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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列侯 (冰镇乌梅汤)


“那是种什么?”
“种这个。”郑老捧起一穗沉甸甸的果实说道:“你们认得此物否?”
许季又跳起来嚷道:“这个我认识,不就是小麦嘛!五谷里麦排第四,但是这玩意种出来的东西很难吃。”
南庄百姓心中很疑惑,小麦的口碑一向不好,因为脱壳的小麦有一层麦麸去不掉,导致小麦的口感非常差,吃到嘴里难以下咽,上古流传至今的麦饭就是用带着麸皮的小麦蒸出饭来,曹时尝过几次的确很难吃。
难吃导致小麦种植面积很小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从三皇五帝时代到汉兴以来2600年,汉人吃的始终是黍(粟米),往北还有种植稷(糜子),夹杂着种菽(黄豆)等多种作物,南方有稻米但产量很低,伺候稻米太麻烦得不偿失无法成规模,小麦则是口感差产量不高的原因无法普及。
五谷之中黍、稷、菽是必不可缺的主食,把稻、麦算进去就有点滥竽充数的嫌疑。
“得种小麦不好卖也不好吃,总感觉没有太大前途。”
郑老两眼一翻:“谁说的,你们不会脱麸皮得怪自己笨,脱了麸皮做成馍馍和汤饼是顶好的,我不信你们没在长安城吃过汤饼。”
馋嘴娃娃小声说道:“我还吃过侯府的烧饼,撒上芝麻甜甜的可好吃了。”
有人正忙着吞咽口水,有的人捂着肚子打闷雷,劳累一天还没吃晚饭,南庄的村民是有些饿了。
“真打算种?”
“那就种下试试看再说?”
郑老咧嘴哼了声:“君侯是让咱们彻底改种新粮食,你们要是信我的话就跟着种下去,君侯说了不信也绝不强求,以后后悔莫及可别怪没提醒过,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孙楚想了半天,一咬牙一跺脚说道:“行!那就信您的话,咱们改种新粮食!”
“我也种!我信郑老,更信君侯!”
“算我一份!”
“还有我的那一份。”
匈奴人也举起手表示赞同,一会儿功夫庄子里稀稀拉拉只剩下十几户没举手的,这些庄户多半是难缠的角。不是一天到晚屁事多,就是三天两头找麻烦。干点事唧唧歪歪叨叨个不停,或者惫懒滑头耍无赖如许季这种人。
郑老看了一圈觉得差不多可以。就让他孙子郑通取来契约请各位签字画押按手印,一式三份分别在庄户手里、闾里库中、县衙里存着,以后有了纠纷直接去县衙打官司即可。
末了,郑老也没催促钉子户,笑呵呵的说道:“老夫刚才还有句话没说,我手里这穗酷似小麦的粮食压根不是小麦,你们猜这是啥?”
庄户又吓了一大跳。
“郑老别吓我们,您说准备是小麦能是啥?”
这时候郑通站了出来:“的确不是小麦,这是从北边特殊渠道搞来的珍贵粮食种子。以君侯的能耐也就搞来够咱们庄子种下去的那么点种子,这种粮食适合在高海拔,超低温的环境下大规模种植,比边境的代国还要寒冷一倍的冬天也能活下来,它的名字叫黑麦。”
“黑麦?到底是啥东西?”
郑老说道:“酷似小麦,产量和小麦差不多,仔细搭理以咱们的能耐亩产4石以上毫无压力,麻烦的是种植周期很长很长,从今年的八月底(公历9月底)到来年的五月底(公历6月底)。前后算上种植时间有近九个月,收了黑麦就得快速补种一茬大豆或者蔬菜,施肥固土整饬一番到秋后再种下一茬。”
“这不挺好的嘛!9个月种一次地,大伙可以闲着搞点别的事做做。”
“别以为种黑麦非常简单。这种作物可比粟米娇怪的多,肥料施不好用不了二年土地就贫瘠了,黑麦喜欢高寒略偏湿的气候。又非常怕高温和水涝,每年施肥、浇水、排水都的多勤快。尤其是开春拔节、结穗期必须得警醒着点,每年春天农忙的时候照样闲不住。算起来基本和以前的生活差不多。”
郑老这盆凉水浇下去,本来想投机取巧的惫懒庄户全熄了火。
粟米的普及有个重要属性是耐受性强,甭管多恶劣的环境都能有个稳定收益,就好比马种里的匈奴马就是耐受性强的标准之一,粟米就是粮食中的匈奴马,除了这个有点以外,粟米的高产极限远不如其他优质作物。
黑麦的产量和小麦相当,种植和收获的时间基本相同,营养成分却远比小麦好出好大截,优点一大堆缺点是普适性较差,作物的特点要求必须是寒冷的北方种植,更奇葩的是越冷就越好,有点类似粮食里的青海骢,品质优良但要求实在太苛刻。
“你们都听好了,过些日子咱们就先不种大豆了,花点力气把地整饬干净,上次教给你们那个土肥料的做法别忘了,鲜牛粪、大豆粉、熟石膏粉按比例混合发酵三天三夜,再拿出来加上水可以当肥料,还可以杀死地里的可恶虫子,滴进虫子的洞里再堵上口子很快就死光了,比草木灰的杀虫效率更高,还有鸡骨头鱼骨头磨成粉撒下去,还有草木灰,以及这个发酵的水,三种都要按量用,县里会派人来督促你们施肥,到时候记得把每亩施多少肥报给县里。”
“咱都省得。”
郑老满意的点点头,宣布散会。
平阳侯府下面的十几个大小闾里全都接到改种新粮食的要求,各闾里与南庄的情况基本差不多,少数反对根本起不到多大影响,很顺利的通过新粮食的种植计划。
也有不少人很痛惜少种一茬大豆,至少跑掉几万钱的收入,多少人都想趁着最近二年种大豆榨油的风气没起来,多种点大豆榨油卖钱买下地,把自家爵位的田地空额给补满,眼看这次是没机会了,只能咬牙认命了。
曹时轻轻合上读书笔记:“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几万钱收益就晃花了双眼,焉知黑麦种的好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

第214章 霍去病

今年侯府里有两个人做了母亲,一个是刘婠,另一个是卫少儿。刘婠是四月生下曹襄,刚出生的小曹襄身强体壮,现在两个月就大了好几圈,小胳膊小腿壮壮的,虎头虎脑整天睁大眼睛东瞅瞅西看看,对什么东西都充满好奇心。
卫少儿的儿子霍去病一月底出生,比起小曹襄要年长三个月,霍去病的状况就要差的多,又瘦又小都五个多月了也就比曹襄大一圈,出了吃奶整天闭着眼睛睡觉,好像永远睡不醒似的。
霍去病刚出生就发了场高烧,要不是淳于三娘眼疾手快及时治疗给救回来,霍去病这小子就算活下来也得落病根。
即使救治得当,凭着卫君孺的情面不缺治病珍贵药材,治疗的全过程也可谓是惊心动魄跌宕起伏。
从出生没几天得病,高热不退烧了半个月,好不容易把烧治退下去,没过几天高热又回来了,淳于三娘为了这个小子,头发都急白了好多根。
实在太难了,刚出生的婴儿是最难治疗的特殊人群之一,很多孩子刚出生就夭折,皆是倒在这道鬼门关上。
霍去病的运气非常不好,刚出生就得了重病,他的运气也非常好,大姨卫君孺是平阳侯唯一的媵妾,小姨卫子夫是当今天子内定的女人,他享受的待遇只比侯世子曹襄略差一点,当初霍去病还没出生,曹时尚未被劫掠之前就定下的标准,几乎是把霍去病当作养子来培养的。
病情反反复复好几次,到三月份病情突然大为好转。淳于三娘又小心翼翼的用药调养霍去病小小的身躯,直至曹时返回平阳侯府。才可以确定卫少儿的宝贝儿子没有落下病根。
半夜时分,卫君孺的房间一场激战刚结束。
卫君孺披着长发。靠在夫婿的怀里:“因为治病耽误,吃的药比喝的奶还多,病到最厉害的时候只能吃药不能喝奶,强行喂进去多少就吐出来多少,可把少儿给急坏了,幸好三娘妙手回春把去病完全治好了,只是耽误了生长到现在还病恹恹的没恢复元气。”
“只要没落下病根就是好事,这小子福大命大将来成就定然不同凡响,我正考虑着你把他收为义子仔细培养如何?”
卫君孺傻了:“啊?君子不像要我们的孩子了?”
“谁说不要我们的孩子。收霍去病当义子又不是要当养子,更没说要改姓曹氏,这小子依然是卫少儿的儿子,你就当她的干娘,这个懂了吧?”
“不太懂。”
“诶!你真笨!我给你说什么叫义子……”
曹时简略一说她就明白了,只因上古没有义子一说,这个传统是千百年后形成的,曹时不想搞特殊,就偷偷摸摸的实验一下。反正捞个霍去病是不亏的,两家心里明白不告诉外人,这个义子到底有没有实际形式都无所谓,义子本来也没有赡养的义务。只是一种表示特别亲近的手段。
卫君孺大略听懂了,顿时眉开眼笑:“君子就是像哄少儿开心,给我们卫家一点特殊照顾罢了。不用特别弄出个义子的奇怪称谓,去病那孩子长大了一定会记着君侯的好。”
曹时呵呵大笑道:“他爹和他娘就是我一手促成。他这条小命也是侯府给救下来的,我给他略逊于侯世子的待遇。这一桩桩一件件是他无论如何也还不清的。”
“君子又在逗妾身玩,您是顶天立地的大人物,天子见到您都要以礼相待,太皇太后那么厉害的人物都被您赶出京师,去病那孩子何德何能让君子记挂于心呢。”
“这可不好说,万一他真是万中无一的天才,这份投资就是超额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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