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栋又是什么鬼?
陆湛刚从外面浪回来,怎么感觉有点跟不上节奏。
乔大雨哈哈一笑,“老裴他们叫新院子为二院,我觉着不好,就像是在医院。”
陆湛深以为然。
“所以我决定帮他们改名,就叫二栋。以后再修一栋,就叫三栋。”
陆湛:……
他还能说什么,当然是端起酒杯喝酒啊。
“大家喝酒,喝酒,今晚不醉不归。”
所有人齐齐举起酒杯,为美好新生活干杯。
温菊花感慨道:“陆帅哥,你这里不仅菜好吃,酒也好喝。我都想长期住在这里,不回去了。”
大家本想趁机打趣几句,诸如你就住下来啊,男女同学就该多多亲近。
结果全都被陆湛一个眼神给制止了。
温菊花可是结婚的人,开玩笑也要注意分寸。
国人结婚后不流行戴结婚戒指,结婚戒指更多只是一个象征意义。
大家都是普通人,平日工作生活,需要动手的地方太多,戴戒指很不方便,也舍不得戴着婚戒做事,怕把戒指给弄坏了。
所以在国内,依据一个人戴没戴婚戒判断一个人有没有结婚,根本不靠谱。
温菊花年轻,水嫩水嫩的,她要是不说,没人会相信她已经结了婚。
陆湛对温菊花说道:“你也只是说说而已。真要留你在这里住下来,要不了一天你就该厌烦了。”
温菊花朗声大笑,“说的也是。你这地方好是好,就是太冷清了。”
蔡如水说道:“如果的夏天的话,可以上山避暑。陆帅哥,欢迎吗?”
陆湛笑着说道:“你们愿意来,我自然欢迎。就怕你们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菊花,你听到了吧,陆帅哥强烈要求我们夏天的时候来山上避暑。”
温菊花喝着酒,眼神迷离,“到时候再说。真要来的话,得多叫几个人,人多才好玩。”
许杨接话,“有我们在啊,我们可以陪你们玩。”
“小屁孩,毛都没长齐,爬开点。”温菊花毫不客气地怼回去。
哈哈哈……
全桌的人都笑了起来。
许杨被怼,真是喜闻乐见。
许杨一脸哔了狗的表情,脸都绿了,“你们可以鄙视我的人格,但是不能鄙视我的体格。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过我可以给你们两个提供一个调查的机会,要不要来啊!”
“滚吧!占我们便宜,小心揍你啊。要知道陆帅哥可是我们同学,他肯定站我们这边。”
许杨大叫起来,“小老板,你快告诉大家,你到底站谁。”
陆湛一本正经地说道:“当然是站我的女同学。”
“哈哈……”
许杨原本一脸期待,结果被陆湛无情的抛弃。大家全都笑了起来。
许杨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端起酒杯,“算了,还是让我醉生梦死吧。都别叫醒我。”
乔大雨指着许杨,“你小子,找借口喝酒。陆老弟,你可要管管许杨,别让他有借口整天泡在酒缸里面。”
陆湛笑了笑,没作声。
高新说道:“乔局放心,有我管着酒坊,许杨别想天天泡酒坛子。”
乔大雨哈哈大笑,“有高新在我就放心了。来,大家喝酒。”
许杨端着酒杯,眼神朦胧地盯着高新,问道:“是不是兄弟?是兄弟,就满足我。”
高新一本正经地说道:“是兄弟,所以才要管着你,不能让你醉生梦死。”
屁!
许杨一脸嫌弃,一副发病的样子。
陆湛冲他说道:“要是难受,就去床上躺着。喝了酒,别乱吃药。”
许杨打了个酒嗝,笑嘻嘻地说道:“小老板,你担心我酒后吃药会死啊?放心吧,祸害遗千年,我死不了。我这人没别的优点,就是命大。当初那场车祸,本来该死的人是我,结果我没事,死的却是我爸妈。我命大啊,我是祸害啊……”
说着,说着,声音渐渐低了下去。
很快,许杨就趴在桌上打了呼噜声。
乔大雨拍拍自己八个月大的肚子,“我就说做胖子还是有优势的,至少喝酒不容易醉。瞧,又喝醉了一个。现在的年轻人,酒量怎么这么差。想当初,我们这么年轻的时候,一斤白的,随便喝。”
苏老爷子浅饮慢品,是真正懂酒的人。
他说道:“陆小友酿造的这个玉米酒,刚开始喝着甜滋滋的,觉着很好喝。连喝了两杯,就感觉有些上头,这才发现这酒醉人。许杨喝的急了点,加上心情原因,所以才容易醉。”
“老爷子有见地。来,我敬您一杯。”
乔大雨端起酒杯和苏老爷子碰杯,一口喝光酒杯里的酒,至少有二两。
苏老爷子连连摆手,“小乔啊,你这样喝酒不行啊。小心一会就醉了。”
“不怕,我千杯不醉。一会你们都喝醉了,我负责把你们扛到床上去。”
高新在旁边说道:“不用乔局扛人,我来扛,我力气大。”
乔大雨盯着高新清醒的眼神,奇道:“高老弟,你没少喝啊,怎么半点不见醉?”
高新嘿嘿一笑,一脸憨厚地说道:“我自小酒量好。小时候常常偷喝我爸的酒,被我爸追着打。”
乔大雨顿时来了兴趣,“你最多一次,喝了多少酒,白酒?”
高新想了想,说道:“差不多两斤吧。”
“牛逼啊。醉了吗?”
高新摇摇头,“不算醉吧,我自己走回了家,还下了一碗面条吃。后来洗了澡睡觉,一直睡到第二天下午才起来。”
酒仙!
高新才是真正的酒仙。
第728章 千杯不醉的秘诀
男的,女的,一桌子的人全都喝醉了。
这酒好喝,却也上头。
连苏老爷子都说,“老了,老了,喝了两杯就不行了。陆小友,看来今晚是要借住在你这里。”
“老爷子尽管住,这边所有东西都有,就怕你们不习惯。”
“没那么多讲究。都喝醉了,也讲究不起来。”
苏老爷子醉醺醺的,脑子还算清醒,说话调理清晰,奈何手脚不太听从使唤。
乔大雨打了个酒嗝,“陆老弟,一坛酒五十斤,我们喝完了吗?”
陆湛摇晃了一下酒坛子,说道:“还没。最多喝了十来斤。”
“才这么一点,不能吧。我和高新两个人,少说就喝了五斤。高新,你说我们有没有喝五斤?”
高新算了算,“这个玻璃杯,一般都是二两一杯,我应该喝了十多杯吧。肯定没有二十杯。”
乔大雨抓抓头发,“我应该也差不多喝了十杯吧,只多不少。这里就已经有五六斤。其他人也没少喝,老顾,你喝了多少?”
顾柏醉了,他是醉了后最安静的人,一句话都不说。就坐在那里,眼睛发着光。
不仔细看,你还以为他贼清醒。其实他早就醉了。
顾柏声音含糊地说道:“七八杯吧,不过都没倒满。我应该没有喝到一斤,最多只喝了七八两。”
“老顾,你的酒量不行啊。才七八两就不行了。”
顾柏说道:“我还能喝,只是不想喝了。”
两个人你来我往,讨论着谁能喝的问题。
陆湛浅饮,细细品味。嘴角含笑,听着各种声音。
这就是烟火气息,令人着迷。
过去他生活在尘世烟火中,却从内心感到厌烦,总是想要逃离。
或许是因为中二病,或许是因为生病,总之,他那时候不喜欢烟火气息太浓厚的生活。
他不喜欢去村里和同龄人交流玩耍,不喜欢他们流行的各种时髦游戏还有穿戴。
同村同龄人早早的谈了恋爱,出没于各种夜店场所,他同样不喜欢。
那时候,他当自己特立独行,当自己与众不同,私下里还曾沾沾自喜过。
你们有你们的烟火气,我有我的文青病。
如今回想起来,他的确有些与众不同。他的喜好,总是太过小众。
如果他没有走上修士这条路,不出意外,一定会成为别人眼中的怪胎。
只是没想到,曾经讨厌的烟火气,俗气,如今却开始怀念。
人,总是这么矛盾。
过去喜欢的,现在讨厌。过去讨厌的,现在喜欢。
就像人一样,读书时喜欢的那一个,长大后总是一言难尽。讨厌的那一个,长大后却给人意外惊喜。
陆湛摇摇头,嘲笑自己庸人自扰,臭毛病太多。
“喵……”
黑客蹲在墙头,冲陆湛叫了一声。
铲屎的,你在装逼吗?
哈哈……
陆湛自己都忍不住笑起来。
他笑着喝完酒杯里剩下的酒,和高新一起,将酒醉的人一一扛到二栋安顿下来。
幸亏二栋有十多间客房,一人一间还有多余的。
扛着温菊花去客房的时候,温菊花半醉半醒。
她冲陆湛嚷嚷道:“陆帅哥,你就是不食人间烟火。要不然老娘豁出去,直接倒追你。”
陆湛笑了笑,“明天一早等你醒来,你可别打我啊。”
“不会。我老早就想追你,结果你连一点反应都没有。算了,老娘不习惯用热脸贴冷屁股。还是我家老公好,我抛个媚眼,他就激动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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