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伦·赫尔曼得到的消息,之前华纳兄弟发行部的一位高管,在一次宴会上与哈维·韦恩斯坦闹得很不愉快,那位高管严厉警告了哈维·韦恩斯坦,曾经数次炮轰过华纳兄弟的哈维·韦恩斯坦当然不吃这一套,立即针锋相对,双方差点直接骂起来。
这次事件之后,马修才得知,哈维·韦恩斯坦想要拿到《斯巴达三百勇士》的发行权,不仅仅是因为看好这部片子的前景,还与华纳兄弟有关。
换句话来说,哈维·韦恩斯坦一定程度上就是在针对华纳兄弟。
双方恩怨的起源,来自于《指环王》三部曲,华纳兄弟旗下的子公司新线影业制作发行了这个系列,韦恩斯坦兄弟因为之前握有部分版权,参与了其中的投资,结果双方分赃不均,导致矛盾激化。
哈维·韦恩斯坦已经在报纸、杂志和电视采访中,多次公开抨击过华纳兄弟了。
这次抢华纳兄弟的发行权,哈维·韦恩斯坦可以说是针锋相对,虽然最后并没有抢到,但也给华纳兄弟成功添堵。
好莱坞六大公司隶属于各大传媒集团,但基本上都是业务独立核算,如果不是特别重大的事务,母公司一般不会干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
更别提因为这种小事,就发动一个集团的力量,与哈维·韦恩斯坦大打出手了。
听到海伦·赫尔曼如此说过这件事,马修原本以为与自己没什么关系了,但海伦·赫尔曼之后又郑重的提醒了他,哈维·韦恩斯坦颇有华盛顿当局的风格——你不站在我这一边,你就站在了我的对立面。
她还告诉马修另一件事,好莱坞一位知名女星参加威尼斯电影节期间,与哈维·韦恩斯坦乘坐了一部电梯,结果被哈维·韦恩斯坦骚扰,那位女星性格较为暴烈,严词申斥了他,但哈维·韦恩斯坦不仅没有收敛,还在电梯到达他入住的楼层时,直接推着那名女星出了电梯,拖着她的手臂去他的房间,如果不是女星反抗的异常激烈,后果可想而知。
一个连格温妮丝·帕特洛和安吉丽娜·朱莉这种在好莱坞圈内背景深厚的人都敢骚扰的家伙,其霸道程度可想而知。
马修记下了海伦·赫尔曼的话,同时也清楚,好莱坞圈子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不可能总是避开哈维·韦恩斯坦,从现在的情况看,哈维·韦恩斯坦似乎没有对他做什么的意图,但谁也不能保证《斯巴达三百勇士》一旦获得巨大成功,哈维·韦恩斯坦还像现在这样。
他最为要紧的,还是继续提升自己的咖位和号召力,像汤姆·克鲁斯和汤姆·汉克斯那样的超级巨星,即便是哈维·韦恩斯坦也不敢轻易招惹。
或许哈维·韦恩斯坦什么都不会做,但人心这种东西,实在是最难衡量的。
马修有过换位思考,制片人天然就压演员一头,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而哈维·韦恩斯坦在制作人联盟中的影响力非同一般,换成是他的话,其实不用刻意做什么,在某个演员争夺一个很重要的角色的时候,如果剧组内有相熟的重要人物,随便打个电话,说不定就能影响到对于演员的选择。
这种事根本不用耗费多少力气。
就像演员工会总会团结起来对抗制作人联盟一样,一般情况下,制片人也会站在制片人的一边。
当然,海伦·赫尔曼传过来的也有好消息,她与大卫·埃里森的天空之舞影业公司谈妥了马修在《斯巴达三百勇士》这一项目上的所有待遇。
这是一份异常丰厚的合约。
从马修完成《加勒比海盗:世界的尽头》的拍摄之后,算是他开始进入《斯巴达三百勇士》剧组工作,剧组会为马修提供一名专职司机、两名保镖和一辆房车,并且在马修为剧组拍摄期间,他的造型师、服装师和私人助理等身边人的薪酬,由剧组全部负责。
在电影院和付费播放出演职员表时,马修的名字必须与片名同样大小,而且绝对要排在其他主演之前;海报上马修的名字可以只是片名字体大小的百分之三十,但除了发行方和上映日期,必须大于其他演职人员的名字。
马修有权决定是否参与任何商业宣传包括接受任何媒体采访,如果他同意某次采访,在日程安排上必须被优先考虑;如果有其他探班或者采访安排,剧组必须提前四十八小时通知他或者海伦·赫尔曼。
(记得看过新闻,哈维·韦恩斯坦直接在电视节目上怒喷华纳兄弟,而且骂的非常难听,好像是因为《指环王》和《霍比特人》的版权与分赃的事,现实中哈维·韦恩斯坦不止一次怒怼六大。)
第394章 丰厚的片酬
虽然《斯巴达三百勇士》的剧本还没有完成,但合约已经拟定好了相关的条款,在拍摄过程中,必须以马修认定的剧本为准,如果没有他的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剧本中有关列奥尼达角色的描写和台词;马修有权参与其他角色演员的挑选,其他演员的使用必须以他的意见为先,他还有权指派高级化妆师、发型师、站位替身、动作替身和服饰管理员等等。
剧组为贝拉·安德森提供的薪酬,每周不得少于7000美元,还要为她配备工作车辆,以及在片尾字幕打上贝拉·安德森的名字。
用于宣传的剧照,需经由马修过目;如果某张剧照被用于海报设计,天空之舞影业必须与马修商议;海报定稿前,也需要马修过目,除了广告和宣传,剧照不得另作它用;而且未经马修的书面允许,剧照不得交给第三方使用,包括杂志等媒体……
这些只是符合一线明星身份的基本条款,对于马修来说,最为重要的其实还是片酬。
从扎克·施耐德到弗兰克·米勒再到大卫·埃里森,全都认为马修是这个项目最为关键和最不可或缺的一环,这也为海伦·赫尔曼张开狮子的大嘴提供了充足的前提条件,而且坦白地讲,作为投资者的大卫·埃里森,更为看重的是打开在好莱坞发展的局面,以及项目的成功,利润反而不是最为紧迫的追求。
海伦·赫尔曼与剧组的谈判几乎没有遇到太大的阻力,马修基本上全权放手,在结果出来之前,甚至没有主动关心过。
经纪人的主要收入就是旗下演员的抽成,天然就会为演员谋求更多的收益。
马修在《斯巴达三百勇士》中的片酬,依然以基础报酬外加后期分红的方式为主。
由于马修在这个项目中的核心地方,再加上大卫·埃里森急于打开局面和谋求成功的心理,海伦·赫尔曼比较轻松的为马修争取到了一份高达1500万美元的基础片酬。
而在后期分成上,也达到了马修从业以来的新高。
天空之舞影业公司按照行业内的惯例,与马修签订了一份阶梯式的分成,不过与过往不同的是,分成的范围是全球票房。
分成协议规定,如果《斯巴达三百勇士》的全球票房达到1亿美元的话,马修自动获得全球票房的百分之一作为奖励。
然后全球票房2亿美元为百分之二,3亿美元百分之三,四亿美元百分之四,五亿美元百分之五。
百分之五也是最高封顶的分成比例。
看似分成比例好像不高,但海伦·赫尔曼谈妥的是全球票房总额的分成,而不是票房利润分成。
也就是说,《斯巴达三百勇士》全球票房总额能达到五亿美元的话,马修的个人分红奖励将高达2500万美元。
当然,谁也不能保证《斯巴达三百勇士》的全球票房能达到这一等级。
遇到大卫·埃里森这样的超级大金主,可以说是马修能拿到这样一份合同的关键,不过这份合同在业内也算不上顶级,与汤姆·克鲁斯和汤姆·汉克斯根本没法比。
据马修最近所知,汤姆·汉克斯在与索尼哥伦比亚进行《达芬奇密码》的谈判中,代表他与导演朗·霍华德,向索尼哥伦比亚影业喊出了全球票房百分之四十的后期分成的报价。
虽然双方后期肯定会讨价还价,但这一报价足以让人咋舌。
还有新西兰导演彼得·杰克逊,媒体爆出来的消息,以他和他老婆作为核心的导演制片团队,在《金刚》这个项目上,后期分成的比例高达全球票房的百分之二十。
相比于这些顶级合同,马修还有大把的努力上升的空间。
曾经在太平洋对岸的时候,他甚至在网上看到过相关的报道,约翰尼·德普出演《加勒比海盗》第四部还是第五部的时候,迪士尼影业为了打动他,据说在影片拍摄之前,就向他支付了前期加后期总计高达9000万美元的报酬。
这是他在娱乐八卦上看到的,真假就不知道了,毕竟那个时候只是隔岸观火。
十一月上旬,马修专门抽出时间,正式签订了这份演员合同,他也彻底与《斯巴达三百勇士》这个项目绑在了一起。
不过,这个项目进入筹划阶段之后,进展算不上多顺利,剧本到现在还没有完成。
好在马修的档期也不合适,剧组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调整。
签完演员合同,又叮嘱过扎克·施耐德和大胡子杰克,让他们在剧本完成的第一时间,就送到他手里之后,马修暂时把《斯巴达三百勇士》放在了一边,继续《加勒比海盗:世界的尽头》的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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