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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商 (白小归)


“金玉米可是产自翠悲山?”东家看着沈幼芙。
沈幼芙心中一松,知道是翠悲山的产物无妨,只要别是在其他地方见过就好。
她诺诺地点头:“你……东家怎么知道的……我不能说啊。”
虽然说着“不能说”,不过也是等于承认了。
沈幼芙和东家的这么一番对话,可谓是惊倒了不少人——刚才追打沈幼芙的大师傅,还有想让沈幼芙快些离开的阿如,更有许多在厨房里使劲竖着耳朵偷听的人们。
大家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难不成,还真有金玉米这种米?
东家见沈幼芙承认下来,也不瞒着沈幼芙,继续闲聊似的道:“你不用紧张,这件事我原本就知道一些,并不算你透露出来的——我曾去翠悲山住过几日,见识过那里的田地。”
见沈幼芙的眼睛越挣越大,东家安抚性地对她摆了摆手:“其他你都不用说,只告诉我一点,那金玉米究竟有多好吃?”
沈幼芙听见东家说去过翠悲山,而且小住过两日——不管他是住在山下还是山上,都不难看见田庄里种着两种不同的植物。如果真的有心,听了自己的话,猜到金玉米产自翠悲山,那一点也不奇怪。
而且,看样子她运气不错,这得东家似乎对金玉米也很有兴趣。
沈幼芙微微张了张嘴,可是又不知从何说起,她无奈地看着天:“恩,好吃,就是很好吃,完全不是一般的米饭可比的!”
具体又多好吃,你们买回来吃过就知道了。
“给她一碗咱们的米饭。”江城楼的东家平静地对阿如说道。
阿如和大师傅显然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他们更没想到芙儿这样一个女婢,居然真的吃过连东家都没吃过的金玉米——还有,金玉米居然确有其事!
阿如轻轻叹了一口气,芙儿既然已经给东家说上话了,那接下来就不是自己能插手的。
她行了个礼转身进了厨房,没过多久,又从厨房里端出了一碗雪白的米饭。
“你尝尝吧,吃完跟东家说说,到底那金玉米怎么个好吃法?”阿如对沈幼芙说完这一句,也算是仁至义尽了,她不再看沈幼芙,也不再管眼前这些事,而是转身告退离开了。
沈幼芙接过米饭,这一个白瓷小碗中,盛着满满一碗香喷喷的米饭。她拿在手里端详了一番,米粒颗颗分明,莹白狭长,看起来就是最好吃的上等米!
沈幼芙也不怯场,反正东家都叫她吃了。
她拿过筷子,夹起一些送入口中,尽量让自己的表情不要太过浮夸——这才是真的考验演技呢!
随着她的咀嚼,她脸上的表情也渐渐生动起来……一口还没吞下,紧接着手中筷子就已经又递了上来——沈幼芙的嘴里被塞得满满的。她十分享受道:“唔——好吃。不过还是没有金玉米好吃。”
沈幼芙的表现还不错,这时候又的确是正午用饭的时候了,她就着院子里的菜香,三两下将小碗米饭全送进口中。然后对江城楼的东家道:“这里的米饭,比我吃过的任何一种都好……除了翠悲山的金玉米。”
沈幼芙说得也算是实话,她一吃之下才发现,这里的米饭,似乎比沈家的上等米还要好吃。
沈家的米可都是精挑细选了,这如果不是从沈家买的,那只能说明江城楼在这些细节上,十分用心,都已经做到了最好。
江城楼的东家点点头,对沈幼芙这个答案算是认可了。
如果说是别处的什么米,他一定不会相信,不过既然出自翠悲山……而且还要保密。
那比他江城楼的好也是情有可原。
他现在巧合之下知道了这个消息,要怎样才能提前下手,让翠悲山将那种金玉米卖给自己呢?”

☆、第172章 优先购买权

沈幼芙带着露儿离开江城楼的时候,露儿腿软得几乎要坐在地上了。

沈幼芙无奈之下,只得雇了一顶轿子,将这个比自己还小姐的丫鬟装回府去……

这一遭在露儿看来凶险万分,可对于沈幼芙来说,却比她想象中要简单多了——她只是起到了一个提示作用,谁想到对方居然去过翠悲山,似乎还参加过品瓜宴会的样子。

这可真是太好了。

沈幼芙想起自己临走之前,江城楼东家还曾向她打听过,想让她带话给叶伦公子,说是江城楼想要买下金玉米。

沈幼芙之前吹嘘自己吃过,那东家肯定以为她是田庄上的人,所以才会有此一说。不过沈幼芙却没有贸然答应下来,只是说回去要问问父亲,如果有可能,也许能将话带到。

这样一来,她的任务总算合情合理的完成了。

接下来,不需要再麻烦叶伦,她自己也能搞定——只需稍微等上一些时间,然后让石经义去江城楼跑一趟即可。

————

沈幼芙原本是打算将戏份做足,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没有给她任何余地——田庄上再一次遭贼了!

沈幼芙听说这个消息的时候,几乎是气得肝疼。

这一回的贼人,虽然被石经义和两条大狗当场抓住……甚至还被大狗咬伤,不过对他审讯之后,他所吐出的供词,居然与先前那一位躲到曹家宅子的贼人一模一样!

这绝对不是巧合!

如果不是有人故意祸害庄子,那肯定就是有预谋地针对金蜜瓜——因为沈幼芙听说又遭贼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要快点将金蜜瓜和金玉米迅速出手,哪怕价格稍微低一点也无妨。

她觉得这有可能就是对方的目的。

可即便贱卖,她也不会让种子流出的。

那些人这样做,又是为什么呢?难道就为了跟翠悲山过不去吗?

一事不烦二主,抓了的贼照旧交给了叶伦。沈幼芙对此没有发表任何看法,因为对外来说,叶伦现在才是田庄之主。谁知道那些人是不是专门来挑衅他的?

沈幼芙现在要做的,就是立刻将金玉米一事安置好!

本来,这个玉米可以从田庄直接销往江城楼的。按照江城楼东家精益求精的状态,自己这几块地的玉米。还不一定够他一个楼里用的呢!

只要他愿意卖玉米饭,沈幼芙这边就根本不愁销路了。

不过,肥水不流外人田,沈幼芙还是决定先拉拔一下自家人……

这样一来,也不会叫江城楼觉得金玉米唾手可得。反而失去了兴致。

这个自家人,当然就是沈二老爷了。自从去年北上收米失败,沈二老爷就一直闲在家里。吟诗作对弹琴书画,一日到头也就是这么些事情……沈幼芙怕他太闲,又想起给自己张罗婚事了。

而且,眼看夏季就要过完,沈老爷玩了大半年,也该收收心思,准备运动起来了!

更何况,沈幼芙还有一重考量——因为去年沈家米铺的创新举措。所以今年收米的过程,肯定竞争十分激烈……要是有金玉米压阵,说不定能让沈二老爷接下来的路好走一些。

沈幼芙决定之后,便去找了自己的父亲沈二老爷。

这件事,于情于理都不可能是翠悲山那边找来,所以只能让沈二老爷自己找上门去了。

沈幼芙照旧编了一套瞎话,说是自己在外听说了翠悲山正要出售金玉米,所以让沈老爷立刻上门收购。

沈二老爷听说之后也颇为心动,不过,当他得知了金玉米的价格之后。立刻拒绝了沈幼芙——金玉米那个价格,正是上等大米的整整十倍!简直快赶上直接吃银子了。

沈二老爷不认为那个东西放在自己铺子里会有人买!

这也是沈幼芙的无奈之处,她要是把这东西便宜卖给沈二老爷,沈二老爷肯定不会抬高价格做黑心商人的!所以要抬价。就只能从她这个环节……沈家买不起,就用她自己的银子买。

沈幼芙计算好一个数值,死缠烂打告诉沈二老爷,这桩生意肯定稳赚不陪。因为真正的差距,就在高档货与高档货之间——那一丝细微的,不可查的。往往就能决定最后的价格!

低档与中档的差距。最多也就是一倍的价格,甚至可能还不到一倍。

但高档之上,如果出现更高档,那就是一个接近于奢侈品的概念……这个时候,翻倍十倍一点都不算多。

沈幼芙软磨硬泡,又扬言要用自己的银子给沈老爷用——沈二老爷本来就是个没主意的人,听了她这些话,终于犹犹豫豫地打算去试试。

接下来,他这一试自然无比顺利。

庄子上沈幼芙和石经义当然没有露面,就连叶伦公子也没有露面……大良叔一个人就拍着胸脯做主了这件事!

沈二老爷一打听价格,果然与沈幼芙之前说得差不多,他瞒着沈幼芙,并没有按照女儿所说将金玉米一手买下,而是只买了一小部分。

沈二老爷回府之后,便拿这一小部分交了差,说是庄子上暂时没有更多了,要再等一段时间……这可真是搞得沈幼芙实在哭笑不得——庄子上有没有,别人不知道,她还能不知道吗!

不过,她也明白,沈二老爷虽然知道她有经商的本事,但金玉米毕竟价格太贵,谨慎着些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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