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信走的是驿站,八百里加急,明天乔小麦便能收到。
乔小麦正在收拾衣物,要在府城住一个月,而后一个月后天气转凉,得多带点儿衣服。
还有铺盖,她不打算住客栈,她要租赁个小院子住,铺盖这是一定要带的。
至于锅碗瓢盆,这些到时候买新的,也费不了几个银子。乔长顺庄绿荷那种洗脸盆洗脚盆都要带的叮嘱,她严肃拒绝。
而且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她一走就是一个月,她不在的话,就无法用灵泉水煮红薯。
红薯干既然要卖出三百文一斤的高价,那质量必须得有保证,之前她忽略了这个问题,现在临行了,想起此事她赶紧做实验:拿一些红薯放到箅子上蒸,不水煮。
这样蒸出来的红薯不如水煮出来的好吃,毕竟水煮出来的红薯在灵泉水中泡过。
因此乔小麦特意叮嘱庄绿荷和乔长顺,在她和童三郎不在的时候,做的红薯干要么降低价格,要么干脆不做。
一听说要降低价格,乔长顺庄绿荷赶紧摆手,既然如此,那就干脆不做吧。
反正冬日漫漫,农闲时节反正无事可做,到时候慢慢做也不晚。
如今其他几百亩的秋收也挺忙,他们两个专心忙秋收就成。
于是这事儿就这么定下了。
出发的这天,乔小麦和童三郎两人坐上乔长顺赶的牛车,牛车之上放着一个木箱子,木箱子里装着两人的衣服铺盖和书本。
至于童家人,并没有人过来相送。
镇上有专门跑府城这条线的生意人,一趟五两银子,大概要走五天。
童三郎挑了一辆干净的马车,他把木箱子搬上马车,然后和乔长顺道别。
乔长顺一路上叮嘱的话已经说了无数,这会儿瞧见站在自己跟前的两人,只说了一句,“要安然归来啊。”
考不考得上已经不重要了,一个月后这两人平平安安的回来就成。
“爹,放心吧,我功夫好着呢。”童三郎安慰道。
乔长顺闻言笑了笑,挥手,“你们出发吧,天色不早了。”
这话音落,远处突然传来了一阵马蹄声,还有小杨侍卫的喊声,“乔姑娘,童公子,等等!”
杨晔的信到了。
第726章 到达府城
连着两封,一封是问能不能一直保证农产品的品质。
另外一封是告诉乔小麦杨旺贼心不死,让她有个心理准备,指不定啥时候岑弘平又要搞事。
这两件事,一好一坏。
乔小麦又是喜又是烦。
她当即告诉小杨侍卫,品质绝对可以保证,请他转告杨晔,特供皇家她求之不得,承蒙太上皇厚爱巴拉巴拉好听话说了一堆。
她是真心这么认为的。
杨晔在信上说得很清楚,如果真的确定了要特供皇室,那皇家会派一队侍卫来保护这片庄园。
有皇家侍卫做保镖,像是乔长安烧麦子这样的举动,今后绝对不会再有了。
而且也不用担心庄稼被盗,这里的老百姓即使有无赖,也不敢动皇家的东西。
所以说,到时候她会省心许多,只要按时浇灌灵泉水就成。
而且收获之后,供给皇家的那部分皇家也不是白要,而是按照市场价给银子。
这里所说的市场价是普通农作物的价格,比不上她现在定的天价。
不过,少虽少,聊胜于无嘛。
而且供给皇家剩余的那些,她绝对会卖出比现在更高的天价。
总之,这事儿她无论如何都不会亏。
这真的是一件大喜事!
不过,杨旺这就是个大烦恼了。
马车之上,乔小麦重重的拍了下童三郎的肩膀,“你可一定要考上举人呐!”
杨旺天高皇帝远,不能经常在白鹿镇晃悠,岑弘平如今只是一个县尉,童三郎若考上了举人,那岑弘平再搞事就得仔细掂量了。
“我尽力。”
童三郎能说什么,这种考试跟前,他事先不知道考题,能做的便是抓紧时间读书。
于是在接下来的路程中,他不顾马车颠簸,一直拿着书本在看。
乔小麦劝他,这样对眼睛不好,要是弄出个近视眼,那可就难办了。
他倒是无所谓,“无妨,我视力好着呢。”
身为习武之人,这点儿颠簸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他可是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
中间住了两次极为简陋的客栈,路过了两个县城,晃晃荡荡走了五天,他们终于来到了长宜府的府城——宁康。
宁康身为长宜府的府城,城门高达五米,上面站着全副武装的士兵,下面人流如织,进城出城的人络绎不绝。
会试的地方是在府衙,因此那车夫直接赶着马车往府衙而去。
府衙在宁康城的中心,这四周居住的是平民百姓,客栈酒楼也有,但并不是很多,宁康最繁华热闹的是在城东的富人区。
不过平民区有平民区的好处,即使因为举行会试房价上涨,那也涨不到哪儿去。
从马车上下来,和车夫结算了车费,而后两人进了一家客栈。
他们来的不算早不算晚,客栈还有房间,两人只订了两天的,明天他们要去找院子。
客栈只是普通的客栈,即使是最好的房间也就那样,一张床,一张饭桌,一个梳妆台,一个衣柜,一个书桌,其他便什么都没有了。
乔小麦推开窗户,站在窗前伸了个懒腰,“这时候出远门可真是遭罪。”
第727章 小龙虾
“等以后得闲了,研究一下你所说的轮胎。”童三郎拿着块抹布,正在擦桌椅。
他和乔小麦都爱干净,这是要住两天的房间,得擦一下。
“以后要研究的东西可真是多。”乔小麦伸伸胳膊抬抬腿,最后又蹦了几下,在马车上颠了五天,可真是遭罪。
“这会儿还早,要不咱们待会儿出去找房子吧?”她又道。
现在只是半下午,距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
“行。”童三郎点头。
正好也出去逛逛。
他以前来过府城,正好给乔小麦做一下向导。
很快把桌椅床铺擦了一遍,两人出了门。
府衙四周是商铺,商铺后面便是普通百姓的住处,每到这个时候,几乎家家户户都出租房子。
两个人运气不错,没一会儿便找到了合适的房子。
这户的主人家为了让租户不受打扰,特意在院子里砌了道墙,把自家的院子一分为二,而且还在墙上又开了一道小门,等于是造了个新院子,住在其中可以不与主人家碰面,清净度日。
而且里面自带水井、厨房、厕所,这样的房子正是乔小麦所盼望的。
她也没砍价,当即便把房钱给了,二十五两一个月,不贵。
拿到了钥匙,两人当即回客栈了,他们准备退了房间,直接搬着行李去住院子。
行李箱还没打开,童三郎扛着行李箱下楼,乔小麦跟在他身后,两人来到柜台跟前,正要说话,后面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紧接着,一个二十多岁的文弱书生突然冲了过来,挤到他们跟前气喘吁吁的对着柜台后站着的客栈掌柜道,“掌柜的!我隔壁房间里有人养蟑螂!你快把他赶走!”
此言一出。掌柜的脸色一变,“养蟑螂?!”
“可不是,红色的,前端带着两个像是螳螂一样的大钳子,瞅着可吓人了!”那书生白着脸色道。
就在这时,身后又是蹬蹬瞪的一阵脚步声传来,紧接着,一道爽朗的男声想起,“兄台,这不是蟑螂,这是我家乡的特产,小龙虾,我特意带的!”
咦?
原本有些漫不经心的乔小麦听到小龙虾这三个字,一双桃花眸登时像是灯泡一样,瞬间亮的惊人,她赶紧扭头去瞧来人。
来人身材挺魁梧,瞧着接近一米八,只比童三郎低一点儿,皮肤黝黑,五官端正,身上的气质也跟正,此时脸上正带着哭笑不得的神色和那位文弱书生以及掌柜解释。
“那不是蟑螂,长的和蟑螂可不是一个样,不信的话,我待会下厨煮一锅让各位尝尝。”
“你才吃蟑螂呢!”那位文弱书生听他这么一说,当即更怒了,又急又气的看着掌柜的,“掌柜的,你怎么让这种人住店!他可是养蟑螂的!今天必须把他赶走,不然旁的人都不敢住了!”
乔小麦听到此处,听不下去了。
蟑螂?
把可爱的小龙虾和蟑螂放到一块比较,这到底是一种怎样奇葩的思路才能得出他们相像的结论啊!
【小龙虾是日军侵华时带入中国的……这时候的确没有。】
第728章 真吃货
“那个,这位大哥,你那小龙虾长什么模样?”乔小麦开口看向了那个魁梧的书生。
“很喜庆的模样!和蟑螂一点儿都不像!姑娘你等着,我这就拎下来!”魁梧书生说着,蹬蹬瞪上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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