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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座山寨/最强山贼系统 (蛤蟆大王)


  地上空余几具尸体,绿叶上红色的血滴落,晶莹玉润。
  程大雷几乎没有再回头打量一眼,马鞭重重抽下,双眼紧紧盯着前方。
  向北,向北,向北。
  ‘我一路向北,离开有你的世界,
  你说你好累,已无法再爱上谁’

第247章 杀手无名
  黄沙,古道,茶摊。
  他在五更天起床,将窗户打开,让凉风灌入屋子,然后洁面,漱口,坐在地板上静坐,吐纳,练剑。
  他是个剑客,也是个杀手。
  一炷香后,他睁开眼睛,拄一根竹竿走出房间,离开房间前,不忘把窗户关上。
  他把竹竿放到灶旁,开始生火,他穿着普普通通的衣服,长着普普通通一张脸,做些普普通通的事,普通到丢到人群中,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特点。
  杀手这份工作,有个自相矛盾的点,一方面你不能太有名,另一方面你也不能没名。
  有名的话,走到哪里也会被发现,如果你没名,那么也不会有人找你杀人。
  但不管从哪方面说,他都是成功的。在人群中他若海中一滴水,而在行业内部,他却有不小的名气。
  很多人都知道一句话:找到那个人,给他一笔钱,他会帮你杀掉一个人。
  任何一个人。
  他没有失手过。
  不是说他剑法有多好,功夫有多厉害,他只是能忍,能等。他曾用三年时间刺杀一个目标,接近对方,和对方成为朋友,对他好,陪他喝酒,给他买好吃的。当他最无助,最孤单找你倾诉,情真意切的说出:我曾经以为我有很多朋友,但现在我才知道,你才是我唯一的朋友。
  然后你拔出剑,轻轻刺透他的心脏,要快,要准,不要让你的朋友流太多血,受太多痛苦。
  他的出现,让那些初入行的年轻人明白,杀人,不是拿一柄刀,找对方火并,大喊着:明天的今日就是你的忌日。
  这样的行为显得很不体面,台词也显得比较像个反派。
  不得不说,他以一己之力改变了行业现状,让那些粗鲁的,暴躁的,没有质量的杀手,转而开始学习情报搜集,目标规划,风险分析,从乱,大,粗,转向精,密,细。
  他堪称行业改革的领头羊。
  他是一个很自律的人,据说:他年轻时每天凌晨五更天就起床了,在巳时之前做完一天所有工作,他说:“成功从自信而来,自信从自律而来。”当你对自己的工作效率有了很强的掌控力时,自信就会自然而然伴随而来,克制自己的情绪,把精力集中在提升工作效率上,你就会拥有更多自由掌控的时间,然后把它用来培养自己的爱好,提升自己的技能,进入正能量的循环之中,不断磨练自己,成为更优秀的杀手。
  简直特么的行业标兵。
  黄沙吹过,一条古道铺在黄沙覆盖的大地上。这官道是帝国开国皇帝修的,动用民夫十万,当这条官道修好时,开国皇帝得意洋洋道:戎族再敢生事,我们的大兵可以直接开进戎族老巢。
  只是时过境迁,很多事情都不一样了,现在变成,戎族可以直接开进帝国老巢。
  古道旁一座茶摊,卖些凉茶,茶叶蛋,卤肉,让过路的人歇脚。
  他翻弄着锅里的茶叶蛋,看着裹着茶香的轻烟飘起来,然后细心摆弄着。
  他在等。
  他在等的人还没来。
  他不着急,他知道,他要等的人早晚会到的,他曾经用三年和一个人做朋友,然后杀掉他。今日就不介意用一个时辰煮一锅茶叶蛋,用一天时间等一个人。直到他想等的人到来,然后恭敬的端上茶水,在对方最放松时,拔出藏在竹竿中的细剑,刺透对方的心脏。
  在他普普通通的衣服笼罩下,是一具精密如同机械的躯体,每一道肌肉都在严格控制下,如此才能发出极快的剑。
  然后,他会守着对方尸体吃一盅茶叶蛋,之后离开,明日他会出现在另外一个地方,以另外的身份,算命先生,酒楼掌柜,守门的老叟,穿着普普通通的衣服,做些普普通通的事。
  ……
  咚咚咚
  急促的马蹄声传到耳边,一匹快马奔驰在官道上,腰上佩剑,身后背着大斧,风尘仆仆,一脸尘埃。
  唿律律一声长嘶,马上人勒马停下,打量着路边的茶摊。
  他翻弄着锅里的茶叶蛋,白烟里泛起一张布满皱纹的脸。
  “客官吃些什么,本店拿手的是茶叶蛋,很香的。”
  翻身下马,将手中的水囊丢过去,自顾自在一张小桌前坐下。
  “把水装满,来一盅茶叶蛋,再装三十个带走。”
  他忙碌着,在水囊里灌满凉茶,端着茶叶蛋过来,肋下夹着一根竹竿。
  “客官这是赶路啊。”
  “嗯,赶急路。”
  “怎么这么急啊……”他靠近,把水囊挂在端茶叶蛋的左手,另一只手捏住竹竿。
  程大雷抽剑,还剑,剑上的血在划过空气时洒落。
  “因为赶急路,所以没时间做说太多废话。”程大雷接住他手中掉下来的碗:“抱歉。”
  “为什么要抱歉?”一道血线从他喉部浮现。
  “不该用东西占你的手。”程大雷。
  “你早知道,你怎么能……知道……”
  他的身体瘫倒在地上,血染红了地上的黄沙。
  “因为我开挂啊。”
  程大雷看了他一眼,用银针扎了扎茶叶蛋和水,咕咚咚灌了一气凉茶,又敲开一颗茶叶蛋。
  “真特么的香。”
  黄沙,古道,茶摊,一个汉子守着一具尸体吃一盅茶叶蛋。
  身边的人渐渐多了,背长枪的壮汉,牵骆驼的客商,执猎叉的猎人,折扇风流的书生。
  四人没有动手,长枪壮汉解下枪,客商把玩着手里的算盘,猎人盯着猎叉,书生将折扇打开又合上,似乎想借此情此景赋诗一首,却是想不到合适的开篇。
  “这里距离夕照关还有多久?”程大雷忽然冒出一句话。
  “还有二百里。”壮汉回答。
  “走过去要一天一夜。”猎人道。
  “如果你的马够快,也许一天就到了。”客商看着身边的白毛骆驼,似乎在炫耀。
  “道不好走,走过去至少明天黄昏。”书生道。
  “谢了。”程大雷起身站起来,看着身边四人,道:“最后一个问题,马上要死了,要不要留什么遗言?”
  “唉,算了,反正也不会有人记住。”
  一剑拔出,程大雷打了个饱嗝。

第248章 边城鬼见愁
  西北草原,远远行来一支商队。
  骆驼连成行,车上拉着丝绸,茶叶,瓷器。他们从帝国出发,穿过丘陵,草原,戈壁到达遥远的极西之国。途中还有可能遭遇马匪,风暴,以及官兵的吃拿卡要。
  这是一条九死一生的商路,当然,回报也是相当丰厚,值得人铤而走险。
  这支商队是以蓝氏商行为首,以及其他一些客商加入。虽然这条路危险重重,但跟着蓝氏商行大家还是有些底气的。
  蓝氏商行经营这条商路诸多年,家里养着许多好手,这次更动用三百武者护送,更何况,这次领队的还是蓝氏商行的大小姐——蓝青婷。
  蓝青婷的母亲是一名西域女子,蓝氏商行的大老板在一次风流快活中有了她,之后因为她天生绿瞳,被家族当作妖孽,五岁时差点被丢进水塘。
  但随着她的长大,渐露狰狞,可以陪着家里的武夫汉子大口喝酒大口喝肉,几次随队,从一个杂役做起,事情办得可以说是滴水不漏。有她随行的商队,竟然次次顺风顺水,于是妖女变成圣女,到她二十岁时,其亲父已经承认她是蓝家的大小姐。
  此刻她骑马走在队伍前方,大家都看着她,某种程度上,她是大家的精神支柱。一身黑衣,脸上也蒙着黑布,据说,她小时候被火烫伤,面目奇丑无比,因此才一直用黑纱罩面。
  “大小姐,天快要黑下来,咱们是不是找个地方歇脚。”一个汉子道。
  蓝青婷摇摇头:“连夜前进,这一带有土匪出没,一刻也不能留,越快通过越好。”
  “不扎营了?”汉子一惊:“可咱已经走了一天了。”
  “嗯,三天内要穿过这片草原,什么时候穿过,什么时候歇息。”
  “三天?”
  毕吉睁大眼睛,最后无奈的摇摇头。他毕竟是第一次随行,还不知道蓝大小姐的风格。蓝青婷的风格就一个字:快!
  以最快的速度前行,不眠不休,穿过土匪出没的地界,土匪还没想明白呢,蓝大小姐已经带着人不见了。
  “大小姐,大小姐。”
  前面的探子驱马回来,脸上露出恐怖的表情。
  “您快来看,前面!”
  “前面怎么了?”蓝青婷皱起眉头,这人是家里的老伙计,出生入死多少次,从没有像今日一样恐惧过。
  “您……来看……”
  其实越过前面一道山坡就能看见了,便是蓝青婷,绿色眸子里也露出寒冷的恐惧。
  山坡下散落着几十具尸体,他们肢体被砍断,肺腑流在外面,如今尸体已经腐烂,苍蝇围着尸体嗡嗡直叫,几只豺狗正在吞咽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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