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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天 (风御九秋)


  真不知道梁国的探子都是干什么吃的,梁国难道不知道两魏正在东北边境作战,此时可是趁火打劫的大好时机,但这帮不着调的家伙不往北打,却往南打谁去了,白白浪费了收复河山的大好时机。
  梁国是汉人当权,他内心深处还是倾向于梁国的,奈何梁国太不着调了,简直是不务正业,尤其是那个皇上,隔三差五跑去当和尚,也不知道这家伙咋想的,当道士也比当和尚好啊,至少不用剃光头,也不会被坑那么多银钱,唉,这个不争气的老东西。
  东行途中又见到几座小城,三百里后,看到了南北走向的崇山峻岭,群山之中有一条位于山谷中的小道,山谷的东面是一座城池,这座城池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池,而是一处巨大的营地,只是因为后期搭建了大量防御工事,令其看似城池。
  这处城池依山而建,扼守西进要道,城里有大量营帐,此前他曾在太乌山见到类似的营帐,知道一个营帐住多少士兵,大致估算,这里应该有五六万人,不消问,是龙云子的部队。
  在城池的正东是一片长达数十里的平坦区域,那片区域没有很高的树木,多是杂草,实则杂草也不多,都被马蹄践踏的斑驳颓秃了,除此之外还有大量战车的残骸和破碎的甲胄,不问可知,此前这里曾经发生过激烈的战事。
  在平坦区域的正东,又是一个葫芦嘴儿地势,那里也驻扎有大量军队,目测人数比西侧还要多,应该有八到十万人。
  东魏一直比西魏强大,兵多也很正常,不过有一点不正常,那就是两处营地悬挂的帅旗都不是龙云子和燕飞雪,而是不认得的两个人。
  仔细一想,其实也没什么不正常的,燕飞雪和龙云子都是道门中人,道门中人就算统兵出征也不能光明正大的挂帅,不然就违背教义了,得找两个朝廷官吏担当名义上的将帅。
  八爷没有异类气息散出,南风乘着八爷,趁着天还不亮,自附近转了一圈儿,在北方数十里外找了处山头落了下来。
  这里位于一道很高的山脊背面,哪怕八爷飞起觅食,也不虞被南面的众人看到。
  “好了,你在这儿待着吧,我当兵去啦……”


第三百二十章 藏身军中
  此处离南面战场有数十里,不能施展身法,只能步行,临近中午方才到得战场正北的山头。
  到得地头,也不急着混入军营,而是寻了处避风所在,晒着太阳睡了一觉,醒来之后方才斟酌去处。
  其实去处也没什么可斟酌的,龙云子认得他,肯定不能混入西魏军中,要混只能混进东魏的队伍,需要思虑的就是怎么混进去不令人起疑。
  刀剑无眼,打仗是要死人的,没谁愿意当兵,愣头愣脑的跑过去跟人家说我要当兵,不被当奸细抓起来才怪,得想个招儿才行。
  最省事的办法就是趁双方开战,混入其中,佯装西魏士兵,被东魏俘虏,此时对于俘虏来的士兵通常是劝降并编入队列,如此一来就有了不令人起疑的身份。
  不过这个办法有两个弊端,一是得等双方开战,看战场残迹,貌似最近一段时间没打仗,天知道双方什么时候会开打。二是即便成功被东魏俘虏,日子也不好过,降兵低人一等,一天到晚要干活儿,哪有工夫翻字典。
  转念一想,又生出一个念头,别在这儿等着,往东魏境内跑,在境内被“强征入伍”并派送过来,仔细再想,这个办法也不好,新兵要经过训练才能派往战场,可不能受那鸟罪。
  左右不成,又动了别的念头,要不还是别去当兵了,就在附近猫着,还得自由,不过浪迹在外总不如混入军中安全,不管被哪一方发现行踪,都会被视为对方的奸细,抓起来严加盘缠是免不了的。再者,参悟天书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不是一年半载能够完成的,这段时间吃喝怎么办,生火还是不生火。
  权衡利弊,还是混入军中最为实际,不但能隐藏行踪,一日三餐还能吃现成的。
  不过眼下没什么合适的机会,先等等再说吧,趁机观察一下双方的情况和士兵的日常。
  出征的队伍分为作战和后勤两部,作战的士兵占了总人数的八成,剩下的是后勤士兵,砍柴,取水,做饭,养马,修理军械,调配辎重粮草,还有送信跑腿倒马桶的。
  他本想混入后勤队伍,但观察过后发现作战的士兵更舒服,在不打仗的时候都在闲着,乐意动的可以洗洗衣服,懒的就在营地附近晒太阳。
  随身的干粮已经吃完了,这么饿着可不成,撑到天黑,准备动身找东西吃,站起之后意外的发现东面山坳里有匹马,马身上有鞍具,应该是匹战马。
  到得近处,看的更加真切,这的确是匹战马,应该在之前的战事中逃离了战场,马鬃有些杂乱,身上还沾附了一些苍耳,在野外应该流落了不短的时间。
  看到这匹战马,南风有了主意,缓慢靠近,试图抓它。
  那马在野外流浪的久了,生出了野性,见到有人靠近,转身想跑,南风一个箭步冲上去,抓住缰绳将其拉住。
  这马终究是战马,不似野马那般桀骜不训,跑不了也就不跑了,亦不嘶鸣挣扎。
  有了马,还少一套兵士的衣服,这个就好办了,趁着夜色潜入营地,偷一套。
  包袱不能带进军营,就近寻个安全所在仔细藏了,换上军服,带上少许银钱,再带上一本九州字典,齐了,可以动身了。
  但动身之后却不曾骑马进入军营,而是往东去了。
  东魏一方有十万大军,正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这么多人总要吃饭的,后方得往这儿运粮啊,运粮就得有运粮队伍,他往东就是寻运粮队伍去了。
  晚上自小镇的客栈上住了一夜,顺便探听点消息,这里虽是后方,离战场却近,前方战事如何这里的人也知道,既然要混入军中,总不能连什么时候打过什么仗都不知道。
  运粮也是有规律的,多长时间运一趟客栈的伙计都知道,按照惯例,运粮的队伍明天中午就能到这里。
  于是就睡到巳时,起来之后将水囊灌了些酒,骑马上路。
  走不多远,遇到了运粮队伍,立刻快马迎上,只道前方粮草吃紧,让粮队走快一些。
  类似的事情之前应该发生过,押队的校尉很不耐烦,“走的这般快了,还催,累死了劳役,算谁的过失?”
  酒早就准备好了,赶紧递上,人家喝不喝是一回事,态度总得有。
  粮队赶路甚急,校尉好生乏累,接过喝了几口,态度立刻转变,“唉,天杀的营生,真是背时,年都不得过好,真他娘的。”
  南风将校尉递过来的酒囊又推了回去,只道官长辛苦,留着解乏暖身。
  如此这般就得以与运粮队伍同行,前面转转,后面转转,待得离大营近了,策马先行,“粮队到了,快开门。”
  营门的士兵只当他是运粮的,运粮士兵只当他是前线兵士,双方对他都很客气,进入营地之后围着押队的校尉转,偷摸的塞了点银两,求那校尉将他带回后方。
  那校尉自然没这权力,只说与某校尉熟识,让南风寻那校尉,央他谋个差事。
  借到了虎皮就好办了,打着押粮校尉的名号,去寻那校尉行贿,他身上也没多少银子,有十几两,塞了五两,也好使,那校尉吩咐下去,让他去某队寻某队长。
  于是南风又去寻,又塞二两,人家也不白拿,让他当了个小伍长。
  此时的军队是按伍,什,队,幢,军来分的,伍长就是五个人的头领,最小的官儿。
  常年打仗,老兵都死的差不多了,队伍里新兵多,这几个士兵都跟南风差不多大,也不排挤他。
  安顿好了,正好开饭,人都被弄到前线打仗了,种粮的就少了,军队虽然还是一日三餐,却是两稀一干,稀就是稀粥,干就是饭团,菜蔬是清一色的咸菜。
  吃的一般,住的凑合,两伍是一什,一什士兵住一顶帐篷,一股子臭脚丫子味儿,晚上睡觉还有打呼噜的,条件是艰苦了些,好在安全哪,全天下估计没有比这再安全的了,既安全还管饭。
  只安全了半宿,下半夜西魏竟然来偷营,确切的说是来搞破坏,可能是跟诸葛亮学的,搞了个火牛阵,一群身上泼了油脂的火牛在营地里横冲直撞。
  便是不用灵气,反应和力量却仍是有的,夜间视物的能力自然也在,混乱之中用长矛刺死两头火牛,由于什长被牛踩断了腿,他就升官了,一夜不到当什长了。
  折腾半宿,天亮之后就想赖床,未曾想提前开饭了,竟然是干饭,还有肉。
  当兵的不怕吃糙米,就怕吃肉,一吃肉就说明要打仗了。
  果不其然,吃完饭,整装列队,作为对昨晚西魏偷营的报复,要去西魏营前索战。
  与作战不同,所谓索战就是过去挑战,人家可能会出战,也可能不会。
  东魏一方派出了三个军,一个军大约有三千人,三个军有一万人左右,分左右中三路,中路是骑兵,左右是步兵,南风所在队伍位于右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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