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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里当女配[快穿] 完结+番外 (九州大人)


  钱宝丽有心逃到灶房‘帮’钱母做饭,但是被狗男人识破拎住后颈皮强行提溜了出去,男女力量上的差异让她丝毫没有反抗的余地。
  时间尚早,太阳还没升起来,晨起的鸟儿已经叽叽喳喳地开始叫了,空气很是清新。
  钱队长家宅子靠村边,不远处就挨着一条土路,尽头蜿蜒着通往山脚下,以往钱父上山砍竹子就是习惯走这里过去。
  卫斯年下放几个月了,对于这边也不陌生,晨跑的地方都是现成的。
  “一个来回,到家不耽误吃饭。”
  “……”你强,你说了算!
  实话讲,大队长家距离山脚下不远,仰头就能看到很近的一座小青山,但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看山跑死马,山看着近,但实际上……它也的确近,然而小土路不给力啊,弯弯绕绕的增加了不知多少路程。
  卫斯年别看瞧着瘦,人身体素质是真的好,一路跑到山脚底下不带喘气的,简直不要太轻松。
  而后面跟着的钱宝丽就比较惨了,相比起来气喘吁吁的快累成死狗一只。
  一到地方她就差点瘫地上了,被卫斯年拽起来继续,跌跌撞撞地又从山脚下跑回家门口,两腿彻底软了,最后是赖在后者身上被他拖回来的。
  钱母当时已经摆好了早饭,刚去他们那屋敲过门,看见两人从门外回来,瞬间了然道,“我说敲门咋没人应声,原来是出去了。”
  “这是做啥去了,闺女你没事吧?”眼看钱宝丽浑身是汗脸色不对劲,钱母立马紧张地过来扶着问。
  钱宝丽就着亲妈的力道颤巍巍站好,无力地摆摆手表示没事儿,感觉嗓子口冒烟儿说出话来了。
  卫斯年这边给钱母解释,只道是见媳妇身子弱,所以一早带她去锻炼了,就在家门外的小路上跑一跑,万事开头难,反应才看起来严重些,日后慢慢就适应了。
  因为是真为闺女好,钱母知道后除了没反对,还赞扬女婿做得好。
  虽然心疼闺女受罪,但事关身体健康,她当妈的也不能胡乱阻拦,女婿能帮着锻炼锻炼也不错,要她的话肯定是狠不下去心的。
  他们夫妻大半辈子就得这么个小娇娇,还是人到中年才有的,平日里宠了点,才养成她这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娇气身子,现在趁着年轻叫人帮她掰过来挺好。
  卫斯年欣然应允,这事儿交给他没问题。
  钱宝丽无人撑腰,不得不哀悼了一下自己以后逝去的美容觉时间,然后早饭多吃了一碗稀饭和一个馒头,效果就是这么显著。
  钱父钱母见此大喜,要知道平时闺女吃饭可都是跟喂猫儿一样,一天的饭量还顶不上人家一顿,搁到灾荒年月饿死全村人也饿不死她,因为随便一点东西就给她填饱了。
  现在竟然多吃了一半,全都是好女婿的功劳啊!
  卫斯年眉眼带笑地接受表扬,朝身旁的小媳妇勾了勾嘴角。
  钱宝丽不想搭理他,吃罢饭成了软脚虾,腿软的走不动道,直到被某个闷骚的狗男人提溜回新房,接下来泡脚揉腿按摩一条龙服务,伺候舒坦了,那股气也散了。
  时间在腿脚酸软中渡过,她又在屋里窝了一天没出门。
  等到晚上洗漱过后,卫斯年再度伸手跨越雷池时,钱宝丽半推半就地顺着他没拒绝,做好了明天早上起不来的准备,却没想到狗男人这次很有分寸,闹到十点左右就鸣金收兵了,然后仍旧非要抱着她入睡。
  钱宝丽累得很,就那么相依相偎地闭上眼沉沉睡去,梦里感觉自己变成了可爱的萨摩耶,被一只威风凛凛的大黑背追的四处乱窜,最后无处可逃叫对方逮住叼回了窝。
  翌日醒来,她又被某狗男人从被窝里无情地挖了出来,一大早提溜出门晨练。
  这一回钱宝丽的状态稍微好了一点,因为卫斯年在给过她一个印象深刻的教训之后,转而改变策略,让她不再一上来就跑个来回,而是换成慢跑一圈,到最后跑完也只是额头微汗,不像昨天那样累的跟死狗似的。
  由于过后她精神看起来还不错,等吃罢早饭,钱母找出个篮子给小两口,安排他们去山脚下挖野菜。
  春天正是吃鲜嫩野菜的时候,晌午回来就包野菜饺子。
  钱宝丽一听立马来了兴趣,腿也不软腰也不酸了,麻溜地挎上篮子跟着卫斯年去挖野菜。
  早上跑过一半的小路又走了一趟,不过这回是慢悠悠的来,轻松自在不着急。
  日头初初升起来,温度稍微有点低,但挡不住勤劳的人们在这时候差不多都已经出来活动了,其中去往山脚找好吃的人不少。
  因为这时节的野菜在一年中最是鲜嫩可口,随便采上一把回家用热水焯过,再放点油盐拌上一拌就是一道不错的小菜,搁如今吃食缺乏的年代里,算是挺不错的东西了,连牙口不好的老人都想多吃两口。
  所以,一路走到山脚,他们遇到的挎着篮子出来采野菜的老人小孩小姑娘们不要太多。
  反正是农闲,男人们要么有事做,要么聚在哪个角落里闲磕牙,家里其他没事做的人就出来扒拉一点是一点。
  这些人里其中有些是钱队长那一支的远方长辈亲戚,见到走在路上的新婚小两口不免笑着打趣几句。
  钱宝丽此时已经度过了初来乍到那会儿的忐忑不适,应对起来还算大方自然。
  同时,卫斯年只是一贯话少,又不是不会说话,所以随后由他出面跟一众老人家谈来聊去的,让钱宝丽装羞涩躲了个清闲。
  等到了山脚下,大家就各自分开了。
  说是小青山,其实山脚下的地方不小,众人分别选一处相中的地方过去,谁也碍不着谁。
  钱宝丽看中一小片青翠的草地,连忙叫上卫斯年占住,指了几样常吃的野菜给他看,然后就埋头在草丛里挖起来。
  草木刚被早晨的露水打湿滋润过,冉冉升起的日头又适时蒸发了露珠,留下地上绿油油的青草和野菜,后者看着就很好吃的样子。
  钱宝丽前世不认识什么野菜,但她融合了原主的记忆,所以这点难不住她,等闲可吃的野菜身影都逃不过她的眼睛。
  只是挖到半途,身旁静悄悄的好像少了点什么。
  直到这时,她抬头一看才恍然发现,卫斯年竟然不见了。
  钱宝丽疑惑地站起来朝四周看了看,没见到那道熟悉的高大身影,不禁心里有点慌。
  “卫斯年——”喊声无人应。
  紧接着她又喊了几声,周围除了鸟雀和风刮过草地树林的声音,没有其他回应。
  就在她准备走开去周边到处找找的时候,身后连往半山腰的小树林里突然出来哗哗啦啦的动静,像是有什么东西穿过灌木丛朝这边来了。
  钱宝丽神情一紧望过去,站在原地试探地喊了声。
  “卫斯年?”
  片刻之后,哗啦的声响迅速接近。
  “嗯。”
  随着一道应声,男人大步趟着灌木丛从树林里走出来,大手上提着一只灰兔子。
  钱宝红:“……”
  “你半道离开就是去抓这个的?我还以为你被老虎偷吃了呢。”害她瞎担心一场,自己都快把自己吓死了。
  卫斯年点着头走过来,说道是树林里没有老虎那种大家伙,只有一些野兔野鸡之类的东西,他刚才见到这只肥的从草丛里一跑而过,就追上去抓了回来。
  这年头养殖受限制,乡下荤腥不好得,最近家里要不是承了办婚宴的光,估计往常情况下很难像这样天天沾油水。
  现在一只肥兔子送上门,他当然是不能放过了。
  正好家里的肉食吃完了,兔子宰了方便给媳妇炖汤调养身子。
  卫斯年在见到兔子的时候,心里的算盘就打的啪啪响,这会儿成功逮回来,立马提着一双兔子耳朵送上以表心意。
  钱宝丽听了心生感动,真诚地说,“兔兔那么可爱,为什么要吃兔兔?”然后扒开野兔腹部柔软的皮毛瞧了瞧,发现是只生养过的母兔子后更为满意了。
  “不吃兔子……那我把它放回去。”卫斯年觉得媳妇话里的语气怪怪的,根本没听出其中的意思,只是觉得姑娘家真是心软良善。
  不愿意吃兔子也罢,大不了他下次再找机会打只野鸡。
  钱宝丽接过兔子耳朵嗔他一眼,拍着挣扎的兔子脑袋认真讲,“谁说不吃兔子了,只不过不是现在吃,咱们可以回去养着它,等它生上几窝小兔子,小兔子长大不就可以吃了嘛。”
  这么好的肉食来源,怎么可能不要,只是换个法子吃而已,可持续发展懂不懂。
  “所以,你可不可以再去抓一只公兔子回来啊?”钱宝丽期待地看着卫斯年求道。
  然后一公一母就可以配对下小兔子了,最好一月一窝!
  卫斯年:……


第174章 嫁给知青男主后06
  钱宝丽想要的公兔子暂时是没有的,但母兔都在了,公兔还会远么。
  卫斯年默默无言地拿草绳将母兔子捆起来塞进竹篮,上面用野菜遮盖严实,然后拉上小媳妇回了家。
  此时刚过去半晌午,日头还没升到当空,时间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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