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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反派一不小心就洗白了 (素小离)



郁婕为虫母初遇公孙先生的那个星球那个世界。

那个星球上的人看见有两个人突然出现都丝毫不见惊讶,毕竟这个星球是著名的旅游星球,也是有名的中转站,什么事没见过,前段时间星球还小爆炸过一回,听说是虫族进犯。

罪魁祸首就在他们面前,但他们却不知道。

郁婕也不在乎自己曾经给这个星球带来过灾害。

毕竟她不要脸嘛。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公孙先生将她放了下来,虽然一直抱着也是可以的,但是郁婕自己想下来,公孙先生十分尊重郁婕的意见。

郁婕牵着公孙先生的手往前走去,她指指点点道:“你还记得不,我们就是第一次在这里遇见的,你可冷淡了。”

旅店。

“第二次在这里,你就像防备敌人一样防备我。”

公孙先生有些无奈的摸摸鼻子。

郁婕又嗔道:“哎呀有些地方就不去了,免得说起来全是有的人如何防备我。”

公孙先生失笑道:“我那时是不记得你。”

郁婕凉飕飕的瞥他一眼道:“咋的,你要是记得我还这么做,我真能杀了你,你知道的,我脾气不好呢。”

公孙先生捏了捏她的手道:“我知道。”

郁婕笑了笑,不再多说。

两人就在这个星球住下来了,公孙先生通过全星际共有的智脑支付了联邦币,只支付了六天。

毕竟在《约誓》的设定中,“玩家”只能休息属于他们那个世界的七天,否则过了时间就会被“轮回台”器灵视为放弃,想要再次觉醒自我,获得到洪荒世界的机会,只能等这次器灵开启的“轮回”时间过去,然后器灵开启下个“轮回”时,才行。

虽说是郁婕要求公孙先生来的,但是郁婕并没有因此出去浪,而是同公孙先生一起待在旅店里,过了湿答答又费体力的六天。

第七天,郁婕一摸,公孙先生又硬了。

她忙缩成一团,一点儿都不酷炫狂霸拽,她忙摆手道:“不来了,不来了,营养跟不上了。”

公孙先生失笑不已,摸着她汗湿的脸颊道:“我没那么禽兽。”

“嗯,你禽兽不如。”郁婕那张破嘴总是得理不饶人,很快就为此付出了代价。

床板咯吱咯吱的摇晃起来。

最后,体力失去过多的郁婕在公孙先生最后的冲刺下,眼前一黑,晕死过去了。

等公孙先生最后释放出来后,他才捏诀将郁婕身上的粘腻清洗干净,又手把手为她穿上了衣服,方才抱着她回公司。

回到公司时,只见混沌、浮白、楚歌、烛九阴、姬简衣都等在那里,他不由头疼,这是要做什么。

他将郁婕放入银棺里,才走出去。

他道:“浮白、楚歌,你们可以回去了。”

浮白、楚歌二人依言离开这里,回到洪荒世界的府邸。

烛九阴也随之离去。

混沌却还是那副样子,呆呆的坐在沙发上。

公孙先生道:“混沌,你也去吧,她不过再去轮回几次就结束了,到时你也可以回到洪荒世界。”

混沌不发一言,身形一隐也离去了。

公孙先生这才看向姬简衣,他皱眉道:“你怎么还是这副模样?”

姬简衣苦涩道:“我在这里坐了七天,他一直没来。”

“嗯?”

“我知道,他不会原谅我的。”

公孙先生并不嘲笑他,更别提骂他,只道:“男人本该顶天立地,一味自怨自艾有什么用,你不让他看见你的改变,他又怎么会来。”

姬简衣垂头丧气道:“你不必劝我,他不会来的。”

公孙先生道:“我若是他,我也不会来。喜欢就想尽办法抓住他,哪怕让他恨你,总好过现在什么都不做,总比现在强。”

这是公孙先生经验之谈。

姬简衣却还是默默不语。

姬简衣是一个儒雅的人,也是一个讲道理的人,这样的人相处起来很愉快,但是在碰上事情时,却难免显得优柔寡断,不够果敢。

他做不到郁婕那样的没脸没皮,也做不到公孙先生那种为了一个人这天下都可以不顾的豪气。

正因为他这样,当年元朔帝君脱去仙骨散尽前尘,想要转世,未必没有他的一份功劳。

公孙先生也不与他多说。

他们是朋友,却没人规定,朋友就该为对方付出一切。

他是他,姬简衣是姬简衣。

何况,公孙先生并不想理姬简衣的事情,因为姬简衣作为朋友是极其令人舒服的,作为情人却是不合格的。

正文 番外:相思十诫——大夫人与郁宰相

今夜,寒风微凉,江秋月在窗前站了好一会儿,就看见那月清清冷冷的,照在人身上,莫名的有了寒意。

一如那人还活着时说自己的话:“江秋月,我看你就烦的慌,冷冷清清的,像谁欠了你似的。”

厌烦的模样,好似根本想不起当年他有多爱她。

明明是他当年千求万求才求到手的,却如此不珍惜。

只是,怪不得他。

一开始便是错了的,人呐,最好还是不相见的好,免得相恋,直到最后,衣带渐宽,袖袍空落落的,只能徒怨秋风,再去悲了画扇。

开始的开始,便是错误。

江秋月并不是这个时空的人,这个时空对她来说不过是一本世界罢了,只是,她只能按照既定剧情走下去,不得更改。

这要从几十年前说起。

江秋月那时才十六七岁,还是个高中女生,只是,不爱学习,成天沉迷于,但她家里有钱,成绩不好,也没什么关系。

她在书店买了一本,名为《腹黑成双对》,女主是特工,穿越后成了白将军嫡次女,辅佐太子登上皇位,平定天下,最后成为皇后的事。

那是那几年惯有的写文套路。

但是,作者写的好,她一口气读完,已经是饭点,她起身,想要吃饭,却在起身时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再醒来,便成了江府的庶女,只有个姓,没有名。

她不知道自己到了哪儿。

直到某一天,曾定下娃娃亲的郁纪找上门来,她又探了探奴仆的口风,了解了一些事,她才知道自己穿越进《腹黑成双对》的里。

那时,郁纪还不是宰相,而是一个家道中落寒窗苦读的书生。

读书人何其多,谁也没那个预知后来的本事,谁也不知道郁纪最后会成为宰相,尽管是个短命鬼。

江父耽于面子,不肯解了娃娃亲,又舍不得两个嫡女,那两个嫡女他早就打算许配给权贵人家,又怎么会许配给一个穷酸书生,思来想去,便把主意打到江秋月身上。

江秋月那时已经明白自己在哪儿,又知道这人活不长,怎么会愿意嫁,由是想了办法,背上小包跑了。

尽管她逃婚这事不仅让江府丢人,也让郁纪丢了人,但毕竟郁纪不得行,没有官位,江府并没有补偿的意思,更别提重新许个姑娘给他,不过是说了两句客套话,就将他打发走了。

江秋月用那些钱到小镇上买了个小宅子,又花了些钱,同邻居说好了,每月去那里吃饭。

江秋月虽然才十六七岁,奈何看的多,深知套路,也知道自己自己的本事,她不是女主,没有女主光环,也没有女主的本事。

打仗,从医,做状元,没有一样是她能办到的。

种田,经商,做手艺,她也没那个能耐。

好在物价便宜,小镇的物价就更便宜了。

她从江家带来的钱,只要省着点儿花,过一辈子还是不成问题的。

她这人没什么大志向,没穿越前就贪玩惯了,穿越后,你再叫她做个什么事学个什么手艺,是不可能的,她懒得慌。

她打算过几年做点儿小生意,请人看着,自己做甩手掌柜,毕竟她不懂运营,但是吃点儿钱是没问题的。

或者买两亩田,请人种,她一个人吃,也是够的。

她满打满算的想将自己身处的宅斗文变成种田经商文。

却忘了,老天最爱坑人。

才第二年,便是干旱,天特别的热,大雨迟迟未下,田里庄稼便枯了许多,江秋月去田里看了看,看那干枯叶子,干瘪得很,她心里也拿不定主意。

前面说了,她是个学渣,就算不是学渣,现在的学校里也不教导这些,她也不懂这干旱会持续多久。

若是持续三五个月,她去年的粮还够维持到明年收成的时候。

若是持续个三五年,别说粮够不够吃,恐怕那时候连钱都不够花了。

她站在粮店面前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趁粮价没起来的时候买点儿粮存着,免得到时候捉襟见肘。

“姑娘,请让一让。”有男子温柔说话的声音。

她没有回头,购粮这件事已经让人疑虑了,所以,作为一个声控的她,没空再去爱好美色,而是径直忧愁,只是,也依言让开一点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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