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难受?她现在有资格难受吗?她这是自作自受。”
林氏恶狠狠的说道。
她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受气过,这份气不撒在王月娥身上,难不成要她忍气吞声的咽下去?
“王月娥,你看看你,年纪不大,却到处惹上是非。又是李家少爷又是那个骗子的,你这样的本事,还真是让我对你刮目相看。”
林氏越说越离谱。
“娘,李家少爷那件事根本与月娥一点关系都没有。”
王怀青忍不住说道。
“呵,好一句与月娥没有关系?那你倒是说说这到底是与谁有关系?”
林氏似笑非笑的看着她的儿子反问。
原本费尽苦心地让王月娥学各种东西,就是为了让她日后嫁个好人家,以后多扶持点娘家,现在倒好,这样两头一闹,不用说嫁个富人了,能不能嫁出去还是个问题。这让林氏怎么能不生气。
王怀青知道李家少爷那边的事情,完全就是因为当初他的娘林氏贪图人家有钱才定下的娃娃亲,当时王月娥才3岁,现在却把这些事都推到她的身上,对她各种责怪,这实在是有点过分。可对方是从小抚养他长大的亲娘,即使心里有一万个不满,他也不好直接在嘴上说出来。
身后的倒座房里传来动静,王怀青知道那些下人已经醒了,只是迫于他娘的压力不敢出来而已,此时绝对在屋里偷偷的听着。
后面浣衣巷里的公‘鸡’开始打鸣,已经是凌晨时光。
被唠叨了一整天,王怀青此时却是一点睡意也没有。
“王怀青,我没有说你并不代表你就是个多好的货‘色’。成天带着小厮往越京跑,你赚到钱了吗?给家里补贴过家用吗?”
每回都是这样。林氏骂完引发她生气的点后,便会提起其他的事情,然后再一次骂过去。
王怀青懒得说。
家里下人的工钱,每回过年过节给亲戚送的礼,家中的日常开销,这些都是他在支撑,而他的娘林氏平常除了买菜,就只有负责到街上的布坊里物‘色’好看的布料,到珠宝铺子里挑选‘精’美的首饰,当然这些都是不用付现钱的,都记在王家的账上,等王怀青从越京回来时一并付清。
也许是他娘上了年纪,记忆力变差了吧?
听着林氏理直气壮的责怪他没有拿钱回家补贴家用,王怀青这样安慰自己。
榕洲城北区的小院子里,叶晓瑜正在‘床’上酣睡。
好像在梦里遇到了什么难事,她在睡梦中忍不住皱了下眉,‘迷’‘迷’糊糊中转了下身子,突然被什么东西硌到,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
忍不住‘揉’了‘揉’眼睛,窗外天光微亮,时间尚早。
伸手往‘胸’前‘摸’了‘摸’,那块‘玉’佩还安静的挂在那里,刚才叶晓瑜在转身的时候,就是被这个东西硌了一下,然后才一下子清醒过来。
也好,若不是被硌到,她估计现在还沉陷在刚才那个无尽黑暗的梦里。
‘玉’佩在黑暗中发出淡淡的荧光,低头看了看,叶晓瑜就觉得莫名的心安。
叶晓瑜觉得自己有些自‘私’。
虽然这块‘玉’佩陪伴了自己这样久,但毕竟不是她的东西,而是白衣少年当初不小心遗落下来的。如果像之前一样找不到他也就算了,如今知道了他就住在榕洲城,照理说自己应该找个机会将这块‘玉’佩物归原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拖着时间不还。
可是白衣少年都已经完全忘记了她,就这样贸贸然的归还,会不会太突兀了点?虽然叶晓瑜知道这只是个借口,而且还很蹩脚,但她就是想再拖那么一段时间,等她将自己的甜品铺子顺利开起来,她向老天保证,一定会找个机会将‘玉’佩还给白衣少年。
这样在睡梦中突然惊醒,叶晓瑜的睡意全无。既然睡不着,索‘性’起来做些事情,天一亮她就要去城里看铺子,基本的资金肯定要带够的。
家里整天没有人,将那么多的银票带在身上也不安全,叶晓瑜便将那些银票用棉布包着,外面再裹上一层油纸,接着放进一个小小的木盒子,最后将木盒子整个装到用来制造米酒的陶瓷坛子里。做完这些之后,在卧房的角落里挖了一个很深的坑,将坛子埋了进去。为了藏这些钱,她可谓用心良苦。
藏钱的工作是做的很周到,可要拿钱的时候也变得十分麻烦。叶晓瑜拿着把小铁铲,费了好大的劲才把装着钱的坛子拿出来。p
☆、第三百一十四章 议价
一次‘性’取了四百两出来后,叶晓瑜将剩下的钱再次按照之前的步骤放在坛子里然后埋进了墙角的土里。。
说是四百两,其实就只是四张薄薄的银票而已,可揣在手里,叶晓瑜觉得比什么都重,重到她有点手足无措。
果然是当穷人的命啊,只是区区四百两,就让自己慌张成这样子。
叶晓瑜有点无奈的感慨。
收好银票之后,窗外天‘色’已经大亮,北区附近一个小小的集市也开始不断传出买卖人的声音,叶晓瑜简单的洗漱之后,便去厨房装了一大盆的草料,放在院子里那匹马的面前。
叶晓瑜从来都没有养过马,在前世的时候,唯一一次的骑马,却还是为了拍骑在马上耍酷的装‘逼’照。有时候人生就是这样的奇特,在这里,她不仅学会了骑马,还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匹白马,虽然这是她未经晴朗同样擅自带走的产物。
好在这马之前已经被驯服,所以平时也很听话;虽然吃的多,但吃食却十分简单,普通的草料就可以,若是叶晓瑜想犒劳,偶尔也可以到集市上买些‘玉’米磨碎了给它吃。所谓“物似主人型”,这马从来不挑食的好‘性’格,倒是随了叶晓瑜。
站在旁边,看着低头正吃的津津有味的马儿,叶晓瑜突然想要给它取个名字,就像是前世的人们养宠物一样,有个名字总是会觉得亲昵很多,而且平时叫起来也方便。叶晓瑜曾看到晴朗用口哨的方式吸引马的注意。但叶晓瑜不会吹口哨,平常要用马的时候,都是走到它旁边,先让它看到自己,然后再抚‘摸’马头上的鬃‘毛’,这样一系列充满温柔动作之后,才敢爬到马背上。不然,突然间冒冒失失骑上去,若是马没有注意到自己,一旦受惊的话。就会失控。被前蹄踢到或者直接从马背上滚下来都是比较轻的,更严重的是,马会挣脱缰绳跑出去,一路失控狂奔。叶晓瑜虽然会骑马。但也只是局限于会骑马而已。其他的一概不会。她根本就不懂得如何制服失控的马。所以平时对待马的态度都是恭谦有礼、小心翼翼,简直可以称之为“马奴”。
“白‘玉’堂?白马王子?白‘色’恐怖?呃,就叫你小白好了……”
叶晓瑜喃喃自语。
仿佛像是听懂了叶晓瑜的话一般。小白的头晃了晃,发出一声咕噜,尾巴还轻轻的摇了一下。
“你自己也对这个名字很满意对吧?那以后就叫你小白了。”
叶晓瑜爽快的说道。
虽然“小白”名字是烂大街了点,可贵在朗朗上口,若是取个太复杂难叫的名字,叶晓瑜担心她自己都会忘记掉。
夏季的清晨难得的清爽,虽然昨晚睡得不是太好,可叶晓瑜依旧‘精’神奕奕,如果今天能够谈妥的话,那她在榕洲城也可以算是有资产的人了。
到茶楼向路添贵请完假之后,叶晓瑜依旧将马拴在了后院,自己走路去找昨天的那个吴老板。
时候还有点早,牙行的大‘门’没开,叶晓瑜靠在墙边,心不在焉的看着不断从面前走过的来来往往的行人。
突然她注意到牙行的斜对面是一家专‘门’售卖鞋子的铺子,在泉秀村的时候,那儿人穿的鞋大多是自己做的,但在榕洲城这里,也许是因为外来行商的人很多,为了方便,有很多卖已经做好的各种鞋子的店铺,里面鞋子的种类很多,有草鞋、布鞋、木屐、靴子、还有很高端的皮鞋。
太阳光已经开始有点猛烈,叶晓瑜低头躲避,脑子里却不经意的闪过了一些画面。晴朗拿了一双款式老旧的‘女’式棉鞋递到她的面前,语带僵硬的催促她换上。那双棉鞋虽然样子老旧了点,颜‘色’也不好看,但质量还不错,叶晓瑜洗了几次,却依旧没有坏掉。
叶晓瑜有时候真觉得‘挺’纳闷,怎么有的人的保质期还不如一双款式老旧的棉鞋?
“不好意思,我今天有事耽搁了些……”
吴老板的笑意盈盈的声音传来。
他没有想到叶晓瑜还真会按照昨天说的过来找他,一般像昨晚那样的说法,很多人回去想一下可以就不会再来。像那样“我明天再来”或者“我回去考虑考虑”的说法,多半是不愿意再继续‘交’易的托词。所以虽然约定了今天去看铺子,但吴老板却没有多放在心上,就是随口一说而已,能成的比例还不到三分。
“没事儿,吴老板,我也没有等很久的。”
叶晓瑜将后背从墙边拿下来,笑着说道。
“对了,昨天我疏忽了,还没问公子的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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