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看着翩翩公子的秦玉,会突然做出这种无赖之举。那络腮大汉举着大刀对着秦玉的方向破口大骂,随即想着秦玉的同伴还留在这里,转身怒气冲冲的看着夜恒!
“那个没毛的小白脸抢走了爷爷看中的男人,难么你就留下来陪爷爷吧!”
在大汉眼中,秦玉是打不过他才落荒而逃的,而夜恒,既然是在下面的,自然也没什么本事。而且夜恒长得不知比那男子美上多少,便将注意打在了夜恒的身上。
夜恒脸色一沉,断了一根身下小红马的鬃毛,手中用了力道,之射向络腮大汉的腰间穴道。络腮大汉痛苦的大叫了一声,捂着下体倒在地上,苦痛的大叫着打着滚。
夜恒高高的坐在马上,犹如巡视千军万马的王者一般居高临下的看着那络腮大汉,眼中尽是不屑。他怎么可能容忍一个满嘴脏话的人对他的侮辱,对秦玉的侮辱,从此以后,那络腮大汉,怕是再不能人道了。
“就凭你,也配?”
夜恒淡淡的声音响起,却是阴冷如地狱幽魂,带着森森的寒气。众人噤声不敢再说什么,看着络腮大汉痛苦的在地上打滚。那是这一带出了名的街头混混,仗着会一些功夫,有些蛮力,胡搅蛮缠谁也不敢惹。
眼下,却被这个看似柔弱的小白脸,弹了弹手便如泥鳅一般瘫倒在地。自是知道那络腮大汉是惹了不能惹的人。
楼兰人信奉神明,对武功这般出神入化的人也想当尊重,在他们看来,是因为有了上天的宠爱,才可以拥有神可以有的力量。
夜恒嫌弃的轻哼一声,幽怨的看了看秦玉早就跑远的方向,别扭的一拍马屁。心里想着要是捉到了秦玉,该怎么教训一下她。
秦玉带着那男子,一路策马前行,那男子趴在马背上,腹部忍着颠簸引起的不适。秦玉看了看被远远甩没身影的夜恒,慢慢减慢速度。看了看基本上成赤身状态的男子趴在自己前面,坏心思的一掌拍在了他的屁股上。
“美人,我买了你,你好歹也有所表示呀?”
只见掌下那人浑身一僵,怒气冲冲的抬头看着秦玉。那表情,恨不得将秦玉生吞活剥了一般。秦玉看着好笑,伸手在那人脸上也摸了一把。
“小美人还是个硬脾气,爷喜欢。”
秦玉直视那人的冰冷的凤眸,痞里痞气的舔了舔嘴唇。
“你放心,爷很怜香惜玉的,爷一定会好好疼你的。”
秦玉坏心思的笑着,眉飞色舞的驾着马。她看过的美人太多,她身边随便揪出一个,都是绝色之姿。其实这男子,在她所遇见的美人来说,不算是绝顶美人。除了那一双勾魂的凤眸吸引她,他的姿色,真的谈不上入了她的眼。
但是这边境的百姓却是不同,这混乱的边界,许是一辈子也见不到这样的美人。
“无耻!”
秦玉又拍了下那男子的屁股,听着后面慢慢追来的马蹄声,邪恶的对着那人一挑眉。
“待爷让你欲生欲死的时候,你就不嘴硬了。”
夜恒脚下一用力,飞身上了秦玉的马,一手搂着秦玉的腰,一手将男子抛向自己的马上。委委屈屈的将头搭在秦玉的肩上,对着秦玉的耳朵轻轻地呵着气。
“小情人,人家等着你让人家欲生欲死。”
那男子被甩在夜恒的马背上,却没有趁机逃跑,对于他现在的状况来说,这荒郊野外的,他没银子,没力气,逃跑,是不理智的行为。
至于在秦玉身边,他在看到夜恒的时候便知道,秦玉根本不会把他怎样。
夜恒太亮,太妖,身边有了这样的尤物,岂能再把世间俗物放在眼中。不是他妄自菲薄,而是他与夜恒,实在是有差距。
在遇见夜恒以前,他以为自己即便不是绝色之姿,也算是出众不凡。直到他遇见夜恒以后,他才知道,什么叫世间少有。
对于夜恒的似若无骨,秦玉早已习惯。在秦玉心中,夜恒除了躺着,便是靠着,很少有端端正正的坐在那的时候。
秦玉回手一肘怼在夜恒的胸口,夜恒动也不动,生生的受下了。低头一口咬在秦玉的脖子上,秦玉一吃痛,反手一掌,夜恒身形一动,邪邪的笑着飞回自己的马上,躲过秦玉手中的一抹银光。
“这是对你刚刚抛弃我的惩罚。”
夜恒栽着那男子,伸出拇指偷腥成功得意的擦了擦嘴唇,看着秦玉笑的花枝招展的。偷袭成功,就要见好就收,省的偷鸡不成还得蚀把米。
秦玉也回头对着夜恒笑了笑,手上一动,银光乍现,夜恒眉峰一挑,轻易的便躲过了秦玉的暗器。看着秦玉打马而去,回头看了看那插进草地里的银针,摇了摇头。
啧啧,都是什么习惯,这病公子的银针,是不是被这两个人给搜刮了。
楼兰蔓城,秦玉并没有直接直入楼兰都城,而是为了给乔楚与顾容制造方便,避开相同的道路,绕着楼兰外围迂回而入。
对于蔓城,秦玉没有什么好感,对于蔓城的太守丘泽,秦玉甚至可以说是厌恶。当初她征西的时候,正和匈奴、西北三十二部落打的热火朝天的时候。楼兰便想要趁机打劫,出兵晋国。
蔓城太守丘泽,武将出身,也是一员悍将。当年进犯晋国之时,丘泽还是楼兰都城的三品骠骑将军,就是因为打了败仗,楼兰求和,才将丘泽降到蔓城当个小小的守城太守。
说起当年楼兰之战,秦玉便想起乔渊身边的那个孩子,跟在乔渊身边多年,是乔渊的亲卫,洛言。当年那个孩子,也就像现在的自己这般大,当年在岭南的时候,跟自己很是投缘。
跟着自己一起出征,一起把酒言欢。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了她的亲卫。后来乔渊出征楼兰,那孩子也一并去了楼兰。再后来,乔渊回来了,那孩子却没有回来。
据乔渊说,那孩子,就是死在了丘泽手上。
与其说秦玉此次来楼兰,是为了舍利子,莫不如说,秦玉此次来,是为了报仇,为了搅乱楼兰。
舍利子一事,有乔楚顾容,定然不在话下。而秦玉要做的,就是搅乱楼兰,将楼兰所有的视线,都吸引到她这里,让乔楚顾容更好的行事。
进了蔓城,天已经将黒,秦玉找了家客栈大摇大摆的住了进去。给了小二一锭银子,将那男子从头到脚梳洗一遍,又换了身干净的衣裳。
秦玉将一块牛肉塞进嘴里,嫌弃的瞥了一眼坐在一旁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小铜镜,正对着镜子欣赏自己美貌的夜恒,很想一脚踢开他,装作与他不是一路的。
“美人,走了一路了,你叫什么呀。”
“夜恒。”
秦玉话音刚落,便被夜恒接了话去,秦玉狠狠地一眼瞪了过去。夜恒全对着镜子抚了抚自己额角的发,满脸的傲娇。
“只有夜恒才能称得上是美人,他这样的,也就算是个看的过去。”
秦玉忽略夜恒自恋闷骚的话,对着对面已经吃了两碗白饭的男子,痞痞的挑了挑眉。跟在秦玉身边慢慢悠悠的走了一天的路,与夜恒同乘一骑,也被夜恒嫌弃讽刺了一路。但是对秦玉的芥蒂防备却已经放下了,甚至对秦玉生出一丝好感。
秦玉这人,看着风流放荡,却是个好人。
“慕云,我叫慕云。”
慕云塞了慢慢一口饭,抬起头局促的看着秦玉,脸上甚至在说自己名字的时候,羞涩的出现了一朵绯色红晕。
洗干净了的慕云,白白净净的像是剥了壳的鸡蛋,皮肤嫩的就像是卤水豆腐,能掐出水来。那双凤眸没了仇恨怒视,整个人倒像是一只兔子。
呆兔子,加上一只蠢狐狸,秦玉看着桌子上吃的正欢的小狐狸,这一路上倒也没顾得上它。
秦玉夹了快竹笋放到慕云碗中,看他吃饭的样子,像是活活饿了好几天。匆匆忙忙,狼吞虎咽的,她身边的美人,吃起饭来都是高雅的贵公子,还从来没看见过哪个美人,吃饭吃的就像是饿死鬼投胎一般。
但是美人就是美人,即便吃的这么没有吃相,也算得上是赏心悦目。可是秦玉却看着慕云的吃相微微皱了皱眉。
慕云虽然吃的火急火燎的,但是没有一粒饭粒掉在桌子上,喝汤虽然急切,却也不发出一丝声音。用餐之处,即便吃的凶猛,却没有一丝一毫的脏乱。
这是骨子里透着的教养,大户人家高贵的教养。
秦玉有意无意的扫视了一圈,看看普通人家的饭桌上,即便是吃的斯斯文文的,但是桌子上总是会有残留,譬如油滴,譬如饭粒。而慕云的桌上,什么都没有。
不仅如此,慕云夹菜,只夹靠近自己方向的,而且,他不会将筷子在饭菜里乱挑。所以,慕云一定不是普通人家的穷小子。
长着这副模样,定是豪门大户,有钱人家。
“你不是南疆人。”
慕云小心翼翼的闷头吃着干饭,他的筷子基本上不夹菜。秦玉又将一片香菇放到慕云碗中,她看的出来,慕云不吃肉,偏爱笋。
秦玉看了眼挨着自己的一盘子牛肉,不经意的挑了挑眉,她却是无肉不欢。
慕云怯怯的点了点头。
*抱歉 版权原因 该资源已无法下载 仅支持完本免费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