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这些都是后话,至少到目前为止,郑氏还不知道会一语成谶。
又说吴氏,张嬷嬷扶着吴氏出了房间,在翠烟阁的大门外遇到了娄氏。
娄氏闲庭信步,下巴抬得老高,像是来散步的,更像是来耀武扬威的。
感受着腿上传来的阵阵疼痛,吴氏愈发愤怒,开口便骂道,
“娄氏你这个不安好心的坏女人,你给我站住,你就是见不得我好是不是?”
娄氏回头,笑了笑,“你好不好关我什么事,我吃多了要管你。就说刚才,是你自个儿蠢,十句话里九句都是错的,得罪了人,怪不得旁人。”
唱戏的唱错了能怪听戏的吗?又不是她让吴氏自作聪明做糊涂事的,吴氏凭什么把屎盆子扣在她头上。
她姓娄,不姓欠。
“还敢说,要不是你胡说八道,我会又蹲又跪的吗!”
吴氏甩开张嬷嬷的手要去打娄氏,奈何身子实在是虚弱,手还没碰到娄氏,就被娄氏一下推回了张嬷嬷怀中。
“我哪里胡说八道了……”娄氏一脸委屈的将吴氏打量了一遍,真诚道,“你本就单薄嘛,风一吹就能跑,还不够单薄吗?”
吴氏从前最爱跟宁国公说的一句话就是——妾身身子单薄,若遇到起风,没人将妾身拉住,妾身便随风去了。
骨瘦如柴的女子被风吹倒,多美的画面。
吴氏借着这个说辞,不知留了宁国公多少回。
“国公爷不在府中,起风的话,没人拉你,所以,你还是快点回屋里待着,把小命看紧。”
娄氏不轻不重的说完话,昂首挺胸的走了。
吴氏一口气顺不过来,心肝肺都快咳出来了。
娄氏是故意的,故意在这儿等着她,就是想把她气死。
她勾住宁国公的那些法子,是个女人都会用,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可被娄氏说出来,就好像是把她扒光了扔去市集上一样,臊得慌。
天下最毒妇人心,娄氏的心就是最毒的!
张嬷嬷拍着吴氏的后背,给吴氏顺气儿,叹气道,“姨奶奶这又是何苦?”
都是一大把年纪了,如今又不争宠,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各自安好就是了嘛,何必去招惹娄氏那个刺头儿。
吴氏愤愤道,“报应不爽,我就看着那个病儿能不能给她送终!”
张嬷嬷忙道,“姨奶奶,这话不敢乱说。”
吴氏也是气过头了,经张嬷嬷提醒,立即闭上了嘴,气呼呼往回走。
屋里的郑氏也好过不到哪里去,她长叹了一声,说,
“亏得国公爷不在府中,不然可了不得……安然这丫头,就是给惯坏了,回来非得好好收拾她一回不可。”
“老夫人放心吧,小姐有福气,不会出什么事的,等到世子爷回来……”
史嬷嬷前世说不准是乌鸦变的,她一说谁,谁就到,刚提到宁越,宁越便来了。
宁越一踏进屋里,就问,“到底是怎么回事?何时发现人不在的?”
宁越还穿着当值时的官服,简单的样式,精细的做工,不华美也不磕碜,能显出瘦削高挑。
论容貌,宁越不及宁婕。
宁婕长得像宁国公,宁越长得像郑氏。
论傲气,宁婕不及宁越。
宁婕的高傲是不爱与人亲近,宁越的高傲却是常拿鼻孔看人。
史嬷嬷给宁越行了礼,回答,“今儿早上,然小姐说是要练习女工,不让人进她的房,等到下午时分老夫人让奴婢前去送燕窝,这才知道然小姐不在房里。”
“下午时分发现人不在,为何要等到晚上才同我说?”
这些奴才都是猪变的么?
“太臣,”郑氏开口了,“这是我的主意,我是想着,反正安然都出去了,府里的人都知道了,不如就坐实安然与允王的事情。”
宁婕千里迢迢去找李洹,李洹要是应下,这事儿将来也会成为传世美谈,李洹要是不应下,那是李洹薄情寡义。
“嫁给允王究竟有什么好的!”宁越皱眉。
允王还太年轻,而且不过是个王爷,论起势力前程,哪里比得上太子。
王爷只是王爷,而太子,总是要登上帝位的。
宁婕要是成了太子的人,就算只是个侧妃,等到太子称帝,她在后宫中也会有不可撼动的地位。
生下儿子,再有国公府撑腰,说不定还能光耀宁氏的门楣,谋几世的福泽。
可宁国公府的人呢,一个个都不知道在想什么,居然都同意宁婕与李洹在一起!
这下倒好,宁婕去洛城找李洹了,这事儿一传出来,可谓臭名远扬,无论如何,太子是不可能要宁婕入他的门了。
这些个妇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白白浪费了他的一番苦心。
“太臣,你是最疼安然的,赶紧派人前往洛城,洛城不比京城,要乱上许多,你可要保证安然的安全。”郑氏道。
“儿子这就去做。”
宁越淡淡应了一声,折身出去。
他待宁婕好,只不过是因为想用宁婕去拉近他与太子的关系,宁婕要是没了利用价值,凭什么值得他对她好。
但凡宁婕是个长了脑袋的,也该明白允王和太子谁才是她的良配。
看着精灵,却是七窍开了六窍,还有一窍不通。
第三十六章 神医姓颜
宁越走后,郑氏越发觉得头疼。
史嬷嬷为郑氏揉着脑袋,宽慰道,“老夫人,世子爷派人前去,您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夏荷和孙嬷嬷也不是不晓得方寸的人,一定会把小姐照顾好,保准小姐怎么出去的就怎么回来。”
“此事……我总觉得哪里不妥,这心突突的跳得厉害。”郑氏一手放在心口,神色张惶,“可又说不出究竟哪里不妥,但愿安然不要出什么事才好。”
郑氏的感觉没错,宁婕去洛城,就是一只养尊处优的金丝雀儿出了笼子,绝对讨不了好。
宁婕在京城不得了,但洛城,那可是宁绾的地界儿。
可郑氏明知不对,为了成全宁婕和李洹,给宁婕谋一段好姻缘,还是选择了放任。
到了和如花约定的日子,宁绾大摇大摆的去了揽红倚翠的后门。
这次叩门,门自己开了。
宁绾踏入院中,只见那看门的小厮正蹲在地上,专心致志的剥一只山鸡的皮。
洛城的人对吃食讲究,比如山鸡,就喜欢把皮整张剥下后才蒸炸煮烤,说这样入味,做出来的食物才会唇齿留香。
此刻,鲜血顺着小厮的手指一路往下滴落,殷红而血腥,看着很是瘆人,让宁绾看得轻轻皱了皱眉头。
“看不得就别看,走走走。”那小厮头也不抬的说话,手上事情一点没落下。
不抬头就能知道她的反应,这人观察入微,行事该是谨慎。
再看他手里的那张山鸡皮,剥得完完整整,一点没有毁坏,这个人,做事肯定十分踏实。
谨慎踏实,胆大心细,她身边缺的就是这样的人,要是能把这人留在身边,她行事或许会轻松许多。
宁绾居高临下看着,轻笑道,“剥山鸡的皮,是没什么好看的,要是你剥的是人皮,说不定我倒真有兴趣看上一看。”
小厮抬头,见宁绾盯着他手中的山鸡皮,眼中没有一点害怕,不由心惊,看来他猜测得没错,这人,真的不是平常人。
宁绾给如花换面的那天夜里,他曾偷偷去过如花的房门外边,想看看宁绾究竟是为什么靠近如花的,却碍于房顶上坐了个唐煜而不得不放弃偷看的打算。
“你的左眼有问题吧?”宁绾似笑非笑的问。
小厮不答话,他的左眼看上去完好,但确实有问题,从十岁起就不能看清东西,到如今,已经三十多年了,这男子能一语道破,也是不易。
宁绾眨眨眼睛,笑着问,“我们做个交易怎么样?”
小厮抬头,正巧看见面前男子唇边荡漾开来的一抹自信而残忍的笑。
那样的笑,让小厮坚信这就是自己可以追随的人……
三天不见,如花憔悴了不少,也许,不该说憔悴,毕竟如花整张脸都裹着绢布,脸尚且看不到,更不可能看得出来憔悴。
只是身子瘦了一大圈,可见这疼痛的程度有多深。
如花见到宁绾,比见到祖宗还亲,宁绾刚进屋,她就捉住宁绾的袖角,问,
“姑娘,我要什么时候才能好?”
太痛了,从醒来的那一刻开始,她脑袋里就只有一个痛字。
如花情绪激动,连带着脸上的绢布都在随着她说话的节奏抖动。
宁绾将如花扶了坐到床边,掀开纱布一角看了一眼,一边寻找剪刀一边说,
“半个月之内,你说话尽量只动舌头,不能像方才一样大吼大叫,大吼大叫会带动脸上皮肉,影响伤口愈合。还有,之前说过了,你伤口疼痛或发痒时,不能吃的更是要忌讳,只能是清粥,这三天,你应该是吃了其他东西的。你且听着,我能做的我已经做了,若是你能做的你不做,那么即便我是华佗在世,也做不到妙手回春。”
脸是如花的脸,如花自己都不在意的话,她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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