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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野人 (孑与2)


  “从哪里找到的?”云川懒得看那些猥琐的流浪野人,就直接问阿布。
  “自从去年,族长与轩辕族长都去了赤水后边的荒原得到了很多的马跟驴子之后,就有很多的流浪野人在开春之后也去了那片荒原,这一群人向北走的很深,在一处冰川附近追逐黄羊的时候,找到了这具棺木,他们看到棺木中的女子如此美丽,像是睡着了,就想起族长当年射日的奇迹,觉得族长可以让这个女人复活。
  他们还认为如此美丽的女人应该属于族长这样的人,所以就不远千里硬是把这个棺木跟这个女人带回来了。”
  云川皱眉道:“你不会也认为我能让这个女人起死回生吧?”
  阿布嗫喏的道:“这个女人死了最少两个月了,可是啊,你看她现在的样子根本就不像是死掉了,更像是睡着了……”
  云川摇着头道:“极西之地,有一种法子可以通过一些手段将尸体长久的保存。
  不过呢,即便是那种叫做木乃伊的方式,也不可能像这个女人一样,身体容颜几乎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
  所以说,这件事还是非常诡异的,不过,这个极西之地才有的女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赤水那边呢?”
  阿布想了一下道:“族长还记得那些食人魔,以及在我族中停留过的祭祀女吗?”
  云川摇摇头道:“根本就不是同一种人。”
  阿布道:“您看,这个女人与那些祭祀女们同样的艳丽。”
  云川再次摇头道:“你看看这个女人身上的衣衫,再回忆一下那些祭祀女身上穿的兽皮,就这一点他们就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说到这里又指指满嘴黄牙的流浪野人道:“至少是我们跟流浪野人的差别,甚至更大!”
  阿布点点头道:“我知道了,不过有了这具女尸,我终于知道该给族长寻找什么样的女人才能让您满意了。”
  云川道:“你用精卫当模板去找吧,把这具女尸交给轩辕,告诉他,在赤妭的部落范围之内,出现了一群异种人,看他如何解决,如果他表现得毫不在乎,就告诉他,这个女人帽子上的线是马鬃,或者马尾巴毛。”
  阿布吃惊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连忙道:“族长,你的意思是说,有异族入侵我们了?”
  云川点点头道:“这样的女子在我们这里少见,同理,在别的地方也非常的少见,既然有这样的女人死在了赤水附近,那么,就该有一个非常大的族群来到了赤水边上。
  问问轩辕有什么想法,毕竟,赤妭部还是他的部下。”
  阿布瞅瞅牛皮棺木中那个艳丽的女尸有些遗憾的道:“真的要送给轩辕吗?”
  云川瞅着阿布道:“不然呢,还是说你喜欢这个女人,准备放到你的床上?”
  阿布叹息一声道:“多好的宝贝啊,应该摆在库房里,当做神迹来供奉。”
  云川笑道:“快点把这个东西给轩辕送去吧,事情可能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这应该是一支非常强大的部落,最重要的是,他们已经驯服了马,甚至可以把战马当成作战的工具。
  同时,他们也开始用青铜器了,而且对于青铜的了解已经很深刻了,甚至到了用青铜制作钉子来封闭棺木的地步了。
  就算是我们,也仅仅会用铁钉,至于轩辕跟蚩尤,神农那三个部落,绝对舍不得用青铜制作钉子,更舍不得把青铜制作成扣子。”
  云川把自己发现的一些不同点告诉了阿布,就离开了这具女尸,同时,在给了那几个猥琐的流浪野人足够多的赏赐之后,就让赤陵出手把他们狠狠地揍了一通。
  云川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揍那些流浪野人,或许,或许是他觉得那些流浪野人亵渎了那具美丽的尸体,毕竟,那具女尸身上的衣衫穿的非常的不正常。
  也罢,美丽的东西一般都不属于人间,除非制作成标本才成,就像美丽的蝴蝶标本,如此才能留住它们短暂而美丽的生命。
  云川不想知道那具女尸至少死了两个月之后为何还能那样栩栩如生,不过,轩辕应该很喜欢,因为他喜欢长生。
  人如果一点走进了一个死胡同,且性格非常执拗的话,往往就会干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来。
  云川虽然不知道那个女尸是怎么保存的,但是他知道,一具尸体如果连尸斑都不存在,那么,就表明具尸体里没有血,死人的血不太好抽掉,如果想要干净彻底地抽血,最好趁着这个人还活着时候这么干。
  女尸太过美丽,云川就不忍心知晓她经历了怎么样恐怖的事情,反正她已经死了,而云川又不想帮她复仇。
  寻找美人,寻到一具艳尸,还真是符合千金马骨这个典故,阿布现在非常的亢奋。
  既然这个世界上有这么美丽的女尸,那么一定还会有活着的真正的美人。
  族长又给出了一个新的美丽的标准——精卫!
  找一个像精卫,又要比精卫漂亮的女人,应该不难!
  吃饭的时候精卫总是偷偷地看云川,云川总是回报她一脸的微笑。
  等云蠡愤怒的拍打着精卫的手,要她专心喂他吃饭的时候,精卫就把勺子给了云蠡,让他自己去祸祸。
  柔情似水的瞅着云川道:“我这样的才是最美的?”
  云川点点头道:“你要不是最美的,我为什么会跟你一起生孩子呢?”
  说爱情,精卫根本就听不懂,她直到现在都没有办法理解什么叫做真正的爱情。
  云川给她吃的,这就表示云川喜欢他,给她好看的衣服,就表示云川喜欢她,给她制作漂亮的首饰,这也是云川喜欢她的具体表现,至于肯跟她一起生一个孩子,毫无疑问,这就是云川爱她的最高层次的表现。
  发现精卫的这个认知之后,云川的爱情就变得很庸俗,不再说喜欢跟爱情的话题,实在是发现精卫做了让人喜欢的事情,就直接给东西,这样精卫会更喜欢。
  这没办法,在爱情之初,你肯把自己的食物送给女人,毫无疑问,这就是爱情的最初表现形式。


第304章 跨过原始人社会
  云川的预测没有错,轩辕很愉快的收下了那具艳尸,并且交给了岐伯专门研究这具尸体,他也很想知道这具尸体为什么会不腐烂。
  岐伯去掉尸体的外衣之后,就发现了女尸的内脏已经全部消失了,准确的说是被人为的摘掉了,最重要的地方在于,这具女尸曾经被涂抹了一层蜂蜡。
  涂抹蜂蜡的手艺非常的高明,尸体里的血先要抽掉,然后就往里面灌输水银,让尸体看起来没有那么瘪,最后浸泡在蜂蜡里,然后一点点的修掉多余的蜂蜡,一具短时间内不会腐朽的尸体就出现了。
  岐伯也认为这个少女是活着的时候被抽干血然后灌输水银的,因此,才会有那么丰富真实的表情。
  当然,岐伯还认为,这个少女在死之前,被人灌输了一些让她丧失痛觉或者丧失理智的一些药物。
  唯有如此才能解释少女恬静的表情。
  轩辕邀请云川一起走一趟赤水外的荒原,云川没有答应。
  他部族里的驴子跟马已经基本上达到了使用要求,而且因为马是来自两个不同的种群,以后,再进行繁育的时候基本上没有后患。
  所以呢,他就不想去荒原捕捉野马,或者野驴了,这样做,对于云川部来说非常的不划算。
  大规模的队伍出行将近一千里,即便是云川部这种富裕的部落,也不能太频繁的出动。
  轩辕不一样,他今年的目标也是捕捉野驴跟野马幼崽,所以,不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他还是要走一遭的。
  当然,他们的出行方式带着浓重的野人风格,那就是走一路狩猎一路,尽量不消耗自己携带的物资,不像云川部,出行一次就会携带足够多的物资。
  云川部的出行更像是远征,而轩辕部的出行完全就是一场远足。
  今年冬日,荒原上一定会非常的热闹,因为,蚩尤部,神农部,以及所有叫得上名字的稍微有些规模的部族都会去荒原。
  换一个部落留下来不走,轩辕,蚩尤,临魁一定会小心戒备的,既然是云川部不走,所有人就没有那么强烈的戒备心。
  毕竟,云川部不是一个喜欢偷袭别的部落的族群。
  云川试着骑乘了一下小红马,这匹马已经非常乖巧了,甚至对人已经产生了一些依恋,即便是套上马具之后,它依旧老老实实的,只知道背着人到处跑,没有发狂或者尥蹶子的现象。
  唯一的毛病就是馋了一些。
  最早一批抓回来的马驹子已经长成快三岁的成年马了,这些马才是真正能让云川部出现第一批骑兵的战马,只是数量太少了,不足六十匹。
  夸父的儿子虎承已经把自己的名字改成苍鹰了,他喜欢骑在战马背上奔驰的感觉,觉得自己像是在飞,所以,他的马也就有了一个很奇怪的名字叫做——翅膀。
  夸父不喜欢这个名字,可是,他的儿子喜欢,云川也很喜欢,这还是云川部除过云蠡之外另外自然诞生的一个有意义的名字。
  云川部第一批新生儿就是这批骑兵的主要人选,他们这几年几乎就是在马背上度过的,所以,每一个人都跟自己的战马契合度很高,像苍鹰这样的孩子,甚至可以在奔驰的马背上做一些高难度的动作,比如抓着鞍鞯在马背上盘旋,或者抓着鞍鞯在狂奔的战马背上倒立,甚至还有孩子仅仅凭借双脚挂在马镫上,就能把身子藏在马肚子底下,当然,同样是在战马奔驰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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