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小神医 (邻家码字小哥)
- 都市重生
- 作者:邻家码字小哥
- 更新入库:04.13
“那是当然的啊,不过小时候,生活有苦也有甜,总体来说,快乐多过忧愁。”马小健淡淡一笑,而后伸手捏了下林子柒脸颊道:“你啊,以后不准喊什么大壮哥,要跟我一样叫哥,知道了吗?”
“喔,知道啦。”林子柒点点头,很听话的说道:“你说什么便是什么,我听你的就是。”
“这么乖的吗,子柒,我是不是有点急了?”马小健有些意外,望一眼说完话便低着头的林子柒,心里反而在琢磨自己会不会心急,因而显得太大男子主义了?
虽说有时候男人有点大男子主义是挺好的事情,可以给女生带来较强的安全感,但是如果太过了,就不太好了,尤其是自家女朋友这么好,大男子主义容易影响她情绪。
果然,听到马小健这句话,林子柒抿了抿唇,低声说道:“我也不想这么乖啊,可谁让我摊上个小混蛋啊,我若不听你的,你肯定要欺负我。”
“……”马小健瞪了瞪眼,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索性伸手抱住她肩膀,在她耳边低语道:“你这么好,我哪舍得欺负你,我又不是狼心狗肺的人。”
“难说,你这家伙坏起来,我真的有点遭不住呀,不过……你倒不是狼心狗肺,你是我的小混蛋。”林子柒感觉到马小健刚才说话的时候在她耳边轻轻吹气,俏脸一红,稍稍跟他保持距离,抬眸凝望他道:“对啦,你会不会介意我一直这样称呼你,小混蛋?”
“介意啊。”马小健很认真的点点头。
“你真的介意啊?”林子柒眨眨眼,有些为难道:“这个昵称,我叫习惯了,一时半会改不过来。”
“早晚还是得改的,结婚以后,就得喊我老公了,知道么?”
马小健一本正经,谆谆善诱道:“要不要现在先喊一喊,做个预热?”
“才不要,你现在喜欢给我下套了。”林子柒的脸愈发红了,宛如天边的云霞似的,抿着唇,轻嗔一句:“走啦,好多乡亲都在看我们呢,上去帮忙做事吧。”
“好。”马小健点点头,轻摆着手,悄悄的勾住林子柒的手指,两人并肩前行,就像是来山村采风旅游的大学生情侣似的,甜蜜而清纯。
“宝根,你们老马家真是有福,瞧瞧小健和林子柒,真是郎才女貌,走在一起的时候,看上去就像天仙配里的董永和七仙女似的,太让人羡慕了。”跟马宝根离得比较近,年纪也跟他差不多的村民邓永华,望着走上山来的马小健和林子柒,忍不住感慨一句。
马宝根闻言,眯着眼看看迈步走来的自家儿子和准儿媳林子柒,眉眼露出满意的笑容,嘴上却不说什么。
马宝根没出声,另一个村民吴焕喜则是跟邓永华搭茬道:“嘿,这事真的羡慕不来,小健今年不到二十吧?身边的姑娘可是一个赛一个的漂亮啊,我家二牛,今年三十好几了,在大城市打了快十年工,带回家三四个女朋友,都是要相貌没相貌,要品性没品性的妖艳货色,人比人得死,货比货要扔啊。”
邓永华一听这话,笑笑道:“你家二牛打工十年,还是个三不沾,能带女朋友回家都算不错了,比我家那个兔崽子有出息,在外面瞎混了这么多年,还单着呢,我正发愁怎么搞点钱,给他准备个彩礼,好歹寻个姑娘结婚生子呢!”
这话落下,村里的长者高锦木爽朗一笑:“哈哈,儿孙自有儿孙福,你们别太操心了,话说回来,小健这孩子,身在桃花村,踩着桃花运,这前后几十年,估计都没谁能跟他比,所以,都别拿自家孩子跟他对比了,比不了。”
邓永华点点头,认可道:“就是,比不了的。男人要想有桃花,一靠长相,二靠本事,三靠钱财,小健长得帅,有本事,还有钱。”
吴焕喜撇撇嘴道:“害,说来惭愧,我年轻的时候,也跟小健差不多高大帅气,当时怎么就没钱呢,要不然我也找个全城最美的姑娘,再不济,找个村花也好啊。”
邓永华翻了个白眼,道:“少来,咱俩一块长大的,你年轻的时候也不帅,顶多还算端正,跟小健比那是差远了,当初咱俩一起追的村花,最后她没看上你,也没看上我,跟刘卫民好上了。”
“诶,往事莫提,气人!”想起当年那些破事,吴焕喜气得都想扔锄头。
……
身边几个乡亲嘴上议论不休,马宝根在一旁边抡锄头,边听内容,嘴角始终带笑。
儿子有出息,找个这么好的姑娘,这是给老马家贴金的大好事,乡亲们看得羡慕,身为家长的马宝根则是看在眼里,乐在心里,唯一有些放心不下的是小健和子柒的婚事还没定下来。
“要是这俩孩子能早点领证结婚,把人生大事给彻底敲定下来,那就最好不过了。”
马宝根在心里默默地琢磨着:“可千万别有缘无分啊。”
马小健带着林子柒来到他上午干活的区域,一手捡起地上锄头,另一手轻轻握着林子柒的小手。
“小混蛋,你打算一边牵着我,一边除草?”林子柒瞧他一眼,含笑问道。
“想啊。”马小健牵着她的手,压根不想松开,可是想想好像有点不妥:“一直牵着你太引人瞩目了,影响不好。”
闻言,林子柒咬了下唇,轻嗔道:“你还知道影响不好啊,刚才这一路走来,好多双眼睛都盯着咱俩看呢。”
马小健笑了笑,不甚在意道:“的确好多双眼睛盯着咱俩,不过乡亲们的眼神观注都是善意的,你长得好看,我长得帅,帅哥和美女,无论走到哪,都难免受人关注,想低调都不行。”
“噫,好个自恋的小混蛋。”林子柒听着这话,倒是有些不好意思:“我不跟你说话了,把锄头给我,我要做一个安静的女子,默默地在这山间开荒除草。”
“嚯,你这小手这么修长细腻,哪能拿来抡锄头干农活啊?”马小健抬起她的手,注视这嫩豆腐似的纤纤玉手:“就算你舍得,我可舍不得,你站在一旁,安静看我劳动就好。”
林子柒见他这么心疼自己,不禁莞尔一笑道:“我也没这么娇嫩,小时候也跟着长辈下乡干过农活,最近在店里吹空调有些疲乏,适当干点活,出出汗或许舒服一些。”
“这样啊,吹多了空调,身子的确容易出现各种不适症状,出出汗比较好。”马小健深以为然的点点头。
说完,他冲林子柒眨眨眼:“不过,我真舍不得让你干农活,你去一旁坐会,等我忙完,有更好的排汗方式,帮你消除疲乏。”
“哦?更好的排汗方式……”林子柒也眨眨眼,心里思量着什么方式会比开荒干活还更容易出汗?
ps:抱歉,今天朋友新店开业,确实被很多事情耽误到了,本来请了假休息。刚回来还是坐下来更新一章,欠下的章节会找时间尽快补更。抱歉各位。
第511章 人生如初见
桃花村,天气阴沉,大片的乌云似乎与远处的高山重叠在一起,山风拂过的时候,裹着一丝丝温润的雨水气息,给焦躁的夏日午后带来些许清爽。
“嚯!”
马小健抡起锄头,嘴里吆喝着,奋力的除草,身随锄走,步伐稳健,动作既标准又迅捷,真是开荒的一把好手。
林子柒坐在不远处的杨梅树下,双手托着香腮,瞧着马小健就像在校场上刻苦训练的排头兵似的,认真而专注,眉眼间满是温柔。
偶尔的山风拂过林子柒的脸颊,撩动她的秀发,带起的裙角微扬,动静间自然的清纯唯美,总是不经意地让正在辛勤劳作的马小健余光忽闪。
约莫三点四十分左右,山下有人吆喝着:“下午茶,吃西瓜咯!”
马小健撂下锄头,往山脚瞧了一眼,看见王富贵推着一辆板车,车上摆着绿油油圆滚滚的大西瓜,西瓜和板车都湿漉漉的,看起来像是刚从井水里镇过取出来。
虽说村里现在不少人家也置办了冰箱,但是这井水镇出来的东西,口感总比冰箱冰镇的东西味道好,尤其是老马家后院那口老井,井水甘甜清冽,冬暖夏凉,就像是深山里的活泉水似的,夏天的时候,无论是拿来冰镇啤酒还是西瓜,效果都是杠杠的,上午放进去,下午取出来,冰冰凉凉,丝丝甜甜,口感倍增。
王富贵这小子,上午跟潘光耀一行人干了场硬仗,事后被带去镇派出所做笔录,简单走了个过场,顺便在派出所里吃个午饭,下午就回来了,正好被郑春华安排上推车送西瓜的活儿,屁颠屁颠的推着十几个附近村子产的砂糖瓜,就像卖水果似的,在山下一边吆喝,一边握着西瓜刀,刀法娴熟的开始切瓜。
夏天的午后漫长,即便饭后睡过午觉,干起活来也容易疲乏,这时候,能够歇息一会,吃上几块冰镇西瓜,那真是神清气爽,消暑解乏的好事啊。
马小健放下锄头,来到林子柒跟前,笑着说道:“子柒,有西瓜吃,你在这等我,我下去帮你拿。”
“好啊,小混蛋,你对我真好。”林子柒抬头望着马小健,柔声说道:“我在这坐着吹风,坐着坐着还真有点不想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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