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全部了然。
我说:“所以,今天你活在了她的那根手指里,并且十多年前,为她制造了一个阴阳女孩的容器?你们两个人,要互换身份,现在再比一场?”
“对。”邢武一说:“她的手指,在她那里是判官指,在我这里,我利用太监的过阳术,变成了自己的一种武艺。”
我沉默。
人家这根正气凛然的判官指,在他这里,变成了那么奇形怪状的恶心手指,还之前在马桶里对那些女人练功。
我说:你们的事情,我懂了。
我和这个手指聊天的时候,外面董小姐已经带人进来了。
那个阴阳女孩,一开始还浑浑噩噩。
“你可以出来了。”邢武一话音一落,手指上,有另外一个阴灵浮现出来,
忽然冲进了阴阳女孩的脑海里。
轰!
她整个人浑浊的眼眸,忽然变得一片清明,四处一扫,看向周围,大声问:“你们有刀吗?”
“有的,有的。”苗倩倩连忙从衣袖里拿出了一把蝴蝶刀。
曹姗微微把刀一转,寒光闪烁,“邢武一,这一次如果你输了,那么你就没有话说了吧?”
“来。”
那根手指落地,如猛虎起步,微微弯曲,蓄势待发。
“那就来吧。”
曹姗拿着折叠刀,翻起了一个刀花,很有锦衣卫拿着绣春刀的架势。
轰!
洞穴里,曹姗的锐利眼眸在黑夜中猛然睁开,整个人一极快的速度化为凌厉黑影冲去。而对面,那根手指向前一跳而去,比刚刚和我们争斗的时候,更加灵敏。
漆黑的月色下。
一人,一根活蹦乱跳的手指,开始延续当年的江湖恩怨。
第七百二十四章 杀人动物
轰!
月色下,那根手指上下弹跳,如灵巧的跳蚤,墙壁上,地面上,不断的来回跳跃,像是一条白色闪电。
而另外的曹姗挥舞着刀光,动作快得几乎让我们的眼睛,看不清的程度,疯狂抵挡着那根手指的袭击。
“这才是武道宗师。”
我吸了一口气,“骏爷这种,就是空有蛮力的半吊子,不出三招,就要被这两位打爆。”
“对啊……”苗倩倩也眯了眯眼睛,“骏爷虽然号称阴人,却不会阴术,靠着拳头吃饭,却还是一个半吊子,根本不会什么武艺。”
这才是真正的武行高手。
我说:你们说他们谁会赢?
“看看……”苗倩倩说:“反正不知道,他们谁赢了,都是几百年前的恩怨,只不过是心中的一份执念而已。”
我叹息。
时代的浪潮,淹没了多少江湖儿女的爱恨情仇。
不像是现在这种年代,古代的时候,朝不保夕,国家都没有了,谈何个人情感?
我想起了九龙公道杯里,那一位悲情的廖轻衫,还有勐江海。
“希望他们两人,能有好一些的结局吧。”我叹了一口气。
那两个人的交手,没有一丝一毫的间隙,连贯无比,浑然天成,密集的招数看得我们眼花缭乱。
那个手指头,比之前快好几倍,现在果然没有动真本事。
如果我们刚刚强留他,只怕会吃下不少的苦头。
“好好看。”
我看了看旁边的几个人,说:“宗师的交手,对我们大有裨益。”
这两个人,酣畅淋漓的打斗。
足足过了十多分钟,他们打斗越发激烈,气息悠长得让人发指。
一根手指,本来就是太岁。一个阴阳人,阴阳循环,持久力强得可怕。
不过即使如此,也很快接近了尾声。
噗!
一朵寒芒一闪。
尖锐的刀锋划破夜色,只见一根手指,瞬间被斩中落到,血肉模糊。
“你还是输了。”
曹姗手起刀,面色阴冷。
“我输了……为什么。”邢武一的面容凶厉起来,不甘心的怒吼,“我这一次已经很努力了,为什么我还会输?”
“不是身体,真正的武道精神,在于人心。”曹姗平静的说:“没有坚定的武道之心,招式茫然,是不可能赢我的。”
邢武一沉默。
曹姗从这个穴庙的一个角落,掏出一个小盒子,把那个手指装起来,“你输了,我们不可能在一起,不过,我仍旧不杀你,这个陌生的时代,故人太少了,有个仇人也总好过没有……你说过,输了要当我的狗。”
她把手指装起来。
“这单生意,圆满收工了。”苗倩倩笑了笑,说:“那种掏肠子,用来练武的变态,没有坚定的武道之心,输是很正常的。”
我问曹姗,说你以后准备怎么办?
曹姗笑了笑,说:“走一走,看一看,这个陌生的世界,我还有七八年的寿命,我想看看这个和平的年代。”
我点点头。
之前的阴阳女孩是一个二傻子,没有灵魂,现在她夺魂上身,时间已经不多了,夺魂的人只剩下七八年的寿命。
曹姗笑了笑,对我们说:“明朝末年,阉党当道,邢武一,当年东厂手下的头号冷血刽子手,一号太监,阴阳人,天底下第一高手,手下斩杀江湖上的豪杰义士,数不胜数,无数的人,都想喝他的血,吃他的肉,但我觉得他不是坏人……因为他根本不是一个人,是一个野兽。”
我心说这不是骂人吗。
他不是坏人,因为他根本就不是一个人……
曹姗说:“人也是一种野兽,却高于野兽之上,人和动物最大的差别是,人有人心,兽有兽性,动物只会遵循最原始的杀戮,弱肉强食,为了吃饱喝足,不择手段,这都是为了生存下去。“
“他从小,就被培育成了一头为杀戮而生的野兽,所以,他不是一个人,他没有人该有的一切。“曹姗说:“阴阳道投靠了魏忠贤后,他从五岁起,就开始被带到牢里,做杀人练习,教他如何捅人,练习杀人术。”
我沉默。
古时候,为了培养一些得力的杀人工具,的确会这样,这真不是假的。
“我一直在想,他为什么会变得那么无情的原因。”
曹姗摇头说:“之前,邢武一这根手指从马桶里跑出来,跳到了一个女学生的书桌上,翻开了一本生物课本,了解这个时代的知识,我也顺带看了一些东西,里面的物种竞争,优胜劣汰,我很感触,里面有一个洋人,讲的一句话……我觉得他变成野兽的原因,就在这里。”
我说什么话。
“达尔文在进化论里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曹姗说:“在自然界里,不是强者生存……而是适者生存,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不是强者生存,而是适者生存……
我沉默。
人为了适应活下去。
会在某种情况下,变成野兽吗?
我想起了那些灾荒,人相互食用的残忍画面,人在正常是人,人在末路会化为野兽。
“天底下,他是武道第一天才。”曹姗笑了笑,说:“没有人能赢过他,你知道为什么我能赢他吗?”
我说:他没有武道,没有坚定的心,招式里没有精气神?
曹姗笑着摇头,说:“都是我骗他的,他的心异常坚定,他是一个杀人工具,他的手,干净利落,天底下没有任何人是他的对手,我也不是他的对手。”
我说那为什么……
“因为他是个呆子,他喜欢我。”曹姗笑了笑,“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为什么打不赢我,是因为他在我的面前,他的道不坚定了,他对我从来都是束手束脚,不敢下刀。”
我哑然。
苗倩倩一呆:所以,他占了你的便宜,坏了你的身子后,心里越发喜欢你了,彻底束手束脚,所以根本打不赢你?
“他的刀太快,杀人的瞬间,手起刀落,从来不会有一丝犹豫,而眼前他看着我的身体,不敢对我利索的挥刀,他刀变慢了……高手的胜负,往往就在瞬间。”
曹姗笑了笑,说:“所以,我并没有杀他,我觉得他可能会变成人,我们离开那个战乱的时代,可以逃脱一些背负……在接下去的日子里,我会看着他,不让他作恶,让这个杀人的刽子手,学习人类的习俗……直到他这一只杀戮野兽,真正变成人的那一刻。”
我点点头,说好。
曹姗笑了,抱了抱拳,扭头离开,“我们后会有期。”
苗倩倩看着她的背影,忽然大声叫道:“曹姗,你就那么喜欢驯兽吗?那么喜欢感化这种杀人狂吗?”
“不是,我不喜欢杀人狂,只是我刚刚喜欢上的人,是一只杀戮动物而已……让我想一想,我第一次见到他的那一刻,是他灭了一户人家的满门。”曹姗的眼眸,闪过一抹淡淡微笑。
满地鲜血。
七十一口人,老人小孩全都一刀砍死。
他慢慢的游走,在别人撕心裂肺的逃跑惨叫中,冷漠挥刀,眼里的只有淡淡冷漠、没有杀人该有的暴虐、血腥、没有快意。
他迈出灭门门口的那一步,我看到了他眼中的迷茫,那个浑身染血的刽子手,在门口蹲下,抱起了一只瑟瑟发抖的白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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