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继同抓了张纸巾,狂擦着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激动了哈!”
之前忙着案子,彭继同还真没问过闵学这个问题,没成想闵学给了他个意外答案。
要说的话,彭继同不是不知道闵学是个唱歌的,因为当初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闵学就是在晚会上刚唱完歌下来。
那首《少年壮志不言愁》,彭继同还挺喜欢听的,应该说他们这职业的都比较喜欢听吧,毕竟是专门写来为他们吹牛逼的。
但之后的一连串事件,让彭继同下意识的忽略了这个事实,因为每次闵学都是以刑警的身份出现,而且表现的极为亮眼。
所以此刻冷不丁的听到闵学说是来唱歌的,彭继同真的没反应过来,一时间接受不能啊!
小周更是懵逼了,当然,他的懵逼和彭继同完全不同。
小周本就对肉类不感冒,再看弥漫在整个空气中的酒气时,顿时胃口全无。
这是发的什么神经?
说好的刑警呢?不是应该临危不乱吗?这是闹哪样?
彭继同擦完嘴后,看到小周的神情,顿觉不好意思,丢人丢大发了。
咱光辉伟岸的形象,不能就这么被传到魔都去啊!
彭继同眼睛一转,顿时想到了挽回形象的办法。
招呼服务生换了台面后,彭继同开始向小周讲述闵学在刑侦界的光辉事迹。
不见诸于人前的案子,小周的反应还不是特别大,就当小说听了。
但是当听到“红包赌博群案”、“伊晓绑架案”时,小周是真的震惊了。
要知道,前一个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新闻都有过报道,后者更不用说了,简直就是近期所有网站的头版头条,还不止一天的那种。
而听彭继同的讲述,这些案子闵学不但都参与了,并且还不是打酱油的那种角色,而是案件的直接负责人?一手破获了这些案件?
卧槽!真的假的?
虽然很想喊出“我不信”!然而直觉告诉他,彭继同,一个京城刑警队的刑警,完全没必要为他人吹这种牛逼。
而且这不是什么机密,他随便和同僚一打听,不难知道。
所以,这应该都是真的!
“……”
确定了事实后,小周再次觉得,今天真是自己有生以来,过的最玄幻的一天。
此时,小周只觉得身旁的闵学,简直在发着blingbling的光,不能直视,太耀眼了!
彭继同最后意犹未尽的总结陈词,“所以,这么一个刑侦天才,偏偏被搞去唱歌,你说我能不讶异吗?能不喷酒吗?”
好吧,说了半天,这句才是重点!
闵学似笑非笑的看了眼彭继同,恍若无事的放下了筷子,这也是他没阻止彭继同为他吹牛逼的原因。
嗯,哥们儿一场,这点儿面子还是要给的。
说了这么一大顿的时间,闵学早吃饱了。
彭继同可没饱,光说话去了,于是他又开始新一轮的猛搓。
小周则不由自主的喝了一大口啤酒,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压压惊。
压惊之后就是深深的不解,还是那个问题,你说你一个刑侦界的翘楚,没事干跑到我们文艺界搞什么?
关键搞的好也成吧,但你还唱的那么low。
至于小周凭什么这么认为?
彩排都假唱什么的人,说有唱功,你能信?反正小周不信,简直是侮辱他的智商好吗?
最后小周只能简单的总结成一句话,牛人的世界,我不懂啊……
这顿饭吃到最后,小周也没尝出什么滋味来。
只知道饭后,闵学和彭继同爽快的分别,随后和他一起打车回了酒店。
一路无话,盖因小周还不能完全接受事实,甚至不知该如何面对闵学。
至于他租的车?当然扔在那了。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嘛,公职人员尤其需要注意,丢饭碗的事情,容不得半点马虎。
说到喝酒,其实闵学只喝了一杯,如果对方不是彭继同,闵学可能一杯都不会喝。
最近正是用嗓子的时候,还是少喝为妙。
既然接了唱歌这档活儿,总要认真对待。
回到酒店后,虽然时间不早了,闵学还是做了一番准备。
既然要用到管弦乐队,自然得重新编曲。
看了眼床头柜上网购的那几本书,闵学突然觉得,也许,他意想中的二十余日悠闲日子,并没有那么悠闲?
※※※
第二天一大早,照例又是蹭大学的操场。
和昨天一样,也没什么好说的,除了来锻炼的妹子貌似比昨天多了不少,不过也许是错觉?
锻炼结束后,闵学冲了个澡,然后就听到了门铃声。
不出意外,是小周,来接他去练习场地的。
小周面无表情,但仔细看的话,与以前其实是质的区别。
以前小周的面无表情是因为不屑和不满,而此刻他的面无表情,是为了掩饰不知该如何安放的情绪。
这一晚上,小周都没睡好。
正好他有个同学是搞刑侦的,于是小周就让其帮忙打听下闵学其人。
结果一听“闵学”二字,小周的同学不用打听,就已经蹦了起来。
现在魔都刑侦界,还有谁不知道闵学的大名?
接连不断的大案侦破,早已让闵学这个名字,在业内如雷贯耳。
于是小周不得不再次被动的将闵学的事迹听了一遍,由于这位同学是魔都本地刑侦内部人员,知道的比彭继同还详细许多。
这一说,简直滔滔不绝,然而小周的内心是极度崩溃的。
“我真不需要知道的如此详细,只要知道他是真的牛逼就好了啊!”
小周终究还是没把内心想法表达出来,毕竟是他主动问的,怎能如此不知好歹。
所以小周生生被摧残到了凌晨,以至于他现在一听到“闵学”这俩字,就神经过敏,更别说见到真人了。
“早啊。”闵学主动招呼道。
小周硬生生的挤出了一丝微笑,其实就是嘴角略微上翘了下,又快速收回。
“早,可以出发了。”
第三百九十三章 扛鼎
自打上了车,小周的表情就没正常过,什么原因当然不难猜。
“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呗?”闵学觉得再不主动提出,旁边的这位得憋死。
“咳。”被看穿了小心思的小周终于犹犹豫豫开口说道,“没有,我就是觉得你刑侦工作干的挺出色的。”
“哦,谢谢夸奖。”闵学语气平淡的听不出半分被夸赞的样子。
小周以为闵学不信自己所说,忙追加补充,“我说的是真的,昨晚上回去后,我还特意去了解了下,他们都说你是魔都刑侦界下一届扛鼎之人。”
闵学,“……”。
这话我怎么不知道?
流言都是从哪儿传出来的呐?
话说上一次听说类似的话,好像还是被称为“新秀”来着吧?
而且这种称号,总感觉这些人是玄幻仙侠小说看多了。
不管闵学怎么想,小周对这些流言反倒一副深信不疑的样子。
把话这么一说开,小周的神情终于正常多了,车内的别扭气氛开始减退。
“其实我从小的梦想就是当警察,最爱看的电视是刑侦剧,从以前的TVB再到英美剧,后来终于如愿以偿考进了这个队伍,却没想到被选拔到了艺术团。”小周不无遗憾的说着。
这很正常,在队伍内,向来不是你想干哪行就干哪行的,最终还是要看上面安排。
对于这点,闵学同志当然深有体会,他还干了两年片警呢,要不是机缘巧合,也许会干一辈子也说不定。
“那现在呢?还想干刑侦吗?”
理想与现实的差距,闵学完全不想再安利,因为每个人都知道的很清楚,于是他换了个角度。
小周自嘲一笑,“说实话,想是想,但现在真要有一个机会让我选择,我可能不会去。”
小周毫不犹疑的回答,说明这个问题他设想过很多回。
并且,小周很快就给出了解释。
“在艺术团工作,虽然没那些热血和成就感,但胜在稳定,不像刑侦工作,一年中倒有大半年不在家,危险系数也高,有哪个女人会找?”
说到这里的小周,完全不见初见时的愣头青样子,反而很是世故,非常现实,他继续说道,“不瞒你说,我刚相亲成功,已经在商议婚事阶段。”
“说的也是,恭喜恭喜。”闵学想了想,发现自己周边刑警队的单身狗,确实很多,比例远高于其他警种。
啧,好可怜。
同等条件下,刑警绝对是大多数女人备选老公职业中的垫底几位。
着不了家不说,还容易被罪犯打击报复,有几个女人会这么想不开呐。
向所有的刑警配偶致敬下。
“谢谢。”小周边开车边微微点了点头,“不过说真的,我虽然不会选择这项工作,却丝毫不影响我的敬佩之情。”
“所以我要对我一开始的无礼,诚挚的向你道歉。”
哟呵,这是纯靠职业扳回一城啊?
所以小周同志的理论是,在他这里,刑警用背景以势压人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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