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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家的美娇娘 (鬼鬼)



李清欢点点头,也觉得这地方不是很好,万一把司马越冻死了,她可付不起这个责任。

“有啊!”

然当司马越看到李清欢把他带到柴房时,脸色更加黑了起来。

李清欢视而不见的笑道:“越公子,这里窗户没破,再加上你有棉被,应该冻不……坏你。你要是愿意就住这吧!不愿意的话,还请你另寻住处。呵呵……”

司马越十分无语,再看李清欢一副你快点拒绝,快走吧的样子,心一横,点头道:“好,我今晚就住这了,多谢李姑娘收留!”最后几个字,他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出来的。

李清欢哼哼,转身离开了。

她就不相信司马越能真的睡得下柴房,说不定半夜冷的实在受不住了,就自动离开了。

离开了那屋,阿桃有些担心的道:“阿姐,这么冷的天,会不会把越公子冻坏了啊!”

李清欢冷哼,她要的就是这种效果,看他以后还敢不敢赖在她家了。

“放心吧!我看他皮糙肉厚的很,一时半会的……应该也冻不死他。”

阿桃点点头,可她怎么看都觉得越公子长的细皮嫩肉的,一点也不像皮糙肉厚啊!

翌日,李清欢憋了一夜的好奇心,天微亮便起床了。本想去看看司马越走了没有,却大老远的就听到了司马越打喷嚏的声音。

她是又觉得好笑,又觉得无奈,没想到司马越还真能在柴房里熬一夜。待她打开门后,看到司马越高大的身躯卷缩在一堆发抖,顿时令她有种做了亏心事的感觉。

鉴于司马越在柴房成功的熬了一晚,又成功的生病了。李清欢只得一大早的烧了热水,先让司马越洗个澡,然后又煮了米粥。心里暗暗的想,等会喝完就让他走,免得又说她没良心。

司马越洗了个澡,全身要暖和点了,不过还是很冷,鼻子也塞了,只得可怜兮兮的蹲在灶屋里烤火。

李清欢瞧他那可怜样,便又心软的煮了一碗姜汤,调了一杯蜂蜜水,极度嫌弃的端给了他。

司马越还来不及感动,便听闻李清欢冷冷道:“等会喝完了,越公子就回去吧!别回头病倒在了我家里,我可没工夫照顾……”

“咚!”李清欢话还没说完,便听闻司马越咚的一声,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李清欢十分的怀疑司马越是不是故意的。本来她想去请郑大夫来替他看病的,但又怕事情传出去惹来非议,便干脆让司马越在床上躺会。想着一会去镇上让司马家的人来把他抬回去,没想到不一会司马越就发烧了。

李清欢欲哭无泪,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上辈子欠了司马越的。

司马越这一病来势汹汹,昏迷了半日也没见醒,李清华无奈,只得去上河村请了郑大夫来。

郑大夫先是惊讶司马越一个大男人怎么病倒在李清欢的家中,不过想到这是人家的私事,他便也不好打听了。

郑大夫给司马越看诊后,开了些药,又说了一些注意事项,才起身离开。

天气阴冷,又下着大雪,郑大夫肯上山来给司马越看病,不问原因,李清华真的十分感激,便亲自将郑大夫送下山去。没想到在路上刚好碰到了张大粮。他娘刚好犯病了,也是打算去请郑大夫的。

李清欢想,殷大娘平时对她不错,这会子她病了,自己怎么说也该去看看,便跟在了身后。

张大粮想着刚才郑大夫是从李清欢家里出来的,便以为是他们哪个病了。关心的问道:“清欢妹子,家中是谁病了吗?”

李清欢面色尴尬,这事说也不好,不说也不好,最后犹豫一番道:“是司马越昨天晚上来了,又硬要赖在我们家。我为了赶走他,便让他睡柴房里,没想到把他给冻着了。”

张大粮听闻,面色微沉。“他又来缠着你了?”

李清欢无奈点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又见张大粮脸色不好,担心他去找司马越的麻烦。便道:“张大哥,你放心吧。等他病好了,我就让他回去。”

张大粮点点头,想来也只能如此。毕竟他也不好与一个病里的人计较,而且他现在与李清欢之间的关系也有些尴尬。

本以为自己先占得先机,谁知道李清欢对他根本没有感觉,如今反而弄得关系尴尬,倒是让司马越又趁机而入了。

殷大娘的病也是老毛病,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来,只能开药尽量控制,再好好休养着。

李清欢便想到了李长生的病,送走郑大夫的时候,她不免打听了一下,想知道李长生的病是不是她猜想的那回事。

正文 第七十六章太欺负人

郑大夫没想到李清欢对病家的病例还有爱好打听,方才在看殷氏病时候,李清欢便问了好几个问题。他对李清欢一个女子打听医学方面的事毫不顾忌,反而觉得李清欢特别的好学。

郑大夫家中倒是有两个儿子,只可惜三个儿子都对学医不感兴趣,也没什么天赋。

他无奈,只得放弃三个儿子,这一生医学,便也算是后继无人了。所以这会子看到李清欢对病例如此感兴趣,他也十分乐意说道。

李清欢听闻郑大夫的话后,基本上能肯定李长生就是先天性哮喘病了。这病即便是在现代也没法根治,更别说是在医疗缺乏的古代了。不过若是不十分严重,调理的好,也不一定短命。

她倒是知道靠一些按摩,运动,保持室内环境整洁,空气流通的办法控制哮喘病,但用药方面却不懂,便想着要是郑大夫能一边开药给李长生吃控制着,一便让郑秀儿好好的照顾着,说不定还真能让李长生多活个几十年。

念此,她便将自己对哮喘病症的一些想法大致的说了一下给郑大夫听。没想到郑大夫听后十分的欣喜。

任何一个医者都会对新突破的医学感到兴奋,郑大夫也不例外。

“丫头,我先前听说长生那孩子的病近日来有所好转,还不太相信,原来你是用了这些办法,才让他慢慢控制住了病情,你可真是聪明啊!”郑大夫毫不吝啬的夸赞道。

“郑大夫,您实在太过妙赞了。我不过就会些小聪明,哪能跟您的医术相比呀!”

郑大夫听后,哈哈大笑,越加对李清欢喜爱起来。想着自己的医术要是能有李清欢这么聪明的人传承,他这一生也算是没有遗憾了。

两人一边走路,一路闲聊,轻松自在,一点也不像是两个年龄差距甚大的人。

郑大夫本想问李清欢愿不愿意跟着他学医,但想着李清欢毕竟是女子,若跟着他学医,定当会再惹非议,便也就隐忍了心中的想法。倒是李清欢大胆的问了郑大夫,以后她在山上采的有不熟识的药物,可不可以请教他一些关于药性的问题。

郑大夫自然是欣喜的,连连点头道好。送了郑大夫回去,李清欢顺便将地笼取了。收获不错,有几条大鱼,还有两左右的小鱼。

李清欢拿了回去,司马越吃了药退了烧,人也清醒了。

他见李清欢抓了鱼回来,不由想到了上次吃鱼的滋味,便朝李清欢讨好的笑道:“今日做鱼吗?”

李清欢不理他,拿着鱼直接去了厨房。

司马越脸色灿灿,知道自己不讨喜,李清欢没直接赶他出去就不错了,便也不再招惹李清欢了。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李清欢将菜端上了桌子,李青兄妹洗了手围了上来,一副嘴馋的模样。

司马越没想到李青兄妹还挺爱干净,知道吃饭前先把手洗净了。他还以为乡下的孩子都是玩了泥巴便上桌子吃饭的。

本来也确实如此,不过自从他们分了家,李清欢便教了弟妹许多东西,其中就包括饭前洗手。

司马越见没人叫他,只好自己厚着脸皮坐到桌子边上,等着开饭。

李清欢今日做的菜还算丰富。煮了腊肉,还有煎鱼和鱼汤,以及一盘清炒的胡萝卜丝。

两荤一素一汤,这在乡下已是十分的丰富了。特别是今年大旱,地里颗粒无收,有许多人家里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别说是吃肉,有野菜吃饱就不错了。

李青兄妹这阵子吃多了鱼肉,倒是对那盘香喷喷的腊肉更加的喜爱。平常人家家里很少会有一块腊肉,即便是有,也是过年杀猪时留下的那些不怎么好的。而且除非是家里来了重要的客人,或者是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割一小块下来炒着吃。也因盐巴金贵,所以也很少会有人奢侈的用盐腌制做成腊肉。

老李家人多,钱婆子偶尔倒也做过一两块腊肉,不过吃肉的时候从来都没有李清欢三姐妹的事,所以他们最多也就闻点肉香。

如今李清欢也做了腊肉,自然是最让他们馋嘴的。

司马越则对李清欢做的鱼更感兴趣。因为李清欢特意放了些去腥的食材,鱼肉鲜嫩可口,浓香四溢。

只是他今日伸过去的筷子还未接触到鱼肉,便被李清欢一把挑开了。

李清欢用筷子指了指他碗里的稀饭,又指了指他面前的一盘素菜胡萝卜,意有所指的道:“你只准吃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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