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哭无泪。
老六真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你的不要装哭的干活,驴肉好吃,大大的好吃,你的良心大大的坏了,太白居毁掉的可惜。”
“渡边太君,8鹿。”老六还想在辩解辩解,但却换来了渡边小队长的一声怒喝,“滚。”
鬼子主子发话了,狗汉奸不敢不执行。
老六灰溜溜的从这个丰泰书店里面滚了出来。
脚步刚刚迈出丰泰书店的一瞬间,一个急促的身影猛地从丰泰书店外面围观人群中冲了出来。
说时迟。
那时快。
电光火石之间。
一个方方正正的东西在那个急促人影的操控下,直直的朝着刚刚迈步走出丰泰书店的老六的脑袋砸去。
也怨老六命好。
刚才不是尾巴骨给戳到了那个木头渣子上面嘛,脚步在迈出丰泰书店的时候莫名的软了软,身体习惯性的下蹲了半米。
也算错有错着。
这一下蹲刚好错过了那个人影的偷袭。
老六命好躲避了过去,可是旁边一个想要拍老六马屁,用手搀扶着老六身躯的一个狗汉奸倒霉了。
那个方方正正的东西,不偏不斜,带着巨大的力道和满腔的仇恨狠狠的砸在了他的脑壳上面。
就听得哗啦一声,再看那个狗汉奸的脑袋好似夏天烂透了的大西瓜,刹那间爆裂开来,血浆飞溅。
“什么玩意?”惊恐的老六,喃喃了一句。
就差一点点,他老六就要死翘翘,刚才的那种失禁的感觉又找上了老六,空气中再次弥漫起了难闻的尿骚味道。
老六又一次被吓尿了裤子。
“板砖。”两个冷冰冰但却充满了自豪味道的词汇,从那个袭击之人的口中飞出。
被小鬼子强迫围观,妄图想要上演一场杀鸡儆猴戏码的围观老百姓们,都把他们的目光汇集在了那块方方正正的东西上面。
可不是一块青砖嘛。
还是那种普普通通的青砖。
就是这个玩意,一下子砸烂了狗汉奸的脑袋,没看到青砖上面还沾着狗汉奸的脑浆和鲜血。
这是一块好砖,是一块爱国砖,它要了一个狗汉奸的性命。
人们将目光望向了用板砖砸烂狗汉奸脑袋的那个人。
三傻子。
青城市有名的三傻子。
目光触及三傻子的一瞬间,众人的感觉都不好了。
委实没有想到,会是三傻子上演这般用板砖灭杀狗汉奸的戏码。
是这个世界太疯狂了嘛。
或许是吧。
“你们都是坏人,你们这帮坏人杀了张师傅,俺要替张师傅报仇,戏文里面都是这么演的,坏人们受死。”用手掂量了一下手里另一块青砖的三傻子,挥舞着板砖朝着瘫坐地上的老六杀了过去。
旁人不认识,他只记得老六。
刚才就是这个狗汉奸,逼死了张玉龙。
也就是西门金莲。
得杀。
得为张玉龙报仇。
怀着这样心思的张玉龙,抓着两块板砖踏上了这个复仇之路。
板砖自然没有子弹厉害,刚才的一击得手也是沾了偷袭的光,故三傻子用板砖二次灭杀狗汉奸的行动当时就破灭了。
一声清脆的枪响过后,一颗子弹击中了三傻子的心脏,使得挥舞着板砖一心灭杀狗汉奸的三傻子血洒当场。
不高大但却给人一种伟岸感觉的身躯晃荡了几下,不甘心的向后倒去,躯体掉落在地面的时候,还溅起了无数的尘土,至于他手中握着的板砖,致死都被三傻子牢牢的抓在自己的手中,一刻也没有松开。
卑微之人却做了不卑微的事情!
不少人低下了他们的头,不忍心去看,也不想去看。
这就是在戳他们的后脊梁骨。
三傻子用他的性命,给所有人上了一课。
此时此刻。
这些被小鬼子强迫围观的老百姓们,脸上宛如挨了一记重重的耳光,都感到自己有些丢人,他们还不如一个三傻子。
呵呵。
这是讽刺。
赤果果的讽刺。
被人誉为傻子的三傻子在西门金莲身死后,拎着两块板砖为西门金莲复仇,而他们这些所谓的聪明人,却当了鸵鸟。
这或许就是傻子与聪明之间的区别吧!
傻子有傻子的选择。
聪明人有聪明人的打算。
要不当了鸵鸟,要不当了狗汉奸。
安贵人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刚才也是安贵人用枪打死了三傻子。
这时候的安贵人,一点羞愧之心都没有了,也没有了愧对组织的那种负罪感,他已经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无耻狗汉奸。
叛徒尤其可恶,对组织的破坏也最大,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证明自己。
安贵人打死三傻子,就是出于这样的想法,他要向老六证明自己。
这也是叛徒的悲哀。
其下场终归免不了一死。
无非时间长短的问题。
丰泰书店不远处,一条小巷子里面,从城外进入城内想要到丰泰书店与张玉龙会面的李向阳,呆呆的看着不远处丰泰书店发生的一切。
又晚了一步。
“那个人,站在老六身后的人,就是叛徒安贵人。”李向阳旁边的贾贵,言语了一声,还用手拽了拽李向阳的袖子。
这是城内,不是城外,得从长计议。
第717章 锄奸安贵人(求订阅)
从长计议的潜台词就是惹不起,先缓缓。
十几个侦缉队的狗汉奸不提,这就是废料。
前任侦缉队队长贾贵对此一清二楚,打起枪来,这些家伙只能有一个反应,那里安全往哪里跑。
这是事前。
事后怎么抢夺到功劳,他们就怎么抢。
反正就是有困难跑,有功劳抢。
是可以被忽视的。
狗汉奸能被无视,但是小鬼子不行呀。
二十几个小鬼子可不是盖的,就算李向阳在厉害,枪法在准,也不是二十几个小鬼子的对手啊。
因为二十几个小鬼子,意味着李向阳要面对二十几条枪。
关键这是城内。
一旦枪响,肯定会有小鬼子赶来支援。
那个时候,李向阳面对的小鬼子可就不是区区二十几个小鬼子了,恐将面对上百、数百小鬼子。
这么多的小鬼子,李向阳两把手枪什么时候才能杀得完?
杀不完。
杀不完的后果就是李向阳逃。
大庭广众之下,李向阳往什么地方跑?
没地方跑。
为了安全的考虑,贾贵才提了从长计议这么一个建议,还唯恐李向阳没有听到,小心的用手拽了拽其袖口子。
殊不知。
贾贵的提醒还是迟了一点点,在他用手拽李向阳左胳膊袖口的瞬间,李向阳的右手中便多了一把驳壳枪,打开驳壳枪的机头,朝着那个将三傻子给一枪杀害了的安贵人就是一枪。
狗汉奸的最终下场就是死。
叛徒的最终归属就是被锄奸。
双方距离不远不近,再加上李向阳枪法极高,这一枪看似没有瞄准的射击,取得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战果。
火药弹力作用下,脱枪而出的子弹弹头精准的射入了安贵人的脑壳。
血肉模糊的一幕情景瞬间再现。
子弹惯性下,安贵人的脑壳中产生了一股强有力的搅拌力,这般强力搅拌下,安贵人的脑子混成了一团。
名副其实的浆糊脑子。
脑子都混了,人岂有不死的道理?
安贵人当场就死翘翘了,身体在子弹推力的作用下向后倒去,重重的摔倒在地上,瞪着一双死不瞑目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蔚蓝的天空,想必就是连他自己本人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这么快的死去。
从被抓到出卖文才、出卖丰泰书店老板开始,一直到现在,时间才刚刚过去了数个小时,连小半天时间都不到。
是报应嘛。
是。
如果安贵人知道自己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被李向阳给灭口锄奸,不晓得会不会心生后悔和愧疚。
因为他的怕死,连累了好几个无辜者。
文才、丁有财、老疙瘩、西门金莲,这四个人都是因为安贵人的背叛惨死在小鬼子或狗汉奸的手中,三傻子属于间接死在安贵人手中。
五条人命就这么没有了。
这就是血债。
血债就得血来偿还。
李向阳开枪灭杀安贵人,也是源于这方面的考虑。
另一方面原因,是安贵人必须死。叛徒的危害,李向阳明白,必须要尽快铲除叛徒,避免叛徒出卖其他同志。
安贵人为了活命,选择出卖文才,为了立功表现衷心,主动说出丰泰书店老板的身份,也会为了其他利益,出卖组织或同志。
组织利益至上。
安贵人必须死。
这就是李向阳开枪的理由。
不管不顾的李向阳,抓住机会,一枪解决了叛徒安贵人。
这一切。
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太快了。
快的根本令贾贵没有反应过来,等他回过神的时候,现场一片大乱,被小鬼子强迫围观看热闹的老百姓,撒丫子的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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