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爱情成全了李寻欢。
他成为堕落于红尘中的王子,他的飞刀技艺从未衰退,因为他一定要维护他的秘密与他的骄傲。
李寻欢绝不热爱漂泊无依的生活,不喜欢逢迎酬酢,在日复一日的孤独里,依靠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他的内心淬练得愈加强大。
上官金虹第一次看到这个落拓沧桑的刀客,就以敏感的锐识洞穿了他的内心,知道自己遇到了一生中最可怕的对手。
就像一句话,“有时候我也会想,在我那一阵终日忙着去灌溉野生的蔷薇时,是不是也曾有幽兰为我枯萎。”
这就是浪子的秘密。
与他们一起厮混的,是豪爽、活泼、出身市井、不让须眉的风四娘和孙小红,但他们内心里向往的,却是文静、高贵、书卷气浓的沈璧君和林诗音。
最后的“蛇足”,作者很慷慨地给了李寻欢和孙小红一个美好的结局,林诗音也哀哀地对孙小红说:“你比我更适合他。”
这很像是有人痛揍了你一顿,然后用力把你的嘴角掰开,希望你脸上能够露出一丝类似笑容的东西。
当然了,对他的好意,我们很感激。
如果要推选武侠小说里的荡妇代表,林仙儿当仁不让,舍我其谁。她不是在床上,就是在去床上的路上。
作者对待爱情的态度消极无力。
他小说里的男人往往是感情上的被动角色,如楚留香、陆小凤之类的风流浪子,也大多有女孩子主动投怀送抱,他们只要视乎情况,加以选择。
《多情》里出现的就是两种典型范式:邻家少女对中年男子的出击(孙小红对李寻欢),性感尤物对青涩少年的诱惑(林仙儿对阿飞)。
这种设计,当然有男权主义的影子在,但是究其根底,是不是也有作家本人自卑的灵魂作祟呢?
情欲对男人为人处事所产生的影响。
所以他把荷尔蒙的味道注入作品,直接迈过武侠小说的童真年代,一手提升了武侠小说的成熟维度。
对这类女人的恐惧,东西方竟然有不约而同的认识。
一战后,美国硬汉派小说和好莱坞黑色电影充斥着蛇蝎心肠的金发美女,男人若是拜倒在石榴裙下,等待他们的很可能就是绞架。
而中,国《水浒传》式的江湖传统逻辑更是为人熟悉:能够视美女如粪土的,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汉。
初出茅庐的阿飞遇上了林仙儿,这是江湖赐予他最严厉的一次考验。
他的困境正如浮士德所言:“有两种精神居住在我的心胸,一个要沉溺在迷离的爱欲之中,另一个是猛烈地要离尘凡向崇高的灵的境界飞驰。”
不是沉沦苦海,就是欲火重生,其间没有第二种选择。
阿飞最终“忽然想通了”,他完成了不亚于李寻欢战胜上官金虹一般的壮举,完成了从武艺到精神的一次飞跃。
到了《边城浪子》,已是千帆过尽的阿飞坐在小铺里慢慢吃面,面对傅红雪的快刀,内心完全平静。
在欲场的决斗里,林仙儿一败涂地。
她的失败在之前已经埋下了种子,第一次,她想挑拨阿飞与李寻欢的关系:
在这一瞬间,林仙儿才知道自己错了。
她本来一直以为自己已完全控制住了阿飞,现在才知道这想法错得多么厉害。
阿飞的确是爱她的,爱得很深。
但在一个男人的生命中,却还有很多很多比“爱”更重要的事——比生命都重要的事。
……
阿飞道:“我要你明白,李寻欢是我的朋友,我不许任何人侮辱我的朋友……任何人!”
最致命的打击是在第二次,阿飞坦然应承杀死了上官金虹的儿子,林仙儿觉察到自己的心动:
他随随便便就将这句话说了出来,连眼睛都没有眨,简直就像是完全不知道这句话能引起什么样的后果。
屋子里的少女们都吓呆了。
就连林仙儿都吓了一跳,在这刹那间,她心里忽然有了种很奇异的情感,竟仿佛有些悲哀,有些怜惜。
她不知道自己怎会对阿飞有这种感情。
这很可能是她一生中唯一一次为别人的真情感动。情感迷惑了她的判断,让她走出大俗手,孤注一掷,把所有的筹码都押在了上官金虹身上。
上官金虹是什么人?予智予雄,人皆工具,一切为我所用。林仙儿的悲惨结局就此注定。
……
当魅力四射的枭雄们想在江湖建立等级秩序的时候,他们遭到了无政府主义者的强烈抵抗。
作者笔下的权力角逐者与他们大异其趣。
快活王、上官金虹、老刀把子等人不屑搞暗地里的腌臜勾当,他们依靠的是自己的强人魅力。
作者对官场文化毫无兴趣,他关心的始终是张扬着强烈生命力的个人——或正或邪,生要精彩,死要灿烂。
作者部分写的是童话,世道人心的童话。
上官金虹摒弃了一切享乐,他办公的地方甚至没有一张椅子,因为他和写作时的海明威一样,随时随地都要站着,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
上官金虹为什么要对李寻欢除之而后快?
在《多情》的个体江湖里,李寻欢只是一个独立于江湖秩序之外的逍遥派,上官金虹完全可以对他不管不顾,追求自己的王图霸业。他刮起了席卷武林的风暴,何必在意一粒尘埃?
克尔凯郭尔说:“每一种事情都变得非常容易之际,人类就只有一种需要了——需要困难。”
所以快活王在明知沈浪并不可靠的情况下,还是收他当了心腹;所以老刀把子计划成功,完全压倒陆小凤的一刻,依然和后者奋力一搏,要让对手力尽下跪;所以上官金虹单独与李寻欢决战,甚至手下留情,只为了接一次传说中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在征服了一切,包括权力的时候,他们又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他们不仅要超越他人,还要超越自己,超越恐惧和一切未知的事物。
这是作者写作的浪漫主义,你可以邪恶,但你不能猥琐。
你追求权力,但你内心里始终有比权力更重要的东西在。
若不是如此,你不仅没资格成为大侠,甚至没资格成为大盗。
传统武侠小说的游戏规则是,主人公战胜仇人之后,马上娇妻美妾左拥右抱,当上武林盟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作者的小说呢?
他多次描写主角胜利后说不出的疲倦和无奈。
因为他们击败的是值得尊敬的对手,有些对手,在精神境界上甚至比他们更强大。
有何胜利可言?
挺住即是一切。
……
每个社会都有阶级。
划分阶级的标准,可能是金钱,可能是出身,可能是权力,可能是才华,当然也可能是武艺。
如果把江湖看成现实社会的缩影,那么在竞技场上角逐的武林高手们,相当于如今占据各个行业、争夺资源分配权的大佬。
福布斯百富排行榜何尝不是商业社会的兵器谱?
武侠武侠,侠不可缺,武也万万不可缺,否则小说立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了它的隐喻价值。
作者的小说里,兵器和武艺往往是侠客本人气质的投射,使用不同的武器,人品心性可能判然分明。用拳脚者,多是人情练达、左右逢源的快乐侠客,如沈浪、楚留香、陆小凤、卜鹰;用剑者,多是沉迷于武道的武坛艺术家……
第414章
似乎呦我去,看完本书,脑海中不自觉脑补了画面,类似于,来范蜀黍教你诱拐少女:
「范蠡本是楚国宛人,为人倜傥,不拘小节,所作所为,往往出人意表,当地人士都叫他『范疯子』。」
范蠡这厮不羁洒脱、特立独行、风流倜傥的形象跃然于纸上。
能让羊女阿青和绝色西施一见钟情,想必相貌不俗,许是位美男子。
他是个有大智大慧的人,行事往往不同于寻常人,疯子般轻狂古怪,极易招惹非议,难怪后来连他府上的人都误会他不务正业,还悄悄向文种打小报告了。
「一个人有与众不同的行为,凡人必笑他胡闹;他有高明独特的见解,庸人自必骂他糊涂。」
幸好,还有文种懂他。
后来范蠡荒唐地整天跟阿青去牧羊时,文种不以为然:「他行事与众不同,原非俗人所能明白。」
众人皆醉我独醒,幸得一知己。
范蠡摆摆手,几下就搞定一位妙龄少女,除了自身魅力外,那招数啊,快捷干脆,可谓泡妞界的翘楚啊!
再看他的招数:察言观色!
「范蠡走上几步,问道:“姑娘尊姓?”
那少女道:“你说甚么?”
范蠡道:“姑娘姓甚么?”
那少女道:“我叫阿青,你呢?”」
直接来搭讪!范蠡好样的。
说话文绉绉了,阿青也就听不懂。
范蠡聪明机警,懂得立即用口语再问一遍姑娘芳名,并猜到她是不懂礼法的乡下姑娘。
眼光毒辣。
然后,范蠡正式开展诱拐大计。
他叫阿青到他家吃饭去,阿青不允,说要赶羊去吃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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