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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秦 (千年龙王)


  “大公子被大王养在了承明殿里面,听说身边的人全都换了。连乳母都没有留下,大王说要亲自调教。”
  这就对了,很符合历史史实。让荆二调教一下也好,反正胡亥还小。总不能让襁褓里面的娃娃躺在荆二的座位上被加冕成秦王吧!
  对现在的云玥来说,搞掉扶苏很容易。可他不准备这么干,还是先让胡亥长大再说。
  “还有一件事情很诡异……!”谕吉似乎想到了什么,犹豫着说道。
  “什么事情?”
  “大王那天晚上受伤,伤重到什么程度伤到了哪里。无论咱们的内线如何打听,都打听不出来。为此还损失了两名得力的人,而且那天晚上雅日轩里面的人全都被活埋在雅日轩的后庭之中,甚至连御医都没有放过。现在雅日轩虽然已经沦为鬼蜮,可大王还是派侍卫严密看守。等闲人不得出入,这里面似乎透着一些蹊跷。”
  “有这样的事?不要再派人追查这件事情,无论大王受伤多重,现在都已经康愈。再派人追查此事而损失人手,不值得!那些内线都是千度先生几十年积累下来的,非常宝贵,不容轻易浪费。”
  “喏!”
  “你下去吧,咸阳的事情你要盯紧了。如果必要,可以让方姑姑进宫服侍,切记!一定要保障小公子胡亥的安全,他是未来的大王,知道么?”
  “诺!”谕吉躬身一礼退了出去。
  干掉了王后,干掉了昌平君。没了李斯,看谁给你做这个丞相。云玥发现,自己已经改写了历史。今后历史的车轮还能不能像司马迁笔下的走法,很是成问题。


第七十七章 兄弟饮宴
  橘色的火苗不断的舔祗着铜锅的锅边儿,汤锅里溢出的沸汤不时发出“滋”“滋”的想。带着香味儿的白烟随着响声,弥漫了整座暖房。
  乌孙季长穿着一件绣满了刀币的长衫,敞开的衣襟里面露出黑黝黝的胸毛,很像一只没有进化好的猩猩。那个月氏人胖子赖喇忙前忙后,肥硕的脸上满是汗水,好像小溪一样顺着脸颊流淌。这胖子现在是乌孙季长最得意的助手,按照乌孙季长的说法,这家伙可以将牛羊卖给匈奴人。足见其本事了得!
  云玥对这个胖子倒是有点好感,这胖子的主要能力在于搞经济。虽然立场问题一直是他的毛病,但对于少数民族不能要求太高。而且这家伙这几年来刻苦学习华夏文化,现在认识的字比云玥都要多。就冲这份儿学习的精神,云玥觉得这家伙是个可造之材。
  基于物尽其用的原理,赖喇被派去与匈奴人做生意,反正都是胡子,云玥顽固的认为他们的基因里面有相似的成分。
  平凉已经成为匈奴人获得外部资源一个最为重要的窗口,现在匈奴贵族已经习惯于华夏人来到草原。用手中的布匹和手工业品换取他们手里的牛羊,还有各式各样的毛皮。没办法,草原上能拿得出手的东西就这么多。
  一匹麻布换一头牛,或者十只羊。回到平凉,牛皮羊皮不算。就算是牛羊肉制作成罐头卖给诸侯各国,云家就赚翻了。更不要说,各诸侯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拿罐头宴客的习惯。这东西可以长期存放,只要保持室内干燥存放一年都能吃。不像那些新鲜肉类,买回来半个月就会生蛆。有味道鲜美的罐头,谁还去吃黑不拉几的腊肉。那玩意味道虽然还可以,可卖相实在太差。随着云家奢靡之风的侵蚀,华夏贵族们,现在也开始讲究起色香味儿俱全来。
  在云玥穿越到来之前,华夏贵族们吃饭还在用巨大的青铜礼器。据说周天子吃饭的时候要用九鼎八簋,诸侯王吃饭的时候要用七鼎六簋。这东西在云玥看来,不管是鼎或者簋都很像后世南方煮汤用的砂锅。不过一个是青铜质地,一个是陶瓷罢了!吃顿饭兼具锻炼身体的功效,古人的养生方式果然别具一格。
  随着云家精美瓷器以及玻璃器皿的研制成功,贵族土鳖们以最快的速度摒弃了那些青铜礼器。现在谁家吃饭还用这些青铜的鼎和簋,才会遭到其他人的取笑。
  现在中原的士大夫们吃饭,用的是平凉出产的碗。装菜要用平凉出产的碟子,上讲究的人家还点名要骨瓷。如果云玥告诉他们,骨瓷的最高境界是用人骨做瓷,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能吃得下去饭。
  饮食习惯的变化,铁锅的出现,催生了百花齐放的各式菜肴。在云玥发明了炒锅和豆油的这十几年来,涌现出一群优秀的厨艺大师,以及一大批忠实的饕餮粉丝群。
  当厨子将东坡肘子溜肥肠,这样的东西端上来之后,云玥再也不敢小视古人的创造力。
  “还是兄弟你会享受啊!这下雪天吃狗肉,真的是叫绝。你看这天,洋洋洒洒的好像在落棉花。外面北风呼啸,里面却是温暖如春。你看看这些东西还是绿的。这样的精致,十年前你跟哥哥我说,我都会啐你一脸。这哪里是人间有的景象,简直就是神仙地一般的存在。哥哥我今年四十有三,活到这个份儿上够本了。老爹和爷爷加起来几辈子没见过的东西,今天俺可都见到了。这些都是托了兄弟你的福气。”乌孙季长见到云玥进来,灌了一口酒大声的嚷嚷道。
  从赵国起,哥俩就有这个传统。每到下雪的时候,肯定要在一起喝一场酒。不带别人,就这哥俩儿!今年混进来一个满脸堆笑好像面包一样的胖子,不过这家伙很惨。没有席位,只能站着侍奉哥俩吃喝。在他们面前,平凉没几个人有资格坐下跟着一起饮酒。
  “这有什么,当有一天钢铁漂浮在水上飞在天上的时候。你就会知道,这个世界远比你想象的要神奇。我曾经遨游九天之上,什么神仙鬼怪啥都木有。只有一些白色的水汽,还有明晃晃的太阳。在天上看人比蚂蚁还小,眼神不好的根本看不见。城池就那样一丢丢大!”云玥比划了一个大小,很显然云玥的比例弄得不对。只要没上过太空,不可能看到火柴盒大城市。
  “兄弟你飞到天上去过?”乌孙季长眼睛瞪得牛大,飞天是多少人一辈子的梦想。没想到云玥居然飞上去过,不过乌孙季长虽然觉得神奇但语气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怀疑。
  “当然,不过现在还不行。我当年是坐着钢铁制成的飞机飞上去的,现在这年月恐怕难点。不过耿师傅正在试验一种火浣布,只要这东西研制成功。就带你飞上他娘的一次,不过你得多穿点。上面冷的要死,即便是夏天也要穿皮裘才行。”
  “当真!”一听说云玥要带着自己飞天,乌孙季长立刻兴奋起来。老子也能跟神仙一样飞到天上逛一圈儿,高兴得乌孙季长狠狠灌了一大口酒。
  “只要火浣布试制成功,问题不大。记得咱们军中传讯的孔明灯没有,跟那个原理差不多。只不过会大上许多罢了!”历史的印记仍旧难以抹平,尽管现在诸葛孔明还在液体状态存在于不知道多少代祖先体内。但云玥还是固执的将这种军中传讯的东西,称之为孔明灯。这玩意在夜里,特别有效。同时升三盏是什么意思,同时升五盏是什么意思。而且还可以根据灯的高矮来表达更多的讯息,耿俊华还在研制阶段。云玥估计,很快就会有战国版的灯语出现。
  “嘿嘿!到时候咱哥们也上天转转!”乌孙季长眼中是一片的向往之色。赖喇的眼珠子却是滴溜溜乱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锅里的干菜吸饱了狗肉的油脂,加上了辣椒之后味道非常鲜美。吃口干菜喝口汤,胃暖了之后。再吃号称香肉的狗肉,这味道真是给个神仙都不换。一口狗肉一口酒,旁边的赖喇侍候的殷勤。只要杯子空了,立刻就给倒上。
  云玥不怎么喜欢喝蒸酒,这东西喝完了上头。第二天早上会让人充分理解,什么叫做痛不欲生。葡萄酿是个好东西,西域的葡萄水份不怎么足。但甜度绝对是够,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工艺之后。便放在胡杨木制成的酒桶里面,云玥觉得好像后世波尔多的葡萄酒没有这么多工序。可月氏人硬是加了不少,而且酿出来的葡萄酿口感真的很好。比后世贵的要死的拉斐,不知道好处多少个等级。
  葡萄酿这玩意,就不适合就着狗肉锅。甜的口味和辣的口味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新的口味。说不上感觉,就是很怪,非常的怪!
  乌孙季长吃得满脑门儿的大汗,两人也不敬酒。只是对一个眼神儿,杯里的酒就下了肚。
  “我说,年后你削减了各诸侯国的武器份额是什么意思。刚刚打过仗,他们的武器都消耗的差不多了。正是咱们赚钱的好机会,这么好的机会干嘛放过。咱们在他们的土地上,可是有好多矿产的。”乌孙季长一蹲酒杯,不解的询问云玥。
  “在他们那里的投资没那么多,况且这些年靠采矿,武器的钱已经赚回来了。咱们投资最大的地方是哪里?韩国!这一次大秦占领了韩国,如果朝廷真要黑在咱们的产业怎么办?”云玥也干了杯中葡萄酒,吃了一块狗肉含糊不清的对着乌孙季长说道。
  “干他们啊!咱平凉养那么多的兵干嘛啊,不就是关键时刻给咱哥们撑场子么?”乌孙季长一排筷子,豪迈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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