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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娇俏农场主 完结+番外 (明景)


  “你们觉得谁最美?小燕子还是紫薇?”
  自从《还珠格格》热播后,各女生宿舍就几乎天天都在讨论和之有关的话题。其中谁最美是必讨论的一个话题之一。
  有人喜欢小燕子,觉得她可爱;有人喜欢紫薇,觉得她温柔善良。
  陈白羽不想告诉大家,以后被称为美霸的是金锁。
  突然,从隔壁宿舍传来一阵阵歌声,‘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绕天涯......’
  陈白羽揉揉太阳穴,《还珠格格》的主题歌、插曲、片尾曲等等,一天天轮流着听。
  这个宿舍放完了,那个宿舍放。
  有时候正在看书,突然的‘啊......啊......’能把人吓一跳。每天都‘啊......啊......’陈白羽真的很无奈。
  但是却又无可奈何。
  有时候正同学们走在校园上,也能突然的听到一句‘你是风儿,我是沙’。正在打饭的时候也能突然的听到一句‘我是傻’。
  呵呵。
  真的要傻了。
  如果不是见识过更疯狂的追星,陈白羽都要怀疑大家是不是走火入魔了。
  “小羽毛,你喜欢尔康还是五阿哥?”
  “都不喜欢。我喜欢刘德华。”其实,陈白羽对明星的喜爱是阶段性的,也没有特别喜欢或者不喜欢。
  不过,目前为止她比较喜欢刘德华。
  “刘德华的歌?我更喜欢张学友。刘德华的电影?我更喜欢梁朝伟。”王靖雯摇摇头,“小羽毛,你喜欢刘德华什么?”
  喜欢他什么?
  喜欢他长情。
  为男人付出的女人很多,但最后能像朱丽倩那样幸福不被辜负的很少。
  不过,这些话现在不能说。
  “喜欢他帅。”
  王靖雯和王萌萌同时翻个白眼。
  “小羽毛,你帮我抄歌吧。你的字好看。”王靖雯扔过来一本歌词本,里面抄录了十几首流行歌的歌词。
  歌词本的首页上贴张一张五阿哥的明信片,里面每一页都贴着各种各样的小贴纸。
  “帮我抄《还珠格格》的歌,用那种很好看的字。”王靖雯自从见过陈白羽的字后,就喜欢叫陈白羽帮忙抄歌词。
  “那种字体叫什么来着?”王靖雯看向陈白羽,“嗯?”王靖雯对书法不熟悉,只知道陈白羽写字很好看,并不知道她写的是什么字体。
  “哪种?瘦金体?还是颜体?或者是行书?楷书?”陈白羽翻看着王靖雯的歌词本,里面收录了不少的歌。
  其中有很多是同学们帮忙抄录的。如果是别人帮忙抄录的,会有歌词的最后有署名。
  这应该也算是另类的同学录了。
  以后翻看的时候,可能还会想起,那个谁谁曾经帮我抄过歌词。
  “用什么字体?”陈白羽已经习惯帮人抄歌了,不仅仅是王靖雯和王萌萌,还有其他的同学。
  自从知道陈白羽有一手好字后,就有不少同学找她抄录歌词。
  “簪花小楷吧。”陈白羽的字是跟黄知然和李白学的,更偏向于黄知然。而黄知然的字是从三岁就开始练起的,师从他的祖父。
  陈白羽平时使用钢笔的时候比较喜欢瘦金体,如果是毛笔练字则喜欢颜体。
  陈白羽拿出钢笔,灌了墨水,然后开始。没有按部就班的从第一行开始,而是从纸张的一角开始,斜着来。
  歌词本最需要的就是花俏。
  “小羽毛,你的字跟谁学的?真好看。”
  “我干爸。”
  陈白羽一边抄歌,一边聊天。
  “突然,听到李天朗在宿舍楼下叫她。”
  王靖雯和王萌萌都已经习惯了。
  “嘻嘻。小羽毛,你的天朗哥哥又来找你去吃饭了啦。”
  陈白羽看了一眼时间,的确到了吃饭的时间。
  收起笔和歌词本,等吃饭回来后再抄。
  李天朗和陈白羽去饭堂吃了饭后,就到外面去走了走,然后一起去吃陈白羽喜欢的芝麻糊。
  京都的芝麻糊没有羊城的正宗,但这家店的味道还是不错的,最重要的是离学校近。
  京都的冬天来了,天气已经冷了。
  陈白羽穿着一件大红色的外套,双手插在衣兜里,迎面有风吹来。陈白羽把外套的帽子戴上。
  京都的风是沉重的,里面好像夹杂着沙尘。
  说真的,陈白羽很不喜欢这样的天气,不够清新。
  京都的冬天很干燥,感觉像一棵缺少水分的青菜。
  陈白羽揉揉鼻子,每每到冬天,鼻子就有些发痒。特别是风迎面吹来的时候,鼻子好像被沙子刮过,想要打喷嚏。
  李天朗走在陈白羽前面,“我帮你挡一挡。京都的风有些凛冽,不像农场的那样柔和。”
  不过,相对于东北的风,京都的风也还算好。
  李天朗在出任务的时候去过沙漠,感受过沙漠的风,那是能致命的风。稍稍不小心,就有可能被卷入沙尘暴里去。
  陈白羽走在李天朗身后,一手扯住他的衣摆,慢慢的走在街道上。路上遇到熟悉的同学,会打个招呼。
  “你手里拿着什么?”陈白羽有些好奇,从吃饭起,李天朗手里就拿着一个木盒子,好像还有些重。
  “礼物。”这是他准备送给陈白羽的礼物。
  到了糖水店,李天朗给陈白羽要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芝麻糊,加了牛奶的芝麻糊散发着浓浓的芝麻香。
  陈白羽从挂包里掏出手帕擦了擦嘴角,“你看我干什么?”害得她还以为自己的嘴角脏了呢。
  “有话想要跟你说。”李天朗看了陈白羽一眼,神情严肃认真。
  陈白羽的心突然的跳了跳,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一闪而过。
  很快。
  快得她来不及品味。
  陈白羽想起来了,上辈子,在李天朗表白的时候,她也曾经有过这种感觉。只是,因为一闪而过,被她忽略了。
  或许,这就是动心。
  “陈白羽同学,我喜欢你,很喜欢。我想和你一起,谈恋爱,然后结婚生子。一辈子在一起。”
  李天朗看着陈白羽的眼,“我以后会对你好,很好很好。一辈子只喜欢你一个人,一辈子只对你一个人好。”
  陈白羽愣了一下,这句话她是相信的。上辈子的李天朗就对她很好,也做到了一辈子只喜欢她一个人,只对她一个人好。
  即使后来他们分手了,他也只是对她一个人好,只是由明转暗了。
  “陈白羽,相信我。我以的我性命,我的信仰起誓:一辈子对你好。不离弃,不放弃,不辜负。”
  陈白羽看着李天朗的眼睛,并没有电视里女生被表白时的害羞或者狂喜或者心跳加速。
  都没有。
  相反,她很平静。
  她相信他。
  她知道他会做到。
  没有太多的犹豫,陈白羽点点头,“好。”陈白羽的眼眶有些湿润。
  上辈子,在和李天朗分手后,也曾经有人向她表白。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还有广场漫天的烟火。
  很浪漫。
  但她想起的确是李天朗铿锵有力的:我只对你一个人好。
  最后,她在漫天烟火下拒绝了表白的男人。
  在离开广场的时候,她看到正站在广场外的李天朗。
  他什么也没有说,远远的跟在她的身后送她回家。
  “送给你。”李天朗把手里的木盒子递过来。
  陈白羽眨巴一下眼睛,“是什么?”陈白羽打开木盒子,里面躺着的是子弹头。
  “一共520颗。”李天朗看着陈白羽,有些紧张,“喜欢吗?”
  “喜欢。”现在的人处对象还不流行送花,觉得不实用,更多是送一些小礼物,例如手链或者发夹之类的小东西。
  不过520颗子弹头也真够重的。
  和上辈子的羽毛相比,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上辈子,李天朗向陈白羽表白,送的是他在执行任务时候遇到的一根很漂亮的白色羽毛。
  很配陈白羽的名字,所以他就千里迢迢的带了回来,送给陈白羽。
  后来,陈白羽查找了不少资料才知道,原来那是一种已经绝种的鸟的羽毛。
  陈白羽做成标本,珍藏了起来。
  上辈子是礼轻情意重,这辈子是?礼重情更重?


第273章 傻气
  没有轰轰烈烈,没有歪歪腻腻,也没有浪漫到冒泡。
  只有简简单单的一问一答。
  “我喜欢你,在一起吧?”
  “好。”
  好像喜欢了很久,好像早就心意相通,好像只要一句话就能戳破这层纸,好像只要一个眼神就能确定。
  至于什么感觉?
  没有特别的心跳加速,也没有周围全部是粉红色泡泡的浪漫。
  但陈白羽就是喜欢。
  她喜欢这种简单和务实,这会让她觉得踏实和心安。阿祖从小就告诉她,世界上最难控制的是人心。
  人连自己的心都控制不住,否则又怎么会有情难自控一词?
  更不要说掌控别人的心。
  两颗心在一起,最好的状态不是砰砰跳,而是彼此靠近却又不排斥,互相包容谅解。
  这才是长久之道。
  心跳、心动的感觉并不靠谱,随时都能有。看到一个符合自己幻想的人,会心跳加速,看到一个帅气的人会莫名其妙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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