阿栋,你来替朕掌管三军,对付我们北狄的敌人。”
  “我们北狄的敌人,不是林枫吗?”林栋奇怪问道。“当然不是了!林枫手里本无兵马,这是大茗朝的人借兵于林枫的。那个人就是我们北狄的敌人。”耶律骨眼中透着一股深意。
  林栋半信半疑。
  “如果朕没有猜错的话,那个人就是林仲超。”耶律骨说。
  虽然从小是在北狄长大,可是林栋也是听说过林仲超的。在林栋看来,百战百胜的林仲超无疑就是大茗朝最优秀的男人。
  “为何皇上认为会是林仲超呢?大茗朝想我们北狄灭亡的人多得是。”林栋不解。
  耶律骨摸了摸斑白的胡子说道,“因为,也只有林仲超有这个能力做这样的事情。也只有林仲超会急着攻打我们。当初朕就和林仲超交战过,朕不是林仲超的对手。”
  “可是林仲超现在不是应该在中原吗?他的手怎么会伸到北狄来呢。”
  “谁知呢。也许,林仲超早就来了呢。”
  林栋说,“臣愿意保卫北狄,和所有进攻北狄的敌人战斗。”
  “哪怕那个人啊是汉人,你也愿意吗?”耶律骨试探般的问道。
  “皇上,臣不知道自己是汉人,臣只知道,臣是皇上你收养长大的,臣的性命也是皇上所救。而皇上你是北狄人。所以,我也是北狄人。”林栋坚定如铁地说道。
  “说的好!可惜啊,北狄像你那么的人实在是太少了。”耶律骨沉沉叹气道,“朕明日就把军队交给你。”
  战场上,林枫穿着一身银色的铠甲,骑在马背上。手中,挥舞着一把长矛。
  身边,是听从林枫的一支骑兵,对于北狄而言,只有骑兵,才称得上真正的战士。
  而这些战士,全都披着红色斗篷,看起来很是威风。
  “兄弟们,是福是祸,就看这一次了,打完仗回去后,我让每个人都当大官!”
  “好嘞!”
  林枫把士气调起来了,迎着耶律骨的军队,就奔驰而去。
  而耶律骨的军队也是已有准备,用步兵盾牌做第一道防守,紧接着,是弓箭手。
  等着林枫的部队接近的时候,大帅令旗直上,数百利箭如雨落下。
  林枫可不想打阵地战,对于骑兵而言,一鼓作气才是王道。
  迎着剑雨,林枫带领自己的部队快速的冲进了对方的阵营中。
  顿时,厮杀声一片。马匹也嘶叫着,却被人的厮杀声和淹没了。
  林枫举起长矛,就像刺西瓜一样一刺一个见红,耶律骨的部下,好几个都倒在了林枫的马前。
  但是耶律骨的军队中,也有猛将。
  只见一个悍将虎背熊腰,骑在马背上,挥舞着一杆方天画戟,左突右冲下,林枫这边的好几个骑兵都被挑落马下。
  有几个是一命呜呼,有几个却是被马蹄踩死,很是悲惨。
  喧天的叫喊声下,将士们唯一想到的,就是杀死更多的敌人,只有不断的杀人,才能保住自己的命。
  不一会儿,地上就躺满了尸体,断胳膊断腿的不计其数,鲜血染红了铠甲,也把身下的土地染成了血色。
  林枫部下的尸体和耶律骨部下的尸体相互叠加起来,就像一座小山一样。
  满地的兵器,或横或竖,有好一些,还直直的插在尸体的身上。
  来不及闭眼就阵亡的士兵们,眼睁睁的看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却听不见任何声音,似乎终于得了安慰。
  在一片厮杀中,除了兵器碰撞发出的声音,几乎听不到其他任何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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