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再说。”玲珑敷衍道。
简珩笑了笑,转身离去。
却说恨不能杀了简珩的周王,正憋着一肚子火。
人一带到,他就抽出佩剑箭步上前指着简珩。
“信不信孤用你的血祭旗?”
锋利的剑尖,闪着寒铁的青光,寻常人看一眼都要觉得眉心痛。
简珩背挺的很直,目光沉静。
他站在那里,无端的让人忽略了他的年龄,只觉得一种渊渟岳峙般的从容缓慢。
“恭喜陛下!”简珩拱手道。
嗯?老子的都城都要被人包围了,现今老子的主帅正鸡飞狗跳赶回来救援,攻打赵国成了个大笑话,你还恭喜老子?
周王是粗人,发起火来早就忘了端着“陛下”的架子。可他也有几分小聪明,端看简珩如何破这个局。
“你,恭喜孤什么?”周王的剑尖没有移动半寸,眼底闪着嗜血之光。
“燕国疆域乃赵国两倍之多,繁华程度不亚于大周,陛下还要什么赵国,直取燕国吧。”简珩昳丽的面孔过于平静,与他口中的惊人话语大相径庭。
周王眼眸晃了晃,剑尖稍稍移开一寸,压低声音道,“你在开玩笑嘛?别说合骏如今的兵力不足,就算足够,谁又能保证一定赢得了燕国,难不成要鱼死网破?”
“方某可以让赵国发兵北上直取燕国祁门关。届时燕军必定阵脚大乱,前有赶来救援的周国主帅,后有赵国大军压阵。待其分出部分兵力回巢救援,赵国真正的精锐部队已赶往临潼关,周赵合力围剿临潼关的燕军,势如破竹,再大军北上,一举攻破祁门关,有何难度?”
周王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缓了好半天,手腕渐渐落了下去,“锵啷”一声,他就丢了宝剑。
转而哈哈大笑起来。
笑毕,方才上前拍拍简珩的肩膀道,“自古英雄出少年。你,很好,很有魄力。”
简珩笑道,“方某愿为陛下出使赵国。”
“嗯,去吧。”
“陛下,为了尽快消除赵国怨气,更为了使得赵国将士拼命,唯有签订平分燕国城池之约才行啊。”
这事周王心里有数,毕竟是他找茬在先。
可一想到要与赵国平分战果,心里便有些不愿,但他终究是做大事的人,岂能在关键时刻为蝇头小利争个头破血流。
说平分城池就一定分得平么?找几块贫瘠且相对不重要的分给赵国好了。
周王已然换上了亲切的笑容,设宴款待简珩,刚才剑拔弩张的那一幕就此抹平,弦乐起,王殿内歌舞升平。
他身边的近侍低声问,“陛下,要不要奴才派人将方文士的家眷‘接’进宫?”
声音不大,却传入了简珩耳中,他但笑不语。
周王笑了笑,“古有千金买马骨,孤也有拳拳爱惜子矜之心。他的家眷,由他自己安排。”
简珩举杯敬周王,心中冷笑。
他表现给周王的是一个颇富才华却又一心往上攀爬的充满了野心的少年人形象。
而自负的周王认定了简珩投靠他之决心。
所以才能装模作样说出“孤也有拳拳爱惜子矜之心”来笼络他吧。
坐在客栈的玲珑还不知自己差点成为了人质。
不过简珩这样细致的人,他所走的每一步,都将玲珑考虑了进去。
永远不会让她涉险。
可是有个人很是惦记玲珑。
修伯府内,燕横波歪在钱修志怀里,又是娇嗔,又是使媚,嘟嘟囔囔道,“人家无聊吗,您就想法子把那女人留下吧,一来给我做做伴,二来防止那方崇有异心。”
“胡闹,这是陛下决定的事情,岂容你篡改。”钱修志对这燕横波素来百依百顺,可是大事方面从来不糊涂。
你以为周王是傻子吗?
早就放出风声:周国伐赵的良策乃方崇所献。
如此一来,魏国和赵国容不下方崇,方家在吴国又混不下去。
且这少年又迫切渴求权利以及光耀门楣的士族地位,难不成放着强盛的周国不要,而要投奔弹丸之地的楚国或者无耻的燕国?
正因为吃准了这个家伙,周王才放心的表现出礼贤下士的风采,正好拿此做一段佳话,传扬出去,天下名士岂不都慕周国而来。
看看吧,这些玩政治的脑子,一件事便能拆分出许许多多的好处。
绕晕了旁人,实惠了自己。
岂是一介内宅妇人所能明白的。
燕横波听得似懂非懂,却不由得问,“这样的话,那方崇还敢去赵国,岂不自寻死路。”
“他既然敢去,自然不是死路,这小子有邪才啊。”钱修志摸了摸胡子。
玲珑将衣物熨烫平整,整齐的悬挂在屏风后的架子上。
真后悔当初装怀孕,按照月份推算,她现在六个月了,光穿宽松的衣服已经不足以令人信服。
自己撒的谎,跪着也要圆完。
玲珑悲怆的在腰上裹了一圈棉花,大步流星的离开房间,径直下楼,找到那店小二。
店小二本来就喜欢帮贵客跑腿,听说玲珑想要针钱以及上好的棉布,就立刻去直奔清荷巷最好的绣娘坊。
有过之前露宿荒山野岭的经历,玲珑打算准备一些针头线脑之类的,没准就能用上。
她忘了自己“怀孕”,肚子有点大,低头看不见脚尖,一脚踩空。
踩空那瞬间,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不是摔下去有多疼,而是摔下去之后的她,该拍拍屁股装作没事人的样子挺着肚子回房间,还是假装孩子要没了??
好在有人从后面及时的拎住她后衣领,将她提了起来。
玲珑拍拍心口,长长的输了口气,“谢谢这位大哥。”
辛世瞻上下打量她,目光定在她的肚子上。
☆、第68章 三更合一
玲珑抚着肚子,里面塞的棉花包又闷又热,肚脐蒸得发痒,她只想早些回房拆了这东西凉快凉快。
可救她的人有点奇怪,立在身前一动不动,玲珑便主动往右挪了挪。
嗯?他也往右挪了。
那我往左。
对方又往左!
这下玲珑琢磨出不对劲,仰脸看向对方,水润的眸子似两汪黑玉。
女孩的眉毛本就只及男子肩膀,男子又立在台阶之上,如此仰脸,当真是仰的挺费力气。
甫一看清男人的脸。
玲珑肝胆俱裂,头发根都立起来,她张了张嘴,“啊”字还没冒声,辛世瞻对她晃了晃右掌。
寒光森森的白刃一闪即逝。
玲珑从善如流的将自己的嘴捂上,以示绝不乱说话,眨了眨眼睛,她提心吊胆道,“你,你别乱来啊,我有孩子了!”
辛世瞻微微俯身,音色低沉而醇厚,仿佛憋着笑意,“你孩子快掉了。”
玲珑哦了声,急忙把棉花包捧了捧,塞结实,又猛然顿住:啊,你,啊,你看到我的孩子了!!
“都被你挤变形了。”辛世瞻又加了句。
这下,她也不用装了,脸却先刷地红了。玲珑硬着头皮道,“才没有变形,只是歪了!”
眼角却飞快打量客栈来来往往的人群,前面一个瘦弱的男人,后面一个带孩子的妇人。
显然,他们都不是辛世瞻的对手。
怎么就不来三五个粗壮的汉子呢?她一定要辛世瞻讨不了好处。
辛世瞻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好整以暇的搭了只胳膊在玲珑左侧的栏杆上(此处请自动带入壁咚姿势),言简意赅道,“简珩在哪?”
不管在哪都不告诉你,坏人!
玲珑的脑子飞过数十个念头,最紧要的一个便是不能让辛世瞻在合骏城内发现简珩的踪迹。
怎么早不碰上晚不碰上,偏生赶在要离开的时候撞见?
冤孽!
“不说?信不信我把你“孩子”……”他又亮了亮飞刀,却用刀柄敲敲她圆滚滚的小肚子。
欸,不要不要!玲珑回过神来,急忙摇手,张开的十根手指纤纤,鲜嫩鲜嫩的,十分晃眼。辛世瞻没好气的拍开她的手,“快说。”
玲珑还在打腹稿,“哦,我想想。”
辛世瞻冷声道,“我没耐心了。”
“不不,我说,我现在就说。”玲珑急忙拉住他。
眼角又瞅了瞅下边,跑是不可能,他一步就能窜上百米,跟他赛跑,玲珑觉得除非自己脑子坏了,又瞅瞅上面,整个人被他圈住了一半,此路更不通。
她冷汗涔涔,嘟了嘟红润的小嘴,无比可怜道,“其实吧,还蛮羞于启齿呢,既然你非要问他在哪里,我只好把这段悲惨的遭遇说出来了!”
辛世瞻眼角挑了挑。
玲珑酝酿了下感情,眼泪汪汪,张开嘴就带上哭腔,辛世瞻毫不客气的捏住她巴掌大的小脸,捏得她张不开小嘴,声音堵在了喉咙里,只能发出唔唔唔——
“来,跟我来,在这里站好,把哭腔给我去了,说吧。”他冷着脸,将她拎到转角处,更僻静了些。
他个子太高,又宽肩窄腰,往那儿一站,严严实实遮住了路人的视线。当然此时客栈里的路人也很少。
玲珑气得头顶生烟,在心里将辛世瞻从头到尾骂了一遍,现实中,她捂着被捏红的粉腮,眼泪不用酝酿就开始在眼眶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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