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文命要把启送来洪州,最开始的时候,女娇是不愿意的。
她认为孩子太小了,两岁半的时候,确实是太小了,但是到了五岁的时候,文命就憋不住了,于是就有了这一趟洪州之旅。
文命蓄着胡子,完全没有了当年美少年的样子,现在皮肤黝黑,身体健壮,一个脑瓜崩可以弹死一头老虎,走到哪里都戴个草帽,身上挂着蓑衣和铲子。
相比起来,女娇所穿的就比他要稍微好一点,但是也没有好太多,仅仅是多了一层麻衣而已。
这些年,不少人富裕起来,穿的衣服也高大上了一些,那些部族的首领,从华阳国买到了丝绸,在中原加工之后,便迫不及待的穿戴在身上,到哪里都昂着脑袋,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但凡到了店,立刻排出九枚大海贝,或者一枚钢契。
“呦!国家银行的钢契!这能兑不少钱呢!”
客舍的治理者抬头,看到了眼前一个穿的挺好看的部落首领,手里拿出了一枚钢契。
洪州的国家银行,开了三个分行,除去中原的第二据点外,其他的都在北部地区,处于交通要道的位置,所以要么在中原附近,要么是靠近了洪州地界的时候,钢契就能够使用了,它的代表意义,那就是大量的财货。
这位部落首领很是骄傲,毕竟钢契的多少,就代表了身份地位,而此时文命伸长脖子,看了看,好奇道:
“这东西我也有,不知道干什么用的。”
文命这些年奔波在外,而且中原的第二国家银行刚刚开放没有多久,他就踏上了来洪州的旅程,完全不明白这东西是什么玩意。
倒是临走前,重华给了他一份这个小钢条,说是到了洪州的地界,就能取出来使用了,文命也没有太在意,就踹到兜里了。
“这小钢条,铸造的还挺别致。”
“哈哈!你这哪里来的原始部落人啊!”
这位部落首领顿时对文命一顿嘲讽:“看你这装扮,怕不是哪个原始部落里的首领吧,一看你就很穷的样子!”
“这东西是财货!是钱!你懂吗,钱!不是你们原始部落里面,那些毛皮和生肉!我这一枚钢契,能买你们部落一年打猎得来的所有毛皮和生肉!”
对方很不客气的在文命的胸口拍了拍,但是发现自己拍下去,如同拍一面山崖后,就悻悻的收回了手。
文命踹了踹兜,看了看对方那个钢契,又摸了摸自己的。
对方的钢契上有十六个刻印,一个刻印等于一百枚海贝。
自己这个钢契上,几乎是密密麻麻,好像有五十几个刻印.....别说,摸起来还挺舒服的,毛毛糙糙。
现在的诸夏,陶贝成为基础的货币,一枚陶贝类似一毛钱;海贝是陶贝的上级,承担了类似一元钱的角色,而新铸造不久,发售仅仅大半年的铜钱,已经成为新的贵重货币。
文命没有继续追问,不远处,几个豪横的部落首领,正在哈哈大笑,说着诸如“原始人也来住店”、“进化不完全”之类的话语。
“怎么说话呢,找打!”
伯益站了起来,气势凶猛,高大的身形把那个几个首领吓得一激灵,此时客舍的治理者出来告诫,表示客舍里面是不允许斗殴打架的,违者重罚。
这又不是武侠片,少听点孔丘传说的广播。
伯益愤愤不平的坐下,那几个部落首领也有些忌惮文命一行人,很快跑掉了。
启瞪着眼睛,看着那几个部落首领,而后,同在客舍里面的,有一些人盯上了那个露出钢契的部落首领。
夷坚和郭支彼此取消,称出去治水多年,没想到已经成了原始人。
“三皇时代的艰苦故事,已经逐渐被世人所淡忘了.....”
“这是好事,这证明我们正在进入新的文明时代,原始时代的苦难,值得铭记,皇者们的行为亦会被永远流传,但是苦难本身,是不值得歌颂的,该赞扬的是那大无畏的勇气,你要这样想....正是因为有我们,所以他们才能穿上华阳国的丝绸,用上中原的提花....”
第二天的时候,文命众人出了客舍,离开这个据点,直向洪州的方向去了,同时启程的还有很多辆马车。
跨越了漫长的南北之路,从中原的商丘发车,一路抵达桐柏,参观了著名景点水猴子岩后,又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来到无数的驿站,最终抵达了洪州的边界。
这期间,也遇到了一些驿站部落,想要抢劫的事情。
此时,前面的马车已经被劫持了。
昨天嘲笑众人的部落首领,现在已经被高高挂起,脱了个精光,以后现代裸体艺术的形式,被丢弃在大路边上,而他的丝绸与钢契,包括马车,都被人抢走了。
“有了钢契,到了洪州就能兑换大量的财货,我们至少两三月不愁吃喝了!”
“真是傻子,就知道在距离洪州近的地方,一定会有傻子把钢契拿出来炫耀,殊不知我们等待他这种肥羊,已经等了很久了!”
“这些有钱人,就是该抢一抢!”
这批作案的抢劫团伙,谋划这次的“零元购活动”,已经是轻车熟路,显然这不是他们第一次这么做了。
而且他们也很谨慎,每次只抢财而不杀人,因为一旦杀人,指不定会引来什么玩意对他们进行,并且抢劫的时候,只逮着一个有钱人抢,绝对不碰那些穷人。
这就是单点打击。
杀人灭口的话,被抓到就是死路一条,洪州可是有一堆剑仙的,昔年北户王拐小孩,被乱剑戳出一百个透明窟窿的事情,早已作为教科书一样的事情,宣讲到诸夏十方了。
所以,不杀人只抢财,被逮到了还能狡辩一下表示自己是劫富济贫,不会有生命危险。
团伙做大会迎来诸夏各个地方州牧的联合绞杀,如果只是抢财,而且规模很小,其实州牧那边甚至都不会知道这种事情,毕竟,等到被抢的人活着把事情透露出去,再传递到州牧的耳中,他们早就跑掉了。
被抢劫的马车在前面一路狂奔,但这时候,大路前面突然窜出一个高大威猛的人来。
这个人穿着怪异的长袍,看起来风度翩翩,但是那长袍下面,又有隆起的大块肌肉,这人站着有两米多高,一拳把那马车给打的散了架!
“怎么能在大路上进行抢劫呢,这不是仁义的行为!”
马车被打烂,里面五个人全部摔在地上,此时那长袍大汉走来,单手抓住一个人,在手里使劲一晃,顿时这个人身上的所有钢契以及各种杂物,全都叮叮当当的落在地面上。
“卧槽!我们抢钱,你抢我们!”
趴在地上的一个抢劫犯,看到这长袍大汉如此行为,当场大呼牛皮!
啥玩意啊,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是吧!
不至于吧老兄,你懂不懂道上的规矩啊!这零元购的行业才刚开始没多久,现在就卷起来了?
于是趴在地上的几个人,立刻准备奋起反击,然而长袍大汉一巴掌就把两三个人直接扇的原地起飞,重重的砸在远处,已经昏迷过去。
剩下最后一个人,手里拿着铜剑,对准长袍大汉,脸色苍白,鼻涕已经下来了。
长袍大汉愤怒不已:“你居然要对我这个手无寸铁的人,使用武器?”
“你不仁义!你简直不是人啊!”
“你这粪土之墙!”
“但是,没有胡乱的杀人,而且做出了斟酌,这是唯一值得肯定的地方,我本想请你们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但现在看来,你们还有被仁义感化的必要!”
长袍大汉伸手,捉住铜剑,然后把铜剑搓成小球,捏扁。
眼前的抢劫犯,当场双膝噗通一声跪在地上!
子曾经曰过,暴力解决不了问题,可子也曰过,暴力能解决你就行了。
“想要教出仁义的‘士’,就要不停的殴打你们这些背弃道德的人,让你们改邪归正,好好反思,如此方可重新做人,未来还是阳光万里的,生活也充满希望,正如同淬炼一块上好的钢铁,就要不停锤打钢铁!”
“这样,苟活下来的你们,就会志向于宣扬仁义,而不会再作恶了!”
“这就是‘苟志于仁矣,无恶也’!”
说罢,轻轻一拳,捣在眼前之人的脸上,当场这个人就被打的横飞出去,全身粉末性骨折,难以爬起来了。
第一千一百七十八章 周游列国
人心坏了,就需要拳头来纠正,虽然启这次来到南方,他的母亲女娇是跟随着的,以女娇身为巫女的法术,并不惧怕那些小部落的抢劫,但是依旧很感谢,那位半路上杀出来,打抱不平的夫子。
倒是让启感到诧异的是,自己的阿父眼神直勾勾的盯着那位夫子,直至他不确信的喊了一声“大羿”。
“你是谁啊?是我的朋友吗!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大羿和过去的形象完全不同了,当然文命也是一样,这下真是互相见面不相识,只是感慨岁月变迁之快,老了山海,酸了黄瓜。
“我是文命啊。”
“什么,你怎么变得这么威猛了?这大胡子,这大胳膊,这破草鞋,这大铁铲....”
大羿吃了一惊,因为他已经很久没见过文命了,大概是三门峡时期治水后,大羿搬到淮水居住,便几乎再没见过彼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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