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卫道:“其实最好是处死后由元帅送回鞑靼人,否则常大人可能会毁灭尸体,说女真人把尚公主怎么怎么了。送回鞑靼人,可能拉力克看了尸身后会认出不是自己女儿呢?”
“你们这个常智光也太毒了吧?”完颜宗弼难以置信道:“一具尸体他还要搞名堂。”尸体送回去,人家一看,丫的不是自己女儿,怎么办?感谢大明不出卖自己女儿?还是感谢女真杀错人?战略都调整过来,现在怎么整?还要去考虑,女真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这是借女真人手,扰乱拉力克的判断。
“这个!”内卫想想后道:“其实我也觉常大人处事略有不妥。不过好心提醒,如果你不送回去,恐怕他还要对尸体大做文章。送佛送到西,不如元帅帮忙制造下鞑靼内的混乱,以免引火上身。”一具尸体可能让鞑靼两次战略调整,这种买卖,也就常智光会干,压榨所有剩余价值,即使是一张卫生纸。
完颜宗弼原本以为就面上这点伎俩,但越挖下去越多。完颜宗弼小心问:“还有后招吗?”
“这个嘛……尚公主到时候会复活,从而证明了女真人故意挑衅边疆安宁。”内卫道:“还可以显得我皇仁德,虽和鞑靼开战,但不伤及无辜人。”
“还有吗?”
“还有就不能说了。”内卫道:“元帅自己揣摩吧。”
完颜宗弼怒极反笑:“好,好一出毒计,大家全部哑巴吃黄连。来人,杀了尚公主,把尸身送回鞑靼国。”
由于涤河稳定,三军会师。朱玉任命马千乘为大明兵马大元帅统领三陆路一海路,叶梦熊回京述职,其职位由薛柄暂代。
而这位有功之臣的回归也是目前的最热话题,大家都知道,先前由于其兼并土地导致两起人命案还在顺天府挂着。古代律法,比如强奸有可能只是充军流放,但如果受害女子自杀,那罪犯就是死罪。也就是说,虽然现代法律上说,叶梦熊不用为两条人命负责,但是在古代,就是要负责。
圈地现象是比较严重的。不说百姓,就是个五品四品的京官,有权的一样欺负你。高拱强占左邻门下侍郎许将的房宅,光天化日之下,将许将一家从内眷到仆隶一起扫地出门。相当嚣张,当然也看欺负谁,那许将是那时候比较有名的能臣,也是三朝臣子三品大臣,不过皇帝并不看重。反之现在谁敢动常府,从六品的常智光可能会刨了他祖坟。
所以这种事似乎都不是什么大事,但有了两条人命就另当别论。提刑衙门早就收集了所有证据交给王锡爵,在叶梦熊回来前几天,王锡爵转到了公主那。
大明对刑狱相当看中,四品的提刑官不用公主允许,有权调查一品宰相刑事罪名,刑狱由公主直接控制。而且还有每十日录囚,就是公主要亲自看刑事特别是人命的卷宗。对每一个人命案都要三推,甚至到最后的五推,各级部门层层监督,直到大理寺和刑部。如果喊冤,还要再推,中书省、门下省、台鉴等等全部要过。公主还会派出身边人到各地方监察刑狱,千万别相信宋朝那包青天有权当场把人铡掉,更别说知县去斩首犯人。
所以人命案还是很大的,否则当初安国就没沉尸案。公主要压住人命案,御史就必须出面,否则就是失职。公主有特赦权,但没有包庇权。
叶梦熊在莱州战事起到的作用是显而易见,如果没有叶梦熊的才能,就没有目前的局面,这是有大军功的人,朱玉非常犯难。王锡爵也知道朱玉为难,但是这种事不能不处理,必须要有个交代。而叶梦熊的罪名是:兼并田地,逼死人命。前者可以无视,后者必须重视。
王锡爵请教了玄空子。玄空子道:“此事无论怎么断,都不行。放叶梦熊,刑部、大理寺、御史台,中书、门下省全部不能答应。严惩叶梦熊,则寒了将士们的心。叶梦熊的功劳是有目共睹。这个叶梦熊是给公主出了一个大难题。”就象现代计划生育,如果有个大官生两胎不被处罚,那工作就难做了,可能引发体制大变。
“为君分忧,是臣子应尽之力。”王锡爵问:“你看有什么办法?”
“办法就一个,立刻派人把常智光抓来,我估摸这小子要跑路,所以要快。”玄空子道:“对这些案子,常智光是比较在行,这是实话。这人不趟浑水,叶梦熊死不死和他关系不大,为避免公主传他进京,所以可能会去哪里躲几天。”
“这事这么难办,他也会有办法?”王锡爵不相信。
“玉州、瓦刺、女真劳工等等哪件是好干的事?”玄空子补充:“就因为这件事更不好办,所以要抓,不能请。最少让人盯紧了,公主手谕一到,不来都不成。”
于是常智光被人出卖,很不爽的来到了京城。叶梦熊已经在禁军军营住下,他也知道目前的情况。莱州豁出性命,最后再冒险用血本打一大仗,就是想将功折罪。草菅人命也不是不行,但别留下把柄,事情别闹大。也不是没有这样的事,但闹大之前,事主会和苦主达成一定协议,或者是借助权势来个暴死。
面对期待的朱玉,常智光叹口气道:“公主,微臣其实就是一个知县,公主不能又让微臣当钦差,当监军,当路查使,当……”
朱玉不理会问:“能办吗?”
“能,不过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常智光道:“公主都让微臣来了,微臣能不办吗?不过据微臣所知,叶梦熊此人会打仗,但也很贪婪,在河北兼并土地。微臣觉得,早晚还是个贪官,不如早点办了。”
朱玉道:“让你来帮忙,不是来拆台。你要怎么帮?”
“唯一办法,打掉这场官司,证明两个死者的死,叶梦熊不用负责,或者不用负主要责任。而后可以名正言顺的让他戴罪立功,还可以彰显我大明重刑狱,刑狱重证据。”
“打掉这官司?”朱玉指自己面前道:“卷宗上已经是铁证如山。”
“所以说要花费很多精力和时间。”常智光苦笑:“至于公主说的卷宗,微臣看实在是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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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90 第287章 安国律师团
更新时间:1-12 8:18:42 本章字数:3365
?“这倒不失是一个好办法。 ”朱玉就计算得失,根本不去理会常智光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左右都很闲嘛。朱玉道:“一个月时间够不够?”
“够了,不过无论结果怎样,微臣要收一笔费用。”常智光算算道:“最少要一万贯,打官司嘛,总是要花钱的,总不是赔本赚吆喝。”
“好啊!”朱玉笑道:“只要这钱不是本宫给就成。”
于是,安国大学律学教授和学生,安国商业的讼师组团前往京城。按照手续,叶梦熊的老婆去喊冤,说叶梦熊是被人诬陷。叶梦熊也只承认兼地,不承认涉及人命,于是这本就引人注目案子更加引人注目。
别小看常智光的律师团,有几个是资深退役提刑,还有的能把明律倒背如流。有一个教授去年还提出明律中存在的三十几个漏洞,邢部和大理寺都非常重视,目前正在草拟修订。本案涉及也是最为关键的明律中的明刑统漏洞多达十几处。
大明最为骄傲的是严正完善的经济立法,傲视五千年文明。
一部分律师前往河北调查大家讨论出来的几个疑点,剩余部分看卷宗,会见叶梦熊。由于苦主喊冤,按照程序此案还要再推,大理寺再审理。
常智光来明之前,明的讼学就比较发达,不过多是经济讼师,刑事方面只有写状纸,几乎没有辩护之说。但讼师名声并不好。贪婪、冷酷、狡黠、奸诈的,最善于搬弄是非,颠倒黑白,捏词辨饰,渔人之利是当时他们的定位。
春秋时候有个叫邓析的人开启了辩论的先河。历史记载了一次其最为无耻的协调官司。
一次大水,郑国一富人被淹死,穷人打捞起了尸体,富人家属和其谈判,价格太高未果,请邓析。邓析就说,他不卖你,还能卖谁呢?穷人等急了,尸体不能砸在自己手里,于是也去找邓析。邓析就回答:他不找你买,能找谁买呢?同一个事实,邓析用角度不同,制造出两种结果,每一个似乎都符合逻辑,但合在一起说就扯淡了,从而也可以知道这鼻祖是个很没有原则的人。
当然,当讼师有原则的人不多。很幽默的是邓析也收律师费,大案是成衣一套,小案子或上衣或裤子。据《吕氏春秋》记载:“郑国大乱,民口喧哗!”,问题不解决不行了,于是就把邓析杀了。罪名……没有罪名。
律师团是大,但是上场的只能一人。这人就是安国商业协会的首席讼师,安国大学的客席教授刘浪。从小这破小孩就非常叛逆,不仅提问题把先生难倒,而且还对官府政策挑三捡四。十岁那年梅田乡发生盗窃被抓之事,盗窃的是他姑姑,他就写了状纸到官府,说自己姑姑是清白的。官府不理,他竟然送状纸到提刑司,状纸上说,他姑姑不可能盗窃主人家中的珍珠,因为珍珠很难销脏,而姑姑又舍弃金器不拿,不和常理。还有珍珠虽然是姑姑屋子搜出来的,但是试问怎么有人可能将贼赃放在一眼就能看见的床上。提刑深觉有道理,于是亲自来查,最后证实其姑姑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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