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女孩,这意味着她肚子里百分之九十九是个儿子,那些科室的大夫一向如此。规定不许说性别,但被问的烦了,就会模棱两可的说出答案。
周青低声道:“不辛苦么?”
秦翘楚道:“生下他是为了我爸。他只有我一个女儿,我得让他有生之年看一眼他外孙……名字我也想好了,叫秦路平,行路的路,平安的平……”
“你不知道,他现在动的特别厉害……看……又动了。”
秦翘楚掀开被子,周青顺着去看,能清晰看到一个小脚印在她肚皮上闪过。
他感觉有点奇妙,呆看了半响才说:“疼不疼?”
“不疼,就是有点难受……”
周青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是不是想出来了。”
另一端的秦翘楚看了笑着的周青半响:“你说他生出来长得会比较像谁?”
“像你,我妈说男孩一般像母亲的比较多点。”
秦翘楚道:“我希望他能跟你一样,看起来也赏心悦目。你不知道,我第一眼见你,就觉得从没见过那么帅的男生,尤其打架的时候……”
周青停了一下:“翘楚,过去的都过去了,早点休息。”
秦翘楚坦然说:“嗯,等这边官司一结束,我准备去南方那边的城市。不过,将来缺钱的话我肯定要找你,谁让你是孩子的爹。”
周青缓缓点头:“张口就行。”
挂断视频,周青在床上呆坐了会,然后莫名笑了起来。
这次通话,还真是让人意外。
他竟然从秦翘楚身上再也看不到半点戾气,有的全是对未来的憧憬跟平和。
……
次日,吃过早餐,他让胡小钊订了去京都市的机票。
吴晓燕不怎么放心他,反复劝说,只看儿子坚持,无奈作罢。
她从不习惯强迫孩子去做什么,不去做什么。
大致也清楚他去京都可能是要去找金莎,就是不知道金莎那天在医院答应她的会不会去遵守。
她其实对金莎很有好感,能力,容貌,以及方方面面,让人挑不出缺点。
只是女人最为了解女人,越是完美,反而越不真实。
红颜祸水便是如此,虽然现在她看似安分了下来,但吴晓燕仍旧不认为儿子可以驾驭的了如此女人,至少眼下不行。
被念着的金莎,此时正在开会。
有着数十人座位的会场,座无虚席。
金莎坐在最前方,坐姿懒散,听底下人发言。
金夜集团第一家娱乐城装修完工,同步拓展的周边产业也将进入宜家商场开设第一个专柜进行试销。
资金,经验,人力,品牌,样样不缺。
只要试销在预期内,就可大规模的在宜家超市里面全面铺开,金莎现在有能力做到这些。
今天会议主要讨论的就是关于周边产品的营销策略,次要讨论的是金夜娱乐城的宣传问题。
两个小时的会议,如今接近尾声,金莎也听了至少十几个人员的建议。
不满意者,让对方坐回原位,不用再夸夸其谈。有点意思的,不用投票,直接通过。
这是种自信到独断的气势,偏生底下人忌若寒蝉。她的决策,没人敢有任何反驳。
“张乐贤,金夜集团的宣传事务我交给你,搞砸了,走人!”
金莎低头看了眼腕表,最后交代了一句,吩咐散会。
高跟鞋声逐渐远去,好半天底下人才有种如释重负之感。
金莎近期越来越强势,有意见不合者,她会选择开除,不留任何余地。
事实证明,她是对的。多个重要项目齐头并进的情况下,能顺风顺水的走到现在,不是运气。
所以,现在的高层群体对她除了怕还是怕,怕的走在她身边说话都圆润不起来。
有些从滨海过来的老员工体会的更深。
以前的金莎还会顾虑一些面子,如今的她,不管做任何事情,皆一言直指重心。就好像她能摸清楚每一个员工的潜能所在,安排下来的事情神奇的能让员工感觉到压力的同时,又不至于崩溃。
这种用人方式,让完成她吩咐的人会下意识的产生一种成就感,更大动力去做别的事情。
第七百三十七章 场合
李妙妙是滨海那边过来的原金莎集团的员工之一。
她是金莎的朋友,也是当初金莎集团夜场部门的总经理。
眼下,暂时跟夏侯静一样,跟在金莎身边做助手。金莎的意思是等娱乐城项目正式启动后,依旧由她接管。
“金总,工商局的唐局长同意了赴约,时间是明天下午六点。”
离开会场,外面等候的李妙妙跟上了她汇报就近工作跟行程。
在得到金莎回应后,李妙妙又道:“去东南市的行程也确定了下来,董华南周末有时间。还有,薛小姐刚才电话过来邀请您参加一个晚会。”
处在金莎的位置,管理员工固然重要,最重要的却是交际方面。
做夜场,方方面面的关系全部都要打点好。虽有薛怀瑾的面子在,她却不愿意总麻烦别人。能靠自己的能力站稳脚跟,这才是金莎。
所以在李妙妙过来京都之后,金莎工作上在慢慢交接,更多把精力放在了另一方面。
拉开车门上车:“什么晚会?”
“宏图地产老总周德昌的生日宴,薛小姐说您有兴趣的话,可以去她那里取邀请函。地点是海龙酒店一楼。”
“周德昌?”
金莎琢磨了一下这个名字之后,便懂了薛怀瑾的意思。
宏图地产近十年间都稳坐国内地产业的第一把交椅,周德昌其人也不单纯的只是商人。准确的说,周德昌跺跺脚,有些省份的高层人员都会忌惮三分。
他发邀请函举办生日宴,显而易见的会名流云集。
她如今刚在京都市站稳脚跟,这种场合对企业接下来的发展影响不可谓不大,若能趁机结识一两人,百利而无一害。
且,她若想在京都市做到薛怀瑾预期的程度,各种应酬是避免不了的。
停了下,金莎追问道:“宴会几点开始。”
“晚上八点十分。”
金莎抬起手腕看了一眼,已经快七点钟了。当机立断下吩咐司机道:“先回酒店。”
她需要换下衣服,然后要去薛怀瑾处拿请柬,再一起前往海龙酒店。
时间应该够,但下午饭显然又要省掉了。
换好衣服赶到吴家之时,门口已经停了一辆军用越野,车前站着一表人才的于晓军。
金莎从周青口中知道薛怀瑾跟于晓军具体的关系,对其人没有半分好感。
不过演戏是没问题的,她下车后轻巧就走上前打了声招呼。
于晓军转头,他不止一次见到过金莎,再见下仍旧禁不住愣了片刻。
没什么太特殊的穿着打扮,就是干练的女士西服跟白衬衣,但这套衣服在金莎的身上,仿佛活了过来。
直筒的裤子,就算不紧身,也能隐约看到她笔直的腿部线条。身材匀称修长,高跟鞋的作用下,至少在一米七多的身高,比之他也矮不了多少。
这女人据说是周青的女朋友,倒是不知道周青有何值得她看上的地方。
于晓军心性不俗,心里盘算着,不着痕迹回神,微微点头。
余明超就是因为沉迷金莎美色,进而被人抓到机会,现在还在警察局没能够出来。加上前阵子的几场事件,让于晓军对金莎生了戒备之心。
当然,戒备也就一闪而逝,他的眼中不管金莎还是周青,都是渺小的不能再渺小的人物。
随意聊了两句,远处薛怀瑾走了过来。
如果说金莎给人第一眼的感觉就是惊艳,薛怀瑾就是那种越看越能发现优点的女人。说不出孰优孰劣,但毋庸置疑,两人都是各自类型女人中的拔尖人物。
薛怀瑾今天穿着也并不怎么出格,很普通简单的礼服,给人一种应付场合之感。如果不是宴会着装上面不宜太过随意,金莎想来,薛怀瑾大概会穿休闲服装过去。
于晓军看到她就苍蝇般凑了过去,金莎听不到两人说了什么,却能看出来,薛怀瑾应付于晓军绰绰有余。
不失亲密,也绝不亲密。
走近,薛怀瑾笑着到了金莎面前:“金总,久等了。”
金莎察觉到了她眼中笑意,轻松回应。
英雄惜英雄,同样出色的女人却也未必会敌视对方。金莎就挺欣赏佩服薛怀瑾,她身上的一些特性,常人学一辈子也未必能学得到,更何况两人间还有一个周青维系着关系。
低声说了些宴会的大致情况,薛怀瑾转首道:“晓军,我跟金总许久没见,有些话要聊,我就乘她车子了。”
于晓军再不乐意也没办法公然驳斥薛怀瑾如此合理的要求,点头答应着,先一步上了车。
他清楚薛怀瑾不喜欢他,他也不打算让薛怀瑾爱上他。他想法是只要结了婚,成为一家人,什么都是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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