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被亮出,端木佑趾高气昂地扬起下巴,等着被人参拜。
奈何张玄真依旧没丝毫反应。
“张大哥,我知道你心中有着别人无法理解的理想与抱负,鹰,训好了的确很可爱,忠诚,凶猛,吃苦耐劳!”边说边对上男人臂膀上那只海东青尖锐的目光。
☆、第七十一章 出发洛城
“张大哥,我知道你心中有着别人无法理解的理想与抱负,鹰,训好了的确很可爱,忠诚,凶猛,吃苦耐劳!”边说边对上男人臂膀上那只海东青尖锐的目光:“若用来做信使,不论是飞行速度还是寻找目标人物都是信鸽无可比拟的,闲来还可以当作玩伴消磨光阴,猎人在它的带领下,绝对不会空手而回,还有很多不可小觑的作用,但是很多人他不知道这些,也不敢养,因此你的生意才如此萧条,若将广告打好,也就是名声,一旦你带着它们干件大事,相信我,喜欢鹰的人会越来越多,生意自然能红火起来,再也不会被人瞧不起!”
语毕,双手抵在桌子上,凑近上半身,定定地望着那人。
张玄真终于抬起了眼皮,却没多少善意:“我干这行并非只为糊口,纯属个人兴趣。”
“那这些……”好笑的看向笼子内那些未被驯化过的鹰隼:“你也可以说是为了有钱喂食你的这十多位朋友,生存法则如此,大家都无可奈何,我也不觉得你这么做有什么错,毕竟谁买回去都是为了当宠物,有几个相信它们存在真本领?送信,我觉得人们更愿意用便宜的鸽子,说白了,就是名声不够响亮,相信我,去了洛城,没人会再轻视它们。”
上官楚楚发现当她说到宠物二字时,男人手指紧了一下,显然有点生气,好吧,他是真的把鹰当朋友了,难怪这些小可爱明明可以逃走,却不愿离去,想必他待它们是极好。
“何时动身,需要多少鹰。”
不是问句,看来这一项算彻底搞定了:“月底,你先把鹰准备好,一百只,既然你有这么多已驯化好的,那到时就十只一组,每天各飞一趟,隔三天一次,一月为限,还有必须保证领头那只你能完全驾驭,让它升就升,让它转弯就转弯,因为带上去的东西一旦遇热爆开,释放出的毒气非同小可,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撤离回来,更要保证都得归位,你能做到吗?”
张玄真想了想,点点头:“这个我自有办法,目前并没那么多,但我有几个同行好友,一百只,你也要保证去往洛城的途中有充足的食物,特别是水。”
“这个你放心,肯定的,没它们,洛城这雨绝对下不来。”废话,她会把它们当祖宗供着,否则不是白跑一趟?就这古代,除了这个办法,真没别的可能,火炮?即便制造出来了,能打到五千米以上高度吗?低了便是生灵涂炭。
反正她是制造不出火箭来的。
而鹰别说飞五千米高,一万五千米都行,咳咳,五千米就行了,步子太大容易扯着蛋!
“我可以不要酬劳,但我那几个好友不得不给。”
端木佑立马掏出两张银票:“五百两,定金,若这事真成了,你们得到的可就不止是钱了,所以务必认真对待。”这又是稀奇古怪的碘化银,又是老鹰,真不知道三嫂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反正熟识的人见了他都一脸窃笑,认为他在为贪玩找借口,其实现在他是真的很希望能帮洛城解除危难,三嫂如今把这事搞得越来越大,越来越正式,真怕到头来无法收场。
算了,既然说了相信她,就要相信到底,从黑灰跟泥土里都能搞出洁白无瑕的东西来,还能冒带色的烟……无法想象真下雨那天他是什么反应,黑灰、泥土、海带、石灰石、老鹰,再平凡不过的东西,也能降雨?反正他依然觉得有点天方夜谭。
就这样,两个多月里,几大罐子的碘化银成功装车,还附带几大马车的雄鹰。
望着两辆马车里的十个训鹰人,上官楚楚整个人都不好了,而且个个都与他们养的鹰一样傲慢,不善言辞,不爱嬉笑,倒是很懂礼仪,除去脸色冷漠,沉默寡言外,也挑不出毛病,问题是这人也太多了吧?有找张玄真商议过,谁知他自从听到带上天的东西会释放毒气后,就疑神疑鬼,深怕他的宝贝们受到伤害。
别的人有想捞钱的,有求名的,有凑热闹的,有真担心自己的鹰出事的,反正全都强烈要求前往。
光他们就要装两车,也罢,总是让张玄真一个人幸苦也挺无良的,去吧去吧,全当集体去远游了,反正花的也是端木凌羽的钱。
此刻的定远王府门外早聚集了不少前来送行的人,因要带去的东西与人实在太多,所以不得不重视,皇帝专门派了三十名禁卫军护航,而端木凌羽的八十一血狼也纷纷隐在暗处,还有江莫宸带上的十来位丫鬟小斯,自然江莫宸也在其中,端木佑也有随身的几个丫鬟护卫,因沿途州郡较多,粮草倒没带多少,仅仅一车而已。
“哟,这么几个罐子,和一群鸟还有养鸟人,就能让老天爷下雨?别逗咱们了,呵呵呵!”
“就是,做了王妃以后,越来越能折腾了。”
“还穿成这样,真是越看越恶心。”
丑奴跟丑丫一同咬牙狠瞪那几个扭腰而来的女人,难得同主子出远门游玩,本来心情都挺好的,怎么这还没出发呢就招惹晦气。
站在门口的几人一同转身,见是苏玉珊等人,上官楚楚本想把视线调开,却被最前方那个头戴金步摇,一身贵气的女孩儿所吸引,当然,也就两秒,再怎么漂亮,只要过于扭捏做作的,都难以消化,还是倾云好,楚楚动人,率真灵动,就不知她如今身在何处,几个月了,还是寻不到踪影。
落月城都快被阿佑挖地三尺了,但她不会放弃,等回来后,阿佑有了实权,再扩大范围搜索,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她必须找到倾云才行,否则这辈子都无法安心,朋友有难,她做不来袖手旁观。
如今都没再想过可能是她自行离开的,完全没理由不给她打招呼不是吗?除非遇害,身不由己,你放心,阿林不会放弃寻你的。
端木凌羽看似面不改色,但剑眉却在不知觉间收紧。
丑奴还以为上官楚楚不说话是没认出她们,立即附耳:“最前面的是六公主端木思雨,另一个一身青衣的是白露公主,她父亲是镇守边关的铁骑将军,战功赫赫,因此赐予她公主封号,自小就心仪咱们王爷,因此不愿去边关跟家人团聚,一直安身在落月城,以前最爱欺负咱们了。”
白露公主啊,略有耳闻呢,对端木凌羽的痴情程度远胜小胖妞对江莫宸的,据说就因七岁那年陪父回了躺落月,见到英姿勃勃的少年端木凌羽后,就芳心暗许了,再也无法自拔,一哭二闹三上吊非要独自留在这边,就为多看心上人几眼,不但长得标致水灵,还有着精湛演技,四个女人里,最文静的一个。
可爷们是谁?知名心理医生肚子里蹦出来的,是真是假,一个表情一个动作就能看出点猫腻,白痴,你就是装得再秀外慧中,只要是女人,都不可能入那端木凌羽的眼,说起这事,看看北院方向,至今都没见过那位神仙公子,都快忘了这号人物了。
端木凌羽将他藏得可真好。
江莫宸打开折扇,笑脸迎上为首的金色华服女子,到了跟前抬手拨开其额前被风吹乱的刘海,柔声问:“你怎么来了?”
端木思雨脸颊上飞上两朵红云,同样含情脉脉的仰头:“听闻你要前往洛城,放心不下,便向母妃要来了那匹天蚕丝纺织的锦缎,并缝制成亵衣,不论多炎热,穿上它,都如同春秋时节。”言罢,自宫女手中取来包裹塞进了男人怀中,后羞怯地看向别处,却不注意对上了上官楚楚的眼睛,先是蹙眉,后是不着痕迹的移开。
好似会污了眼睛一样。
讨厌归讨厌,但丑奴还是同丑丫还有王府里的下人们过去跪地行礼。
“参见六公主,参见白露公主!”
马车里坐好的训鹰人闻言,也全体下地跟着叩拜,今日怎么见到了这么多需要跪地参拜的人?若不是听到上官离今日会来送行,他们早到城外去候着了。
端木思雨笑着抬手:“都起来吧,三哥,妹妹可就将莫宸交给你了,必须好好把他带回来知道吗?”娇嗔着眨巴眨巴大眼。
端木凌羽温和的点点头,并未言语。
“三哥你是越来越无趣了,就不能同妹妹说句话吗?诺,还有一套,这可是露露亲手为你做的,为了这匹织锦,妹妹可费了好些口舌,记得到了洛城一定要穿上,露露,你不是天天吵着想见我三哥吗?还不快过来道别?”见好友羞得耳根通红,立马娇笑着把人推过去,还故意加大少许力度。
白露一个不稳,整个人就那么扑进了端木凌羽的怀中。
这一幕几乎让大半人都屏住了呼吸,均是在想,定远王妃可就在旁边呢,而上官楚楚同样张口结舌,却不是悲戚,隐隐还有着兴奋,特别是见那一秒端木凌羽脸上假笑僵了一下就更忍俊不禁了,那家伙的洁癖程度,她可是领教过的,估计很快那身衣裳就得被换掉,怎么不再用力一点,扑到然后嘴对嘴,电视里经常上映的经典画面,就不知他会不会把自己的嘴也给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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