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家伙,单枪匹马。
她问黑毛:“你还记得陷阱的方向吗?等下往右后方退。”
黑毛盯着左前方,轻轻点头,担心温迪没看见就又答应了一声:“嗯。”
两人同时望着左前方,等待几分钟后,远处终于出现一个头带两角的灰色影子。
它闲适地漫步,应该是散步,所以走得很慢。
“把它引过来吧。”温迪伸手从怀里掏出一件短袖。
她选择带这件短袖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它是纯色的——红色。
温迪抖开衣服,将它拿到前方,轻轻挥舞。
牛看见了。
牛站住了。
牛在扒拉蹄子。
牛冲过来了!
“跑!”随着温迪一声令下,她抱紧黑毛的脖子,他也抱紧她的腿,转身朝着右后方飞奔。
温迪不时地回头,挥舞着红色短袖激怒这头野牛,让它一直紧紧跟随在两人身后。
也许愤怒BUFF真有点用,这头牛比之前她遇到过的三头牛都跑得更快。
这在她意料之外。
“再跑快点!它快追上来了!”温迪不敢再挥舞短袖了,赶紧把衣服收起来。
可是她回头时发现野牛还是紧紧缀在身后,没有减速。
幸好,陷阱就在前方。
“抓紧我!”黑毛大喊一声,走直线冲向陷阱,再一个大跳将它越过。
牛不会跳。
在黑毛冲过陷阱后,仍然保持直线,两秒后——
“咔嚓!轰!”
背后传来木板折断和重物坠落的声音。
温迪迅速回头,这次她的视角里已经没有野牛的踪迹,而背后的陷阱已经塌陷下去。
她拍拍黑毛让他把自己放下,两人冲回到陷阱旁,从旁边挖出武器,一人一柄镀金石矛握在手里,找准目标朝着陷阱里捅。一分钟后,陷阱里彻底安静,野牛无声地歪倒,看起来像是死了。
“我下去把它拖上来?”黑毛问。
“再等等。”温迪照着几个死穴又戳了几下,见野牛没反应才点点头,“行,你下去吧。”
她用木铲给陷阱挖了几层台阶,让黑毛能借力走上来,他辛苦地拖动野牛,爬回地上。
两人围着一头超巨大的野牛尸体,直到亲眼见证它死亡,仍然觉得难以置信。
上个月差点逼死她们的强大野牛,居然就这么死了?
其实杀牛和杀野猪的难度差不多,但温迪就是觉得杀牛比杀野猪难得多。
毕竟野牛是真的跟她们生死竞赛好几天,给温迪带来的心理阴影更大。
“诶,先把这头牛带回去吧。”温迪坐了一会儿,从地上爬起来,“在外面呆着不安全。”
虽然秃鹫一般在雨林区附近活动,但万一它们起了旅游的兴致,跑到草原来玩呢?
温迪还是觉得在野外守着这么大一坨肉不安全。
这头牛身上一堆伤口,都是温迪和黑毛亲自扎的,到处冒血所以血腥味极其浓郁。也幸好这里是荒岛,如果这里是生物链复杂的现实野外,她和黑毛早就被闻着血腥味赶来的各路生物给包围了。
“也行。”
黑毛尝试了一下,努力把野牛塞进了旱船里。
其实说是塞进旱船里根本就不贴切,应该说是搭在旱船上。
温迪也乘上旱船,装模作样地帮他扶住野牛——主要是做出有所贡献的样子,但要是野牛真的因失去平衡摔下去,那她也无力回天。好在黑毛平衡性很好,也很有携带大体积货物走远路的经验,从离开草原到下山,一直没有遇到任何困难。不过,这么大一头野牛,是真的穿不过巨石阵。
温迪也有办法,已经到了家门口,还能被区区一个巨石阵拦住去路吗?
她进去拿出了刀,斧头等各种利器,和黑毛配合,在巨石阵前将这头牛解剖成牛皮、牛肉、牛骨,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牛杂,也都割下来,装进藤条筐里,随后一筐筐送回山洞。接下来,温迪将牛皮鞣制,黑毛则负责清洗所有的牛肉,洗掉表面凝固的血后,稍微擦干,再一块块送入冰窖冷冻。
今天的晚餐是正宗的黑胡椒牛排,绝对的野味。
温迪觉得,她最近的运气真的很好,不仅心想事成,还多次化险为夷。
她是一个遇到好事就会有好心情的人,这种好心情一直保持到睡着,连中途又下暴雨也浇不熄她的快乐。
第313章 第313日
昨天,黑毛把所有牛肉洗净擦干后,是由温迪亲自将牛肉送去冰窖的。
所以她对哪种牛肉放在哪个区域非常清楚,冻起来暂时看不出原样她也能分得出。
牛是她宰的,牛肉是她割分的,温迪一开始就将每一块牛肉区分得非常明确。讲究的人会从下刀分牛肉起就很谨慎地按照牛的不同部位切分,不能胡乱下刀。牛肉不是简单的牛的肉,不同部位都有各自的名字:牛肩肉,适合涮火锅或烧烤;前腰脊肉和肋眼肉,适合烧烤或做成牛排;后腰脊肉,肉质坚韧,适合做成厚片牛排;牛臀肉,适合烧烤;菲力,肉质柔嫩,是牛排首选……等等。
温迪今早预备要做的是罗宋汤,主材料是牛肉西红柿和土豆,这里的牛肉指的是牛腩。
牛腩在进门第一个架子的第三层。
她抓起一块冻好的牛腩,然后迅速出门。冰窖不适合久待,一是冷,二是维持它的寿命。
对,维持的是冰窖的寿命。
如果温迪经常敞开冰窖的门,没几天这里面的冰块就会集体融化的。
“我来解冻牛肉。”黑毛自告奋勇地接手这块牛腩,拿到旁边处理。
温迪就趁着解冻牛肉的时间,先做一份番茄酱。
罗宋汤需要西红柿,但也需要番茄酱,有很多菜品实际上是同时需要番茄和番茄酱两种味道,番茄酱做过处理,并不等同于新鲜番茄的味道。由它的配方可知,做番茄酱,温迪除了准备西红柿外,还准备了蔗糖,花生油,以及盐。她首先将适量的蔗糖捣碎洒在碗中,从黑毛那要了半碗温水,倒进碗里,然后将糖水放在旁边让蔗糖慢慢融化。
西红柿得挑出最红的,一看就已经熟透的那种,用流水冲洗,挖掉茄蒂,再放进碗里。烧一碗开水,刚沸腾就倒进碗中,将几个西红柿全浸泡透,浸泡约五分钟后,迅速动手将西红柿皮撕下。剩余的西红柿果肉要切碎,将西红柿汁液和果肉一起倒入石臼,用石杵捣成果泥,再重新装入大木碗里备用。
接下来,烧热石碗倒入适量的花生油,将油温烧热后,倒入番茄泥翻炒五分钟,随后再倒入糖水,烧开后转成小火,在石碗上盖木板炖半小时。这半小时期间,每隔五分钟就要揭开木板一次,用锅铲搅拌,防止整锅酱烧糊,黏底。最后水分快收干了,这时才可以撒盐,随后关火,将酱扒拉到碗中,冷却后使用最佳。这一碗色泽诱人的红酱,就是大部分人都认识的番茄酱。
黑毛在一旁看得眼热,小心翼翼地问:“我能试试吗?”
“尝尝呗。”温迪用勺子舀了一下,把勺子给他。
给整碗是不可能的,他肯定以为整碗都能吃,万一端起来喝,那能腻死他。
黑毛果然一接过勺子就直接往嘴里送,被甜到了,震惊地看着温迪。
温迪:“……也不至于那么甜……”
“我以为它会是酸的!”黑毛说出令他感到震惊的原因。
“啊?西红柿怎么会是酸的?”
“上回吃的西红柿炒鸡蛋就有点酸,我以为做成酱会更酸。”
“我挑的西红柿是熟透的,再说这回我放糖了。”
“哦!”黑毛恍然大悟,直接替换意思,“原来是因为放糖了!”
“西红柿本身就已经熟透也是重要原因。”温迪不得不强调。
“原来糖真的能压住酸味。”黑毛一脸受教。
“……随你吧。”温迪放弃,伸手跟他要牛肉。
黑毛把已经解冻完毕的牛腩递给她,又问自己能帮什么忙。
温迪想了想,翻出几个西红柿递给他,“你刚刚不是看到我怎么剥皮的了?照做。”
这个他会,黑毛很高兴他能帮忙,马上接过西红柿,跑旁边去烧开水去了。
温迪站在料理台前,开始处理牛腩。
已经解冻的牛腩肉质非常柔软,用刀切割不难,温迪将它切成块状,准备一口锅,先倒入大量水,再将牛肉入锅,由冷水状态开始煮,用大火将水烧开,在水沸腾后牛腩被煮出血沫,温迪拿来漏网,将牛肉块捞出,洗净后装入碗中备用。大锅里的水倒掉,这些水就是焯牛肉用的,算废水。
然后她洗了一些土豆,去皮切成小块。一棵大白菜,切除菜杆部分,只取菜叶,洗净后切碎。那边黑毛也已经将西红柿去皮,她拿来放在案板上,顺手切成小颗粒。土豆块,大白菜菜叶碎,西红柿小粒,三种食材都得分开下锅,因此全部用不同的碗盛放。
接下来用一口平底锅,烧热后倒入一瓷碗的面粉,用小火干炒,将面粉炒得微黄。
炒出颜色后,再将面粉倒回瓷碗中放凉。
这时,准备一个石碗,先将焯好的牛腩放在碗底,再放入一捧姜片,倒葡萄酒,最后倒入适量的水,盖上木板先用大火烧开再转小火炖,得炖足半小时。这半小时里温迪也不闲着,又折腾出一道她很爱的懒人美食:一颗番茄饭。顾名思义,这道“菜”只需要用到一颗番茄,这是最懒的办法,按照煮饭的方法兑好水和米,但最后在电饭煲的锅中央放一个西红柿,盖上盖子按“煮饭”键,半小时后开锅加点盐加点黑胡椒,用舀饭的勺子将整锅饭搅拌一通,已经蒸透的西红柿变得非常软烂,和米饭裹在一起,味道酸酸甜甜的,对于非小鸡胃的人类而言,真能一个忍不住把一锅饭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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