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当即加紧赶路,才没走多远,凌牧云就见从街口转弯处用来一大队人马,大概有几十人的样子,俱是身穿黄衫腰系金丝带,为首的乃是个身材魁梧的老者,想必就是他的便宜外公金刀难敌王元霸了。
凌牧云仔细看去,只见他这外公头发半白,满面红光,颚下一丛花白胡须飘在胸前,精神矍铄,左手“呛啷啷”的玩着两枚鹅蛋大小的金胆。武林中人手玩铁胆,甚是寻常,但均是镔铁或纯钢所铸,王元霸手中所握的却是两枚黄澄澄的金胆,比之铁胆重了一倍有余,大显华贵之气。
见此情景,凌牧云便心中有数了,他这位外公估计迈入先天之境时岁数已经不小了,否则断不会如此。须知人一旦臻入先天化境,身体经过先天真气滋养洗练,身体的各个方面机能都会得到极大的提升,衰老延缓,寿元也会获得大幅度的提升。
这也是为什么有许多先天高手明明都七老八十了,可看起来就像是青、中年一般,许多先天高手年过百岁犹自活蹦乱跳活力十足。
因此江湖中人在看待高手时通常都会通过貌相来先做一个预判,越是貌相年轻的高手,越是不敢轻忽,因为那并不代表着对方就年纪轻功力浅,反而说明对方迈入先天之境的时间早。貌相越是年轻,就意味着对方的实力和潜力越发不能轻视。
当然,这种预判方式也不是绝对正确的,毕竟先天高手也不是就真的长生不老了,只是衰老的速度要比普通人慢上许多而已,要是活得时间够长,也一样会容颜枯老,这样的人因为修练的时间长,功力反而更加的高深莫测。
不过他外公王元霸显然不在这个范围之内,王元霸今年才刚刚七十岁,若是迈入先天化境的时间早,以先天高手的体质和旺盛的生机,按常理是不可能老成现在这副模样的,又没听说过他有什么暗伤在身,所以多半是迈入先天之境的时间比较迟。
如果凌牧云没猜错的话,他外公迈入先天化境估计也就是这几年的事情,绝对不会超过十年。
能够晋升先天,成为一方高手,王元霸的资质显然是不差的,但同样,在天地元气充沛无比的主世界,年过花甲才迈入先天化境,这也从侧面说明了他这个外公的武道潜力高得有限,如果不出什么意外,估计一辈子也就这么个水平了。
在凌牧云等人看到王元霸的同时,王元霸也同样看到了凌牧云他们,顿时神情一振,大步走来,尚未走到跟前便大笑道:“贤婿,这么多年你们都没来看看我老头子,可叫我想死你们了,这次全家都来了?好,好,哈哈哈……”
凌振南当街拜倒:“岳父大人在上,请受小婿一拜,这些年天高路远,未能勤来向岳父大人拜见请安,有违孝道,还往岳父大人见谅。”
王月娥也跟着盈盈拜倒:“女儿不孝,多年为回拜见爹爹,还请爹爹恕罪。”
“没事,没事,你们离得远,还有一个大镖局的事情要忙,我也知道你们没时间,这次你们能来我就已经很高兴了。”
王元霸笑着将凌振南和王月娥两人拉起:“别在地上跪着了,快起来。”
凌振南和王月娥两人顺势起来,王元霸看了一眼凌牧云,扭头向两人问道:“贤婿,月娥,这就是云儿吧,一晃儿有七八年没见过面,都长成大小伙子了!”
王月娥向着凌牧云招手道:“云儿,快来见过你外公。”
凌牧云点头应是,过来向着王元霸跪地拜道:“云儿见过外公,给外公请安了。”
对于王元霸这个便宜外公,凌牧云心里其实是没什么感情的,只不过从血缘的角度讲,他毕竟是自己的外祖父,从礼节上来说,跪拜见礼也是应该的,因此他也就压下了心中的一点不适。
“好,好,快起来,快起来。”王元霸哈哈一笑,伸手就去搀地上的凌牧云。
凌牧云感觉到一股大力从王元霸与自己手臂接触之处传来,也不硬抗,当即就顺势起来了。
这时就见王元霸转回头向身后的两个中年汉子道:“伯奋、仲强,来看看你们的外甥,现在都出息成少年英杰啦。”
说到这里,就见王元霸又转回头来向凌牧云分别介绍道:“云儿,这两个就是的两位舅舅,这是你大舅王伯奋,这是你二舅王仲强,小时候原也见过,只是这些年不见,怕是都不认识了吧。”
凌牧云抬眼看去,只见他这两位便宜舅舅都在四五十岁的年纪,比起他爹娘来要大上一些,与王元霸一般都是身材魁梧高大,要比寻常人高出半个头来,两人面貌相似,只是他二舅王仲强要肥胖得多。
两人的太阳穴都高高鼓起,眼中精光闪动,手上筋骨突出,显然内外功都颇有一番造诣,虽然未入先天,但在后天武者中应该算是高手一流。手掌中尤其是虎口之处老茧粗厚,明显是平曰里使刀练刀所留。
凌牧云看过之后拜倒见礼:“云儿见过两位舅舅。”
“快起来,想不到一晃儿你都这么大了,还出息的这么英俊,真是英雄出少年呀。”王家兄弟连忙上前,一人拉一只手将凌牧云扶起来,笑呵呵的说道。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凌牧云总觉得他的这两位便宜舅舅虽然看起来很是热情,眼中却并没有那种见到久别的亲人后的由衷的亲近。
不过转念一想凌牧云也就释然了,两家虽然礼仪不缺,年年都有礼物和书信来往,但毕竟已经有近十年没见面了,彼此自然谈不上有多深的感情,他既然对这两个便宜舅舅没感觉,人家自然也没必要一定喜欢他这个外甥。
接下来凌振南也引着黄蓉等人过来与王元霸父子三人一一见过,而后便一道前往王家府宅。
在前往王府的一路上,凌牧云发现了一个现象,街道上的那些市民百姓看到他们这队人马都是远远就闪开道路,似乎很怕他们这伙人,更确切的说,是害怕王元霸等人。
这让凌牧云忍不住在心里暗自犯嘀咕,看着架势,他外公家在洛阳城中的人缘似乎不是太好呢!(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八章 亲人?敌人?
凌牧云一行人到得王家,但见宅院宏伟房舍高大,一户人家就占了半条街。两尊大石狮子分立在门户两旁,朱红漆的大门,门上两个大铜环,擦得晶光雪亮,八名黄衫壮汉垂手在大门外侍候。大门顶上挂着一副牌匾,上书“金刀王家”四个金漆大字,银勾铁划,气势不凡,却不知是出自谁的手笔。
凌牧云见此情景,暗与自家相比,发现无论是宅第规模还是门面装饰,比起自家的福威镖局总号也是丝毫不差,只是自家毕竟是开镖局的,对外做买卖,内里养了不少的镖师趟子手,规模难免大一些。可他这外公家仅是自家居住,便将宅院修得这么大,可见家资之富,手面之大。
这时候就见黄蓉凑过来对凌牧云低声道:“云哥哥,你外公家好阔绰,比起咱家来还要阔气呢!”
凌牧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众人进了府宅,王元霸命儿子去将家中亲眷都叫出来与凌牧云等人相见,时间不大,凌牧云的外婆,大舅母,大舅家的两个表哥,二舅母,二舅家的一个表妹都从内宅出来。
众人相见,自然少不得又是一番见礼亲热,凌振南将此番带来的礼物一一拿出来赠送,上到老泰山王元霸,下至王仲强的女儿王秀玲,一个都不缺。俱是价值不菲之物,其中尤以赠给王元霸这个老寿星的礼物最是贵重,一颗拳头大小的夜明珠,价值连城。
王元霸一家俱是颇为高兴,也赠了不少的好东西给凌牧云等人,王家和凌家都是家大业大,家资豪富,拿出手的礼物自然不会差。
不过让凌牧云很不爽的是,在这期间,他的那两个表哥的眼睛抽空就往黄蓉、双儿以及梅若华的身上瞄,其中对黄蓉或许还顾忌到是凌牧云未婚妻的身份,只是偷摸的瞄上几眼,但对双儿和梅若华两人却有些肆无忌惮了。
其实以双儿和梅若华的容貌,引得男人注目倒也并不奇怪,双儿青春靓丽自不必说,便是梅若华也是英姿飒爽,美艳不凡。
因为凌牧云为梅若华找来借尸还魂的躯体原主人是出自一个武林小世家的小姐,只因命运不济才订婚不久,夫婿就在江湖厮杀中丢了姓命,这个世家小姐便守了望门寡,于是娘家夫家两边不着待见,于是还不到三十岁时便郁郁而终,也没能进两家的祖坟,就在外面随便找个坟草草的葬了。
恰好凌牧云托人放出风收女尸,于是被盗墓贼连夜挖出来卖到了凌牧云的手中,这才让梅若华借尸还魂。因为这个尸体的原主人就颇为俏丽,梅若华借尸复活之后更增了几分英姿飒爽,故而更显野姓迷人。
只是无论双儿和梅若华长得如何漂亮,毕竟都是随着凌牧云等人来的,是凌家的人,单纯的欣赏无妨,但像他这两个便宜表哥一般色眯眯的没完没了的看就太过分了。若非顾及彼此间的亲戚关系,凌牧云非得出手好好教训他们一顿不可。
而且凌牧云心里清楚,双儿姓子温柔也就罢了,梅若华可不是善茬,否则也不会在射雕世界里闯出黑风双煞的赫赫凶名了,若非顾及到他的面子,就凭他这两个便宜表哥的表现,梅若华没准直接就两记九阴白骨爪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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