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唐土柿机辰’的文章大部份读书人还是认同的,但大伙不认同黄道周和丁毅的对话,但又不好说丁毅不对,黄道周不对,只能抓着‘唐土柿机辰’来做文章。
丁毅没想到自己小试牛刀,就好像捅了马蜂窝一样。
他当天先说永不加赋,再说无为而治,就是想让天下人更多的议论永不加赋,没想到,大伙现在不管永不加赋这几个字,都抓着无为而治做文章。
要破除这种愚昧而落后的思想,从长远来看,必须要开启民智,远离儒家理学。
仁德二年的科举同样定在六月,丁毅决定再次消减儒家理学在科举中的比重。
而且理由挺充分的,去年全国征招了三四万官吏,今年到退休年龄的也不多,只有因贪腐被抓起来一部份,所以录取儒理学的人数大幅下降,所以大部份职位都是技术性官员,对儒家理学要求不高。
今年全国还要征招两万左右。
于此同时,丁毅非要把这件事尽快的办下去,靠开启民智,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办到。
但等到几十年后,现在的这些大乾文武们,恐怕也习惯了大明朝的勋贵生活,到时都要反对。
所以丁毅决定下狠手。
他下狠手还是有底气的,经过仁德元年和仁德二年的两次科举,天下的官员激增了四万多,几乎八成以上都是丁毅培养的人考中。
丁毅倒不信现在他还控制不住天下,倒要看看,有多少官吏还有着前朝的思想。
亿兆百姓的愚昧,丁毅现在还无法娇正,但是官员的愚昧,他可以狠狠的扭转过来,实在扭转不过来,那就换个官员。
仁德二年六月,大乾有两件大事。
一是第二次科举中进一步消减儒家理学在科举中和比重,很多前明的读书人已经发现没什么官位可以让他们报名参考的。
现在只有在大乾皇家学校上过学的才能报考大部份职位,要不然就要有一技之长。
而这一技之长,决不是读书写字吟诗做画。
以前文人的标配,一手好的毛笔字,会作诗,能画画,在大乾毫无作用。
看起来好像朝廷在针对读书人,可丁毅同时在全国开设学校,鼓励所有适龄小孩读书识字。
现在大乾识字的比前明可多多了。
怎么会是针对读书人?
第二件事是很多以前朝廷的官办商业,转由私人经营。
并且很多勋贵拿到经营权后,到处开新工厂,扩允商业帝国。
这些产业基本都是以前丁毅搞下来的,前明的大臣们也无话可说。
但是盐也交给民营,吕大器,马士英等前明几个内阁重臣们很紧张,在七月初时同时来找丁毅,据理力争。
按吕大器所说,盐是国之根本,自古以来,没有任何皇朝,不是由国家来经营盐的。
丁毅听了也点头,的确,那怕到了后世他所处的世代,盐还是国家经营的。
“欧洲有个词叫‘垄断’。”丁毅现在说新词,都先往欧洲身上推。
“垄断分为两种,卖家垄断和买家垄断。”
“卖方垄断,通常指唯一独占的卖者,也可以指少数大商家,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通过相互协议或联合,对一个或几个部门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进行操纵和控制。”
马士英马上道:“这就是榷啊。”
原来明朝也有垄断,不过称之为“榷”。
因为古代中国皇朝的盐、铁、茶长期属于官营之垄断事业,因有暴利之故,国家一旦出现了财政危机,为贴补国用不足,必然实行禁榷制度。
“那你们就更能明白了,比如朝廷在京城只准开三家红楼,每年他们每家要交十万两白银的商税。”
“这三家红楼,就约好了一起涨价,现在京城只有这三家,价钱很高,但是生意也挺好的。”
“这就是垄断的好处。”
丁毅沉声道:“朝廷要是继续垄断了盐、铁、茶、石油等行业。”
“将来随时想涨价就涨价,丝毫不用管百姓承不承的受起。”
吕大器等人一愣,前明有石油吗?皇帝这几个意思?
但他们是听出来了,皇帝还是为了百姓着想。
朝廷放弃经营权,只有监督权,一是监督产品质量,二是监督产品价格。
并且在十年之后,全面开放市场,让更多的民间商人加入各种经营,就能达到限制物价随意上涨的目的。
别的不敢保证,至少在没有垄断的环境下,肯定不会暴涨。
第852章 丧心病狂的法典
仁德二年八月,《大乾法典》出世。
大乾法典是大乾司法部几十名中外学者一起研究,以原大明律和英国的大宪章相结合,并经过数十次的修改后形成。
其中丁毅是每一章每一节都仔细看过,仅看完大乾法典,就用了大半年时间。
大乾法典中有几个重大的改变,都曾经在朝廷上引起巨大的争论。
他的基本核心就是四个字‘王在法下’。
打开法典的原型,首页就是四个字“王在法下”。
大乾法典的序言更是让人动容。
“不经合法的案判裁决或法律条款,任何人不能被抓捕和囚禁,不能被剥夺权利和财产,不能被放逐和流放,不能被剥夺名誉和地位,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我们不能使用强权,也不能指挥他人利用强权去侵害任何人。正义不能被买卖,人人都要被公正对待并授予权利。”
大乾法典和以前历代皇朝的律法相比,有几处重大的改变。
第一处,死刑从斩首改为绞刑,即保留全尸,给死人于尊重。
第二处,诛连罪正式写入法典,但不是面对全部案件,所有适合诛连的都在法典中明确,凡在法典中没有明确的,不得诛连。
以前历古历代,只要皇帝一声令下,就可以诛九族,甚至朱棣还搞过诛十族。
现在诛连不是皇帝说了算,按法典说了算。
法典中有的,就可以诛连,没有的,不能诛连。
其中诛连排第一的,就是官员贪腐案。
大乾法典有规定,凡官员贪腐,无论家人是不是知情,俱将被诛连。
贪腐(或收受)十两白银或等价物品以上--一百两以下,官员免职,官员近亲家属是有公职的,皆免职,且往后三代不能参与科举。
近亲家属包括,妻子儿女和父母,同时没收全部家产以充公(包含妻子儿女和父母的全部家产)。
贪腐(或收受)一百两白银或等价物品以上----一千两以下,官员绞刑,官员近亲家属是有公职的,皆免职,没查全部家产,全家驱逐出大乾,流放海外。
贪腐(或收受)一千两白银或等价物品以上的,官员绞刑,官员近亲家属是有公职的,皆免职,并处无期徒刑,且终身不得减刑。
贪腐(或收受)一万两白银或等价物品以上的,官员全家绞刑,除近亲家属外,兄弟姐妹等家属及全家,皆要被没收全部家产,流放到海外。
大乾法典对官员极为苛刻,连十两以上的东西都不能收,除了父母赠于儿女,儿女赠于父母外,其他任何亲人之间的赠送都要上报朝廷,且最大赠送不能超过十两,累积赠送不能超过一百两。
为了防止私下以赠送的名义贿赂官员,大乾律法还是采用的‘谁先举报谁受益’的方式,支持钓鱼执法。
假设你赠送一个县令五十两白银或等价物,县令收了,你马上反手一个举报,朝廷将县令免职,没收县令全部家产,其中一百倍,最高为县令家产一半,返回给举报者。
同时,举报者或者举报者的近亲,可以担任县令一职。
比如举报者年纪大了,六七十岁,不能担任县令,可以让儿子接替县令一职。
举报的官员越大,接替的官员也越大。
你要举报了内阁尚书,一旦查实,可以直接担任内阁尚书。
反过来,官员要先举报你贿赂他,将查抄贿赂者全部家产,其中一半,给官员。
这边同样有诛连,贿赂官员的民间商人也好,百姓也好,全家没收家产不说,近亲三代,不能参与科举。(如果是商人,三代不能从商,朝廷不会核发商业执照)。
(若是农民,三代不能耕田,只能去当矿工。)
大乾法典的第一大篇,防腐篇一出,天下官员哗然。
丁毅制定的法典条例,绝对是历史上最严谨,最残忍的防腐篇。
简直可以用丧心病狂来形容。
连吕大器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严格的处罚力度时,也瞪着眼看着丁毅。
在他看来,丁毅这是经历了什么,会对贪官如此的憎恨。
在这样可以双重举报制下,天下的官员没人敢贪,天下的百姓也没人敢送。
因为你根本不敢试探,对方会不会率先举报你。
制订法典前,有司法部的官员曾对丁毅说,自古以来,几千年的皇帝,对贪腐都下重典,从来都是治不住的。
老朱在的时候,各种杀人的手段都用过,剥皮,点灯,满门抄斩,还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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