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前日不过是对付梁国乞术部的一支骑兵,齐王却要亲自上阵。
原来对方是敌国太子啊!
可一个太子,堂堂一国储君,竟然跑到治下一个部落里充当先锋官,就为了满足自己战斗的爱好?
可真奇葩。
秦韶华自以为见识了楚国盛京那群不要脸的高官显贵,以及不要脸的皇帝太后之后,已经对这个世界的奇葩程度有了一定了解。但还真没想到不但楚国藏龙卧虎,梁国也是人才辈出!
思忖瞬间,齐王已经吩咐侍从把山上护卫都叫回来,大军继续前行。
很快全军就开动了。
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似的。
秦韶华策马跟在军中前行,回头看了几次,那袭金红色的大氅都依然在寒风里飘飞。
离得远了,那金红色渐渐成了一个小点,最后彻底消失在北方辽阔的天地苍茫之中。
这位太子殿下打了败仗,追在齐王屁股后头幼稚示威,被齐王轻描淡写地无视了之后还固执留在原地不肯走。
这……
怨妇似的站成望夫石很有面子么?
要不是深知齐王虽然脾气古怪但绝无断袖之癖,秦韶华真要无聊地脑补一出相爱相杀的基情大戏了。
不过,想想,一个太子,一个摄政亲王,隔着两国连年摩擦交战的世仇,隔着千里万里河山……
还真是触不到的恋人。
秦韶华促狭地想着,忍不住嘴角上翘。
已经关好车门安坐的齐王突然开窗,露了半边刀削斧刻的侧脸,目光冷飕飕地问:“你在想什么?”
秦韶华陡然被撞破却毫不慌张,凉凉地反问,“摄政王殿下为何关心起我的想法了?”
齐王面无表情:“隔着车壁,也能感觉到你不怀好意。”
还真敏感。
秦韶华一脸无可奉告,策马超越了车子。
接下来的行程再无异样之事,那梁国太子爷没有再追上来,军队过了楚梁两国边界争端的地带,渐渐进入楚境,次日后回到了凤凰城。
赫赫有名的边关重镇凤凰城,其实规模并不大,容不下全军一股脑进城。秦韶华随着前军先入城,后面齐王的车驾还要过一会才到,秦韶华就和门中传信,让信门派个人过来见她。
信门掌控消息,探子分布各地,在凤凰城自然也有人手。而且她远去战场时就已让手下进城打点,此时白城子等人早已准备好了落脚地。
她传令出去不久,自己离开军队,独自去了落脚地之一。
是个街市上的小酒馆。
进了后堂,很快就有人应命前来。秦韶华一见,不由莞尔:“怎么是你?”
千妖月一身边地居民特有的大皮袍子,头上戴了护耳大皮帽,贴着满脸胡子走进门。
“当然要我亲自来。您不是初临此地么,进城第一次叫人,我怎忍心让底下的兔崽子给您添堵?他们伺候您哪有我轻车熟路,细致体贴!”
一副狗腿子模样。
秦韶华将他上下打量,“那你穿成这样怎么回事?”
千妖月喜欢打扮成别人,但每次打扮都是精心漂亮,尤其喜欢扮漂亮女人,可眼下真是够“朴实”。放在街上绝对是个当地普通大汉,跟漂亮一点不沾边。
“唔,这不是冷么,一进凤州地界大雪下了一场又一场,不穿厚点真不行。您别说,这本地百姓穿的厚皮衣还真保暖。我看比狐裘鹿皮之类的强太多。您要不要试试?”
满嘴胡说八道!
练武之人,就算是在普通武馆学过三脚猫功夫的也比常人耐冻,何况是他内力深厚的千大门主。
秦韶华懒得追究原因了,大概是这位爷一时脑抽,心血来潮要扮丑。
就问起正事:“我找信门的人,是想问问梁国太子。”
“他?”千妖月一脸嫌弃,“不过是蠢货之一罢了。”
他习惯于把王公贵族们全都叫做蠢货。
“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特别之处?”千妖月想了想,“爱杀人算特别吗?”
“有多爱杀?”
“就是有事杀杀人,没事也杀杀人那种咯。他是梁国皇帝一个侍婢生的,一次酒后梁国皇帝随便抓个侍女发泄,于是就有了他。梁国皇帝女人多,孩子也多,根本没把他放在心上,谁料他不到周岁就会提刀,天生神力,有一回他爹的一个姬妾欺负他娘,他话还说不利索呢,拖着一把几十斤的砍刀把那姬妾杀了,惊动了他爹。他爹不但没怪他,还大赞他有本事,就把他带在身边抚养。”
不到周岁就提刀杀人?秦韶华听得挑了挑眉。
千妖月继续道:“他三岁的时候,生日宴,一个兄长气不过他受父皇重视,办生日办得那么隆重,竟让所有部落首领都去皇宫贺喜,就把他偷偷藏起来折磨,想折磨死他,再栽赃嫁祸给另一个平日对他也很不满的兄弟。结果,没想到他鞋底藏了把尖刀,捱着受了酷刑之后浑身重伤,却趁那兄长得意靠近之时,突然奋起,抽出刀来一下就割喉杀了兄长。被兄长鲜血喷了一脸,他像个恶鬼似的顶着满脸血又杀了兄长近侍。不过到底人小,被那近侍临死前拍了一掌,拍在脑袋上,昏迷了一天一夜才醒,然后他一身血逃出了囚室。”
出去之后呢?
秦韶华觉得这位太子如此狠辣,一定不会只找父皇告状那么简单。
第204章 殿下,你是你我是我
“当时他已经失踪三日,梁国皇帝派人到处找他,险些把有嫌疑的两个部落首领给砍了。梁国皇宫里人仰马翻,他逃出之后却并没有直接去找亲爹,反而躲过寻找他的宫人,去另一个兄长那里潜伏许久,寻机将之杀了。”
“为什么?”
“因为之前囚禁他的兄长,正打算事后嫁祸给这个兄长。”
这……
这心性!
秦韶华想了想,约莫估计出了梁国太子当时的想法……你不是想要杀我么,不是想要嫁祸旁人么?我就连你和你想嫁祸的人全都干掉,反正你们都不是好东西,都有想杀我的心思!
将这个想法一说,千妖月连连点头:“他正是这个意思!当他杀完人拎着带血的刀跑到父皇跟前时,当着许许多多宫人和部落首领的面,就是这么说的。”
“梁国皇帝作何反应?”
如何面对杀了他两个儿子的幼子?
千妖月道:“梁国皇帝听完先是一愣,然后就哈哈大笑,说’这才是我的儿子’!绝口称赞他骁勇,当场就把他立为储君。”
梁国皇帝这三观!
秦韶华问:“被三岁小太子杀了的两个兄长,多大了?”
“呵呵,这才是有意思之处。那两个皇子一个十五,一个二十三,都已经是成人了,却双双被三岁小孩偷袭得手。”
三岁!
够凶狠!
“他叫什么名字?”
“梁国皇族是’莫布’氏,这个太子名叫多罗达,在他们祖先的语言里意思是魔王。这是他父皇立储时赐给他的名字。”
梁国皇帝和太子原来是这样的人。
一个嗜杀,一个赞杀,老子称呼儿子为“魔王”。
难以理解的思维。
千妖月接着又将梁国太子其他事迹简要陈述,总之,这位太子殿下的成长史就是一部杀人血腥史。他的亲爹不但不以为害,反而极其欣赏。他今年长到二十二岁,手上已经不知道沾了多少人的血。梁国百姓私下里议论说,要是用太子手上的血浸染天空,能把整个天空都染红。
正是有这样的心性,才会不把储君之尊当回事,跑到部落军队里当先锋官吧!
秦韶华不由想起山坡上那抹金红色的大氅。
在灰蒙蒙天空下,真是充满了凶煞之气。
秦韶华对梁国起了兴趣,就拘着千妖月给她细讲梁国大大小小的人和事,一番长谈下来,天色已晚。
凤凰城不比楚京,地处北方,昼夜温差极大。太阳一落山就已经冷得不行,秦韶华出门时发现街上行人已经非常稀少,只剩了偶尔几家酒馆饭铺亮着微弱灯火。
各处城门早就关闭了,远远可以看见巍峨城墙上照明的火把,像排成一排的萤火虫一样微微闪烁。
秦韶华顺着街道走了没多远,就有几个披甲精卫迎面而来。
“王爷吩咐属下等人在此等候,接秦姑娘回府。”他们行礼说。
秦韶华点点头,让他们头前带路。
齐王在凤凰城的官邸位于城东,并不大,但是宅子周围有重兵守卫,闲杂人等无法靠近。
秦韶华进府后看见前院大厅灯火通明,侍卫们说齐王正在和手下军将们议事,将她带进了后宅。
后宅格局很简单,就是几个青砖石墙的小院子,方方正正,什么装饰也没有。秦韶华被请进其中一个院子,侍卫们都止步在院外。
在这种北方军镇里,一切从简,谈不上享受。秦韶华大步穿过院子,推开房门的时候却是一愣。
没想到屋里竟然珠围翠幄,装饰得十分精美!
进门就是一个立式大屏风,遮挡屋外寒气,绕过屏风,满屋都是漂亮的壁毯、地毯、毡毯,颜色鲜亮,在烛光之下熠熠生辉。屋子里用的家具器物,也都样样漂亮精贵。
秦韶华在楚京齐王府里见过好东西,所以一眼就能认出眼前的东西全都价值不凡。
屋子里生着火炉,温暖如春。
厅堂旁边的卧室里铺着厚厚的锦褥,狐裘毯盖在上面,想必睡起来舒服又暖和。
秦韶华穿得厚,进屋就开始微微发汗,她脱掉了精甲和外袍,只穿了里面薄棉的衣裙。
有人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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