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戈特利布是勇士队的主教练,未来他会将勇士队买下来,然后带到旧金山,而这一举动也是开启了NBA联盟向美国西部扩张的大门。戈特利布对于NBA的发展,做出了很突出的贡献。未来NBA用来表彰最佳新秀的“埃迪·戈特利布杯”,就是以他的名字来命名的。
戈特利布领导NBA规则委员会整整25年,也就是说在1975年以前的NBA规则,基本上都是与戈特利布有关。而历史上提出24秒进攻违例的规则时,戈特利布是支持者,也是在戈特利布的支持下,NBA规则委员会最终才决定引入24秒进攻违例的规则。
然而在陈强所在的这个时空,戈特利布却成了质疑24秒进攻违例的人,这真让陈强感觉到一种讽刺的味道。
不仅仅是戈特利布,历史上的费里斯,也是24秒进攻违例的倡导者,如今也站在了这条规则的对立面。
这主要是也是因为陈强的规则修改,比历史上提前了好多年。
就比如扩大三秒区,是因为乔治·麦肯的出现,才使得NBA将三秒区加大,以限制乔治·麦肯这种“篮下霸主”,而在1942年,乔治·麦肯还在上高中呢,所以戈特利布这位规则大师还意识不到扩大三秒区的重要性。
再比如24秒进攻违例,由于1942年还没有出现那种19比18的坑爹比分,当时的球队还是比较要脸的,不会靠不停传球拖延时间,所以戈特利布也没有意识到24秒进攻的必要性。
再过几年的话,乔治·麦肯在篮下大杀四方,NBA的球队一旦领先就开始传球拖延节奏,这些情况一一出现,才让戈特利布意识到改革的必要性,他也成为了改革的支持者。
好在那个卖计时器的丹尼尔·比亚松是支持陈强的。历史上在五十年代提出24秒进攻违例的人,正是丹尼尔·比亚松,不过想想也正常,他是卖计时器的,自然是希望NBA设置这种与时间有关的规则。
于是乎,陈强只得跟埃迪·戈特利布展开了一场唇枪舌战。
埃迪·戈特利布能够在NBA规则委员会掌权25年,对于篮球规则的理解,绝对超过其他的教练,如果换成是其他人话,或许早已经被埃迪·戈特利布反驳的哑口无言。好在陈强也是专业的体育人,在未来从事了几十年的体育研究,再加上领先了七十多年的体育理念,所以与埃迪·戈特利布辩论当中,并不占下风。
埃迪·戈特利布对于陈强的表现也是很吃惊的,陈强提出了很多篮球运动的独到见解,听起来都非常有道理,埃迪·戈特利布能够感觉到,陈强对篮球运动的理解非常的深刻,或许并不在自己之下。
双方辩论了一番,大致都说明的了自己的道理,而且也都说的很有道理,接下来就看在场的众人站在哪一边了。
波士顿凯尔特人、罗切斯特皇室、巴尔的摩子弹,锡拉丘兹国民,这些肯定是支持陈强的,他们不会跟球队的金主唱反调,再加上陈强自己的纽约尼克斯,已经有五支球队站在陈强一边了。
埃迪·戈特利布的费城勇士,肯定不会认同陈强的,所以接下来就看韦恩堡活塞、布法罗野牛和华盛顿国会大厦的态度了。
韦恩堡活塞在NBL联盟当中也算是一支强队,历史上的韦恩堡活塞曾经在1944年和1945年,两次获得NBL的总冠军,从这方面来说,韦恩堡活塞是目前现行的这套规则的受益者,所以他们当然是选择反对修改规则。
越是大的既得利益者,越是反对修改规则的,在各行各业都是如此。所以说改革总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获得最多的人担心自己的利益会因为改革受到损害,往往会选择阻挠改革。即便是每个人都明白,不改革的话大家都会死,但那些既得利益者宁愿在死前疯狂的过把瘾,也不愿意进行改革将自己变成穷光蛋。
现在的韦恩堡活塞就是这个样子,在现行的规则下,他们的成绩非常好,他们的球队非常强,所以他们认为根本就没有修改规则的必要。
布法罗野牛的总经理费里斯也是依旧表现出了反对的态度。他的观点还是那样,陈强的这些规则修改,都是在加强防守,这会使得比赛的进攻变得更加不流畅。
在韦恩堡活塞队和布法罗野牛相继表态以后,所有人的目光都望向了华盛顿国会队,望向了未来的“红衣主教”奥尔巴赫。
1942年的奥尔巴赫还很年轻,可以算是诸多教练中作为人微言轻的一个,所以在会议室,他也一直没有怎么发言。
如今奥尔巴赫却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这让他显得有些不适应。
只见奥尔巴赫干咳一声,开口说道:“我也认为篮球运动的确是需要进行革新。所以我赞成陈先生的修改规则的方案。”
陈强长出一口气,他还真没想到奥尔巴赫会支持自己。
是事实这位红衣主教作为现代篮球的先驱人物,本来就不是一个因循守旧的人,要是那种守旧派,也不可能成为现代篮球的先驱。
第一个将黑人球员引入到NBA的,就是奥尔巴赫,要知道那可是1950年的事情,当时美国的种族歧视非常的严重,奥尔巴赫把黑人球员带入到NBA,让黑人和白人同场打球,这挑战了无数白人的神经,要比总决赛三比零领先,然后被对手逆转丢掉总冠军更加招黑。与之相比,只是修改几条篮球规则,真的算不上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九支球队当中,六个支持,三个反对,支持者已经占据了大多数,大局已定,新联盟修改篮球规则势在必行。
新的联盟,将会采用新的规则!
第二七七章 亲力亲为
爱德华·爱尔兰已经为纽约尼克斯队招募到了十二名球员。
在纽约这种大城市,招募职业篮球运动员还是很容易的。纽约的历史上也曾出现过很多的职业篮球队,他们曾经参加过ABL联赛或者NBL联赛,但最终因为各种原因而解散。比如刚刚过去的1941年,就有一支名叫纽约珠宝队的球队解散,原因是因为球队背后的赞助商纽约珠宝公司停止了赞助。
当时的篮球运动员,其实也不能算是真正的职业篮球运动员,他们当中绝大部分人都会有第二职业,有的甚至是兼职打篮球。对于绝大多数球员来说,他们打篮球所获得的薪水,不足以养家糊口,所以在没有比赛的时候,他们只能去找别的工作来维持生活。
那个时代也有明星级别的篮球运动员,会获得很高的薪水。四十年代时最顶级的篮球运动员已经可以拿到1500美元的月薪了,而在当时,25美元的周薪都算是高薪白领,1500美元的月薪算是白领收入的十几倍。
当然这1500美金的月薪,并不单表一年可以赚到18000美金,因为在没有比赛的月份里,球队是不会付给球员薪水的。当时的篮球联赛,一般会持续四个月,也就是说球员在余下的八个月里,是没有钱可以拿的。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球员才会有第二职业,甚至有的球员会同时为不同的球队打球,比如一些大学生球员,他们会在校队打球,也回去职业球队打比赛。
陈强的纽约尼克斯队里也有大学生的存在,他叫鲍勃·菲斯杰拉德,是纽约福德姆大学的学生,爱德华·爱尔兰将鲍勃·菲斯杰拉德招入到球队当中,主要是看中了他的身体天赋,因为鲍勃·菲斯杰拉德拥有6英尺5英寸的身高。
6英尺5英寸,相当于是1米96,比科比还矮一点,然而这已经是纽约尼克斯队内最高的高度了。
纽约尼克斯队里最矮的球员,只有5英尺7英寸,相当于1米74。
本来爱德华·爱尔兰还看好几个身高不到1米7的球员,但都被陈强给否决了,陈强倒不是看不起矮个子,只是篮球这项运动,对于矮个子来说实在是不太友好。换成足球的话,不到1米7的巨星有不少,橄榄球的话,哪怕长不到1米7,只要身体够敦实爆发力够强,也能打跑卫,唯独篮球,个头太矮实在是打不了。
陈强的这支纽约尼克斯队,看球队名称的话是纽约尼克斯,看身高的话还以为这是湘北篮球队呢!
之所以没有高的球员,并不是因为那个时候的美国人长不高,而是因为原始时代的篮球认为,那种两米多高的大个子太过于笨重,移动不够灵活,所以不太适合参与到篮球运动当中。
事实上那个年代的白人大个子,也的确是很笨重。当时的球员,如果有2米05的高度,那灵活性就跟今天的博班·马扬诺维奇差不多了。要是身高长到2米08,那绝对要比博班更加笨重。放在未来的NBA,很多2米08的球员换防后卫是绝对不成问题的。
历史上的纽约尼克斯曾在1946赛季引进了一位鲍勃·克拉吉什的球员,他身高6尺10英寸,也就是2米08,体重235磅,也就是107公斤,这样的身高体重比例放在未来的NBA里绝对可以灵活的进行移动,但结果却是,笨重的他在攻防两端都成为了纽约尼克斯的漏洞,结果他只打了一个赛季,就告别了职业篮坛。
早期的篮球是被小个子球员所统治,大个子球员要到乔治·麦肯出现以后,才真正的崛起,而乔治·麦肯之前的,一米八到一米八五,是篮球运动员最佳的身高。如果小托马斯活在四十年代末的话,说不定会感叹,NBA真友善,大家都抢着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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