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什么?”张宪民诧异地道。
于洪军敲了敲桌子,已有所指:“刚才秦歌说他是先潜进毒王的巢穴,然后乘其不备,从弹药库偷出炸弹,把所有人炸死。他这番话,你就没有怀疑过么?”
“以前我也干过类似的事情,这有什么好怀疑的。”张宪民不置可否地撇了撇嘴,他不像于洪军,除了针对古武者进化者的执行任务,还要应付那些牛鬼蛇神,心思缜密。秦歌消灭来到毒王,替那些惨死的战友报仇,这本就是快人心的事,张宪民高兴还来不及,哪里还会左右疑他。
要说他真有什么想法,那就是因为没能亲手消灭毒王,而感到小小遗憾。
“且不说毒王老巢人手众多,把守严密,就不是区区一两个人可以潜得进去。据我所知,毒王身边还有一个a级进化者,那可是足可比拟先天前期的强大人物。”于洪军低声道:“有这样的人坐镇,就算秦歌能成功潜入,也不可能凭炸弹就把一个a级进化者炸死。”
“a级进化者,如果拥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异能,越级对战也未尝不可,远比同一境界的古武者难缠许多。根据收集到的情报来看,那毒王身边的a级异能者所掌握的异能控物,在所有异能中比较不错,寻常炸弹对他根本起不了多大作用!”
身为特勤局的组长,于洪军能接触到的情报要比张宪民这群特种兵要多,他们不清楚毒王老巢被炸的情况。不代表于洪军没收到风声,他所了解到的情况甚至要比边境军区的一把手韦泽山还要多。
“你到底想说啥?”张宪民脑筋较直,听不出于洪军的话中所指,好奇地问道。
“炸药或许能炸死毒王的爪牙,未必伤得了进化者。”于洪军一脸‘我真是败给你’的表情,他也知道跟张宪民这样纯粹的军人交流,不像跟那些混体制的老政客,只好一步步解释:“毒王手下那个a急进化者,就算死在秦歌手上,却也不是炸弹造成。而是其他原因。”
“老于,你该不会认为是秦歌亲手把人做掉吧?这也太不科学了?”眼睛猛地一缩,于洪军把话说得那么明白,张宪民如何还听不出来,也正因为听出来了,他才觉得很不可思议。秦歌今年才多大,满打满算二十都不到,先天高手又不是大白菜,岂是能说杀就杀的。
于洪军倒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可思议。特勤局可以接触到一些普通人根本接触不到的层面,二十岁不到的先天或许听起来很是骇人听闻。也并非不可能出现。至少他就见过这样的人,而且还见过不少,自然不像张宪民那么难以接受。
“饭要一口口吃,招揽的事也不能一下子就能完成。”于洪军站了起来,走得窗前,目视着大路的尽头,脸上升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小家伙似乎不太愿意为国家效力,不过不要紧。我会让他乖乖答应加入特勤局。”
“你准备怎么做?”张宪民心底雪亮,不管秦歌到底有没有达到先天之境,以他目前表现出来的潜力来看,于洪军这厮肯定是不会松手,就是不知道于洪军要用什么手段,使得秦歌心甘情愿地答应。
“前几天,我派过去江平调查秦歌的人。在调查他家庭背景时候,意外发现了一件很蹊跷的事情。”于洪军神秘一笑,道:“我下令让人查清楚,相信很快就有消息回来....”
.....
迷彩吉普车开到学校附近就离开了。秦歌单独回到学校,没有惊动任何人。
华灯初上,校园四周能看到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的学生,其中大部分都是刚刚参加完军训的大一新生。
今天距离岭南大学为期一个月的军训,已过去了近一个星期,从这些学生身上还是能看到军训留下的痕迹,那一张张微显黝黑,犹带着几分未脱稚气的脸庞。
“真是和平!”
望着周遭那些擦肩而过,正商量着要去哪里玩的学生们,秦歌忍不住摇了摇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几度游走在生死一线,再回到这平静的都市,虽然前后离开不过一个多月时间,他却有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锋刃特种兵训练营的艰辛训练,边境险死还生的两天历险,亲眼目睹战友的离世,一怒之下,潜行八十里制造出一场大爆炸为战友报仇....这一切都给秦歌留下了很大的感触。
或许这里的学生一辈子都不可能接触到那种枪林弹雨的场面,同样的,他们也不可能知道那些徘徊在生死线上,为了国家人民,流血流汗的军人事迹。
“额!怎么感觉这些人看我的眼神怪怪的。”
正在感慨当中,突然秦歌发现,附近那些学生好像在谈论着什么有趣的事,好些人还指指点点的。不巧的是,这些人指点探视的方向,就是秦歌所在的位置。
诚然,秦歌的脸皮经过这几年在外面打滚,不说厚过城墙,至少也比一般的小青年好很多。但是骤然间仿佛沦为关在马戏团笼子里的动物,被人不停地指指点点的围观,饶是他的神经有够大条,也还是感觉浑身不自在,好像沾了什么毛毛虫,很是不好受。
“我擦!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被学生的低声议论搞得浑身不舒服,秦歌不禁低头往身上瞅了瞅,想看看是不是身上沾了什么脏东西,或是背后被人贴了乌龟。以自己目前的实力,要想在他背后贴乌龟,错非先天高手出马,寻常人根本做不到。
可是先天高手那个会闲的那么蛋疼。干这么无聊的事情,根本就不靠谱嘛!偏偏一时半刻,秦歌也找不出其他理由,只好想出这些不太可能的理由。
不过随后往身上这一瞄,秦歌顿时就发现了周围那些学生指指点点看向自己的原因,感情是因为他的衣服。
中午到云边市瑞士银行的时候,自己还是一身便装,后来乘运输机回到南城军区,因为要先回军营的缘故,所以他就穿回了那身绿色的迷彩特战服。手臂上还戴着那枚鬼锋死前转赠的臂章。
不是说这个形象很差,恰好相反,秦歌长得不来,身材也很好,一个多月的军伍生活,为他平添了几分刚毅气质,配搭上这身得体的特战服,便数整支锋刃特种部队,形象上能胜过他的人实在是寥寥无几。称得上一句‘英武不凡的兵哥哥’。
这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就在于这身装扮。穿错场合了!
如果在军队里,这么穿实在再平常不过。
可问题这里不是军队,而是学校。
军训一过,学校配发的那几件军装,几乎全都被那些大一新生扔到了垃圾桶,就算有人没有扔掉,也只会当场一种纪念收藏起来,万万不会穿上。
在学校里,就算校警也不会穿军装。谁见过过了军训还穿军服的学生,当然不会百分百没有,却也绝对是凤毛麟角,谁要敢穿出来,保证受到无数人的‘注目礼。’
很明显,秦歌正在承受这种非不要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礼遇’。
事实证明。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眼神制敌并非不可能。
在一众学生‘注目礼’的敬待下,曾经手刃了一位a级巅峰进化者,达到后天后期。再过不久就要踏入先天境界的秦大高手,终于也承受不住庞大的压力,一溜烟地跑进了校园林间一条僻静小道,以赶超百米飞人的速度消失在所有人面前。
人虽然走了,大伙儿的八卦之风倒没有就此停竭。
“刚才那人是谁啊!军训都结束了,还穿着军装出来到处晃悠,他的脑子没问题吧?”这是好事者的讽刺。
“诶!长得倒挺耐看的,可怜了一副好皮囊。”这是某些花痴女的叹息。
“很好,世界上又多一个脑子秀逗的脑残,哥们讨老婆少了一个竞争者,脑残万岁。”这是某个吊丝的幸灾乐祸。
......
话说落荒而逃的秦歌抄着小路,以接近七十码的速度,跑回了医学系所在的宿舍楼。
前一段时间,秦歌暴打那位齐副团长的事迹,给这群正值热血青春时期的学生们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虽说后来因为军队和校方同时制止,这股风潮总算没有扩大开来。
因为这桩时期,秦歌也当之无愧地成为了新生中声势最强的风云人物,没有之一。风头隐隐有盖过其他的校草校花,触及那五大不可招惹存在的地位。
话虽如此,对于秦歌这位风云人物,认识他的人并不多,加上快有一个月没见过面。
纵然宿舍楼附近医学系的大一新生们也注意到秦歌这个装扮奇特的存在,一时间也没有人将他和那位风云人物秦歌联系在一起,倒也让秦歌省了不少麻烦。
当秦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上宿舍楼,回到604宿舍,另外的那三位舍友都在场,他们正抱着电脑,玩得不亦乐乎,浑然没有发现宿舍里多了一个人。
“老大啊!肚子饿了没?”说话的是老二胡建明,他正在开副本刷bos,玩的是魔兽世界,澎湃震撼的音效透过两个外设大喇叭,隔着两间宿舍都能听到。
“没看到我在忙着么?又想匡我去吃饭,然后替你打饭.....不好意思,没空。”老大岳恒叼着一口烟,也在玩游戏,相比起富二代的胡建明,他家境不甚富裕,玩的也就是单机游戏而已。但一个略有枯燥的仙剑6,愣是让他玩得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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