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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天师 (夏忆)




第六百三十七章 不祥之物
  这种插曲丝毫不会影响他们的心情,比这糟糕透的经历太多了。西北的时区要比东部晚上两个时辰,已是早上8点多,这天才微微有些发亮,而这时他们也终于来到了此行目的地:茫崖!
  与这个带着点浪漫主义色彩的地名比,茫崖更像是西北荒漠中给过往旅者提供小憩的客栈。这座县城背靠着一座光秃秃的山,四周尽是一眼看不到头的荒漠,正中的位置坐落着一座小城。
  城里的房子普遍低矮,马路倒也算宽阔。天刚亮,街道四周到处冒着热气。随意选了一家面馆,七七八八的要了一些羊肉面,就着热气腾腾的汤和大饼,让昨夜的寒冷与疲劳一扫而空。
  吃饭时,超子跟老板打听了当地公安局的方位,这第一个任务肯定是先替这孩子找到家。可临到目的地时,那孩子却死活都不肯下车了。
  她双手死死的扒拉着窗户,光着脚横在车门之前,鼻孔里的泡泡连带着嘴里的唾沫混合在了一起,那争扎起来的模样叫人看着倒也挺难受的。
  “送你回家。”查文斌安慰他道:“杰布,这里面没有坏人,他们会帮你找到爸爸妈妈的。”
  “我没有家……”这是他第二次开口说话,声音很细很软,甚至不像个小男孩,一双小眼睛里布满了泪水,眼巴巴的看着他,用生硬的普通话道:“我不想去孤儿院,我就是从那里逃出来的。”
  “你家人呢?”
  他低下头,用手搓了搓那一缕缕的破布条子,“死了。”
  查文斌再问,他就又不愿说了,只是把手紧紧的抓住他的衣服,好像生怕自己下一刻就又会被抛弃了。
  “我觉得还是去验证一下身份吧,”猴爷建议道:“这里不比内地,看他这模样八成是个少数民族的孩子,我们带在身边真的会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风起云也劝道:“猴爷的建议,你还是考虑考虑吧,虽然我也觉得他挺可怜的,但眼下我们恐怕真没有精力来照顾这么个孩子。就算他父母不在了,应该也还有些亲人,再说了,要回头真确定是孤儿,到时候再让猴爷跑一趟把他接回来也行,无非就是走个手续。”
  “怕什么?”胖子倒是对这个孩子挺喜欢的,他道:“不就是个孩子嘛,把他送回去,也指定是进孤儿院,那地方,你们是不知道,真挺难待的。与其让他去那受罪,还不如索性让我们带着算了。无非回去给他弄个身份,这点事不难办,不就多双筷子多个碗,这也算是缘分啊。”
  “这件事情上我赞成胖子!”超子举手道:“如果这事儿是在沿海,那我建议直接送进去,但这地方条件确实艰苦了点,也别怪人孩子要往外跑。像他这样的,跑过一次了,进去后还是会跑第二次,到时候再遇到歹人怎么办?”
  听着他们几个的意见,查文斌低下头去摸着那孩子的额头道:“杰布,我现在给你一个自己选择的机会,但要真跟着我们,也许你就会永远离开这里,再也回不来了。”
  他把脑袋再次伸进了查文斌的衣服里,用颤抖的身体告诉他,自己的选择已经做好了决定。
  这时,一直在后排闭着眼睛睡觉的叶秋忽然道:“如果你们都不愿意的话,就把他给我吧。”
  这尊万年难得说一句话的大神竟然提出了要这个孩子,这可把一干人的下巴都要给惊掉了。
  超子叫道:“我去,这铁树开花头一遭啊,老二竟然都为他开口了,这还有啥可说的!”
  到了这一步,查文斌也只好叹了一口气道:“行吧,先去给他买两身衣服,再去找个有热水的地方,给他洗洗。”
  去到酒店,当这个孩子衣服被脱下来的那一刻,风起云喜出望外的惊叫道:“是个女孩!”
  是的,谁都没想到,他竟然是个女孩!而更加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个孩子身上的伤要远比他们想象中重的多。她的身上,超过一半皮肤都是紫黑色,各种掐、抽、打和碰撞的痕迹遍布。
  在看到那身伤后,查文斌又看了一眼叶秋。他在想,或许是这个孩子的遭遇让叶秋想到了童年的自己,也许,把她带着真的是个最正确的决定。
  整整洗了一个多时辰,当风起云抱着这孩子走出来的时候,她真的掩盖不了自己内心的那份喜悦,激动道:“查兄,你们快来看啊,我还从未见过有这么漂亮的孩子!”
  虽然这个孩子看着只有五六岁,当她站在那里时,那些身上的伤疤丝毫不能掩盖她骨子里透着的那股光芒。除了有些瘦弱之外,她那恰好好处的身材比例和那张精美绝美的小脸蛋就像是雕琢出来的一般。尤其是她那一双眼睛,再洗去尘埃,整理过头发之后,她终于第一次露出了自己本来的模样,这个孩子竟然拥有一双紫色的眼睛!
  “好家伙,紫色的!“超子搓着手道:“查爷,咱们这回真的是捡到宝了!据我所知,这个世界上出现紫色眼睛的人不超过六百个。就好比,那个,那个好莱坞的绝色大明星,叫伊丽莎白泰勒的,她就是紫色眼睛!”
  “你们不觉得这个孩子身上有一股特殊的气质嘛?”风起云道:“你们看她的五官,还有身上的每一个部分,每一样都是恰到好处,多一点,少一寸就都没那个味道了。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样子的父母才能生出这种堪称极品的孩子,老实说,作为一个女人我都有些嫉妒了!这只是个五六岁的孩子啊,天知道她长大后会成为什么样子,真庆幸我们把她给留了下来。”
  看着他们一个个赞不绝口的样子,查文斌反而有些担忧道:“这样的孩子,我相信她的出身也应该不会是普通的。这件事后面还是拜托起云你,花些功夫托人慢慢再查吧。给她上点药先,然后大家稍微休息一会儿,我估摸着侯爷应该也快要回来了。”
  下午三四点的光景,侯爷终于是回来了,比查文斌预计的晚了很多。
  “我找了很多人,终于是打听到了一个消息,有个药贩子说五年前,他在七个泉那边曾经见到过那个药神爷。那地方在花土沟,离咱们这儿不算特别远,一百来公里,你们看,我们是不是现在就过去?”
  “当然,收拾收拾,立刻出发!”
  当风起云抱着那孩子走出门的那一刻,猴爷吓了一跳道:“这是谁家的孩子啊?”
  胖子乐道:“嘿嘿,想不到吧,这就是我们在路上捡到的那个娃。”
  他绕着那孩子饶了一圈道:“咦,我怎么瞅着这孩子是个紫眼睛啊!”
  风起云也笑道:“对啊,稀罕吧?真漂亮!”
  “家主,”猴爷给风起云使了个眼色,后者把孩子递给了查文斌,走到一旁道:“怎么了,猴爷?有事?”
  “这个孩子不能带……”猴爷小声道。
  “为什么啊!”
  猴爷贴着她耳边嘀咕道:“因为她是紫色眼睛,是个不祥之物啊!”


第六百三十八章 失踪的司机
  “什么不祥之物?”风起云有些不悦道:“她就是个孩子,而且还是个漂亮的孩子!”
  这边听到对话的查文斌也注意到了,便就走了过去问了情况,猴爷见他来了,正好想借机让他劝劝,便也道:“查先生,你可知道孔子三恶?”
  “知道。”他道:“周平王东迁以后,王室衰微,历史进入了礼崩乐坏的时期,社会陷入了混乱,君不君,臣不臣。孔子在论语中关于这段历史写道: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古代将青、红、黄、白、黑视为“正色”,其他颜色称为“间色”。“紫”作为一种间色,自然难免遭受非议。
  而孔子把紫色与郑声相提并论,将二者分别视为高贵的“朱红”和正统的雅乐的对立面,好恶之别,溢于言表。因此,“紫”常与另外一种间色“红”捆绑在一起,有所谓“红紫乱朱”“红紫夺朱”等说法,体现着雅与俗、善与恶、正与邪的对立。所以,在孔子看来,紫色是邪恶的,是不详的。
  “可我认为这说明不了什么问题,”查文斌继续道:“在我们道教中传说老子过函谷关之前,守关人看见有紫气从东而至,没过多久,老子就骑着青牛而来,守关人便知这是圣人。相反,我倒认为紫色是高贵的,也是神圣的。
  历史上诸多君王都以紫色服饰自居,就连明清两代的皇宫也都叫紫禁城。猴爷是不是有些多虑了呢?色彩不过是个人好恶罢了。实不相瞒,我最好的一件道袍,也是紫色,不能单以孔圣人的一句话就否定一个孩子,我认为这么想有失偏颇。”
  那猴爷对着查文斌作了个揖,道:“查先生学识渊博,在下佩服……”他还想继续说点什么,但一旁的风起云却不耐烦的打断了他的话,道:“行了,我知道你肚子里有些墨水,但真要在他面前卖弄,未必够格。
  猴爷,不是我说你,你也算是风氏老人了。今天这个孩子是叶秋要留下的,这是这么些年,我听到过他的唯一要求。换句话说,就算今天这个孩子身上带着定时炸弹,但只要他开口了,我们所有人都不会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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