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皱了皱鼻子,闻到一股血腥味道,难道附近有猎物受伤,因为此刻她发现周围的树木明显比外面高了不止一点点,这样的地方最容易出现攻击力强的猎物。
正文 第725章 匕首
这时候她还是有理智的,没有被冲昏头脑,拿着满满的一篮子,打算先回去,也不管有没有猎物,最重要的还是小命。
在她打算往回走的时候,眼睛突然被不远处的一个反光的东西刺了一下。
她走近一看,只见不远处的地上被草遮住,露出一小块的匕首,刚刚被下午的太阳一照,便散发出淡淡的光芒,这才刺到她眼睛。
陆云云捡起匕首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匕首身上有些复杂的纹路,就是外行人一看都能看出工艺复杂,把匕首拔出来,刀身锋利,她左右看了看,拿着一旁的大树做靶子,往上面削了几刀,才发现这个宝贝的好处,简直用削铁如泥也不为过,这么好的宝贝她自然心安理得的拿起来,据为己有。
就是不知道这里深山老林的居然还有匕首掉落,看来它的主人也不会找了。
“运气真的不错,这么好的宝贝,以后用来伴生。”
满意的看着今天的收获,她喜滋滋的打道回府,提着篮子跟捡来的宝贝,欢快的回去了,没有注意到丛林深处,一双凌厉的眼神把刚才的一幕看的清清楚楚,甚至连女人脸上的得意都没能逃过他的眼睛,再往前看一点,就会发现男子脸色有些不正常的白,一只手按住的地方已经渗出血,在这样下去血腥味一定会引来猎物,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没过多久,一行人快速的出现,齐齐的跪在地上。
男子站起来,朝不远处某个方向扫了一眼,淡淡的开口,“你们几个给我盯住她,要是被发现了就不要回来了。”
“是,属下遵命。”
几个穿黑衣的男子面无表情的应道。
他们心里有疑问不敢问出来,主子受伤他们来的太迟,按照平时恐怕命都不保了,现在主子留着他们居然是为了一个村妇,尽管满肚子疑问,但是没有一个人敢问出来。
——
陆云云拎着蘑菇回去的时候就看见李氏对着她看,她也不知道为啥突然有些心虚。
陆礼走过来,问道:“你去哪里了?”
“就在附近,诺,你看我摘的蘑菇。”
陆双双跑过来,伸头一看,收到了惊吓一般,连连后退,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
陆云云奇怪,“你干啥啊?”
陆双双脸色苍白,“大姐,那个东西不能吃的,死过人的。”
李氏也走过来,一脸的复杂看着她,“大妹我知道家里没啥好吃的,可是蘑菇真的不能吃,今晚我给你你们打个蛋。”
“能吃的,我也知道会吃死人,那是因为他们吃了毒蘑菇,比如你看这种叫蜂窝菌,因为长得有些像蜂窝,还有这种叫剥壳菌,你们看这样可以把表面的壳剥掉,还有这些,都是能吃的,毒蘑菇我都没采。”
李氏讶异的看着她。
“你咋知道那么多?”
“我……”陆云云一下子不知道说啥好。
“娘,大妹肯定是从卖货郎那里知道的,卖货郎见多识广肯定比咱们认得要多。”
陆云云没想到陆礼居然会会替自己解围,反应过来之后顺着他的话,说的跟真的一样,倒是让李氏相信了。
也是,不相信如何,说能想到一样的身体居然不是一个人。
正文 第726章 不正常的陆礼
陆云云回家之后,忙着摘蘑菇,之后又是洗,又是晾,看的陆双双跟小虎两个人跟个跟屁虫似的,她走到哪里总会看见他们两个在她身后。
“大姐,这要做?”
“当然是跟蘑菇炖着,可是今天没有弄到野鸡,不然就能让你们开荤了。”
她本来还想杀掉一只公鸡,但是看着李氏那个样子她开不了口,没有鸡跟着炖汤味道要少许多,这样想着脑子不受控制的往鸡笼的望去。
不行,不行,不能吃鸡。
可是……没有鸡味道就不是那个味道了。
猛地,陆云云突然站起来,把小虎吓了一大跳。
“云云姐你干啥啊?”
“找野味去。”
小虎立马站起来,登起小短腿追上来,“云云姐我跟你一起去。”
“你去干啥,你好好在家里待着。”
“站住”身后传来一道清冷的声音,陆云云回头就看见陆礼朝着她走过来,她不屑的瘪了瘪嘴,还真的以为自己是哥哥啊,居然还想管着她。
小虎一看害怕了,“你别骂云云姐。”
陆双双也帮腔,“二哥,大姐已经知道错了。”
陆礼:“……”
陆云云:“……”
她啥时候说的,她怎么不知道?
“现在天色晚了,要是上山出了事咋办,你前两天才磕到脑袋,伤都还没有好是不是没长记性?”
陆云云:“……”
她真的好像挥拳揍过去,为啥说话那么不爽了。
“不去就不去,我先去厨房看看。”
陆云云不再看陆礼,已经快步的往厨房走去了,没有注意到身后的陆礼看着她的背影神色温柔了几分。
陆双双不动声色的看着,总举得二哥哪里怪怪的,可是又说不上来到底哪里怪了。
最终,还是没能吃到鸡炖蘑菇,害她昨晚一夜都在咽口水,不过这样还是比啃红薯要好,至少昨天的一大锅吃的干干净净,小虎还吃多了要她给揉肚子。
她当时摸着那圆鼓鼓的肚子就想起了赵齐那小子,恨不能整整他,不过对上小虎那种萌萌达的小脸,她也下不去手,毕竟小虎比赵齐那小子可爱多了,赵齐经常惹她生气,偏偏她还拿她没有办法。
——
翌日一早
李氏和陆礼便从家里拿出一对小竹箩,将红薯粉放进去,要拿去镇上卖。
陆凌则挑着一担子的柴,也是要去镇上卖的,陆云云瞧着东西还真多,要是这样拿到镇上去卖还不得把人累的半死,想到这里她提议:“咱们人多,反正今天是去赚钱,要不坐牛车去镇上?”
李氏不肯:“哪里有那个闲钱,怎么走走也能到,左右不过是早上起来的早一点。”
“还扛着一捆柴呢,人哪里受得了?”
陆凌慢半拍的反应过来,刚刚还埋怨大妹怎么这点苦都吃不了,哪里知道她全部是为了自己,想到这里心里一阵温暖。
“没事呢,我经常这样,都已经习惯了。”
陆礼也说:“我会帮着大哥。”
“那也不行,你们都在长身体,要是这样挑会把人压挨,到时候长不高,你看看那些人都是过了长身体的岁数。”
李氏一愣,她一直觉得陆凌跟陆礼能干就多干一点,毕竟是男孩子,以后也是要为家的,哪里想过他们也不过是个孩子。
正文 第727章 犯哪家王法了
陆云云又跑到屋里拿了一些碗筷跟锅,结果人眼皮一跳,不明白她的意思。
“大姐你带这么多东西干啥,你不会是想把锅碗都卖掉吧,虽然家里多了两个碗但是锅只有这个,要是卖了咱们用啥炒菜?”
“想啥呢你,我有用处的,要是到时候大家只看着不买,我们可以当场做给他们尝尝。”
李氏做菜好吃,当时她只是告诉她红薯粉里面要放的又辣又酸,说着味道好要卖钱,李氏这才舍得做,当时做出来的味道真的好,只要到时候让大家尝一尝,只要有人说话就会有更多的人来买。
等到了镇上,陆云云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才知道这可比上榕村的镇上要大一些,繁华许多,不得不说这是个好事。
一斤普通的红薯要才一文钱,加上还要做,把工序算进去,就是卖五文都赚了,只是她嫌弃这些银子太少,她不愿意花费那么多的时间精力来赚几文钱。
到了镇上打听一翻陆云云才确定这里是真的没有红薯粉,这样算来这里还是还是独一无二的,那就更不能随随便便的卖出去,等到红薯粉多了到时候再降价也不迟,反正她也没指望长期赚钱,拿到一笔是一笔。
市面上的面条也不过才六文钱一斤,她的红薯粉只能算是投机取巧,趁着还没有的时候抢个先机。
陆云云也考虑到不管在任何时候,穷人总是多于富人的,普通人吃东西的话,因为经济能力有限制,大多数都是看中东西的价格是否便宜,不会太在意东西的卖相极其味道。
所以,思索一番,她想了想,还是得赚有钱人的钱,不能苦哈哈的摆摊子,跟人讨价还价,索性找个人,全部卖出去。
于是,直接奔着最大的酒楼走去。
“大哥你知道哪家酒楼最大吗?”
几个人正好分成两路,陆凌卖柴,她要找酒楼。
“当然是园华楼,已经几十年了,一直以来就是咱们北夏国最大的酒楼,自十年前新帝即位,园华楼就更加繁荣了,去那里的都是达官显贵,还有地方官员,要是有事情商量都是去园华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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