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离、剑恨南、李越英三人中,苏离的本事是最强的。能娶两个男人的女人怎么会简单。她的本事不仅三才剑阵,还有这一招离火一剑。
其势如火,侵略万物,将全身劲力凝于一点,如一头愤怒的火狮子,有摧枯拉朽之势。
那一刹那,周围的气机似乎都被苏离掠去,即便这一剑不是攻向刘发财,刘发财都觉得有些窒息。
程大雷抬起了右手。
一瞬间,气机溃散,愤怒的火狮子被摁住脑袋,周围令人窒息的气氛又恢复如常。
只见那柄离火剑,被程大雷夹在两指之间,一切云淡风轻,宛若什么都没有发生。
刘发财睁大了眼睛,苏离也难以置信,目瞪口呆的看着程大雷。
程大雷的拳脚功夫其实并不如何,无非是有些力气而已。但他除了阿飞快剑外,同样还有灵犀一指。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灵犀一指,能接天下快剑。
也不知道程大雷的灵犀一指,能不能接住他的快剑。
眼前刘发财愣住了,苏离也愣住了。但程大雷可没有发愣,他几乎没有任何停顿,上前一步捏住苏离的手腕。然后重重一拳,砸向苏离的侧腰。
即便苏离本事了得,但也并非铜皮铁骨,一拳就砸得她肚子里翻江倒海,五脏六腑像裂开一般。程大雷的攻击没有停止,拳打脚踢,一身力气泄在苏离身上。
苏离花容失色,嘴角裂开,已完全失去了身体的控制权。但就算在这个时候,她也用愤恨的眼神盯着程大雷。
程大雷与她的目光对视,这才发现苏离今年三十有余,但却也有些姿色。如今杜鹃挂血,更是惹人生怜。
“快些走吧,走得急了,还赶得上。”
咔嚓一声,程大雷掐断了她的喉咙,苏离的身体软绵绵垂在地上。
程大雷轻出一口气,将匹夫剑捡起来收入鞘中,拍了拍身上的土。
刘发财颤颤巍巍站起来,不敢与程大雷的眼神接触,他愣了半晌,忽然笑道:“哈,程当家果然好本事,名不虚……”
程大雷回过头,目光冷冷的盯着他。刘发财瞬间闭嘴,不敢说话。
“再有下一次,我便不会留你了。”
“是是是。”刘发财忙不迭的点头,后背已被冷汗浸湿。
二人牵上座骑,继续上路。一路上,刘发财都不断提醒自己,这是个人渣,这是个魔头,自己千万不要被他的外表欺骗了。
“程当家是不是要寻一个大夫?”刘发财大概猜出程大雷的意思,故意显眼的骑着黑牛,惹得江湖高手来杀他,就是为了打探消息。
这样的主意,自己是该佩服他艺高人胆大呢,还是该说他脑袋有些秀逗。
“嗯呐,你有这方面的情报?”程大雷问。
“没有。”刘发财顿了顿:“不过,有一个地方,该有程当家要的情报?”
“哪里?”
“琅玡万卷书院。”刘发财吐出一个地名。
程大雷微微皱眉,在脑海中搜索着关于万卷书院的情报。
程大雷也派出人手搜集江湖上的情报,但凉州和东海一东一西,相距太远,刘发财忽然提起这名字,程大雷还需好好想想。
万卷书院座落在徐州琅玡城,靠山观海,主人名叫孟夫子。孟夫子不慕权贵,不追名利,一心搜集天下书籍。据他所说,功名利禄,皇权富贵最终的结局都是被黄土所埋,只有先人留在书中的智慧,方才能流传千年。
据说万卷书院的藏书不下万卷,从上古先秦时期到如今李家掌国,经史子集,医卜星相藏书无所不包。当然,也不是什么书都有资格进入万卷书院。帝国多少读书人,呕心泣血写本书,毕生愿望就是摆在万卷书院的书架上,以此为荣。
所以这孟夫子就算不是天下读书人的领袖,但也至少是精神领袖。琅玡万卷山俨然成为士子心中的圣地,孟夫子更是桃李满天下,帝国朝廷多少达官贵人,在孟夫子面前以弟子自称。
人脉广了,消息就不可能不广。况且自己要寻的华氏一族就在东海,如果想要打探他们的情报,怕就要去问问这地头蛇。
“好,去东海。”程大雷道。
刘发财再没有逃跑的心思,确实是不敢再有,乖乖的和程大雷一起,去向徐州琅玡山。
几乎程大雷刚走不久,有两道人影出现在刚才发生战斗的地方。
李婉儿看着地上的三具尸体,心中默默祷告,最后长长叹了一句。
“这是谁,下手如此凶狠,帝国连年征战,路旁遗骨无人埋,我们将他们尸骨埋葬了吧。”
不用她吩咐,李莫愁已开始动手。现在李莫愁的打扮十分诡异,身后交叉背着两柄铁锹,看上去有些滑稽。倒是有了些蛤蟆寨的气质,又蠢又强,蠢强蠢强的。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如果李莫愁不帮忙,李婉儿就会自己动手。还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李莫愁动手的话还能结束的快些,好继续赶路。
关键是,这李婉儿其实没有多少力气。本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公主,什么时候干过这种埋人的事情。她挖了两铁锹就没了力气,大半工作是李莫愁完成的。
李婉儿擦擦额头的汗珠,看着李莫愁的模样露出一抹笑容。
“能做一点事,便做一点事,谁说没有用处,看你不就是被我影响了么。一个人改变十个人,十个人改变一百个人,然后就是千千万万人。”
李莫愁一铁锹拍死她的心情都有。
第540章 风云未起之时
二人一番忙碌,终于将尸体埋葬,事实上,也是李莫愁忙碌,李婉儿并没有出多少力。
天快黑了,西方一轮红日失去了正午的炙热,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李婉儿立在新堆的坟墓前,双手合十缓缓祷告。
做一件事未必有一件事的好处,但至少能给李婉儿一些心理安慰的。如果今天的乱世,是李家造成的。那么自己多做一件事,就能多积一些功德,赎一分李家造成的罪孽。
李莫愁打量着李婉儿,她当然看不惯李婉儿的性格。可这一路走来,却也佩服李婉儿身上展现的韧劲儿。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真的想做一些事,其实有更好的办法。无论怎样做,都比你现在做的有意义。”李莫愁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李婉儿没有做声,默默的看着面前的新坟,心里呐呐了一句:其他我又能做什么呢。
这时候,一老者拄着木杖从远处过来,经过李婉儿身边时,似乎对她的所作所为的有些奇怪,停住了脚步打量着二人,轻轻咳嗽着。
“老伯。”李婉儿行了一礼,问道:“天快黑了,老伯一个人赶路,不知要去哪里?”
这老人便是孟玄青,年纪大了,腿脚自然慢些,他长舒口气,道:“我想去琅玡城看看,小妮子,你们两个要去哪儿呢?”
“我们……”李婉儿苦笑一声:“我们也不知要去哪儿,不如我们同路,一起去琅玡看看。”
李莫愁倒是没有李婉儿这样轻信于人,她盯着老人,其实也没有看出什么。但潜意识里觉得对方有些危险。
孟玄青呵呵笑笑,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只是拄起木杖,继续向东走。
李婉儿和李莫愁缀在他身后,也没有跟得太紧,双方大概相距百步距离。
李莫愁冲李婉儿低声道:“这老头古古怪怪,怕来历不简单。普通老人,怎么敢独自上路,我们还是离他远些。”
“一个老人,能有什么危险。”李婉儿叹口气:“我们跟着他,如果他突然倒在地上,我们正好埋了他。”
“呃……”李莫愁看看肩上两柄铁锹,埋人这种事也有瘾么。
……
红胡子可以说是东海海域上,最强的几股海盗之一。程大雷肯定还对他有些印象,他还有一个名字,叫做耿星河。当然,这是本名还是化名,就无人知道了。出来打家劫舍,赶着掉脑袋的活,大部分人是不会用爹娘给的名字。
当初程大雷在扬州借粮的时候,红胡子还想打程大雷的主意,后来自然是损兵折将惨重,不过这些年过去了,他已经恢复了元气,占据骷髅岛,手下有两三千弟兄,什么倭人、爪哇人。每日出海抢劫,日子过得不亦乐乎。
但最近,红胡子的日子有些惨。
落凤城来了一伙人,也不知道怎么搞得,让一群老弱病残像吃了药一样猛。每日驾着战船,在海上晃荡,遇到海盗就抢。
当然,偶尔也抢商船。
比海盗还海盗,这帮人难道就没有底线么。
今日,红胡子的海盗船与落凤城的剿匪部队在大海上不期而遇。
戚继光立在船头,手撑着宝剑,口中呼喝出声。
“一颗海盗的脑袋十两银子,怯战后退,斩立决。”
双方的大船互相冲锋,以求近身一战。
李行哉从船舱中走出来,用大氅裹紧身子:“戚将军,此战有多大把握,据说这红胡子实力可是不弱。”
“王上放心,一群乌合之众而已。何况,咱们这次遇到的只是他们的小部队,只有两艘船,一百余人,拿下他们不会有多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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